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受难故事(十八 1-十九 42)
a.耶稣在客西马尼园被出卖与捉拿(十八1-11)
作者在描述完耶稣在最后晚餐所给的临别赠言(十三31-十六33),和祂为自己以及门徒祷告后(十七1-26),就开始提供耶稣被捕、被审、被钉十架和埋葬的实情(十八1-十九42)。
1-2.作者先将祂被捕的时刻写出:耶稣说了这话,就同门徒出去,过了汲沦溪。耶稣说完了临别赠言的前半段后,在十四章31节对门徒说:“起来,我们走吧”,然后接着记录临别赠言的后半段,一直要到十八章1节,耶稣和门徒才真的越过汲沦溪山谷。有不同的方式解释这事(参十四31注释),其中一个提议是,当耶稣说:“起来,我们走吧!”祂和门徒真的起身上路,临别赠言的后半段,是当他们走在耶路撒冷街上时说的。果真如此的话,十七章1-26节的祷告就是在圣殿山上说的,十八章1节则标明他们离开圣殿山、过汲沦溪的时刻。汲沦山谷位于耶路撒冷城和橄榄山之间。
作者描绘当时被捕的情景:在那里有一个园子,他和门徒进去了。在对观福音书中,指出这橄榄园“名叫客西马尼”(太二十六36;可十四32)。作者接着说,卖耶稣的犹大也知道那地方,因为耶稣和门徒屡次上那里去聚集。只有从第四卷福音书,我们才晓得耶稣和门徒常去这地方,因此犹大知道该去哪里找耶稣。
3.写完时间和场景后,作者开始描述被捕的情形:犹大领了一队兵(speiran),和祭司长并法利赛人的差役(hypēretas)。在新约圣经里,包括第四卷福音书,speira 一定指罗马士兵,hypēretēs则多半指犹太圣殿的差役。因此得到犹大将出卖耶稣密报的这些大祭司和法利赛人,不仅派了圣殿差役,还向彼拉多要了罗马士兵来捉拿耶稣[114]。他们拿着灯笼、火把、兵器,就来到园里。需要火把和灯笼,是因当时是夜晚时分(十三30),虽然那晚是逾越节,正月十五皓月当空,应当看得见一些东西。罗马兵丁通常都随身携带兵器,万一耶稣和门徒拒捕,刚好也派得上用场。
4-5.作者然后说,耶稣知道将要临到自己的一切事,就出来对他们说:“你们找谁?”我们看到耶稣在此采取主动,祂不是环境的受害者。祂的被捕和接下来的受死,都没让祂惊惶失措。实际上,祂坚持说祂甘愿舍下性命,没有人能夺去祂的命(十17-18)。
被捕是一种羞辱,可是耶稣的采取主动,显示祂不接受这羞辱。祂走上前问道:“你们找谁?”他们回答说:“找拿撒勒人耶稣。”耶稣说:“我就是。”“拿撒勒人耶稣”直接翻译应为“拿撒勒来的耶稣”,十八章7节和十九章19节也是同样的形容祂。拿撒勒来的也是拿撒勒人(太二23),所以两种译法都可接受。
当兵丁和圣殿差役说出他们要找谁时,耶稣回答说:“我就是”(egō eimi)。第四卷福音书用了 egō eimi 这字许多次,NIV 版认为它是指“我是〔他〕”,可是耶稣只是说祂就是那人。作者插进一句话说,此事发生时,卖他的犹大也同他们站在那里。作者没记录犹大出卖耶稣的细节,例如犹大与祭司长、法利赛人事先所做的交易(太二十六14-16;可十四 10-11;路二十二 3-6),或犹大像黄鼠狼给鸡拜年那样,以亲嘴的动作向来捉拿耶稣的人指出该捉拿哪一位(太二十六 48-49;可十四 44-45;路二十二 47-48)。
6. 当耶稣表明身分后,人们对祂的反应透着十足的戏剧性:耶稣一说我就是,他们就退后倒在地上。从这相当剧烈的反应看来,耶稣使用 egō eimi 这字,不仅说出祂就是他们要找的人(“我是〔他〕”),或许还将神的名字用在祂身上——宣称祂与神原为一(见增注:我是)。无论罗马兵丁和圣殿差役当时晓不晓得耶稣话里的这意思,显然从祂身上散发出一种金石气魄,令他们不自觉地后退倒地。
7-9. 耶稣又采取主动:他又问他们说:“你们找谁?”他们说:“找拿撒勒人耶稣。”耶稣又再度表明祂的身分,耶稣说:“我已经告诉你们,我就是(egō eimi)”从祂对来捉拿祂的人下命令这事中,再次显出祂在掌控局势:你们若找我,就让这些人去吧。耶稣不接受被捕的羞辱——让别人左右祂的人身自由,相反的,祂掌控全局。祂命令带着火把和兵器的罗马兵和圣殿差役说:“让这些人去”,这是指门徒。作者添上一句说,这要应验耶稣从前的话,说:“你所赐给我的人,我没有失落一个。”当耶稣为门徒向父神祷告时曾说:“我与他们同在的时候,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了他们,我也护卫了他们;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好叫经上的话得应验”(十七 12;参六 39),作者认为耶稣避免让门徒被捕的举动,是应验这段话。
10-11. 眼看耶稣就要被捕了,西门彼得带着一把刀,就拔出来,将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右耳;那仆人名叫马勒古。路加福音二十二 35-38,说到门徒有两把剑,现在作者说,彼得拿着一把剑站出来,护卫他的老师不受被捕的羞辱。耶稣就对彼得说:“收刀入鞘吧。”耶稣不认为即将发生的被捕是祂的羞辱,祂已显明局势在祂的掌控之下。祂问彼得说:“我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这是指耶稣在客西马尼园时,祈求父神祂是否可不接受的这苦杯,可是父神的旨意毕竟会实现(太二十六 39;可十四 36;路二十二 42)。祂不需要门徒为祂的荣耀而战(36 节),因为祂已下定决心现在要“喝这苦难之杯”。
其他三卷福音书也记录门徒中的一位,用剑将祭司长仆人的耳朵割下(太二十六 51;可十四 47;路二十二 49-50),可是惟有第四卷福音书指出是西门彼得这位门徒的义举,而惟有路加福音记录耶稣医好了那人(路二十二 51)。
b.耶稣被带去见亚那(十八 12-14)
