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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城只为无心误杀者提供庇护吗?
来源:国际互联网  作者:默克肯牧师

   在一次会议后,有人向我请教圣经中逃城(又译为“避难城”)的含义。提问的人说,既然只有无心杀人者才被允许投奔到逃城中避难,那么由此联想到的问题是:基督(逃城所指向的那一位)并不只是为人无意中犯下的罪而死,对吧?这该作何解释?

象征性的意义

   这个问题很清楚。我希望我的答案也会很清楚。圣经中有三段经文是全面论述逃城的。这些章节是民数记35章,申命记19章和约书亚记20章。在民数记中摩西还健在,这一章特别论到的是约旦河东的三个逃城。在申命记19章中我们看到摩西在摩押地的告别布道,这位神人在那里重复了耶和华对他说的关于逃城的事。最后,在约书亚记20章,上帝又提起祂当初对摩西说过的话,我们读到:“你吩咐以色列人说,你们要照着我藉摩西所晓谕你们的,为自己设立逃城”(20:2)。除了上帝所指定的那六座城,以色列中再没有其他的城市被允许设为逃城。

   圣经中关于逃城的段落属于旧约中的“影子”文本。或许更好的说法是将它们称为象征性文本,因为这些文本中蕴含太多的象征意义。它们指向基督,也预示在基督里的完满实现。逃城所呈现的形象,是在基督里为一个可怜迷失的罪人所预备好的救赎。这是一个多么生动的形象!就像充满恐惧和懊悔的杀人犯竭尽全力奔往逃城避难,罪人也学习如何逃到救恩所在之处。因此,除非一个负疚的罪人投奔到基督那里躲藏,否则他的生命是无法寻得安息的。请记住:每一个形象都是不完整的。我们不能、也不可以把这个形象的每个特征都转移到基督身上。如果我们一定要尝试这样做,就会落入非常荒谬的境地。仅举一个例子:逃城有六座,但只有一位救主,而不可能是六位救主!

   圣经给出了六座逃城的名称。让我们在地图上以逆时针方向查看一下(地图册对于解经者是必不可少的!):比悉位于遥远的东南方,在荒凉的沙漠中央,是流便支派所住之地。在北边,约但河东迦得支派的地中,有基列的拉末;该城靠近雅博河,也就是上帝在夜间与雅各摔跤的地方。再往北是巴珊的哥兰,它在玛拿西支派的境内。哥兰这个名称至今仍因为戈兰高地而为人所知,它是一个著名的地区。在约旦河西,拿弗他利山中有加利利的基低斯,该城靠近但支派,在以色列的最北边。再向南是示剑,它在以法莲山地,靠近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最后一座城在犹大支派居住的南方山地,就是基列亚巴。基列亚巴又名希伯仑。这就是六座逃城的分布情况。

逃城是为谁设立的?

   现在我们的问题是:逃城是为谁设立的呢?谁被允许逃到这些避难城中?主已经在祂的话语中准确地揭示了答案。我们在约书亚书20:3中读到:“使那无心而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这些城可以作你们逃避报血仇人的地方。”在法律术语上,我们区分了谋杀、过失杀人和意外死亡。

   在谋杀案中,杀人是有意为之。凶手为了伺机作案,可能已经等了好几个月甚至几年了。然后一个机会来了,他就故意下手杀害他的邻居。圣经称之为“蓄意”。这样的人能被允许投奔逃城吗?不能!杀人犯的结局如何?他将被报血仇的人杀死。

   另有一种杀人是过失杀人。这是什么意思呢?举例来说,两个朋友晚上一起出去玩。他们酒喝多了,就开始打架。一个人狠狠击中了他的朋友,后者倒地身亡。那人是有意想杀了他的朋友吗?不是的。凶手清醒过来,深感困惑,他本不想这么做。这样的行为不叫谋杀。死者可能是凶手最好的朋友。那这样的人可以被允许投奔逃城吗?不可以,因为这不能被称为意外。该行为还是含有主观故意的成分,即使凶手喝醉了,但仍难辞其咎……这样的人也必须被报血仇的人杀死。

   还有一种类型的杀人。比如,一个护士在医院工作时,由于拿错了药或者给病人服用(注射)了过量的药,结果病人死了。太可怕了!因为一时的疏忽大意酿成了大祸……我们将这类事件称之为意外杀人。逃城就是为这类人设立的。因此,被逃城庇护的条件实际上仅限于真实的意外事故。圣经在申命记19章中举了一个例子。有两个人在森林里砍柴。他们之间以往并无过节,彼此无冤无仇。突然,有一个人的斧头脱了把,击中另一人的前额。后者倒地身亡。逃城只接待这种情况下的肇事者。我们会倾向于说:“这样的人根本没有必要投奔逃城!看看这个悲痛欲绝的人!他意外杀死了一个好朋友!他根本就没有罪,不是吗?这难道不是一场不应有任何罪责的意外吗?这人恨不得把头发都扯掉。真的有必要把他关在逃城里接受惩罚吗?甚至关上几十年?”是的!这是个意外事故,但地上有一条生命被夺去,有血被流出来。这种行为难道可以不受惩罚吗?不,这必定要受到惩罚。上帝看顾人的生命。祂把人的生命看得如此宝贵,甚至在发生这种不幸的事故时,也必须由报血仇的人来为死者报仇。

