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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灵的心意:圣经诠释导论》默克肯牧师(Rev.A.Moerkerken) 著 本书目录
 
第四章 历久弥新
3. 耶弗他是否贸然许愿?他真的将他的女儿献祭了吗?

   我们现在所关注的这段历史已经被广泛地讨论过。亚扪人欺压以色列人有十八年之久。在与亚扪人开战前夕,基列人耶弗他向耶和华许愿说:“你若将亚扪人交在我手中,我从亚扪人那里平平安安回来的时候,无论什么人,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就必归你,我也必将他献上为燔祭”(士11:30-31)。我们都知道故事的结局:当耶弗他作为胜利者从战场上回来时,他的女儿拿着鼓跳舞出来迎接他;这个女儿是耶弗他唯一的孩子。接下来的两个月,女儿在山上为她终身做处女之事而哀哭。之后,耶弗他“就照所许的愿向她行了”(38-39节)。我会把跟这段历史有关的问题归纳为两个。

   贸然之举?

   第一个问题是:耶弗他是否贸然许愿?这是许多人都持有的看法。人们常常相信,耶弗他为了打胜仗而愿意付出任何代价;他在紧张激烈的战斗中发了誓,却没有意识到由此引发的后果是什么。他压根没有想到自己的孩子有可能从家里跑出来迎接他。也许他以为出来迎接的会是一只动物(一只狗或一只羊)或者一个奴隶,但他可能从来没有充分考虑过更严重的后果。这是许多解经者一直以来的论调,而且这样的观点如今仍大行其道。

   如果事情真是这样,那么我们从这段历史中吸取的教训是:我们必须谨慎小心,避免作轻率的承诺或贸然发誓。这些解经者提出的主要证据是:当耶弗他看到女儿来迎接他时,他感到非常恐惧。无怪乎许多按此思路推理的解经者相信耶弗他真的烧了他的女儿。

   然而,这是一个合理的解释吗?耶弗他真的贸然许愿了吗?我不这么认为。他完全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何以见得?首先,他并不是在激烈的战斗中草率许愿,而是在和平、宁静的前一天从容许愿。其次,若断言耶弗他在许愿的时候完全没想过他的女儿有可能会第一个出来迎接他,这不太能说得通。难道他真的想过把狗这种不洁的动物当作燔祭吗?他真的只想用一只羊羔还愿吗?仅仅承诺献上一只羊羔来表达他对主的感恩,这样的祭物也太微不足道了吧!我们经常在圣经中读到,许多旧约的圣徒在经历上帝的神迹拯救之后,宰杀了成群的动物献上为祭。难道耶弗他真的只承诺献上一只动物吗?这真的值得记录在圣经里吗?听起来不太令人信服。

   不,耶弗他十分清楚自己说了什么!他认真思量过自己的孩子有可能出来迎接他。在即将与亚扪人恶战的前夕,在生死存亡的时刻,耶弗他能够想到自己的家庭,却想不到自己的孩子?这显然不合情理。我甚至敢说:耶弗他首先想到的就是他的女儿!

   一个私生子

   在与亚扪人开战的前夜,耶弗他没有做任何轻率鲁莽的事。他实际上是在亲近他的上帝。你要知道,耶弗他是妓女的私生子。主耶和华曾经宣告说,这样的人绝不可入耶和华的会;他的子孙直到十代,也不可入耶和华的会(申23:2)。这是耶弗他一生心里所背负的重担。如今,在他生命中最关键的时刻,他把自己家庭的未来交在上帝的手中:如果主耶和华想让耶弗他的家庭在以色列中销声匿迹,那么愿主的旨意成就……耶弗他在许愿中想表达的是:“主啊,一切都取决于你的旨意。如果你的意愿是让我以胜利者的身份从这场战斗中回来,请告诉我,我的家庭将来会怎样。如果你对我这个可怜的私生子大发慈爱,为了你名的荣耀和你百姓的福乐,赐我得胜凯旋,那么我愿将我所有的一切交到你手中;即便我的名字从以色列的家族中永远消失、不再被纪念,我也全然顺服、甘心乐意……”