12-14. 耶稣已定意喝下父神赐给祂的苦杯,就拒绝了门徒对祂的保护。那队兵和千夫长,并犹太人的差役就拿住耶稣,把他捆绑了,先带到亚那面前,因为亚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该亚法的岳父。“千夫长”的原文是 chiliarchos,NIV 版翻为‘commander'。千夫长是指罗马军队的那一阶层军官涉入此事,并不是说有一千位士兵参与此举。当他们将耶稣交给亚那之后,就打道回到安东尼亚堡的军营去。
虽然该亚法是那年的祭司长,可是他们先将耶稣带到该亚法的岳父亚那那里。亚那曾在主后五至十五年作过大祭司,随后他的五个儿子和女婿先后接掌此职。虽然罗马人指派和更换了大祭司的人选,可是犹太人仍认为大祭司是终身职。该亚法是在主后十八至三十六年作大祭司。路加在描述施洗约翰的事工时,当时虽是该亚法在任,路加却说那事工是:“亚那和该亚法作大祭司”时开始(路三2)。亚那卸任后,仍被尊为大祭司,实际上也执行大祭司的职责,许多犹太人确实如此认为[115]。作者提醒读者说,这该亚法就是从前向犹太人发议论说“一个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那位。这是回头指向十一章47-53节,当时犹太公会不知该如何处置耶稣,该亚法就对他们说:“独不想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十一50)。
c.彼得第一次不认主(十八15-18)
15-16a.当耶稣被捕后,被带往大祭司亚那家时,西门彼得跟着耶稣,还有一个门徒跟着。这“还有一个门徒”没说出是谁,可是在惟一的另一段经文中,作者说“还有一个门徒”是指“耶稣所爱的门徒”(二十1-8)。耶稣所爱的门徒常与彼得在一起的事实,支持这说法(十三23-24,二十3-8,二十一20-22)。那门徒是大祭司所认识的,他就同耶稣进了大祭司的院子。彼得却站在门外。“认识”(gnōstos)这字并非泛泛之交,而是熟朋友(参:路二 44,二十三 49)。这“还有一个门徒”肯定与大祭司家很熟,才能不受拦阻地立即进入院子。耶稣是被带到亚那的家里(不是圣殿),“院子”是指他家的前院,后来说到“看门的使女”(16 节),而不是圣殿差役,就证实这点。如果“还有一个门徒”是指耶稣所爱的门徒,而这所爱的门徒又是西庇太的儿子约翰的话,怎么能解释身为加利利渔夫的他“认识”大祭司呢?犹太社会并不像希腊社会那样,将劳工阶级和士大夫阶级划分得泾渭分明,犹太拉比都应当练有一门手艺,使徒保罗就会织帐篷。因此从事渔业之人也可有大祭司这样的朋友。此外也应当记得,西庇太的打渔事业相当兴隆,除了两个儿子做帮手外,还请了雇工(参:可一20),表示这个家庭相当富有。
16b-17.当另一个门徒进入院子后,彼得仍被拦在院子外面,大祭司所认识的那个门徒出来,和看门的使女说了一声,就领彼得进去。这证明另一位门徒与大祭司家的人很熟。当他领彼得进去时,那看门的使女对彼得说:“你不也是这人的门徒吗?”NRSV版将这节翻译得较恰当:“你不也是这人的门徒吗?是吧!”意指她知道另一个门徒是耶稣的门徒,现在问彼得说:“你是不是也是呢?”这不见得是个怀有恶意的问句。可是彼得立即变得手足无措,他说:“我不是。”彼得为何在此时否认他与耶稣有关系,很难令人理解。另一个门徒虽然被人知道是耶稣的门徒,可是毕竟也没受到什么刁难就进入院子,而且是他把彼得带进来的。或许因为彼得用剑砍了大祭司的仆人,心中觉得有罪和心虚(10节)。这是耶稣预言(十三38)彼得将不认祂三次(17、25、27节)中的第一次。
18.彼得第一次不认主之后,就被允许进入院子。仆人和差役因为天冷,就生了炭火,站在那里烤火;彼得也同他们站着烤火。逾越节期间(三四月的春天),白天还算暖和,晚上气温仍很低。因此彼得和仆人差役一起围着炭火烤火。
d.大祭司审问耶稣(十八19-24)
19.彼得和另一个门徒留在院子里,大祭司就以耶稣的门徒和他的教训盘问他。当耶稣被捕时,对来捉拿祂的人说,让祂的门徒走,所以门徒没有与耶稣一起被捉拿。现在大祭司审问耶稣关于门徒和祂的教训的事。
20-21.耶稣没有回答亚那所问关于门徒的事,只是义正辞严地回答有关祂的教导之事:耶稣回答说:“我从来是明明的对世人说话。我常在会堂和殿里,就是犹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训人;我在暗地里并没有说什么。你为什么问我呢?可以问那听见的人,我对他们说的是什么;我所说的,他们都知道。”耶稣声明祂做事一向光明正大,在公开场合有胆识地教学。祂绝不屈服于亚那的审讯,没什么可隐瞒的,亚那若想知道,可问问那些听过祂公开教导的人。其实这是正式审讯至少应当遵守的程序,不是审问被告,而是盘问对被告有利或有害的证人。因此耶稣的回答似乎是在责备亚那,但亚那无言以对。
22-23.在场的人显然认为耶稣对亚那的回答,是在责备他:耶稣说了这话,旁边站着的一个差役用手掌打他,说:“你这样回答大祭司吗?”这对耶稣具挑战性的反问,再加上打在祂脸上的一巴掌,分明蓄意要羞辱耶稣。可是耶稣再度拒绝屈服于淫威,就质问官员的这举动:耶稣说:“我若说的不是,你可以指证那不是;我若说的是,你为什么打我呢?”后来当大祭司亚拿尼亚下令赏给使徒保罗一巴掌时,保罗是以更强硬的态度回答:“你这粉饰的墙,神要打你!你坐堂为的是按律法审问我,你竟违背律法,吩咐人打我吗?”可是当站在旁边的人说:“你辱骂神的大祭司么?”保罗就说:“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徒二十三1-5)耶稣在此并没侮辱大祭司,而是质问官员打祂,以及祂被审讯而不是证人被审问的合法性——在当时的“法庭”中,似乎没有证人,耶稣要求他们对这些伤害祂的举动作个解释。
24.亚那对耶稣所提这不合法待遇的挑战,无言以对,于是在这场言辞交锋中,耶稣是赢家——祂没被亚那和他的官员羞辱到。亚那就把耶稣解到大祭司该亚法那里,仍是捆着解去的。这举动仿佛清楚承认,他们找不出祂有罪。
e.彼得第二与第三次不认主(十八25-27)
