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我们按计划训练读者 "藉着所造之物"(罗 1:20)认识创造者的过程中,我们最终来到了他的形象面前。这便是优胜于别的动物的人,这形象在他的理性或理解力里面,或理性或理智灵魂里面(它们都可说是属于心灵或意识的)。有好几位拉丁作者用后一个词 ——animus(心灵),这个专名来把惟独在万物之灵的人这里才有、别的动物没有的东西,和人兽俱有的 anima(灵魂)区别开来。若我们继续寻求高于这本性的某物,真实的某物,便可知有上帝,非受造而创造的本性。这本性是否三位一体,我们应该不仅在《圣经》的权威上向信仰显明,也要尽可能地用某类理性的证据向理解力显明。我所说的 "尽可能" 将在探索过程中充分表现。
2. 我满怀信心地盼望,我们正在寻求的上帝本身将帮助我们劳有所获,并理解《诗篇》此言的意思:"寻求耶和华的人,心中应当欢喜;要寻求耶和华与他的能力,时常寻求他的面"(诗 105:3-4)。不过时常被寻求的似乎永远也未找到,寻求者既找不到所寻求的,又怎能心中欢喜而不是哀伤呢?你看,《诗篇》作者不说 "让找到的人心中欢喜",而说 "寻求主的人心中欢喜"。但是,先知以赛亚却表明若寻求则可找到,他说:"寻求主,一旦找到他便求告他,他相近时,让无神的人离弃自己的道路,不义的人除掉自己的意念。"(赛 55:6)[和合本为:"当趁耶和华可寻找的时候寻找他,相近的时候求告他。恶人当离弃自己的道路,不义的人当除掉自己的意念。"] 若寻找便能找到,为何《圣经》说 "时常寻求" 呢?也许,即便已找着他了还须继续寻求?这实际上是寻找难懂之物的方式,以免能发现他所求之物有多难懂的人觉得他什么也没找到。如果不是因为只要你在探求难解之物的过程中有所进展,你便不会放弃探索,如果不是因为你在寻求如此之大善的过程中变得越来越善,且你寻找这大善是为了找到他、你找到他是为了寻求他,当你知道了你所寻之物有多难之时,你为何还寻找呢?你寻找他是为了更勤勉地找到他,你找到他是为了更热心地寻找他。这就是我们该如何理解《德训篇》里智慧的话:"吃我的人仍将饿,喝我的人仍将渴。"(德 24:29)他们吃喝是因为他们找到了,由于他们饥渴便仍得寻求。信仰寻求,理解找到;这便是先知所说,"除非你信,你不会理解"(赛 7:9,七十贤士本)。再次,理解仍将继续寻求它已找到了的那位;因为,正如我们诗篇所唱,"耶和华从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没有,有寻求神的没有"(诗 14:2)。
3. 我们已花了够多的时间打量神的造物,以通过它们来认识造它们的主;"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罗 1:20)。这便是为何智慧书指责那些人 "不能从所见的善物认识他是谁,看到匠物却认不出匠人,反而认为火、风、旋转的气流、列星、水力、天上的发光体是统治世界的诸神。若是因其美而倾倒便认为它们是众神,就让他们认识他们的主(神)要美出多少;它是造了它们的美的产生者。若他们惊叹于它们的权能与作为,便应从此理解那立了它们的他强出多少。因为藉着造物的伟大与美丽,其创造主也是明明可见的"(智 13:1-5)。我从智慧书引用这段,免得有虔信的以为我在造物中寻求至上三位一体的迹象是在浪费时间,我们实可由此一步一步地经过各种各样不同类的三位一体,直至抵达人的心灵。
第一章
作者扼要重述已获结论,总结前 14 卷。
4. 前 14 卷里的讨论和证明在此难以再述,只能匆匆一瞥,以与目前所求之事挂钩。愿神助我,尽量扼要陈明以上各卷的要点而不重现其论证过程。我不再解释每一证明,只列出已证明的东西,以让人们有一概观,使他们不致觉得后面所谈偏离了前面所论,或前言不搭后语。至少在此情形发生时,可提醒心灵复归原题。
5. 在第1卷,至上三位一体的合一与同等自《圣经》得到显明。第 2、3、4 卷亦讨论了同一点,但更彻底地处理了圣子与圣灵的奉差问题,显示了被差者并不因他是被差的而差遣者是差遣人的便逊色于差遣者,因为在一切方面都同等的三位一体其行为也是不可分开的,其本性不可变、不可见且无所不在。
