在当今我们所生活的这个后现代的社会里,不少人的家庭、婚姻和亲子等关系已经彻底地被瓦解和扭曲了。破碎又痛苦不堪的婚姻、分崩离析的家庭随处可见。很多人选择结束这些关系,也有很多人苟延残喘地忍受和煎熬着,有些人开始在婚姻既不结束但是却也可以和另外的异性保持微妙的关系。有一些基督徒的家庭、婚姻和亲子关系其实也没能够幸免于难,甚至我们也面临着和世人差不多的光景。而这其中,笔者首先想要探讨的便是婚姻,没有合神心意的婚姻,基本上不可能有合神心意的亲子教育和家庭。
婚姻,一直以来都是圣经所迫切关注的问题,也是教会一直以来着重教导的问题,更是很多基督徒每日生活中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尤其是现今这个越来越不看重圣经所教导的婚姻观念的时代,很多人可以一直保持着良好的恋爱(性生活的另一个代名词)关系,却一直不进入婚姻,甚至包括各种离奇的形式层出不穷。于是,合乎圣经的婚姻观,于你我而言,似乎又显得格外重要却也变得格外困难。
曾有人和笔者开玩笑,再过5-10年,如果你还没有离过婚,那么可能就会有人用博士论文去研究你了。此话虽然有些夸张,但是就目前的趋势而言,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10-20年前,提到离婚,是一件十分可怕而又严肃的问题,但是在今天,提到离婚,人们最多发出一句“哎”或“哦”的感慨罢了。
另外一个今日教会和基督徒必须面对的问题就是同性婚姻的问题。众所周知,同性婚姻在美国大部分州已经合法了,在全世界各地,这种趋势正在逐步蔓延,这种趋势目前看来对中国的影响似乎不是那么巨大,但是5-10年后,情况会怎么样?
在笔者牧养教会的过程和很多其他牧者的交通中,发现当今教会的牧者们面临的一大难题就是婚姻的问题(很多时候也包括一些牧者自己的婚姻问题),我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处理很多会友的婚姻问题。
基督徒的婚姻问题之所以这么复杂,原因是两方面的,一是因为我们所生活的世界的改变,这个世界对婚姻的认识,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我们,或许我们没有察觉;另一方面,是源于我们作为上帝的子女,我们对婚姻的认识,以及我们处在婚姻关系中的时候,我们不够那么符合圣经。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婚姻于我们基督徒而言日渐艰难,其实非常简单(也有可能具体地很复杂),就是我们在婚姻的教导和原则上偏离了圣经的教导。圣经的教导只是成为我们维系婚姻的一个建议罢了,而不是成为我们处理婚姻问题的全部权威,意思是:圣经的教导只是成为我们婚姻生活的其中一个参考而已,而不是成为我们婚姻生活的全部指导原则。
圣经中关于婚姻的教导只有两个基本和重要的原则:1:丈夫爱妻子,爱到为妻子死,就像基督爱教会一样;2:妻子顺服丈夫,就像教会顺服基督一样。就是这两个重要原则,而且是用基督与教会的关系来做解释的。这说明,这两个有关婚姻的原则,是绝对的、超越时间和空间,乃至超越文化和历史的。但是正是这两个最重要的原则,却被我们忽视、冷落和忘记了。
我们似乎已经忘记原来婚姻是靠爱和顺服来维系的。我们寻找很多的渠道和方式去解决婚姻的问题,我们请教很多专家和阅读很多书籍,参加很多婚姻讲座和特会,期盼透过一些好的方法来解决婚姻的危机,但是却不肯回到最重要的圣经的原则中来,却不肯回到福音的里面来直面我们婚姻的问题。因为所有的方法,如果脱离了这两个有关于婚姻的根本原则,都是治标不治本的,都是本末倒置的。
现实情况是,在婚姻中,很多丈夫有太多借口、理由和原因不爱妻子,却喜欢指责妻子不够顺服自己,所以我没有办法爱她;同样,妻子也有更多的借口、理由和原因不愿意顺服丈夫,却喜欢指责丈夫不够爱自己,所以我不能顺服他。至于理由和借口,每个人的理由和借口都不一样,但是似乎每个人的理由和借口都是那么重要和合理,甚至有些人的理由和借口听起来还特别的属灵。但是大部分的理由和借口,其实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也都是偏离了圣经的教导的,都是因为不肯顺服神的话,不愿意按照圣经的教导去实践。
我们的价值观出现了偏差,就导致了我们对婚姻的认识出现偏差。我们对福音的理解过于简单和肤浅,以至于我们根本无法在每日的生活中活出福音的真义。我们以为婚姻是靠着人的努力去维持的,所以,我们爱妻子的目的就变成了希望她顺服我;我们顺服丈夫的目的就变成了希望他更爱我。这就是本末倒置,这就是为何你尝试了所有的方法,依旧无法改善你的婚姻的根本原因。
圣经所教导的婚姻,是基于圣约这个神学主题,婚姻,是你和我在上帝面前所立的神圣的盟约,而盟约的特征和重点便是:忠实于这个盟约。忠实的方法是舍己,舍己的应用对丈夫而言,是爱妻子;舍己的应用对妻子而言则是顺服丈夫。而这个有关婚姻的盟约,不是简单的夫妻二人之间的约定,更是我们在基督里,与基督所立的约。(关于此部分内容,推荐大家参考约翰.派博牧师所著的 This Momentary Marriage, Wheaton: Crossway, 2009, p 40-70, 以及 Paul David Tripp 所写的 What Are You Expect? Redeeming the Realities of Marriage, Wheaton: Crossway,
2015.)