25.作者将镜头转回院子:西门彼得正站着烤火,有人对他说:“你不也是他的门徒吗?”彼得不承认,说:“我不是。”彼得越来越觉得受到威胁,就第二次否认他是耶稣的门徒。
26-27.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的挑战,使彼得受到最大的威胁:有大祭司的一个仆人,是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亲属,说:“我不是看见你同他在园子里吗?”这次问他的人不仅是逮捕他的官员之一,更是被彼得攻击的人的亲属。彼得又不承认。立时鸡就叫了。马太和马可福音告诉我们,当彼得第三次不认主时,还发誓说不认识耶稣,且是郑重赌咒,若有半句假话,愿天打雷劈(太二十六74;可十四71)。虽然那天晚上吃饭时,彼得正义凛然地抗议说,他愿为耶稣肝脑涂地(十三37),可是恐惧使彼得不认耶稣三次,应验了耶稣所说,鸡叫前他会三次不认耶稣的预言(十三38)。彼得的门徒生涯并未到此划下句点,因为耶稣复活后,祂恢复了彼得与祂的关系,且重新任命他服事主(二十一15-17)——这对耶稣所有的门徒都是一大鼓励,即使犯了最严重的过失,他们的主仍愿赦免他们,且重新恢复他们服事的机会。
f.耶稣在彼拉多面前受审(十八28-十九16a)
这一长段首先提供了耶稣在彼拉多面前审判时的场景(十八28),其次以八幕剧的方式,写出当时审判的确实过程。彼拉多来回多次走出衙门对“犹太人”说话,然后又回到衙门对耶稣说话(十八29-十九16a)。
28.十八章24节告诉我们,耶稣被亚那五花大绑地送到该亚法那里,可是作者一点都没提耶稣在大祭司该亚法所主持的公会前的审判。其他福音书对此事倒有记载(太二十六57-68;可十四53-65;路二十二54-55、63-71),因此自初期教会起,此事一直被视为问题。有几本手抄本将13-27节移到别处,以化解此问题[116],可是最佳的手抄本或大多数手抄本都不支持这作法。
作者没描绘耶稣在该亚法面前的审判,直接说到,众人将耶稣,从该亚法那里往衙门内解去。“衙门”这字的希腊原文(praitōrion)是将拉丁文(praetorium)直接音译过来,指军事总部,或在彼拉多当时的情形,指三军总司令的府第。彼拉多通常住在该撒利亚滨海府第,可是在重大的犹太节期,都会镇守耶路撒冷。耶路撒冷衙门的确实地址仍在争议中,也许是毗连圣殿西北角的安东尼堡,也许是位于耶路撒冷城西墙的希律王故宫(在靠近现代雅法门〔Jaffa〕的地方仍可看到它的废墟)。
那时天还早。“天还早”的原文是 prōi,根据罗马夜晚的时刻该指四更(清晨三点至六点)。若照罗马时间严格解释 prōi ,耶稣是在早上六点之前被带到彼拉多那里,罗马巡抚在清晨开始工作,并非异常之举。
把耶稣解到彼拉多的衙门,对“犹太人”就产生了问题:他们自己却不进衙门,恐怕染了污秽,不能吃逾越节的筵席。犹太人相信,进入外邦人的家中,会使他们沾染仪式上的污秽,导致他们无法吃逾越节筵席[117]。拉比律法说:“外邦人的住处不干净”,在随文注中又说:“因为他们将流产的胎儿丢在水管里”(Ohalot18:7 )。因此进入外邦人家,可意味着受到死尸的污染,此种污染会让人不洁净七天,这些“犹太人”就无法参与当晚的逾越节宴席,他们为了这原因而没进入衙门。这是个天大的笑话,“犹太人”小心翼翼地不沾染仪式上的不洁净,在那同时却犯下比那糟上几万倍的罪孽:将一个无辜者置于死地。
29-31.这些经节组成八幕审判剧中的第一幕:彼拉多和“犹太人”。由于“犹太人”不愿进入衙门,彼拉多就出来,到他们那里。他以一个正式问话开始审判的过程,你们告这人是为什么事呢?彼拉多和“犹太人”接下来的言辞交锋,都是以挑战和反驳的形式进行。彼拉多要知道他们控告耶稣何罪,“犹太人”却以反驳的口吻回答:他们回答说:“这人若不是作恶的,我们就不把他交给你。”显然他们认为彼拉多不用再得到更多明确的指控,该照着他们的决定判耶稣有罪,才以这么傲慢无礼的态度回答他。可是彼拉多不接受这样的态度,反而向他们挑战说,你们自己带他去,按着你们的律法审问他吧。其实他是说,你们已照自己的律法定了祂的罪,不需要我的判断,就自行处决祂吧!彼拉多心知犹太人没有权利如此做,所以在这第一回合他赢了,因为“犹太人”被迫承认,我们没有杀人的权柄。这规定惟一的例外,是当外邦人,包括罗马军兵,违反禁止异族进入犹太圣殿的女院和以色列院的禁令时,犹太人才有权杀他们(参二14-16注释)。至于“犹太人”处死犯人的案件,似乎只有用石头打死司提反(徒七54-60),和在新任巡抚尚未上任的空档时(在巡抚非斯都和阿比弩斯〔Albinus〕交接的时候),杀死雅各的事(徒十二1-4)。
32.作者对“犹太人”无权处死犯人这点,发表了一点评论,这要应验耶稣所说自己将要怎样死的话了。若由“犹太人”执行死刑,一定是用石头砸死。可是耶稣已说过祂将被“举起”,这是指被钉十字架(三14,八28,十二32-33),只有当罗马人执行死刑时,才有机会用此刑罚。或许“犹太人”想要耶稣被钉十字架,以此证明祂受到神的咒诅(申二十一23)。
33-38a.这些经节组成审判剧的第二幕:彼拉多与耶稣。彼拉多又进了衙门,叫耶稣来,对他说:“你是犹太人的王吗?”故事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提到正式的控告罪名。彼拉多问道:“你是犹太人的王吗?”,表示“犹太人”已指控耶稣犯了造反罪,即他们将祂说成该撒王的对头。耶稣以一句问话回答:“这话是你自己说的,还是别人论我对你说的呢?”耶稣一点都没被来捉拿祂的官兵(4-9节)和大祭司亚那(20-23节)吓住,现在也不屈服于彼拉多的恫吓。耶稣问这位巡抚,他的消息来自何处?因而可见祂是指何种王位。彼拉多的第一个反应显示他鄙视犹太人:彼拉多说:“我岂是犹太人呢?”接着他指出耶稣处在被自己同胞唾弃的羞耻境地:你本国的人和祭司长把你交给我。最后这句话反映出,这是个先认为人有罪的司法系统:你做了什么事呢?
