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信徒得救稳固是有圣经根据,亦是圣经中的重要真理。有关经文如下:罗10:9-11节:“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经上说:凡信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
“口里承认、心里相信”,这就是心口一致的真信,不是口是心非的假信,所以能得救。“凡信他(指耶稣)的人,必不至于羞愧”,这就是稳固可靠的意思。这句话引自以赛亚先知的预言:“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在锡安放一块石头,作为根基,是试验过的石头,是稳固的根基,宝贵的房角石,信靠的人必不着急”(赛28:16)。这石头是指基督是磐石,是稳固根基,凡信靠的真信徒必不着急(羞愧)。得救的稳固,不但有旧约先知的预言,还有新约使徒的见证。为了缩短篇幅,请同道们自阅以下经节:来:10:10,14,(约11:25-26,10:27-30,6:37-39,48-51,58),(来5:9,7:25)等。
真信徒得救稳固理由何在?
真信徒得救稳固的理由很充足。在这里仅提述六点:
(1)真信徒信仰之真实。
凡重生得救的人都是有真正信仰的人,若未真实相信的人就是一个未得救的人。圣经对真信徒的记述:“那落在好土里的,就是人听了道,持守在诚实、善良的心里,并且忍耐着结实。”(路8:15)“求你将我放在心上如印记,带在你臂上如戳记,因为爱情如死之坚强……爱情,众水不能熄灭,大水也不能淹没,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财宝换爱情,就全被藐视。”(歌8:6-7)“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难道是患难吗?是困苦吗?是逼迫吗?是饥饿吗?是赤身裸体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如经上所记:我们为你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耶稣里。”(罗8:35-39)
那些信仰摇摆不定、甚至是半途而退、一败涂地的人,是未得救的人。无所不知的神是不会给这样信仰的人得救的,因为在神那里也根本没有什么临时得救的可能,所以不能把这样的人当作得救不稳固的例证。
(2)神所立的约永不改变。
神是信实的神,守约施慈爱的神。他与真信徒立约,却不与假信徒立约。他与真信徒所立的约是永不改变的。使徒以神与亚伯拉罕立的约永不改变为例,鼓励我们效法亚伯拉罕作个真信徒,则神照样会与我们立坚定的约。他说:“总要效法那些凭信心和忍耐承受应许的人,当初神应许亚伯拉罕的时候,因为沒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着起誓的。就指着自己起誓说:论福,我必赐大福绐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这样,亚伯拉罕既恒久忍耐,就得了所应许的。……照样,神愿意为那承受应许的人格外显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为证。藉这两件不更改的事,神决不能说谎,好叫我们这逃往避难所,持定摆在我们前头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励。我们有这指望,如同灵魂的锚,又坚固又牢靠,且通入幔內。”(来6:12一19)
神信实的应许,再加上以起誓为证,就成了我们坚固牢靠的灵魂得救之锚。因为神的起誓就是对我们得救的保证。
神与我们立约是用主耶稣的宝血立的:“(主耶稣)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个,因为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太26:27-28)主的血就是主的生命。主用自己的生命与我们立约,一次立定了就永不改变。使徒保罗说:“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着。”(罗6:10)
这约是新约,与旧约不同。使徒说:“如今耶稣所得的职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约的中保;这约原是凭更美之应许立的。那前约若没有瑕疵,就无处寻求后约了。所以主指责他的百姓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约……主又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来8:6-11)
旧约的瑕疵在于必须遵行律法才算守约,却因人的软弱有所不能行;新约的完美是由于神儿子耶稣基督作救赎和中保,人凭着信作为守约,是以神的恩典为前提的。旧约是将律法(十诫)写在石版上,重于外在教训,是关于民族性的;新约是将律法(信爱律)藉圣灵放在人的里面,写在人的心上,是重于生命的重生和圣灵的教训,是直接关于个人性的。
新约是永远的约。先知曾预言说:“你们当就近我来,侧耳而听,就必得活。我必与你们立永约,就是应许大卫那可靠的恩典。”(赛55:3)“大山可以挪开,小山可以迁移,但我的慈爱必不离开你,我平安的约也不迁移,这是怜悯你的耶和华说的。”(赛54:10)“又要与他们立永远的约,必随着他们施恩,并不离开他们,且使他们有敬畏我的心不离开我。”(耶32:40)
这些预言虽然以以色列的背景说的,却是首先应验在教会方面,因真信徒是真以色列人。故此,神与真信徒所立的约是牢不可破的,不但神保证自己不离开我们。并且能使我们也不离开神。
这里请注意,对死在旷野不得进入迦南的以色列人来说,不是神的约作废,乃是他们在神的约上无份,因为他们不是神的真儿女(罗9:6-9)。