而圣经所教导的婚姻中的爱和顺服是没有任何条件的,是不需要任何条件的,是不可以有任何条件的。唯一的条件就是:她是我的妻子,所以我必须爱她;他是我的丈夫,所以我必须顺服他!这是唯一的条件,再也没有任何其他条件了!如果我们想要在婚姻的盟约中加上任何其他的条件,那就是婚姻出现危机的破口,而且是源源不断的破口。
这就好比上帝的拣选是没有任何条件的一样。我们的神学会直接影响到我们的信仰。如果我们想要在神的救恩和拣选上加添任何我们人的功劳和条件,那这就是律法主义。同样,在婚姻中,这种律法主义的体现对男人而言就是:我爱我妻子的条件是她必须漂亮、温柔、贤惠和顺服我等等;对女人而言就是:我顺服我丈夫的条件就是他必须爱我、大方、事业有成和成功等等。我们的骨子里,其实都有着律法主义的成分,在一点在婚姻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很多弟兄不愿意爱妻子,是因为妻子达不到他的条件,因为妻子不够贤惠,不够通情达理,不够善解人意;很多姐妹不愿意顺服丈夫,因为丈夫达不到她的条件,没有她的工资高,没有她的成就大,没有她的能力强。
所以,福音就是:即使我的妻子离我的条件越来越远,我也一如既往,在基督里不但爱她,而且是越发地爱她!所以,圣经的原则就是:即使我的丈夫距离我的条件越来越远,我也会一如既往在基督里顺服他,而且是越发顺服他。这是福音,这是圣经的原则。
作为丈夫,不是因为你妻子贤惠、温柔、顺服、顾家、通情达理所以我爱她,这是世人的伦理,这是最可耻的爱和最自私的爱。某种程度上说,这根本不是爱。如果是因为这些条件你才爱你的妻子,那么,任何一个女人,如果她贤惠、温柔、顺服、顾家、通情达理,你都会去爱,你也都可以去爱,因为你爱人的条件是这些,这是为什么很多人婚姻出轨的根本原因,用这些外在的因素去决定自己对妻子的爱。
圣经的教导是:我爱她,因为她是我的妻子!这是圣经的教导。但是,很多基督徒就是喜欢在这上面加上“但是”、“如果”等条件。
作丈夫的请记住,如果上帝要我爱我的妻子,并且爱到为她去死,那么,我为我的妻子做任何事情都不过分!我为我的妻子做任何事情都不过分!因为他是我的妻子,所以我爱她!因为本质上,我爱的是基督。
作为妻子,我顺服我的丈夫,不是因为我的丈夫很能给人安全感、很有能力、很有责任心、很值得人钦佩、很有爱心、很有本事,或者在一些事情上,丈夫的决定更加有道理,所以我顺服,但是在某些事上丈夫明显是错的,我就不能顺服。这也是世俗的、丑陋的顺服,和世人没有任何区别。这也根本不是圣经教导的顺服。
圣经的教导是:我顺服我的,因为他是我的丈夫,没有其他原因和条件,也不应该有任何因素影响我顺服我的丈夫。一些基督徒常常要求自己的丈夫和自己一样聪明、一样有成就,或者要求自己的丈夫要有什么什么样的条件,我就可以顺服他了,如果他做不到这些,我就不能顺服他。这就是人的根本的罪性:用外在因素、圣经没有教导的因素去决定自己是否顺服。这样的顺服,没有任何意义。
作妻子的请记住,如果上帝要我顺服我的丈夫,就像教会顺服基督一样,那么,我丈夫让我做任何事情都不过分!我丈夫让我做任何事情都不过分!因为我他是我的丈夫,所以我顺服他,且是完全降服在基督里以顺服他,因为我顺服的是基督。
上面笔者所阐述的道理和原则,想必大部分读过圣经的弟兄姐妹们都能够认同和接受,或许都会觉得有道理。现今的问题就在于,这些原则和圣经的教导在我们的心里、在我们的婚姻生活中,完全没有任何地位、完全没有指导我们的分量,我们充其量只是拿这些原则来要求对方罢了。这些原则和教导,只是我们脑海里的诸多知识的一部分而已。这或许是为什么很多基督徒婚姻生活会那么糟糕,因为我们在婚姻的附加条件上比其他人多了一些其他的条件。压在我们自己和对方的身上。
当上帝把这样的教导和原则告诉我们,且清清楚楚的写在圣经里的时候,我们不愿意去遵守,不愿意去按照这些教导和原则去处理婚姻的问题,那么结果只可能有一个,就是婚姻的破碎和痛苦。没有其他可能。