   燔 祭

   耶弗他是一位信心的英雄!希伯来书11:32中不是这样描述他吗?我不可能对以上的第一个问题作出与此宣告不一致的回答。不言而喻,这个答案也会影响到对第二个问题的回答。第二个问题是:耶弗他是否真的烧死了他的女儿?当我们逐字阅读经文时,这似乎是唯一正确的推论。耶弗他论到第一个从他家里出来迎接他的人说:“我必将他献上为燔祭。”路德在经文页边空白处写道:“有人说耶弗他没有将他的女儿献祭,但经文说得已经足够清楚了。”诚实地讲,我不得不承认,几乎所有的早期教父都是按字面意思来理解耶弗他所说的燔祭。在近代有几位改革宗的解经者也遵循了这一思路。这里我只提一提其中两位:努智博士(Dr.M.Noordtzij)在《上帝的话语和时代的见证》(Gods Woord en der eeuwen getuigenis)一书中的相关解读,以及他的追随者、著名的维德坎普牧师(Rev.H.Veldkamp)在其著作《可疑之帖》(Dubieuze posten)中的解读。

   然而,我不同意这样的解释。现在很清楚的是,我们提出的第一个问题(耶弗他是否轻率地许愿?),决定了我们的第二个问题。那些相信耶弗他在许愿时把他的境况、他的生命和他的家庭都交在耶和华手中的人,是不可能支持上述观点,即这位士师真的把他的孩子烧了。耶和华岂会喜悦人祭呢?人祭在古代以色列是令人憎恶的行为。甚至连许多异教国家也避之不及。耶和华在祂的律法中明确禁止人祭行为。想一想利未记18:21和申命记12:31。耶弗他和亚扪人的王在开战前的一番交涉(士11:12-28),显示出耶弗他非常熟悉摩西五经里所记载的上帝的律法!更不用说:假如这位士师犯下将他的女儿献为人祭的大罪,使徒还会确实地把耶弗他的名字和大卫、撒母耳一起列入信心英雄的名单吗(来11:32)?

   耶弗他将他的孩子分别为圣归给耶和华。这样的奉献是属灵的燔祭。我们在其他经文中也可以找到类似的表述(例如罗12:1)。作为没有出嫁的处女,耶弗他的女儿终其一生都要在圣所周围侍奉侍奉耶和华。请仔细留意一件事:耶弗他并不是作了一个回应某项要求的承诺,而是立下了一个主动许愿的誓言。这是什么意思呢?通过许愿,人可以将自己或所爱的人分别为圣献给耶和华。如果一个人过了一段时间想撤销这样的誓言,那么可以通过向圣所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钱来办到(想一想“圣所的舍客勒”)。然而,还有一种誓言,它不是暂时性的,而是持续一生之久的誓言。耶弗他所许的愿就是这样的誓言。

   但他为什么说到燔祭呢?因为在以色列中,燔祭指的是全牲的献祭。大多数献祭在仪式中只是把一部分祭物烧在坛上,其余的部分会留给祭司或献祭的人。但燔祭是全部献给耶和华,这叫做“全牲的燔祭”(申33:10)。因此,耶弗他的女儿要离群索居,不得与人交往,终身在圣所侍奉耶和华,这是永不可更改的。以色列还有其他的女人也是这样(参撒上2:22)。耶弗他的女儿将永远不能嫁人。耶弗他的家庭将从族谱中消失……然而,这位父亲的名字和他那没有留下名字的女儿的形象将永远铭刻在上帝话语的编年史上。

   当耶弗他的女儿从家里出来迎接他时,耶弗他深感哀愁,这样的反应令人惊讶吗?考虑到以上所作的分析,这并不令人惊讶。然而,令人惊讶的是这个女孩在她的生命中竟如此顺服主的旨意,尽管这将剥夺她享有婚姻之爱和生养儿女的福乐;失去这些福乐是一个巨大的悲哀,特别是在以色列人的观念中。耶弗他的女儿顺从上帝。经文最后只说,她的父亲就照所许的愿向她行了;女儿终身没有亲近男子(39节)。

 

注解: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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