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插曲(十1~十一14)
a. 小书卷及七雷(十 1~4)
启示录中的事件有些比一般的记叙更加神秘。这儿的七雷就是一例,七雷所说的话,约翰连写也不准写下。
1. 另一位大力的天使是上承五 2 的头一位“大力的天使”(参八 3,十八 21)。约翰看见天使从天降下(现在分词)。类似的天使下降的情况,参十八 1,二十 1。约翰既见天使由天降下,似乎暗示他如今是身在地上;先前所见所写是身在天上(例见九 13)。Ladd 指出,“启示式的思想是不受时空限制,是很自由的,忽而在天,忽而在地,并不需要交待”。到此为止,约翰从未告诉我们天使的外表,只告诉我们,他们做什么说什么。但此处这位(大力的天使)有颇为详细的描写。每一点有关这位天使的事实均与神或基督有所呼应,可见这位天使之重要。有人(例如史托福尔)甚至认为这天使就是基督,但我不以为然。启示录从来未曾称呼过基督为天使,更别说是“另一位天使”了。这位天使也没有得到神所应得的尊荣;比方说,接受敬拜。
还有,指着那“活到永永远远的”来起誓(6 节)不似是基督所作的事。天使披着云彩(诗一○四 3 以云彩为神的车辇),头上有虹(四 3宝座周围有虹环绕),脸面像日头(参一 16),两脚像火柱(火柱是以色列民在旷野行走时,神与他们同在的记号,见出十三 21~22)。有些解经家认为彩虹是天使如日光之脸,倒映在云中而产生的。
2. 五 2 的“大力天使”与一卷书卷一起出现,该书卷(biblivon)里里外外都写满了字。本节中的天使也手拿小书卷(biblarivdion)。Biblarivdion 一字没有什么前例可考,因此我们不知道“小书卷”实意为何,事实上 biblivon 已经有“小书卷”的含意。书卷的所谓大小或许只是指内容的长短,若然,体积的大小就不重要。如果这儿的“小书卷”是指体积,那么其喻意可能就是说,这只是神永远计划中的一部分。
书卷是“展开的”(原文用完成分词式,可能暗示永远都是如此;书卷现在不是隐藏的,将来也不会隐藏)。
天使右脚踏海,左脚踏地。左与右的分别在此有何特别意义不得而知,只是踏海踏地分明表示掌管的权柄(参诗六十 8)。天使渡海如夷。踏海踏地也表示这信息是关乎陆地海洋,换言之,全世界。
天使站立的姿势也暗示了天使的巨大。世人轻视信徒和他们微不足道的教会,并他们微不足道的信仰。然而这信仰的基础是神的道。神是大而可畏掌握宇宙的神。目前虽有云彩遮盖,我们不能毫无阻碍的看见神,但我们能够辨出祂是横跨陆海,大而可畏。没有什么比神的话更加重要,神的话高于一切,统管世上万事。
3. 和第一个大力天使(五 2)一样,这个天使大声呼喊,“好像狮子吼叫”(“吼叫”这名词来自动词 mykaomai,此动词一般是用来形容牛叫;但其同源名词当“狮吼”来使用也是有案可考的)。天使呼喊完毕,接着是七雷发声。“七雷”之前在原文中有冠词,说明是一组特指的雷,不是随便的七雷。有人认为这是指神的七重声音,因为诗篇中(二十九3)以雷形容耶和华的声音。这只是猜测,没有什么具体的解释。
4. 七雷不只发声,而且说出有意义的话。约翰正要录下七雷所言,却被禁止。谁禁止,我们不知道,但禁止的声音由神而来(声音从天上来)。“七雷所说的你要封上”:在新约圣经中,这封字(sphragizō)用来形容“隐藏”只有此处和二十二 10。“封”在古代经常拿来作识别以及作证之用。但用在启示文学中,“封”是指“隐藏不宜”(参但十二 4)。查尔斯说,“封”指“隐藏”是启示文学中的专用语。此处以“封”字用在说话,而非用在文字上,倒是空前绝后。但以“隐藏”解释这个“封”字是没有疑问的,因为下面又加重语气说:不可写出来。