耶稣一口回绝彼拉多堆在祂头上的有罪假设,回答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只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耶稣继续掌握对话的走向,将话题转回到王位上,且宣称祂的确拥有一个国度,但不是这世界的国度。耶稣在三章3和5节,对尼哥底母说到神的国度,可是在喂饱五千人之后,不愿被民众拥戴为王(六15)。由于耶稣的国度不属于这世界,祂就回绝了彼得要助祂拒捕的事(10-11节),祂的王国是从另一个地方而来(原文是“不从这里来”),是神赐给祂的,不是靠人的权力斗争而来。祂的国度在这世界积极活动,有一天会带着大能降临,可是它的能力不出自这世界,而是来自神。
当耶稣继续掌握谈话的方向时,彼拉多扮演一个被动的角色。彼拉多抓住耶稣所提“我的国”这话,就说,这样,你是王吗?耶稣若承认祂是王,彼拉多就有确凿证据办祂。这次耶稣直截了当地回答:你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NIV版将此节翻译得少了些力道,若直接翻译应当是:“你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是为给真理作见证”。彼拉多要耶稣亲口承认,祂想做这世界的王,可是耶稣拒绝栽在这陷阱中,反而说祂是来为神的真理作见证,为神即将来临的国度作见证,同时也告诉彼拉多,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话。祂以此向彼拉多挑战,要他不要再听信指控祂的人捏造的罪名,应当开始听祂的话。在这场挑战和回驳的言辞交锋中,耶稣以胜利者姿态出现,彼拉多则坠入五里雾中:彼拉多说:“真理是什么呢?”
38b-40.这些经节组成审判剧的第三幕:彼拉多与“犹太人”。将耶稣留在衙门内,彼拉多说了这话,又出来到犹太人那里,对他们说:“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这件案子应当就此完结,可是彼拉多想放了耶稣,同时又想安抚“犹太人”,就提醒他们说,但你们有个规矩,在逾越节要我给你们释放一个人。只有圣经提到这习俗,其他文献没提过此事。彼拉多在审讯耶稣的第一回合中败下阵来,现在决意不处于“犹太人”的下风,就计划利用在逾越节释放一个犯人的习俗,放掉耶稣,也藉机嘲弄“犹太人”一番,于是问道,你们要我给你们释放犹太人的王吗?说耶稣是“犹太人的王”,肯定会气炸他们。可是彼拉多想用习俗释放耶稣的计划反而起了反作用,他们又喊着说:“不要这人,要巴拉巴!”作者添进一个批注说,这巴拉巴是个强盗。马太福音二十七16说,巴拉巴是个“出名的囚犯”(原文是恶名昭彰的囚犯),马可福音十五7则说他是“和作乱的人一同捆绑。他们作乱的时候,曾杀过人”。彼拉多或许想群众一定会选耶稣,而不是巴拉巴,他就可以放了耶稣,了结此案。可是马太福音二十七20和马可福音十五11指出,祭司长和长老们煽风点火地怂恿民众要求释放巴拉巴,不是耶稣。这真够讽刺的,照理祭司长和长老们绝不同情造反者,因为他们危害这些人与罗马政府之间的现有状况,可是现在他们却要释放巴拉巴,不要耶稣。在与“犹太人”挑战和反驳针锋相对的这回合中又败下阵来的彼拉多,又需面对耶稣这烫手山芋。
十九1-3.这些经节组成审判剧的第四幕:彼拉多下令鞭打耶稣。当下彼拉多将耶稣鞭打了。鞭打的目的是要羞辱那人,罗马有三种鞭打法:fustes(轻轻鞭打以兹警告),flagella和verbera(重重鞭打之外,还要再加上刑罚,例:钉十字架)。很难确定作者在此所说的是哪种鞭打,也许彼拉多命令轻打(fustes)作为警诫,希望能渲泄“犹太人”的忿怒,然后可放了耶稣。路加认为这是彼拉多的本意,至少在审判的某一阶段是如此,他记载彼拉多对“犹太人”说,他会处罚耶稣,然后放了祂(路二十三16、22)。可是马太福音二十七26和马可福音十五15都说,彼拉多下令鞭打耶稣后,把祂交给兵丁去钉十字架,这显示耶稣也许受到狠狠的鞭鞑(verbera),然后被钉十字架。
彼拉多曾嘲弄“犹太人”说,耶稣是“犹太人的王”(十八39),罗马兵丁就藉题发挥一下,兵丁用荆棘编作冠冕戴在他头上,给他穿上紫袍,又挨近他,说:“恭喜,犹太人的王啊!”他们就用手掌打他。他们用这些方式羞辱耶稣,且耻笑祂说有个王国。打人耳光是另一种羞辱人的方法。
4-7.这些经节组成审判剧的第五幕:彼拉多与“犹太人”。彼拉多又出来对众人说:“我带他出来见你们,叫你们知道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彼拉多将耶稣带出来见群众,且公开宣告说,他找不到他们告祂的罪证。耶稣出来,戴着荆棘冠冕,穿着紫袍。耶稣仍身着兵丁在抽了祂一顿且讥笑之后给祂戴上的荆棘冠冕和紫袍,肯定是遍体鳞伤,惨不忍睹的模样。当祂站在群众前,彼拉多对他们说:“你们看这个人!(拉丁文是Eccehomo!)”彼拉多或者想,当民众看到耶稣已受到鞭打和羞辱,气就会消,他也就可放了祂。谁知事与愿违!祭司长和差役看见他,就喊着说:“钉他十字架!钉他十字架!”彼拉多显然万分无奈,可是又不愿被祭司长和他们的官员牵着鼻子走,彼拉多说:“你们自己把他钉十字架吧!