血仇和报血仇的人

   报血仇的人!这个词需要解释一下。这可能会让我们想到世代宿仇,但其实两者之间毫无关系。世代宿仇的情节通常是这样的:有人被杀。复仇者追逐凶手并干掉了他。然后再一个人又追逐那个复仇者并干掉了他。如此陷入无休无止的复仇漩涡,冤冤相报,代代相传。在有些国家中,不同民族、不同群体之间的世代宿仇已经持续很多年,或者一个家族正在有计划地杀灭另一个家族。这样的杀戮没完没了……但这不是圣经中所说的报血仇的本意。当我们在逃城的历史中读到“报血仇的”这个词时,我们绝不应该联想到世俗的世代宿仇。

   区别在哪里呢?区别在于:世俗的世代宿仇永无休止。但是当圣经提到“报血仇的”时,其含义完全不同。原文的表达实际上是the goel of blood(גֹּא ֵ֣להַדָּם),直译为“有血缘关系的至近亲属”。goel这个词听起来很耳熟。它是指有买赎权的近亲the kinsman redeemer)。在以色列中,goel的责任是什么?他必须挽回或赎回已经犯下的错误。如果有人因为贫穷而被迫卖掉他的田地,goel就必须把这块地买回来。如果有人因为贫困所迫把孩子卖为奴隶,goel就必须赎回这些孩子,把他们买回来。如果有人杀了他的邻居,goel就必须杀死凶手来赎回受害人的生命!但一切到此为止。goel仅被允许杀死凶手本人。此后禁止任何人再去杀害那位报血仇的goel。一命抵一命,执法到此结束。这就是上帝为了满足祂圣洁公义的要求而追讨我们罪责的方式。我们明白了吗?所以,当我们听到“报血仇的”这个称呼的时候,我们永远不应该想到一些恶毒或嗜血的人——他们最喜欢做的事莫过于杀戮和复仇。报血仇的人也许会认为去干这种事真是太糟心了,但他必须这么做!他的责任是赎回被夺去的生命,因为这是上帝的公义所要求的。上帝的公义坚决要求赎回被害人的性命,这是通过满足祂对罪责的追讨来实现的!

只有意外事故的责任人才能被逃城接纳?

   这就引出了本节的关键问题:如果我们把逃城的形象应用到基督身上,我们在某些特征的转移上就会遇到难处,不是吗?我们认为圣经里关于逃城的段落是象征性的文本,所描绘的是在基督里的救赎。因此,我们是否可以由此推断说,主耶稣只是这样的一位救主:祂只代赎那些无心或意外犯下的罪?倘若这是真的,如果一个罪人只被允许带着他无心或意外犯下的罪逃到基督那里,那么逃城的安慰也不过是一种可怜的安慰。是的,我们都曾经无心或意外犯过罪,但我们故意犯下的所有邪恶之事呢?我们常常自愿地、故意地犯罪,违背了我们更理智的判断,违背了我们父母的警告,违背了我们良心的拷问,违背了圣经中明确的禁令。难道基督没有为这些罪流出祂的宝血吗?不,这样的推论是不能成立的。如果事情真是这样,玛拿西王绝不可能得救,利未和撒玛利亚妇人也绝不可能得救。事实上,谁能得救呢?任何人都不可能得救!然而,即便是在逃城形象的这一特征上,主仍要教导我们一些东西。是什么属灵教训呢?

最显著的区别

   现在让我们比较和对照一下故意杀人者和无心杀人者之间的区别。故意杀人者等候多日伺机谋害他的邻居;一旦有了机会,他操起斧子将邻居一击毙命,然后奔向逃城。而无心杀人者是因为意外失手而使他的朋友丧命。这两个人都逃往逃城。在你想象的画面中,你有没有看到他们都在逃跑?这两个人逃跑的方式是一样,还是有所区别?没错,他们都很害怕。是的,他们都跑得很快。他们俩都希望在逃城找到安全的藏身之处。然而,两者之间有一个区别。区别在哪里?区别在于他们的心灵状态。故意杀人者不会有任何悲伤的情绪。他只是害怕,害怕他的仇家、那位报血仇者。但无心杀人者却在极度悲痛中哀哭呐喊。他无意中误杀了他的朋友!

   这是主在有关逃城的历史记载中要赐给我们的教训。那些真诚地逃向基督的人,那些“被狂风暴雨吹打折磨”的人,那些得不到安慰的人,那些在自身之外寻求生命的人,他们的心灵首先更多地是被忧伤所充满,而不是被恐惧所充满。上帝真诚的儿女,可以从他们的忧愁中被辨认出来。他们深知自己得罪了那位良善的上帝。这使他们悲痛不已。诗人在诗篇116:3说道:“我遭遇患难愁苦。”依着上帝的意思忧愁,使人悔改以致得救,这是真诚地逃向基督的灵魂所具有的特征。主上帝要教导我们的功课就在于此。当主宣告说,那些在不知不觉中或无意中误杀人的人才可以逃往避难城,祂的意思是:这样的灵魂是忧伤哀痛的灵魂!祂安慰那些满心忧伤逃到祂那里的人。祂与那些凭真理求告祂的人相近。对于这些可怜的、得不到安慰的灵魂,那座天上逃城的大门仍然向他们敞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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