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确定性
大家都知道圣经中提到过“乌陵”和“土明”,但它们的含义很难确定。当我们阅读《基督教百科全书》(Christian Encyclopedia)时,舍内维尔德(J.Schoneveld)博士的话让人有些失望:“因为没有提供任何细节,所以不可能确定这些物件的性质和用途。”荷兰钦定版圣经的注释者也持保留态度,反对任何幻想。“总之,它们究竟是什么东西还无法确定。我们没有在其他地方读到上帝命令摩西制造同样的物件,更不用说它们是怎样被造的、用什么造的这类细节”,这是注释者对出埃及记28:30所作的注解。不过,注释者在其中附加的一段文字,话虽不多,但确实说中了要害。稍后我会再次提及。
圣经章节
让我们先来看看上帝的话语在哪里以及如何提到乌陵和土明。这一表述在圣经里只出现过七次。出埃及记28:30说,摩西必须要将乌陵和土明放在决断的胸牌里,好叫它们挂在亚伦的胸前,贴近心脏。in(放在……里面)这个介词非常重要。有些人认为乌陵和土明是附着在大祭司的胸牌上的。若照这样的观点,人们会比较容易接受如下推论,即乌陵和土明等同于大祭司佩戴(镶嵌)在胸牌上的12颗宝石。这是解经家冯克牧师(Rev.C.Vonk)所坚持的看法[31]。根据荷兰钦定版的翻译,我们拒绝接受这种观点。
在利未记8:8我们再次读到摩西把乌陵和土明放在胸牌内。下一个例子是民数记27:21,我们读到约书亚被任命为摩西的继任者。在难断的案例中,约书亚必须站在大祭司以利亚撒面前,后者“要凭乌陵的判断,在耶和华面前为他求问”。这里只提到该表述的第一个单词“乌陵”。在申命记33:8我们读到,摩西为利未支派祝福时说道:“耶和华啊,你的土明和乌陵都在你的虔诚人那里。你在玛撒曾试验他,在米利巴水与他争论。”令人惊讶之处在于,这节经文说的是上帝的乌陵和土明。下一个例子是撒母耳记上28:6。我们在那里读到扫罗王求问耶和华,耶和华却不回答他,也“不藉梦,或乌陵,或先知回答他”。再一次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在经文中只看到乌陵,而没有土明,而且乌陵似乎还能够保持沉默!
以斯拉记2:63和尼希米记7:65是最后要列出的两个例子。这两处经文的背景几乎一模一样,都提到从巴比伦被掳之地归回的祭司中,有一些人丢失了家谱记录,所以他们不能证明自己属于以色列的祭司家族。谁能够在这样的案子中作决断呢?他们就定意等候,“直到有用乌陵和土明决疑的祭司兴起来”。在那些被掳的日子,有一个名叫约书亚的大祭司(从撒迦利亚的夜间异象中可以知道),但显然没有乌陵和土明供他使用。这些物件在圣殿被毁时也一同毁灭了吗?无论怎样,这是我们在圣经中读到的关于乌陵和土明的最后一个例子。
因此,我们已经查考了与乌陵和土明有关的经文段落(共七处)。然而,有必要指出的是,那些记载人为了求问耶和华的带领而求助于以弗得的经文,可能指的是乌陵和土明,因为后者与以弗得有密切关联(以弗得是大祭司长袍的一部分)。例如,在撒母耳记上23:9,我们读到大卫在困境中对祭司亚比亚他说:“将以弗得拿过来。”然后大卫的求问得到非常清楚的回答。在撒母耳记上30:7中也可以找到类似的记载。
上帝的旨意
我们可以对以上的考察下个结论:圣经里凡论到使用乌陵和土明的场合,都是当上帝的旨意需要被显明的时候。对乌陵和土明的使用总是涉及那些用任何其他方法都无法解决的事情——这一点再清楚不过了。一个更棘手的问题是:上帝如何用乌陵和土明来回应。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因为我们仍不知道乌陵和土明到底是什么样子。我将给读者列举一些从古到今比较有代表性的意见。正如我们上面已经提到的,有人宣称乌陵和土明是附着在大祭司胸牌上的宝石。此观点有很多可以反驳之处。另有一些人则认为乌陵和土明是一个可移动的图像,通过点头或摇头来给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还有人认为乌陵和土明是一张羊皮纸,藏在胸牌里。我们可以一直这样推测下去。但加尔文的观点非常保守:“我不会提及任何其他的解释。这些解释都相当荒谬。我也不会花力气去探明它们的真面目。”