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彼拉多再次公开宣告耶稣无罪,讥刺“犹太人”说,让他们自己去钉祂十字架吧,明知他们无法那么做(参十八31)。此刻,犹太人想要照着罗马巡抚所使用的法律,定罪耶稣的企图失败了,于是,犹太人回答说:我们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该死的,因他以自己为神的儿子。”此话显然与耶稣在该亚法面前受审时被定的罪名相呼应(本福音书未将详情描述出来,但言下之意确有此事),耶稣在那里被指控犯了亵渎罪(可十四61-64)。从犹太人的角度来看,耶稣自称神的儿子,就相当于自称为神,这可是亵渎大罪,理当用石头砸死(参十33注释)。彼拉多虽没义务遵行犹太律法,可是耶稣自称是神的儿子这事,使他必须重新考量他的立场。
8-11.这些经节组成审判剧的第六幕:彼拉多与耶稣。彼拉多听见这话,越发害怕,又进衙门。作者在此暗示,彼拉多是以一个害怕的心理处理耶稣的案子,听到祂自称神的儿子后,就“越发害怕”,心中估量着是否哪方神圣藉耶稣降临世间,而他刚刚才抽了祂一顿(参:徒十四11)。彼拉多将耶稣带回衙门,对耶稣说:“你是哪里来的?”一世纪时,一个人的身分与荣誉与他的出生地(和家世)有密切关联。例如使徒保罗说他自己是“犹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数,并不是无名小城的人”(徒二十一39)。因此,彼拉多为了想认识耶稣多一点,就问道:“你是哪里来的?”心想祂自称神的儿子,会不会是从天上来的呢?第四卷福音书的读者已知道耶稣的确是从天上而来(见:三13、31,六33、38、41-42、50-51)。可是令彼拉多大惑不解的是,耶稣却不回答。通常不回答有关个人出身的挑战问题,就表示默认这羞辱。可是这不能用在耶稣身上,因为在与彼拉多的交谈中,祂一直是发号施令者。也许因为耶稣在向彼拉多作了见证后,只被他甩在一旁(十八33-38),然后交给人毒打一顿(1节),因此祂拒绝再迁就他。彼拉多将耶稣的沉默解释为对他权柄的挑战,彼拉多说:“你不对我说话吗?你岂不知我有权柄释放你,也有权柄把你钉十字架吗?”彼拉多提醒耶稣说,他被任命为犹大巡抚,就操着犹太人的生杀大权。耶稣回答说:“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你就毫无权柄办我。”彼拉多相信他的权柄来自罗马皇帝,就人而言,这是正确的。可是耶稣告诉彼拉多,所有的权柄都“是从上头赐”的,是从神而来,祂照着自己的意思兴起人作王或皇帝,也将他们废掉(参:但二20-21,四25、32)。因此,彼拉多没权力动耶稣一根毫毛,除非神允许他如此做。耶稣晓得彼拉多是做神要他做的事(虽然他并不是以公正和勇敢的心做此事),就对他说,所以把我交给你的那人,罪更重了。是该亚法将耶稣交给彼拉多的(十八28-30),因此该亚法应当比彼拉多受到更大的谴责。没错,当耶稣被交给彼拉多时,他没有公正、有胆量地审判耶稣,可是该亚法却是陷害无辜者,并且穷追不舍的罪魁。
12. 这节经节组成审判剧的第七幕:彼拉多与“犹太人”。听到耶稣认为“犹太人”的罪比他大,从此(原文是“从此”或“因此”,指耶稣说谁的罪较大的事),彼拉多想要释放耶稣,无奈犹太人喊着说:“你若释放这个人,就不是该撒的忠臣(原文作朋友)。”这是彼拉多第二次想释放耶稣(参十八 38b-40),可是再度遭到“犹太人”的激烈反对。他们大声喊叫说,他若放掉耶稣,就不是“该撒的朋友”。这头衔可反映出彼拉多与该撒提庇留(amicus Caesaris)在政治上有恩人受惠人的关系。彼拉多能当上犹大巡抚,也许是提庇留给他的恩典,因此他应当永远为他恩人的荣誉着想,任何想对他的帝位图谋不轨的事,都当立即处理。“犹太人”将一位他们认为是自称为王的人带到彼拉多面前,并且提醒彼拉多说,凡以自己为王的,就是背叛该撒了。彼拉多若不对犹太高阶层人士所相信对皇帝是个威胁的人采取行动,纸是包不住火的,生性猜忌多疑的提庇留肯定会起疑心,到时彼拉多就会吃不完兜着走了。
13-16a. 这些经节组成审判剧的第八幕也是最后一幕:彼拉多将耶稣带出来,交给兵丁去钉十字架。当“犹太人”告诉彼拉多,他若释放耶稣,就不是“该撒的朋友”时,是打出了他们的王牌,言下之意也许隐藏着一个威胁:你若放掉祂,我们一定会向该撒告密。彼拉多听见这话,就带耶稣出来,到了一个地方,名叫铺华石处,希伯来话叫厄巴大,就在那里坐堂。坐堂(bēma),表示他即将对此案发出判决。审判座位设在衙门外的一块石砖地上(lithostrotōs),亚兰文称为“厄巴大”。作者并没说,“厄巴大”是从 lithostrotōs 翻译而来,只是说那块石砖地亚兰文称为“厄巴大”。许多人对“厄巴大”的意思提出不同的建议(例:“高起之处”),可是我们不能确定它的意思。
作者注意到当彼拉多将耶稣带出衙门,坐着发出判决时,那日是预备逾越节的日子,约有午正。那个预备日不是预备逾越节,而是预备逾越节期间的安息日(参:太二十七 62;可十五 42;路二十三 54),那是个特殊的安息日,因为刚好落在逾越节那周的当中。彼拉多对犹太人说:“看哪,这是你们的王。”彼拉多想要羞辱“犹太人”,就第二次说到耶稣是他们的王(参十八 39)。他们喊着说:“除掉他!除掉他!