猜测是人之常性;七雷说的是什么真是众议纷纭。多数人认为是有关审判,但有人不同意,因为七印七号所叙述的审判已经够多了云云,再审就是多余,而且这段话的对象是教会而不是世人。这种解释把七雷归在毫无意义之列。既是多余,为什么神还要启示?照我看,七雷的启示是特别给约翰自己的(他分明听得清楚明白),但他不能将之传递给别人。保罗也有过同样的经历(林后十二 4)。神的事不是张三李四随便可以知道的(Coclasure 书中这样说:“神的永远计划不知有多少是远超过我们所能想象的”)。在此我们正好提醒自己,神的计划有一部分向约翰这一种人显明,而向我们这些一般信徒是隐藏的。七雷所说的话不向我们公开,更是警告我们,不可拿启示录搞年月日的猜测,正如某些解经派最喜欢做的。这儿约翰明明白白的指出,我们不是什么都知道。神有些计划是向我们隐藏的,我们不可自欺以为神的启示我们已经全部在手。
b. 天使的誓言(十 5~7)
天使严肃的宣告,“神的奥秘”就要成全了(7 节),这是指神永远计划的全部,要约翰的读者可以放心,历史上一切令人困惑的事至终必有答案。天使以宣誓郑重保证,神的奥秘要成全,预言必都一一应验。5. 这个天使与 1 节的天使是同一人,就是那踏海踏地的那个。他举起右手来郑重宣誓。向天举手乃是古时发誓的规矩习惯(创十四 22;申三十二 40;但十二 7)。
6. 发誓是指着神来发誓。这神是怎样的一位神又有相当详尽的描写,因此誓言更加郑重庄严。这儿特别指出,神是活到永永远远,且是创造天地万物的,叫我们知道,下面所发生的事,不是神给魔鬼、恶人搞得惊惶失措而作出的手忙脚乱的反应。神是统管时间,统管万有的神,祂的计划必按部就班的逐一应验。“末日,和创造之初的日子同样是在祂手中”(Kiddle)。天使誓言的内容是“不再有时日了”(AV 版本的译法);NIV 译“不再耽延”。有人以前者为依据说,在永世里将不再有时间的存在,我们将活在永恒的现在。但我看这儿的天使不是在比较今生的时日和永恒,而只是郑重的宣布,第七位天使吹号的时候,将临之事必要速速的来临。NIV 译“不再耽延”是对的。
查尔斯认为约翰这儿所讲的“时日”是指敌基督掌权,亦即但以理书(十二 7,七 25)已经提过的“一载、二载、半载”,而在此还属未来的事件,是第七枝号吹响时才会发生的事。这见解甚有可能,尤其因为这天使的讲话是介乎第六和第七枝号之间。在这优越的时空位置上,天使向约翰保证,当一切条件成熟时,要临的事即会来临,末日将到。第七枝号直等到十一 15 才吹响也不产生矛盾:由这儿至十一章所描写的事,不是第六和第七枝号中间按时间之先后发生的一系列事件,而是两号之间的一个括号。这括号中所描写的是历代教会的工作。
7. 但字在原文是语气很强的反词 alla,意即“但是,正正相反”。这又可以证明,上一节中的“时日”确是指“耽延”,而不是指“时间”。至于耽延到何时?下面就说明了,乃是到第七位天使吹号发声的时候。
“奥秘”的意义请参一 20 注释。“奥秘”一词是新约中常见的,与这儿用字全同的地方就有哥林多前书二 1 和歌罗西书二 2;另外“奥秘”用众数而不加冠词的有哥林多前书四 1,此外,请参以弗所书一 9。摩法特将奥秘译为“神隐藏的计划”。“奥秘”在圣经中往往是和福音相连。下面的动词“传”字原文中是 euēngelisen,通常用意是“传福音”的意思,因此约翰用“奥秘”一词时,的确是福音。福音的奥秘是我们用尽理智也无法自创的。神救恩的奥秘除非神亲自启示,否则人永远无法想象和了解。