(5)永生生命的特性。
A、永活不死的生命。主说:“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约10:28)“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你信这话吗?”(约11:25-26)使徒彼得说:“你们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是藉着神活泼常存的道。”(彼前1:23)使徒保罗说:“他已经把死废去,藉着福音,将不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提后1:10)
B、圣洁的生命。
使徒约翰说:“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从此显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约壹5:18)
(6)有圣灵的帮助。
圣灵是三位一体独一真神体中的一位,他为保证我们得救住在我们心里。
A、永住人里面。
主说“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他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他,也不认识他,你们却认识他,因他常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约14:16-17)
B、在內心教训。
使徒约翰说:“你们从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们心里,并不用人教训你们,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训你们,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们要按这恩膏的教训住在主里面。”(约壹:2:27)
C、引人晓真理。
主说:“我还有好些事要告诉你们,但你们现在担当不了。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明白(进入)一切的真理。”(约16:12-13)
D、扶助软弱人。
使徒保罗说:“况且我们的软弱有圣灵的帮助。”(罗8:26)
E、感动人自责。
主耶稣说:“他(圣灵)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16:8)
F、靠圣灵守道。
使徒保罗说:“从前所交托给你的善道,你要靠着那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牢牢地守着。”(提后1:14)
G、靠圣灵行事。
使徒保罗说:“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加5:25)
H、得基业的凭据。
使徒保罗说:“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信了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直等到神之民被赎,使他的荣耀得着称赞。”(弗1:13-14)
上述六方面都是真信徒得救稳固的理由,是三位一体的神在真信徒身上所施行的必能成全的拯救大工,正如使徒保罗所说:“我深信那在你们身上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腓1:6)
(3)耶稣救我们到底。
主耶稣救人不是半途而废,乃是救我们到底(来7:25),爱我们到底(约13:1),坚固我们到底(林前1:8)。经上说:“他既得以完全,就为凡顺从他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来5:9)“这位既是永远长存的,他祭司的职任就长久不更换。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长久活着替他们祈求。”(来7:24-25)主的代求是有效的,能护理真信徒的信心。主又说:“西门!西门!撒旦想要得着你们,好筛你们象筛麦子一样;但我已经为你祈求,叫你不至于失了信心,你回头以后,要坚固你的弟兄。”(路22:31-32)彼得是真信徒,认识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有永生之道,却因肉体软弱而失败,但他的信仰不会失去,因为主救他到底。并且在事情发生以先,主已经为他祈求。主耶稣应许不丢弃我们,也不失落一个。他说:“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因为我从天上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未日却叫他复活。”(约6:37-39)希伯来书的作者说:“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休,就得以成圣。……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10:10-14)这段经文归纳起来,即信靠耶稣一次的救赎就得以成圣且永远完全。当然这是指生命(地位)说的。
(4)神的大能之保守。
真信徒得救的稳固亦因神大能的保守。使徒彼得说:“你们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着所预备,到未世要显现的救恩。"(彼前1:5)主耶稣说:“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原为一。"(约10:27-30)大卫王说:“耶和华是我的产业,是我杯中的份;我所得的,你为我持守。"(诗16:5)
得救不稳固的说法有何错谬?