钉他在十字架上。”耶稣当众受到极大的羞辱,因为当祂自己的同胞与彼拉多以挑战和反驳做唇枪舌战时,公然被他们唾弃。彼拉多说:“我可以把你们的王钉十字架吗?”他再次向“犹太人”展示,耶稣是他们的王(参十八39,十九14),可是祭司长忝不知耻地回答说:“除了该撒,我们没有王。”在旧约圣经中,耶和华神是以色列人的真王:耶和华我们的神啊,在你以外曾有别的主管辖我们,但我们专要倚靠你,提你的名。(赛二十六13)
犹太人在伟大的赞美诗(Hallel:背诵诗篇113-118篇)最后,用一个祷告作结尾,“从永远到永远你是神,除你以外我们没有王、救赎主或民族救星,没有解放者、拯救者和供应者,在每次患难和痛苦中,没有人怜恤我们。除你以外,我们没有王”。当神照着以色列人的要求给他们国王时,这些王被视为是靠着耶和华神的名使用王权(参:代上二十九23)。因此当大祭司说:“除了该撒,我们没有王”,是曲解犹太信仰,并且不认他们的真弥赛亚耶稣。一点都没错,“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一11)。
面对祭司长们强硬的态度,于是彼拉多将耶稣交给他们去钉十字架。彼拉多并不是将耶稣交给祭司长去钉十字架,而是让罗马兵丁去做(23-24节)。可是从某方面来说,他是将耶稣交给祭司长,因为他屈服在他们的压力之下,将耶稣钉十字架,正如路加福音二十三24所说:“彼拉多这才照他们所求的定案”。
g.耶稣被钉十字架(十九16b-22)
16b-18.当彼拉多将耶稣交给“他们”后,他们就把耶稣带了去。四名罗马士兵被派去执行十字架的刑罚(23节)。耶稣背着自己的十字架出来,到了一个地方,名叫髑髅地,希伯来话叫各各他。被定罪的犯人需自己背着十字架上刑场。耶稣至少将十字架背到了城门口,根据对观福音的记载,古利奈人西门刚好来到耶路撒冷城,就被迫替祂背最后一程(太二十七32/可十五21/路二十三26)。这就引起一种传说,耶稣因所受的鞭伤失血过多,软弱到无法承担十字架的重量。
执行刑罚的队伍浩浩荡荡走向“髑髅地”(希腊文叫kranion,相对的亚兰文是gulgoltâ,即各各他)。各各他现今位于圣墓教堂中,哥登(Gordon)所说的靠近汽车总站的各各他[118],虽然外貌比现今在圣墓教堂里的那地看起来比较像一世纪钉十字架之处,可是位置不对[119]。
他们就在那里钉他在十字架上,还有两个人和他一同钉着,一边一个,耶稣在中间。由于作者主要将镜头集中在耶稣身上,所以没对其他两个犯人提到什么。对观福音则形容他们是强盗和犯人(太二十七38/可十五27/路二十三32),他们被钉十字架是罪有应得(路二十三39-41)。
19-20.为了表示他与祭司长处于敌对的立场,彼拉多又用牌子写了一个名号,安在十字架上,写的是:犹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稣。彼拉多觉得他是在祭司长暗示要向该撒告发他的威胁下,才被迫将一位他认为没犯死罪的无辜者定罪。现在看来,他将一块告示牌钉在被冤枉之人的十字架上,主要是想激怒祭司长。有两个因素可确定他们肯定会被激怒。第一,有许多犹太人念这名号,因为耶稣被钉十字架的地方,与城相近。耶稣就在耶路撒冷城门外被钉十字架,有许多路人来往经过,并且可看到告示牌(虽然在圣墓教堂里的髑髅地,现在位于耶路撒冷城墙之内,但在一世纪时的耶路撒冷城墙之外)。第二,并且是用希伯来(原文是亚兰文)、罗马(原文是拉丁文)、希利尼,三样文字写的。于是可以让所有人都看得懂——包括犹大地的犹太人、罗马人、外地来的犹太侨胞和敬畏神的外邦人,以及改信犹太教的人。
21-22.彼拉多以写出耶稣是“犹太人的王”这方法来激怒祭司长,他们的反应一刻也不迟延。犹太人的祭司长就对彼拉多说:“不要写‘犹太人的王’,要写他自己说‘我是犹太人的王’。”祭司长早已拒绝承认耶稣是他们的王,宣称:“除了该撒,我们没有王”(15节),可是彼拉多却宣告这位被钉十字架的人,是他们的王。他在祭司长暗示要向该撒告发他的威胁下,被迫让步将耶稣钉在十字架上(参十九13-16a注释),现在已没心情听他们抗议。彼拉多说:“我所写的,我已经写上了。”他已下定决心,得罪就得罪吧!