“佳音”是传给神的仆人和众先知(参摩三 7)。这儿的“先知”应该不是单指旧约知名的先知,也包括了新约的先知。神的计划亘古以来就有一个目的,这目的到此达到高潮。神救赎的计划马上就要成全,包括罪恶的审判,和神子民的拯救和伸冤。约翰要他的读者知道,世上的强权不只得不到胜利,而且马上就要被推翻,永无东山再起之日。神在创世以前即已拟定的计划在历代渐趋成熟。神的奥秘的确是必然成全的。
c. 小书卷(十 8~11)
约翰将书卷从天使手中接过来吃掉了,吃掉后便得了信息,可向万民预言、传播。查尔斯认为这书卷是敌基督(见第 1 节注释)统治期情况的预言。我却以为不必这样主观。书卷所写的是神向约翰所说的话。约翰既不明言这些话的内容是什么,猜测便是多余。
8. 约翰又再次听见那先前的声音(4 节)。再一次,我们不知讲话的是谁,总之说话是带着权柄的。声音吩咐约翰从天使手中接过书卷。天使“踏海踏地”:这个形容词是第三次出现,可见是有特别意义(参 2节注释),“书卷”只此一处原文用 biblion,其余几处用 biblaridion(2、9、10),字都是大同小异;约翰为何此处破例用 biblion,不得而知。书卷是“展开”的,这就重要了,说明这些启示不是隐藏而是公开的。
9. 约翰于是“走到天使那里把小书接过来”。天使对约翰说,你拿着吃尽了。“吃尽”原文是 kataphage,即“吞吃”,“吃下去”之意,换言之,“使书卷内容完全变为你所有”,“把书记在心坎里”。天使并且告诉约翰,书卷吃尽后,他会肚子发苦,但口中要甜如蜜。耶利米也曾吃过神的话(耶十五 16),以西结吃过书卷(结三 1~3),吃后均口甜如蜜,但却没有约翰记载的“肚子发苦”。神的话对信徒自然是甜的(参诗十九 9~10,一一九 103),但若含有严厉责备和刑罚时当然也是苦的。
我们要留意,苦的是约翰自己的肚子,而约翰是笃信耶稣基督的。读 11节便知道,书卷上是约翰必须传讲的信息。神忠心的传道人,不论信息对作恶的人是责骂多厉害,他仍不能不说,但态度绝不是幸灾乐祸。心中越是充满神的爱,以口报灾越是苦涩的经历。
不少解经家就是忽略了这一点。例如 Hendriksen,他以为这苦味是指信徒所受的逼迫。信徒固然要受苦,但却是与这儿的苦无关。这儿的苦是肚中自发的,而不是由外面而来。Kepler 也一样误会了约翰的意思:他说,书卷是苦的,因为预言逼迫和死亡,但当卷中的信息消化后就由苦变甜了,因为殉道者有“新耶路撒冷”的赏赐等待着他云云。这又奇了,约翰的叙述刚刚相反,是吃时甜,消化时苦。人的罪恶叫神忧伤(创六 6),真传神话的人多多少少会体会到神的伤痛。
10. 约翰曾两次被吩咐将书卷拿过来。他走到天使面前,请天使将书卷给他,天使却吩咐他自己将书取过去,而他终于也照吩咐做了。传信息的人不能站在被动的地位,必须直接领受神的启示。约翰将书卷取过来,吃了,果如上一节天使所言,口甜如蜜,但肚子发苦。
11. 天使对我说原文是“他们对我说”。这是很奇怪的,因为讲话的人一直都是单数。NIV 将这句译为被动式:“我被告诉”是较合理的。
再说预言的“再”字有点奇怪,因为到此为止,约翰还未曾说过预言,而只是听见声音,看见异象而已。但他将所闻所见写下,且很明显的,他将要将这些记载宣讲。在一 3 处,他称本书为预言,是以他的书写记录本身就是预言了。所以这儿约翰被吩咐“再”说预言,这预言内容包罗更广,关乎多民多国多方多王(有关“王”,请参五 9 注释;启示录中共有七次类似这儿“多民多国……”的字组,但这是唯一一处包括了“多王”)。约翰的预言不只是关乎一组人,不是只对教会,某国,或某更大的帝国,而是关乎多国多民。历代预言的应验证明了这一个事实。这儿提到“多王”更是提醒我们,神藉先知所讲的话是超乎世上最有权势的人,就是君王(参耶一 10)。