我绝不相信,有人可以不按照圣经的教导,但是却能够有幸福愉快的婚姻,至少,笔者至今没有见过。笔者也确信,除了妻子顺服丈夫、丈夫爱妻子以外,还有什么方法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基督徒的婚姻问题。
这些原则和教导,圣经是要我们拿来要求自己的,而不是用来指责对方的。但是在笔者牧会的过程中,或者在笔者自己的婚姻生活中,更多的看到却是很多夫妻用这些原则来要求对方,却完全不顾自己的责任。
我在初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尚未结婚,现今当我再次修订此文的时候,我刚刚结婚四年左右,有了两个孩子,大的刚刚3岁,小的也已经1岁半。或许有很多较为我年长的弟兄姐妹们看了笔者的这篇文章会说:年轻人,你把婚姻看得太简单了、你想的太美了、你不会懂我们婚姻的复杂和问题等等类似的感慨。
笔者承认,婚姻问题实际上远比我所论述的要复杂的多、艰难的多和充满更多挑战,但是笔者坚信一点,如果我们能够完完全全的按照圣经的教导履行我的责任,婚姻生活可以不那么复杂。
圣经教导的婚姻原则是舍己的原则、牺牲的原则和爱的原则,但是今天大多数人的婚姻却是自私的、以自我为中心的。每个人都是顾及自己的感受、利益(不一定是物质的利益,可能是感情的、精神的利益)、权力,而忽略了对方应该享有的爱。如果让一些有成就的知识分子或者有成就的人去舍己,是一件相对而言更难的事情,因为我们“有”的很多,我们获取知识的过程很辛苦,我们的成就很难得,让我们“舍”,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让一些“很属灵”的基督徒舍己,更是不容易,因为这些人时常将自己的自我中心转化为“属灵的噱头”,把自我当成属灵,就更加可怕了。
婚姻中,最重要的是爱,而不是道理。可能,你比你的妻子或者丈夫懂得更多的道理,人生的、科学的、信仰的、教育的、心理的道理,我们或许懂得很多,所以我们很自然的用这些道理去操控我们的婚姻,而不是用舍己的爱去维持我们的婚姻。所以,当我觉得,在我的婚姻中,我懂得更多,或者我越优秀,或者我比对方更属灵的时候,这就是我更应该舍己的时候。
这个世界说:我懂得多,所以我要教导你;我工资比你高,所以家里我说了算;我比你聪明,学历比你高,所以你要听我的。
但是圣经告诉我们:我懂得多、我更优秀和我更属灵,不能成为我要求对方改变的资本,而是应该成为我要求我自己更多的舍己的原因。因为圣经说:多给的,就要向他多取;圣经说,大的要服事小的。
我懂得多、我优秀和我属灵,所以我是多的那位,我是大的那一个,所以,更应该是我主动舍己,去爱对方,去为对方改变更多。这是福音,这是圣经的原则。(这可能是这篇文章最最最重要的一段,如果可能,请你再读一遍。)
一位弟兄提醒我们:每次当你向对方吼出“请你站在我的立场为我想想”的时候,请你先站在对方的立场为对方想十分钟。不过一般情况下,我们会把这个建议忘得一干二净。这就是,如果没有被福音所更新,再好的方法,都无法起作用。
如果我们已经是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如果我们已经相信了耶稣基督,并且为他那牺牲的、舍己的爱所感动,所降服,并且我们自认为自己懂得很多,是很有聪明智慧的人,那么我盼望我们,都成为真正有聪明和智慧的人,就是上帝要求你我的,就是不断学习他,学习他的舍己,学习他的爱。在我们的婚姻生活中,学习这样的舍己、牺牲的爱。这是所有婚姻问题的唯一出路。
婚姻没有捷径,只有不断地舍己和爱,除此以外,别无他法。因为,我是一个罪人,又和另外一个罪人结了婚,两个罪人在一起,都觉得自己比对方更好。魔鬼就是不断地告诉我们:你比她/他更优秀,他/她配不上你,他/她应该爱你更多的。但是福音却要告诉我们:舍己,爱对方,因为基督就是如此这般地爱着我们。
主仆 秦路
Servant of Jesus Christ
Soli Deo Glori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