路德和加尔文
也许这个难题的解决办法可以在“乌陵和土明”这个名称中找到。路德把这两个名词翻译成“光明和公义”。把第一个词乌陵翻译成“光明”或“光泽”似乎是有道理的,但我们不确定土明的真正含义是不是“公义”或“真理”。加尔文把这个词翻译为“完全”(perfections)。在任何情况下这些词语都是复数形式。加尔文将它们直接与基督关联起来;他相信乌陵指的是那位真正的大祭司照射在所有信徒身上的知识之光。唯有祂才是世界的光!加尔文相信土明(完全)是纯洁和完全清洁的象征,这样的品质只有在基督里才能找到。根据改教家的观点,这种通过乌陵和土明求问神谕的做法之所以可以实行,是因为古时上帝的子民仍处于孩童般的状态。因此,加尔文并没有回答乌陵和土明本身究竟为何物,以及它们实际上是如何使用的这类问题。
光明和完全
就我个人而言,我相信基维特牧师(Rev.I.Kievit)在他的著作《约书亚记注释》(Het boek Jozua)中所秉持的观点颇有道理,值得好好说一下[32]。他相信乌陵和土明是藏在大祭司胸牌里的实物。我们永远不会知道它们是什么样子。然而,我们不能简单地假设它们是被用来掣签的某种石头。以色列人很熟悉神圣的掣签习俗,但他们并不需要用乌陵和土明来掣签。我们必须假定,乌陵和土明是作为大祭司的标志和担保的物件,向他保证耶和华不会让他在困难的决定中缺乏光明和智慧。这里我想再次提醒你们,请注意荷兰钦定版圣经对出埃及记28:30的注解,其中说道:“乌陵和土明可以被解读为‘光明和完全’:上帝很乐意借着乌陵和土明将祂清晰、完全的答复传授给大祭司:不过,它们究竟是什么东西仍无法确定……”因此我们赞同德国神学家奥托.格拉克(Otto van Gerlach,1801-1849)所说的:“大祭司……拥有神圣承诺的信物,该信物向他提供一个保证,即在所有事关重大的情况下,在全体以色列人的公义和福祉面临挑战的紧要关头,当大祭司献上忠心的祷告代求时,耶和华绝不会任凭他处于犹疑不定、无法决断的境地;耶和华必要将百姓所当行的事晓谕给大祭司。”
乌陵和土明——光明和完全。它们属于旧约的大祭司。因此,大祭司在某种意义上集三种职分于一身,尽管他在实际中只全职承担一种职分。举例来说,当约书亚希望有亮光照耀在上帝吩咐他所行的道路上,他就需要去找大祭司以利亚撒。从大祭司那里他得到乌陵的指示,那就是他路上的光。当约书亚和百姓犯了罪,他们就必须去见大祭司。大祭司在为他们献祭时,其服侍所诉说的是赎罪之血,其胸牌所象征的是祭司性的代求。如果百姓中间需要伸张正义,而以色列人却不知道如何秉公行义,他们就该去见大祭司。大祭司拥有王的权柄,能够在司法案件中裁决审断。有人合理地指出,这三个方面的职分在大卫时代之后开始分别运作:先知的职分在以色列不断发展,大祭司的职分仍然延续,而君王的职分在大卫家族一脉传承。难怪在大卫时代之后的圣经记载中再也寻不见乌陵和土明,因为以色列人不再需要它们了!由此我们可以领受的教训是:无论是一个走入歧途迷失方向的瞎子,还是一个无力还债被判死刑的罪人,又或是一个常年为邪恶暴君卖命、被罪的权势辖管的奴隶,都可以在基督里找到一个穷途末路的罪人所需要的一切。基督就是那位至大的先知、祭司和君王:祂作先知教导祂的百姓(乌陵之光明),祂作祭司献上赎罪祭和代祷,祂作君王统治祂的子民(土明之完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