d. 两个见证人(十一 1~14) 约翰继续述说神子民历代都要面对的反对势力,尤其是在末世。约翰提到两个见证人,为神的话作忠勇无惧的见证,也提到可怕的敌基督,但敌基督不论有多可怕,至终亦无法胜过神的子民。
本章的讲解实在不易,解经家们的意见最是分歧。有人认为本章是多余的题外话,是约翰用手上偶有的资料信口开河穿插进来的枝节,与主题风马牛不相及。有不少人甚至还说 1~2 节、3~13 节是分别来自两份犹太文献;前者云云,是预期耶路撒冷将在公元六十六至七十年之战中被毁,但圣殿会被保存,后者则假设耶路撒冷不会被灭。至于约翰为何在迟至第一世纪末书写启示录时,还捡来一些不曾应验的假预言加在自己的书中,却无人解释。解经学派的另一极端则有克度尔的主张,认为这一章在许多方面都是启示录主题的关键,这个主张较诸上述的论调有道理得多了。至今还没有人能证明这一章是约翰由别处搬来的;即使假设本章的确取材外界数据,我以为约翰之所以如此做,也必定是因为这些数据正好表达他所要说的话。
这一段(1~13 节)的象征性我们最要注意。第一节中的圣殿是预表是谁都看得出。但许多以圣殿为象征的人,却照字面解释两个见证人和圣城。问题就出在这里。倘若我们将整段看为预表,不少难题就迎刃而解了。教会(灵意的圣殿)虽被外邦人践踏压迫,但约翰指出,教会是必蒙保守的(信徒受印记参七 1~8)。
在他处(一 20)约翰曾以灯台预表教会。我们亦应照样以见证人预表传福音的教会(或是教会的一部份)。前面约翰曾提出七个教会,其中只有示每拿和非拉铁非两个未受责备。以教会的忠心信徒代表两个见证人,实在是个容易的解释。另外,约翰心目中的见证人也可能是指殉道的信徒。此外“两个”的数目也可能涉及旧约律法(申十七 6)的规定:见证要凭两人的口才可接受。换言之,神差遣了足够的见证人。
克度尔又提出另一个“启示录老主题的新解释”:有预言说末世之时,以利亚要回来向外邦传悔改的道:间中以利亚会和摩西或是以诺一起同工。但是叫外邦人悔改的这个重任不是区区两人可以胜任的,所以“约翰认为殉道的信徒能够加入这见证的阵容,因为与大先知们同在的灵亦一样与殉道者同在。殉道者所面对的敌人和先知所面对的是一样的,而且也同样凶猛,所以他们也需要神赐特别的保护,也需要有摩西和以利亚的能力”(见 Kiddle, pp.183f)。
“大城”往往被认作耶路撒冷,主要是基于第 8 节的“主钉十字架之处”。但在同一节中,“大城”又被称所多玛和埃及。此外,“大城”还出现在十六 19,十七 18,十八 10、16、18、19、21。我认为较合理的解释是以“大城”代表敌对新天新地(见二十一、二十二章)的地上之城,亦即与神为敌的世界。
这儿约翰所做的就是将神教会的使命一一列出。教会将多有苦难,但是最终必然得胜。对在苦难中的读者,这是一个很大的鼓励。
1. 谁将一根苇子赐给约翰,这儿没有明说,但总是从神而来是显而易见的。这儿的“苇子”(原文 Kalamos)通常是指在风中摇摆的苇子(路七 24),但是此苇子可作量度的杖,分明是相当硬朗的。