答:其错谬如下:
(1)与永生生命的本质不相合。
从有关的圣经可知,永生的生命是不死不坏、永远活着的生命,凡得到这生命的人就永远不会死(参阅彼前1:3,启1:18,约6:47-51、58,10:28,11:25-26,彼前1:23,提后1:10)。如果得救不稳固,那就等于重生了还会重死,永生还会死亡。这显然是说不通的。
(2)与主耶稣的话有抵触。
主耶稣说:“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因为我从天上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未日却叫他复活"(约6:37-39)。"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原为一"(约10:27-30)。这些都是主亲自的应许,是主对听他声音、跟他走的真信徒的应许。如果有不听主的声音,不跟主走的人,那就是不信的人,原来是没有得救的人。主耶稣说的话是不废弃的,必能成就的。如果说得救不稳固,那就等于毀谤主耶稣在说夸口话,甚至是在说谎话与废话,因为主说"总不丢弃","一个也不失落","所赐给他们的永生,沒有人能夺去的"。
(3)对神的全知起怀疑。
神是无所不知的,能知道人心意念。对于人信仰的真假,神是完全知道的。神绝对不会给那些信仰假冒的人得救,也不会给那些信仰半途而废的人有临时得救。所以,那说得救不稳固的人,是在怀疑神的全知(约2:23-25)。
(4)与神的永约有抵触。
据前面所谈,神与真信徒所立的约是永远不废的。如果说得救不稳固,那就等于说神与真信徒所立的约有废弃的可能,假如废约是因人守不住与神所立的约,责任在于人这一方,那么,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神怎么与一个信仰靠不住的人立约呢?是否神也有瑕疵呢?断乎不是。故此,那些说得救不稳固的人,其实是在怀疑神的全知全能,对神存着不信的恶心。
(5)贬低因信称义、注意行为得救。
凡以为得救不稳固的人,总是觉得凭着信得救太简单了,不一定可靠,总要凭着自己的一点行为,他们犯了犹太人所犯的错误:“不凭着信心求,只凭着行为求"(罗9:32)。也犯了加拉太人所犯的错误:“靠肉体成全"(加3:3)。他们削弱依靠神的信心,把行为当做得救的条件,,而不是作为得救的明证。他们不是讲信心生行为(信行同体),乃是在信之外讲行为,将行为置于信心之上,讲得救取决于人的行为。结果所提倡的乃是自义的行为,不是信心的行为。因此他们说,人的得救,在神是稳固的,在人需要持守,如果你守不住,那么已获得救的也要失掉。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神的稳固就成了一句空话。
当然,人的持守是必须的。我们不是不讲持守,乃是说究竟人的持守是靠自已的力量、凭自己的努力来持守,还是凭信心、靠神的力量来持守呢?我们认为应该是凭信心、靠神的能力有把握的持守。使徒保罗说:“你从我听的那纯正话语的规模,要用在基香耶稣里的信心与爱心,常常守着。从前所交托你的善道,你要靠着那住在我们里的圣灵牢牢地守着(提后:1:13-14)"。可见得救是着信,而守道也是凭着信心,即依靠神来守,这才是纯正信仰。如果起初的得救是因着信,而接下去的得救要靠人自己的力量持守,那么这是对神失去信靠的心,这种认识是完全错误的。
(6)与得救数目添满有抵触。
据圣经记载,得救是有数目的。"等到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于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罗11:25-26)。这个数目是由神来预定的,亦由神来成全。因神能照自己所喜悦的意旨行作万事(弗1:11)。如果得救不稳固,人最后得救与否的决定在于自己的持守,那么神就沒有把握实现这个预定的数目,而改由人来实现了。如果真是如此的话,要添满此数目也就非常困难。譬如说,计算好到某日于止,得救的数目只差几十人,指望下个月可以添满,可是,由于得救决定在于人的持守,而人却是易变、不确定的因素,到时可能有一大批在此数目內的人突然退去不信了,指望下个月可以添满的数目因着人的易变、不确定的因素又成了泡影。如果如此反复下去,主就不可能降临,主还要继续忍耐人将得救数目添满了才降临,这就变了耶稣在等候人,不是人在等候耶稣降临,可见这是不符合圣经真理的,这样的神也不是我们所信靠的神。
(7)神的救恩与人的得救都成了临时的。
如果得救不稳固,那么在人因信得救时,就要立刻转入靠自己的行为来维持,神的救恩对他不能继续有效。这就意味着神的救恩起到临时作用,,即在开始信的时候用一下子,如同起动器一样,只把动力机起动一下就可脱开,以后让动力机自己维持运转。若如此,就与神完美的救恩相违背,因神的救恩是救人救到底的(来7:25)。
这不仅说神的救恩果效是临时的,而且人所得到的救恩也同样是临时的,因为人若守不住,仍旧要灭亡。如果在因信得救后要转为靠行为维持得救,那就是更改因信得救的福音真理,犯了加拉太人所犯的错误,违背了本于信以致于信的原则。
(8)是一种重生会重死抑或多次得救的观念。
得救不稳固的观点,逃不出两种倾向:
即不是"重生会重死",便是"得救有多次"。譬如说,有一个已重生得救的人守不住了,按得救不稳固的原则,这个人就灭亡了,这就是重生又重死了。这与"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約11:25-26)","我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约10:28)"等一系列经文相抵触。因此,重生会重死的观点是错误的。