h.士兵瓜分耶稣的衣裳(十九 23-24)
23-24. 根据古时的习俗,刽子手可将被处死刑囚犯的衣物拿来作为犒赏。兵丁既然将耶稣钉在十字架上,就拿他的衣服分为四分,每兵一分;又拿他的里衣。显然耶稣的外衣被沿着接缝处撕成四份,可是他们没将内衣(chitōn——是贴身穿的长内衣)撕开,因为这件里衣原来没有缝儿,是上下一片织成的[120]。兵丁看到这内衣没有接缝,就彼此说道,我们不要撕开,只要拈阄,看谁得着。士兵完全是以实用的态度处理此事,可是作者却相信,这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们分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
这句话的出处是诗篇二十二 18(耶稣被父神遗弃时的呼喊也出自此篇;参:太二十七 46;可十五 34),作者将它引用在此,为的是说明耶稣的受苦受难,完全是照着神的旨意而行,这是他在本福音书一直强调的事(二 19-22,十三 18,十九 24、28、36、37)。兵丁果然做了这事。耶稣的衣服被士兵们瓜分的事,意味着祂一丝不挂地钉在十字架上,这更加剧了祂在钉十字架时,所受的极大羞辱。
i.耶稣为母亲安排生活(十九 25-27)
25. 四本福音书都提到有妇女站在耶稣的十字架旁(25-27 节;参:太二十七 55-56;可十五 40-41;路二十三 49),可是只有第四卷福音书提到耶稣的母亲,站在耶稣十字架旁边的,有他母亲与他母亲的姊妹,并革罗罢的妻子马利亚,和抹大拉的马利亚。NIV 版和中文圣经在“革罗罢的妻子马利亚”这片语中自行加上“妻子”这字,原文只是“革罗罢的马利亚”,可指革罗罢的妻子或女儿。这个妇女名单可作三种解释,分别指两位、三位或四位妇人:(1)两位妇女,即耶稣的母亲(革罗罢的女儿)和她的姊妹(抹大拉的马利亚)——不太可能,因为通常姊妹不会同名(马利亚);(2)三位妇女,即耶稣的母亲、祂母亲的姊妹(革罗罢的妻子马利亚)和抹大拉的马利亚——也不太可能,因为通常姊妹不会同名;最有可能的是(3)四位妇女,由两对组成,一对没说出名字(耶稣的母亲和她的姊妹),另一对则说出姓名(革罗罢的妻子马利亚和抹大拉的马利亚)。革罗罢的妻子马利亚只在新约圣经此处出现一次,抹大拉的马利亚则在所有福音书中占着醒目的地位,不仅站在耶稣的十字架旁,在复活的故事中也同样显眼(二十 1、18;参:太二十八 1;可十六 1、9;路二十四 10),被描述为耶稣从她身上赶出七个鬼之人(可十六 9;路八 2)。
26-27. 接下来的情节真是扣人心弦。耶稣虽身受钉十字架的锥心刺骨之痛,耶稣见母亲和他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他母亲说:“母亲,看,你的儿子。”又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耶稣的母亲只出现在本卷福音书中两次:二章 1-11 节的迦拿婚宴,和此处十九章 25-27 节在十字架旁。她在迦拿时表现出对耶稣的模范信心,吩咐仆人要完全照着耶稣的话去做。此处我们看见耶稣在祂穷困潦倒时,仍作个模范儿子,将母亲交托给祂最爱的门徒,照顾她以后的生活。从此以后,祂的母亲就视这位门徒为儿子,这位门徒也将祂的母亲奉为自己的母亲,接下耶稣在世时为人子的责任。耶稣为何将母亲交给所爱的门徒,而不是祂自己的弟弟呢?或许因为当时他们对祂还没有像母亲一样的信心(七 2-5),并且当祂被钉十字架时,弟弟们并不在场。耶稣所爱的门徒以行动证明他是一位模范门徒:从此那门徒就接他到自己家里去了。教会传统的说法是,所爱的门徒是使徒约翰,后来他去以弗所定居,而按照传统的说法,马利亚和约翰的坟墓都在以弗所。
有些人认为耶稣对所爱门徒所说的:“看你的母亲”这话,是将马利亚高举成所有门徒的母亲,可是这显然超出作者写书的本意,且忽略了作者最后所说的话的重要性:“从此那门徒就接他到自己家里去了”,这表示耶稣的母亲受到这位门徒的照顾,而不是倒过来的情形。
j.耶稣断气(十九 28-30)
28. 耶稣交代好母亲的生活,这事以后,耶稣知道各样的事已经成了,为要使经上的话应验,就说:“我渴了。”现在当耶稣挂在十字架上时,知道祂已完成父神交代祂到世间来的任务(参四 34,五 36,十七 4)。
作者认为耶稣说:“我渴了”,是应验旧约圣经所预表的事。它的出处也许是诗篇二十二 15,那位受苦者说道:“我的精力枯干,如同瓦片;我的舌头贴在我牙床上。”作者早先在描写罗马士兵瓜分耶稣的衣服时,已引用了这篇诗篇(23-24 节)。作者让读者注意到,耶稣被钉十字架时所发生的一些事,是应验旧约圣经的记载,这再次显示,一切都是按照神的计划进行。
29-30. 作者描绘当时对耶稣口渴这事的回应:有一个器皿盛满了醋,放在那里;他们就拿海绒蘸满了醋,绑在牛膝草上,送到他口。这事的出处也许是诗篇六十九 21:“他们拿苦胆给我当食物;我渴了,他们拿醋给我喝。”醋是士兵喝的劣酒,也许还掺了水在内。最可能的是一位士兵把这醋酒给耶稣喝,这是异乎常情的仁慈举动,暗示他或许就是后来说耶稣是神的儿子的那位士兵(可十五 39)。沾了醋的海绵是用牛膝草(hyssōpō)送到耶稣嘴边的。罗马人所用的十字架不太高,牛膝草虽很软,但不需太长就可达成这任务。只有第四卷福音书指出是牛膝草,其他福音书只说是萎子(kalamos)[121]。此处也许暗指古时以色列人在逃离埃及前夕,为了让死亡天使“逾越”过自家门口,不遭杀长子之祸,必须用牛膝草沾了羊血涂在门框和门楣上,因而将主耶稣的受死与逾越节羔羊的死连在一起。