“且有话说”跟其它地方一样,我们不知说话的人是谁,但知命令是带着能力的。声音吩咐约翰将神的殿量一量(参结四十 3 节以下)。在此之前,约翰一直是异象的旁观者(除了十 11 处声明他要说预言外),到此他首次有所行动,不过这行动亦是很短暂的。说话的声音吩咐他量一量神的殿(应作“圣所”)、祭坛,和在殿中礼拜的人。在启示录他处(七 15、十一 19)有提到“天上的殿”。但照上文看,约翰是站在地,而且殿外的院子要被外邦人所践踏(2 节),可知是指地上的殿。若是地上的建殿,当然最合理的是耶路撒冷的圣殿。但我以为这殿是预表教会。
在圣经它处(林前三 16;林后三 16;弗二 21),这殿又称为“神的殿”。
祭坛是圣殿中最重要的设备,道出基督教仪式中“代死”的主题。礼拜的人就是神的子民。人怎样用苇子来量颇难想象。“量”字 NIV 译作数算比较容易了解。量度的目的若非为毁灭(撒下八 2)就是为保存,这儿分明是为保存。神吩咐量度的人直接归在神的掌管和保守之下。在行将来临的大灾难中,教会要被保守(参信徒受印记:七 3)。这并非说全部信徒都不遭害。殉道必定有人,但教会不会被毁灭。
2. 殿外的院子不受苇子的量度,因为已经给了外邦人。这一句不易解释。一开始时约翰是用耶路撒冷的圣殿做比喻。圣殿的外院本来就是归外邦人所用;只有神的选民以色列人才可进入内院,包括圣所。在约翰异象中的圣所就是教会(真以色列)。这可能意味着一个颠倒过来的情况:犹太教被拒于外邦人掌管的外院中。但更合理的解释就是约翰把世人分为信徒和外邦人两种(参林前五 1;帖前四 5)。
还有,不论圣殿、外院、圣城,约翰似乎均有用来预表教会的不同层面。教会的某些部分交给了外邦人,受他们的管辖。但那权柄是神所允许的,神所交给的。外邦人要践踏圣城四十二个月(圣城的践踏参赛六十三 18;但八 13;亚十二 3,七十二译本;路二十一 24)。神不容许外邦人消灭教会,只允许他们在有限时期之内压迫教会。礼拜的内殿圣所和外院有区分,证明外邦人践踏的区域是有限制的。践踏的程度和践踏的时间均有限制。
四十二个月(十三 5 又出现一次)等于 1260 日(十一 3、十二 6),又即“一载二载半载”(十二 14;但七 25,十二 7)。换言之,这儿践踏圣城的时限和但以理所讲的一样,这时限又等于两个见证人见证的时间,妇人在旷野的日子,并但以理书中圣民交在兽手中的时期。这四十二月的期限也正好相当于公元前安提阿哥四世暴虐耶路撒冷的时间。安提阿哥四世苦待敬虔的犹太人的惊人程度难以想象,但迫害终于也有个结束。约翰要信徒知道,神子民受试炼是有限度的,最后他们会蒙拯救。或者,我们也应在此一提,四十二又是以色列人在旷野中安营的次数(民三十三 5 节以下)。约翰经常使用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故事作预表(参十 3 注译),所以当他叙述时限的时候,也甚有可能隐藏着旷野故事的典故。
3. 没有任何前奏,这儿忽然出现了我那两个见证人。因为有神特别的恩赐,两个证人传道 1260 天(参上节注译)。这两个见证人是谁不太明显。有人凭 5~6 节的叙述认为他们是摩西和以利亚。而且旧约圣经结束处的一个展望预言(玛四 4~5)也提到这两人;福音书中(太十七 3)耶稣在山上变形时也出现了摩西和以利亚。此外也有人主张是以利亚和以利沙、以诺和以利亚(两人均被接升天)、律法和先知、律法和福音、旧约和新约,等等。但这儿的上下文看来是讲教会,尤其第 7 节的叙述更叫我们想起殉道的信徒。
见证人之所以有两个可能只是表示见证的可信(申十七 6),也或者是指二、三两章中提到的两个忠心的教会,特别是指至死忠心为道殉难的信徒。两个见证人穿的毛衣(应作“粗麻衣”)代表丧服。他们所预言的是灾难,外表自然也是相应的悲戚忧悔。教会必须是为罪忧伤的教会才有能力。养尊处优、悠哉游哉的教会既不能激动人悔改接受救恩,也不会引起世人反对。
