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的两种观点 |
神人合作论 |
唯独圣灵论 |
重生的前提 |
信心是重生的前提。 |
重生是信心的前提。 |
信心和对神的情感,由老我发生。 |
信心是新我的即时且必然的产物。 |
神人合作造就新生。神的恩典把我们带上救恩的一段路,人尚未重生的意志必须决定最终的结果。 |
神,圣灵,独自造就重生,罪人没有什么贡献。(神的工作)。 |
神急切地等待罪人的意愿。 |
神有效地促成罪人的意愿。 |
三位一体神的各个位格在成就和实施救恩时目标冲突:圣父拣选了一个特殊的民族;圣子为普遍意义上的众人而死;圣灵则是有条件地把赎罪实施在那些执行他们自主的自由意志的人身上。 |
三位一体神的各个位格和谐一致地作工:圣父拣选了一个特殊的民族;基督为那些圣父交给他的人而死;同样,圣灵把赎罪的好处实施在同一群人身上。 |
尚未重生时,在新生之前,罪人仍然能作出救恩性的决定。(人决定神救赎的成功) |
尚未重生时,在新生之前,罪人不能作出救恩性的决定。(神创始成终成就救赎) |
关 于 人 |
重生前,堕落的罪人有能力和潜在的倾向相信。 |
重生前,堕落的罪人无能力和潜在倾向相信。 |
在堕落的人身上剩下的善和良知,有寻求神的意愿,不需要神的激发和新的情感,罪人可以自我转向基督。 |
堕落的人心意与神为敌;喜欢黑暗,恨恶光明。没有人寻求神;没有神的激发和新的情感,罪人从来不会转向神。 |
罪人属灵上没有死透,只是需要帮助一把,不过是属灵上残疾。 |
罪人属灵上已死透,需要新我(意念、心灵、意志),需要重生。 |
属血气的人病了,象溺水的人一样缺乏能力。因此,如果神不扔下绳子救助,他就显得无情了。 |
属血气的人属灵上无能,因着原罪和事实上所犯的罪行道德上应受谴责。我们的无能不象我们不应受谴责的肉体上残疾或者溺水的人的无能,却象一个因过度花费而不能偿付经济债务的人。这样一来,不能偿债并没有免除我们道德上应偿付的责任。因此,让我们惊讶和敬畏的应当是神将救拔每个人,奇异的爱! |
需要救恩以脱离罪的后果:不喜乐、地狱、生理上的痛苦。 |
需要救恩以去掉我们对圣洁的神的冒犯,以脱离罪的权势。 |
属血气的人自己有权决定接受还是拒绝基督――神有条件地回应我们的决定。 |
属血气的人对自己的人不能作出任何贡献。信心是紧随圣灵的有效工作而成就的确定回应。我们回应神无条件的决定。 |
关于福音 |
福音是请柬。 |
福音是命令。 |
基督为我们除不信以外的所有的罪而死。 |
基督为我们所有的罪,包括不信,而死。 |
罪人手里有钥匙。人的意志决定了基督的死是否有效。 |
神手里有钥匙。神的永恒关爱决定了赎罪的好处适用于谁。 |
如果不给每个人平等的机会,神是不公义的。 |
如果神执行他的公义,那么我们当中没有人能站立得住,既然我们都背叛了无限圣洁的神。神不欠我们什么,也没有义务救任何人。因此,重生是一个完全的,我们不配得的怜悯的行为,因为他把我们应得的公义浇灌到他的儿子身上(由此把他的烈怒转离我们)。 |
在神把一个人的石心转化为肉心之后,圣灵让人归向救恩的呼召可以仍然被拒绝。 |
在神把一个人的石心转化为肉心之后,没有人想拒绝。就定义而言,我们的欲望,心性和情感都改变了,因此我们会在信心中转向基督。 |
救恩是给堕落的罪人(未重生)。
他们的选择和求要基督是出于他们的自由意志。 |
没有堕落的罪人(未重生)符合那种描述。
对神的需要不是老我的一份子。 |
神的恩典作为人的祷告的结果而给。 |
正是恩典本身使我们向神祷告(罗10:20;赛65:1)。 |
与重生的恩典无关,当我们相信,愿意,要求,争取,努力,祷告,观看,学习,寻求,请求,或敲门时,神有怜悯给我们。 |
在新生之前,想要和寻求神只是不可能的假设(罗3:11;林前2:14)。正是圣灵在我们里面的内住和催逼才使我们有信心或力量去愿意,要求,争取,努力,祷告,观看,学习,寻求,请求,或敲门和相信基督已成就之功。 |
命令悔罪和相信福音暗示罪人有能力这样做。 |
命令罪人悔罪和相信并不暗示罪人有能力这样做。神的意图是启示没有恩典我们道德上的无能(罗3:20;5:20;加3:19,24)。律法不是设计来给我们力量而是来使我们脱离自我。 |
神救助那些自救的人。 |
神只救助那些不能自救的人(约9:41)。 |
未重生的人贡献他自己的一点。 |
我手中没带任何东西,只持守他的十字架。 |
悔罪被认为是人的作为。 |
悔罪是神的礼物(提后2:25)。 |
靠人的意志,救恩是可能的。 |
靠人的意志,救恩是不可能的,但靠神,万事都能(太19:26;罗9:16;约6:64,65)。“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圣灵生的就是灵”(约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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