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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
卷三 在与神关系中的人
(三)在恩典之约中的人:第一章 救赎之约

  在救赎之约中,代表三位一体的圣父,和代表他百姓的圣子之间有一种协约,在这个协约中子要尽父所赐给他的人所应尽的义务,父也曾应许给予子完成他救赎工作的一切需要。这个永远的约是恩典之约的坚固基础。假如在父与子之间没有永远的和平协议,在神与罪人之间就没有和约。先有救赎之约然后才有恩典之约。

  一. 救赎之约的圣经根据

  救赎之约时常称之为“和平协议”,是从撒迦利亚书6:13引证出来的。这个永久的协议之教义是以下列经文为根据:

  (1)圣经很清楚地指出救赎的计划是包括神永远的预旨和协议,弗1:4以下;3:11;帖后2:13;提后1:9;雅2:5;彼前1:2,和其他的经文。

  (2)有许多经文指出神为罪人所定之救恩计划就是这约的本质。基督说到在他降世前对他所应许的,并且一再地提到他从父所领受的使命,约5:30. 43,6:38—40,17:4—12。此外,在罗5:12—21和林前15:22中很清楚地说到他为盟约之首。亚当与基督之间的相似使人对这一点无可怀疑。

  (3)这约的成分很清楚地指出,契约当事者两派的应许和条件。在诗2:7—9中提到了这两派,也指出了一个应许(请比较徒13:33;来1:5,5:5)。在另外的弥赛亚的经文中,诗40:7—9(请比较来10:5—7),弥赛亚表明他已经预备好要遵行父的旨意去成为罪的牺牲。基督一再提到父所托付给他的工作,约6:38. 39,10:18,17:4。此外约17:5. 6. 9. 24(参考腓2:9—11)提到他从父所领受的报赏。

  (4)在旧约中有两处经文,直接把约的观念和弥赛亚的观念连接在一起,就如诗89:3和赛42:6,是提到主的仆人。这一个关联指出这位仆人不仅是指以色列。此外,还有一些经文,在那些经文中弥赛亚称神为“他的神”,那是立约的用语(诗22:1. 2;诗40:8)。与基督在救赎之约中的地位和工作有关的几件事应该强调。

  二. 救赎之约中的圣子

  1. 基督在此约中的职务地位

  基督是救赎之约的保证和元首。在来7:22中他被称为“中保”。一位中保,本身必须替别人担负法律的义务。基督站在罪人的地位并且承担为了赎罪所应受的刑罚,满足律法对他百姓的要求。为了代表违犯者他成了第二个或末后的亚当,在那个地位上,他是盟约的元首,代表所有上帝所赐给他的人。

  2. 对基督来说这约乃是工作之约

  救赎之约确实永远是以恩典之约为基础的,而且对罪人来说这约还是它原始的形式。但对基督来说那是一个工作之约而不是恩典之约。对他来说,原初契约的律法,就是工作之约的应用,也就是说,若非满足律法的要求,就不能获得永生。作为末后的亚当,基督得到永远的生命乃是对他忠心顺从神的一种报赏,而根本不是一种不配得的恩典之赏赐。

  3. 基督在此约中的工作受拣选的限制

  救赎之约有时与拣选的预旨相混淆,但此二者并不相同,拣选的预旨决定在基督里被预定承受永远荣耀之人的数目,而救赎之约代表为罪人预备的恩典与荣耀的门路。在逻辑上来说,拣选是在救赎的定旨以前,因为基督是为特定的人作中保,并不是为普世人作中保。基督只有拯救那些父所赐给他的人。

  4. 救赎之约与基督所实行的圣礼

  基督曾使用新约与旧约的圣礼。很明显地这些圣礼对他和相信的人的意义是不同的;圣礼既不是象征也不是救恩的印记;也不能当作加强得救信心的工具。对他来说可能是作为救赎之约的象征和印记。他以职务的资格来使用这些圣礼,作为他百姓的代表。他担当了他百姓的罪,而这些圣礼可能是表示他脱去这个重担并成就了父的应许。所以就中保的职权来说,他被要求使用信心(不是得救的信心),就他的人性而论,圣礼也能加强这信心。

  三. 救赎之约中的条件与应许

  1. 条件

  父要求子作为他百姓的中保和元首:

  (1)因此他应该承担人类的本性而被女人所生,并且应该承担由于人性而呈现出的许多弱点,但是他没有罪(加4:4. 5;来2:10. 11. 14. 15,4:15)。

  (2)他应该使他自己服于律法之下,为了担当罪的刑罚并为蒙拣选的人赢得永生(诗40:8;太5:17. 18;约8:29,9:4. 5)。

  (3)他应该藉使他的百姓们重生而将他救赎的功劳适用在他们身上,带领他们归正,赐给他们信心,并使他们成圣,藉着圣灵运行的大能力,保证将他们的生命奉献给神(约16:13—15,17:19—22)。

  2. 应许

  父的主要应许与对子的要求相符合的,是:

  (1)他要为他预备一个没有被罪污染的身体(来10:5),并要膏他赐给他无可限量的圣灵,使他有资格担当弥赛亚的职分(赛42:1. 2,61:1;约3:34)。

  (2)他要在他完成他的工作上支持他,使他能够消灭撒但并建立神的国度(赛42:6. 7;路22:43)。

  (3)他要拯救他脱离死亡的权势,要使他升入高天坐在他自己的右边,把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托付给他(诗16:8—11;徒2:25—28;腓2:9—11)。

  (4)当作对他完成救赎工作的报赏,使他能够差圣灵出去藉着重生与成圣形成他的属灵身体——教会,并且藉着圣灵去教训. 引导,和保守教会(约14:26,15:26,16:13. 14)。

  (5)藉着圣灵的运行使那些赏赐给子的人,都能来到他那里,因此在他们中间没有一个是失落的(约6:37. 39. 40. 44. 45)。

  (6)众多蒙救赎的人是无人能数算过来的,最后弥赛亚的国度必定包括地上的万国(诗22:27,72:17)。

  (7)在奇妙的救赎作为中,向世人和天使显明了神圣完全的荣耀,而且神也要得到一切的荣耀(弗1:6. 12. 14)。

 

  复习问题:

  1. 救赎之约是什么?
  2. 救赎之约与恩典之约有何关系?
  3. 对于救赎之约有什么圣经的明证?
  4. 在这个约中基督的职位是什么?
  5. 对基督来说那是一个恩典之约还是一个工作之约?
  6. 在这约中基督代表谁?
  7. 基督所实行的圣礼有什么重要的意义?
  8. 在救赎之约中父曾向基督有何要求?
  9. 他对子有何应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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