假如说那守不隹的人肯悔改还可以得救,那么请问:这个人从失败的那时起一直到他悔改为止,其生命到底死了没有?若说他的生命未曾死,通过悔改得到赦免,这就成了得救稳固的道理。若说他生命死了,通过悔改又再次得重生,这就成了多次得救的道理,而且这种次数就无法可计算了。这与(来6:6)所记:“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及(来10:26)所记:“因为我们得知真道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也沒有了"等经文相抵触。因圣经已断定不能叫他们重新懊悔,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所以,"多次得救"的观点是错误的。
我们可从使徒彼得的生平经历中作对照,从神本的角度来看,他的得救到底是一次,还是多次呢?他认识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后被主斥责为撒旦(太16:16-23);他表决心与主同死,后却三次起誓不认主(太26:23-35、75);他多次见过主的复活,后又在众门徒面提议要下海重操旧业打渔(约20:22,21:3,路24:34)他是初期教会三大柱石之一,却在安提阿假装受保罗责备其所行的与福音真理不合(加2:9-14)。他所犯的大多是原则性的错误,他每次的失败和起来,是否他內在的生命也是随之死亡和重生呢?如果说是这样的死死活活,那就与圣经真理原则抵触:“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我们认为彼得的得救是一次性的(神本)。他虽然在生活中因肉体的软弱有过几次失败跌倒,但一面因主到底的拯救,一面因他能醒悟接受教训终于得到最后的胜利。故此,真信徒得救是稳固的,虽然软弱失败是难免的,但因靠着主终必得胜。
(9)不能确定自己是否已得救。
凡认为得救不稳固的人,不但信徒甚至连传道人也无法肯定自己是否已得救,因他不知道自己日后能否守得住。这违背了使徒约翰的教训:“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壹5:13)。如果一个传道人对自己的得救都沒有把握,那是何等可怜可悲可叹。
“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提议是否极端?
答:“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是十六世纪的神学家加尔文先生首先提出来的,并被公元1618年的多特会议所接纳。我们虽不采用"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这个用词,而采用"真信徒得救,真信徒得救稳固"的名称。但这两者的意义是相同的。一次得救,就是真信徒重生得救;永远得救,就是得救稳固。我国贾玉铭牧师的信仰观点,也与此相同。他说:“既得救必永远得救。"(参《完全救法》第297页,贾玉铭著)
圣经虽没有"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明文句,但与此相仿的经文是很明显的。例如:来10:10-14节记载:“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就得以成圣。……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这里的"得以成圣永远完全"与"既得救永远得救"和"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意义都是相同的。所以,凡反对"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是错误的,不符合圣经的教训。
传得救稳固是否把真理传宽了而导致人犯罪堕落呢?
答:传得救稳固,是立足于神完美的救恩与信徒真实的信仰基础,而不是许可人去犯罪,更不是号召人去犯罪。因为得救的人已经从罪恶中被救出来,与罪恶隔绝,得了耶稣基督不犯罪的生命,且被神的爱与恩激励而不愿意犯罪。若有人以为"得救既已稳固"了,就大胆地去放纵情欲,以罪为乐,并无丝毫自责的话,那证明这人是未曾重生得救。
想叫人达到不犯罪,靠最严厉的律法或人为的教训是注定要失败的,如果能的话,神就不必要赐下救恩了,因为有摩西的律法在先了。
人要想达到不犯罪,第一要重生,即得到基督那不犯罪的生命。第二要被神的爱与恩所激励而不愿意得罪神。第三要接受神话语的教导而明白真理,得丰盛的生命。第四要靠圣灵的能力治死身体的恶行,这样才能杜绝犯罪。如果不从生命栽培入手,却以为传严格一点就想能杜绝犯罪,那是一种幻想。
神以基督的救赎将律法恩典化:“律法的总结乃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罗10:4)。即使人靠恩典得救。我们不可以把恩典律法化,即靠自己的行为来维持得救。
那传得救不稳固的,在杜绝人犯罪的事上,也不是很理想,同样是宽,且更会败坏人。例如当你对一个失败犯罪的人说:“不要紧,神有丰盛的慈爱,你若肯悔改还可以再次重生得救。”那么他就以为犯罪不要紧,上午犯罪生命死了,晚上悔改再次重生。这就把真理传宽了。如果你用严厉的话对他说:“你现在犯罪了不得救了,赎罪的祭再沒有了,因你犯了至于死的罪,就要下地狱了。”那么他有可能破罐破摔,干脆连耶稣也不信了,去尽量放纵邪情私欲个痛快,因为反正迟早都要下地狱。这就更加败坏人。
在教会历史上,有一位神学家名叫奥古斯丁说:“初造的亚当的自由意志是可犯罪,可不犯罪,犯罪后的亚当及其后裔,只能有犯罪自由,却没有不犯罪的自由。在基督里的人可犯罪,可不能犯罪,为爱主的不愿意犯罪。被救赎到永恒里的人就绝不能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