4. 两个见证人被比作两棵橄榄树;撒迦利亚书四 3 也有类似的比喻,两处的喻意都是盛备榄油。撒迦利亚将油和神的灵相连,所以信息就是“不是倚靠势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灵方能成事”(亚四6),这信息对约翰读者的处境再适宜不过了。撒迦利亚将两棵橄榄树比作“两个受膏者,站在普天下主的旁边”(亚四 14),和约翰的比喻非常相似。约翰也正是指出两个见证人与神非常亲近,他们所倚靠的是神的灵。两个见证人又好比两个灯台。撒迦利亚只提到一个灯台。约翰两个灯台的意义其实也是整体的:在启示录头两章中,约翰共享“灯台”六次,全部是代表教会,这儿也是一样,教会的见证是整体的多于个人的。在一 12 处提到七个灯台,此处只有两个,仅代表教会的一部分。两个见证人的死叫人觉得不可能不是指殉道的信徒。本节提到的世界之主含意亦不可忽略:约翰提醒我们,神掌管地上的一切。
5. 神的见证人在他们任务未完成之前,没有任何人能加害于他们(参路十 19);欲尝试害他们的人,到头来只有自己害自己。见证人口中出来的“火”不是一般的火,他们的目的不在杀灭敌人的身体。“火”乃是代表他们所传的信息有如焚烧的烈火(耶五 14)。在此约翰可能也想起神答应以利亚的呼求,降火烧尽他所献的燔祭(王上十八 24、28)。烧灭原文是 katesthiei,“吞吃”之意,亦即灭尽。必原文是 dei,极为肯定之意,表示神旨不可抗拒,这些人必定被杀。
6. 在他们传道的日子,两个见证人有特权。他们可以叫天闭塞不下雨(参王上十七 1 以利亚的神迹;雅五 17)。他们又有权柄叫水变为血(参八 8;出七 20;撒上四 8)。以上是与水有关,下面是地:随时随意用各样的灾殃攻击世界(earth)。圣经其它地方也提到神的仆人有神迹奇事随着他们;只有信心的缺乏能拦阻限制神的作为(例见可十一 23;约十五 7)。还有,教会圣徒忠心的事奉本身就是一个审判世界的办法,正如八 5 处所暗示的:神的审判因着圣徒的祷告就倾倒出来。约翰在这一节中所描写的惊人神迹叫我们看见,在恩典时代的神仆大有权能,和古时的摩西、以利亚没有两样。
7. 但他们的权能是有期限的。他们作完见证时,所向无敌的能力便告结束。作完(telesōsin)意即到了终点,或达到目的(telos)。见证人不是死于非命;他们的任务已经完成。此时,“兽”便出来与他们交战。这兽是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见九 1 注释),可见与魔鬼的势力有关。启示录下半卷中,此兽猖狂得很。两个见证人分明不是孤零零两个人,而是大军,因为兽不是一刀就将他们杀掉,而是要先与他们“交战”(potesei polemon;参但七 21)。争战结果是兽得了胜,见证人全部被杀。为主而死的人完成了任务便离去了。这个信息的对象虽然主要是末世的信徒,却一样可以应用在一切受苦的教会。Hendriksen 书中解释下一节时以信仰受禁制的教会,诸如苏联教会为例:“在主再来之前,这些教会的公开见证因被扼杀而沉默,好似一具尸体倒在大城的街上。”
8. 他们的尸首中的“尸首”原文是单数,可能意味着见证人的不分彼此。这一句原文中没有动词,所以“倒在”是加上去的。见证人分明是在街上被杀,而尸首就被遗在街上。