第5卷针对看不到圣父圣子何以实体相同的人,因为他们认为一切关于上帝的言说都是在实体上说的,故也认为既然产生者和受生者或受生者与非受生者是相反的,便必是相反的实体。为了反对他们,我证明了不是一切关于上帝的言说都是在实体上说的,像他就其自身被称为 "善" 和 "大" 那样;也有某些东西是就关系而言的,即不是就其自身而是相对非自身的他者而言的,如他之被称作父便是相对子而言,称作主便是相对侍奉他的受造物而言;我还指出,若他在关系上 —— 即根据不是他自己的他者 —— 被称作什么时间中出现之物,如 "主,你已成为我们的荫庇"(诗 90:1),也没有什么能改变他,他在本性上或存在上是绝对不变的。
在第 6 卷我们暂时讨论了使徒怎能称基督为 "神的能力、神的智慧"(林前 1:24),对此的彻底重估却在稍后。我们问是否生基督者本身不是智慧,而只是他自己的智慧的父亲,或生智慧者是否智慧。不管答案是哪个,至少三位一体的同等性在本卷很明白,同样明白的还有上帝是三位一体而不是杂多之三;父与子加起来价值也不是圣灵的双倍,因为甚至三个加起来也不多于其中之一。我们还讨论了应如何理解希拉里主教的话,"永恒在父里面,形式在形象里面,应用在恩赐里面。"
在第7卷,第6卷开头的问题得到解决,生了子的上帝不仅是他的能力与智慧的父亲,而且本身即能力与智慧,跟圣灵一样;但却不是共有三个能力或三个智慧,而是只有一个能力和一个智慧,就像只有一个上帝,一个自是者一样。然后谈到我们如何能说一个是者、三个位格,或照一些希腊人所说,一个是者、三个实体;我们肯定这是为了满足回答 "三个什么" 之需,我们确实承认有三位,即父、子、灵。
第8卷给了更多的理由,阐明在真理的实体里,不仅父不大于子,而且父子加起来也不大于他们每一位,甚至所有三位加起来也不大于任何单独的一位。我敦请人们努力理解非物质的、不变的本性即上帝,尽可能地通过理解力所看到的真理、通过每个善得以衍生的最高善、通过公义之心得以被不义之人爱戴的公义,最后通过被《圣经》称为上帝的仁爱来理解;最终我们的心开始感知到某种三位一体,如爱者、被爱者、爱。
在第9卷讨论到了人心是神的形象,并在心灵中发现了某种三位一体,即心灵、它得以知道它自己的知识、它得以爱它自己和它的知识的爱;这三者彼此同等,属同一存在。在第 10 卷,这同一件事处理得更为彻底更为精确,并在心灵中发现了一个更清晰的三位一体,由记忆、理解、爱构成。我们也进而认识到,心灵纵使不总是想着自己,它也并非不在记忆、理解或爱它自己;当它的确想到自己时,却并不总能在其思想中把自己与物体分别开来。故此我们推迟了讨论神圣三位一体,跑到对物体之物的视觉那里去寻找三位一体,以对之有更清楚的观察。
在第11卷我们就选了视觉来代表其余四种感觉;在这里可从被观察之物得到外在之人的一个三位一体,即被看到的物体、物体印在观察者的注意力上的形式、将这两者偶合到一起的意志的意向。但显然这三者彼此不同且非一个实体。下一个三位一体是在意识本身中发现的,是自外感觉之物内化而来的;此三位一体即记忆中的物体形象、思维注意力转向此形象时产生的形式、将这两者合在一起的意志的意向,显然这里三者乃同一实体。但这个三位一体也属外在的人,因为它是从已感觉到的外在的物体之物带入的。
在第12卷我们决定区分智慧与知识,首先该在知识中找三位一体,因为它是二者中较低级的;这三位一体现在真是属于内在之人了,但仍不能称作神的形象。这在第 13 卷以基督教的信仰作了阐明。在第 14 卷我们讨论了人的真智慧,是人在分享神时神恩赐给他的,与知识不同。讨论现已到了神的形象即人心中的三位一体;此心灵 "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象"(西 3:10),并在对永恒之物的凝思中获得智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