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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从神生的基督徒为何还会犯罪?
来源:教会微刊  作者:信仰顾问团

“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有古卷作‘那从神生的必保护他’),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约壹5:18)有人疑问:既然《圣经》无误,重生的基督徒应该“必不犯罪”才对,为什么现实中的基督徒却做不到“必不犯罪”?

如果我们了解希腊文,这节经文就不难理解。希腊文有一种特殊的时态——现在延续式,指现在发生的事具有持续性、习惯性、永久性,“必不犯罪”的“犯罪”就是这种时态。

所以,这节经文更贴切的翻译是“凡从神生的,必不持续犯罪”。这节经文的误解是,一个人从信主的那一刻就完全成圣,从此不会再犯罪;这节经文的正解是,有圣灵内住的基督徒愿意自觉顺服神的教导,必不会依从以前的坏习惯主动犯罪。

“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加5:1)基督徒有了不去犯罪的自由,“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罗6:4)但是有不犯罪的自由并不代表每个基督徒都能善用这份自由。

罪:

在属灵争战中,我们面对的一个强敌就是罪念深重的老我。当主内重生的新生命与死灰复燃的老我狭路相逢,不依靠圣灵引领很容易导致成圣路上的失败——既“被过犯所胜”。

神不会因为我们在属灵争战中处于劣势就弃我们不顾,主说:“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6:37)而且“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这节经文可以从两个角度解释:

1、从人的角度,真正的基督徒会竭力保守“从神生的”新生命,懂得自重自爱,必不容罪恶重新辖制自己。不主动寻找犯罪的机会就不会时常犯罪,或耽于罪中之乐不肯离开。

2、从神的角度,“那从神生的必保护他”。主耶稣是信心的创始成终者,有祂的保守,我们才可以遵行神的话,“离恶行善”、“以善胜恶”。靠着主的大能保守,我们必能脱离“取死的身体”!一直住在基督里,我们就“必不犯罪”!

“治服己心的,强如取城。”(箴16:32)新生命与老我争战的难度不亚于攻城掠寨!基督徒还会犯罪,是因为遵行神旨意的意愿还没有强大到足以抵挡罪的诱惑,正如保罗所言:“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罗7:15)

神爱世人:

当我们“偶然被过犯所胜”,不要就此一蹶不振,更不要理会魔鬼的控告,而要积极寻求主的帮助,“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提后1:12)当顺服圣灵在我们心中的归正工作,省察自身,及时来到神的宝座前认罪悔改。“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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