见证人受死的城有两个提示。第一,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又叫埃及”。两个名字素来都是万恶与苛制的代表(有关所多玛,见赛一 9~10;结十六 46、55;以色列人曾在埃及为奴;所多玛和埃及在所罗门智训十九 14~15 中相提并论;埃及在 Gn. Rabbah 十六 4 中代表逼迫别人的国家)。所多玛和埃及均受神的审判。力盛一时的所多玛被神所毁灭了。大有能力的埃及仆倒在神所降的灾祸中(出十 7)。见证人受死的城另一个提示是他们的主钉十字架之处,所以有人说,那么该是耶路撒冷了。但如果我们以整段为预表,正如我当初所主张的,那么见证人受死的地方不是限于某一个真正的城。世界上每一个城市都是,也都不是“这城”。“这城”就是任何社团组织中的任何人。
9. 从各民各族各方各国中(见五 9 注释),有人观看:即每组中都有人,换言之,包罗甚广,亦即全人类都有代表,如此看来,约翰更不可能是在说一个特别的城市。这些人观看见证人的尸首三天半(第 3 节有三年半)。这儿没有明说为什么尸首不许埋葬。死者的安葬对犹太人是十分重要的,不许葬埋即是要增加死者的羞辱。在此更有可能是胜利者陈尸示众,幸基督徒之灾乐基督徒之祸。
10. 住在地上的人(见六 10 注释),就为他们欢喜快乐。兽的出现使罪恶有空前的胜利。大家欢天喜地乃因两个见证人(这儿被称“先知”)曾使他们受苦。对不悔改的人,福音信息总是令人苦恼,所以一个大传道人被剿,真是大快人心的事。这节经文引起托伦斯这样问:“今日基督的教会为什么和周围环境这么协调?在一个充满罪恶的世界中,为什么信徒可以活得那么舒适平静?理由必是因为我们未将神的话不折不扣的遵行。”
11. 过了这三天半,有生气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参结三十七10),他们就站起来。经文到这儿变为叙事的过去式。肇事时间并未改变,但异象越来越生动确凿,使约翰用起叙事的过去式来。见证人站起来,看见他们的人甚是害怕。历代不知多少次教会被压迫至奄奄一息,但在野火烧尽的边缘,教会总是春风吹又生。每次教会的复活总叫压迫教会的人心惊胆战。
12. 这儿没有明说两位先知所听见的声音别的人是否也听得见。正如启示录的一贯作风,这儿也未明言从天上来的声音发自谁的口,总之声音对见证人说,上到这里来。他们就驾着云上了天;这个景象到保罗所说的使徒被提时(帖前四 17)就要完全应验了。在信徒被提以先,“世人已可预见这景象的一斑:历尽逼害的人蒙羞被杀,有时过了不到几年……世人又看见他们所恨恶所害死的人被推崇,在他们眼前复活升天了”(Swete)。
13. 见证人升天时,地大震动,城就倒塌了十分之一。全本启示录中只此一处用十分之一的比例,别处多是三分之一、四分之一。十分之一相信是表示数目不小,但也还不算大到不可收拾。七千的数目,克度尔认为是十分之一的另一说法,因为七万是全人类的代表数字云。但我们仍不能不觉得异常,为什么约翰在此处要给我们一个固定的数目,在他处却只给一个比例(三分之一最常见)。无论如何,这一切事的发生,叫其余未死的人都恐惧。他们不只恐惧,还归荣耀给天上的神。这是新鲜的一点,一贯以来,约翰只提到世人对神的审判硬着颈项,无动于衷(例如九 21)。但这儿所发生的事是这样的令人惊奇,这样明显的是神的作为,连罪人也不得不归荣耀给神。这是和六 15~17 所说的人态度有所不同;那儿的人知道是神的审判,但反应只限于逃避。
14. 第一灾到九 12 结束。第二灾到此为止,外加第三灾之将临的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