耶稣在被钉十字架的前一刻,兵丁拿苦胆调和的酒给祂喝(太二十七 34/可十五 23,它可帮助减轻一点钉十字架的痛苦),但被祂回绝了。可是现在祂却接受送给祂喝的醋,耶稣尝了那醋,就说:“成了!”早先当耶稣知道祂的任务已完成时,祂说:“我渴了”(28 节),现在祂说:“成了”。若想了解这些话语的意义,就需记得马太和马可福音记录到,耶稣是在发出被遗弃的呼喊声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太二十七 46-49;可十五 33-37)之后,才喝醋的。这显示祂独自一人背负人类罪恶所带来的悲惨后果。在第四卷福音书中,当祂说:“成了”,不仅是指透过祂的话语和神迹所显出的启示性的圣工,并且也指伟大的救赎大工。之后便低下头,将灵魂交付神了。耶稣在十章 18 节坚持说到,没人能夺去祂的生命,祂是自愿舍去的,现在祂就如此做了——低下头,将灵魂交付神。祂完成了来人间的任务,为世人的生命捐躯(六 51),像好牧人一般,为祂的羊群舍命(十 11、14),成为那位一人死使全国得救的人(十一 50),祂是落在土里死了的种子,然后结出许多子粒来(十二 24),并且表现出世上最可贵的爱——为祂的朋友舍命(十五 13)。
k.耶稣肋旁被刺(十九 31-37)
31. 耶稣被钉十字架之后所发生的事是可理喻的,但深具讽刺意味。作者先解释说,犹太人因这日是预备日,又因那安息日是个大日。如前所述,那个预备日不是预备过逾越节的日子,而是夹在逾越节那周当中的安息日(参:太二十七 62;可十五 42;路二十三 54),是个特殊的安息日,因为刚好是在庆祝逾越节七天中的一天。作者继续说到,犹太人说求彼拉多叫人打断他们的腿,把他们拿去,免得尸首当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根据申命记二十一 22-23,让被行刑犯人的尸体留在树上过夜,会污染大地。由于日落时安息日就会来临,“犹太人”就要求将耶稣和与祂一起钉十字架的犯人尸体,在日落前从十架上取下。把十字架犯人的脚打断,将使他们无法用腿支撑身体,单靠双臂无法承担自己的体重太久,犯人就会因缺氧而毙命,如此可加速他们的死亡。深具讽刺的是,“犹太人”理当尽量不让大地被污染,可是在那同时,他们却想方设法逼死一位无辜者,他们的真弥赛亚,因而污染他们自己。
32-34. 彼拉多发出命令,于是兵丁来,把头一个人的腿,并与耶稣同钉第二个人的腿,都打断了。只是来到耶稣那里,见他已经死了,就不打断他的腿。耶稣已经断气(30 节),因此当兵丁预备来打断耶稣的腿时,发现祂已死了,所以没打断祂的腿,惟有一个兵拿枪扎他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医学报导对这现象做了两种解释,一种是刺刀穿过耶稣的心脏,这流出来的液体是由心囊的血浆(像水一样)和心脏里的血液组成。另一种解释是,当一个人的胸腔受到严重伤害时,会从胸腔和肺部流出血,这液体可分为血清和红色液体,当胸腔被刺伤时,就会流出这两种液体[122]。
35. 无论我们对流出血和水这事在医学上的解释有何看法,这现象本身可是被认为十分重要:看见这事的那人就作见证,他的见证也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叫你们也可以信。我们在此节看到的,或是一位目击证人的真实见证,或是编者对此事见证人的真实见证所写的批注。他作见证的目的,像这整本福音书一样(二十 31),为要激励读者产生信心。流出来的血和水似乎被视为耶稣确实断气的证据,因为不久之后,此事就会遭到质疑(参:约壹五 6-8)[123]。
有些人认为从耶稣肋旁流出的血和水,是指圣餐(血)和洗礼(水)这两个圣礼。我们很容易了解后代基督徒为何会作此联想,可是作者提到血和水,较可能的是要强调耶稣确实已死,因为当时有人怀疑此事的真实性。
36-37. 当作者回想耶稣的腿没被打断,可是肋旁却被刺伤所具的意义时,他说,这些事成了,为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经上又有一句说:“他们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第一节圣经的出处是诗篇三十四 20,也许是指逾越节羔羊的典故,羔羊的骨头一根也不断(出十二 46;民九 12)。第二节圣经则取自撒迦利亚书十二 10,是说到以色列人在复兴之前遭遇伤痛的那段。作者或许想到末世时,世上万族都会仰望被刺的那位并且哀伤(启一 7)。对作者而言,耶稣所受的苦难旧约圣经全都先预表过了,表示这些都是按照神的计划而行,不只是一件不公道的审判而已。
l.耶稣被安葬(十九 38-42)
38. 根据罗马习俗,被钉十字架犯人的尸体是不被埋葬的,要丢在野外被野兽吞吃。犹太拉比律法则显示,犹太习俗应将犯人的尸体葬在犹太公会提供的公墓里(Sanhedrin 6:5)。可是耶稣的尸体没落到这两种下场。这些事以后,有亚利马太人约瑟,是耶稣的门徒,只因怕犹太人,就暗暗的作门徒。他来求彼拉多,要把耶稣的身体领去。彼拉多允准,他就把耶稣的身体领去了。别处描写亚利马太人约瑟是个“财主”(太二十七 57),“是尊贵的议士”“也是等候神国的”(可十五 43),只有第四卷福音书说他是耶稣的秘密门徒,是许多首领中信耶稣但因怕被赶出会堂而不敢公开承认的信徒之一(十二 42),可是这事立即会改观。当他去向彼拉多要求取走耶稣的尸体,且给予厚葬时,这事肯定会传到公会其他议员的耳中,他也就会背起耶稣门徒的罪名。我们不清楚彼拉多为何会答应他的要求,或许因为约瑟是公会中出名的议员,也或许因为彼拉多仍然觉得耶稣不应当以犯人的名义被处死,因此祂的尸体应当得到较犯人好些的待遇。
39. 只有第四卷福音书提到约瑟在此事上得到别人的协助:又有尼哥底母,就是先前夜里去见耶稣的,带着没药和沉香约有一百斤前来。尼哥底母也是公会的一员(三 1,十二 42),秘密跟随耶稣,最初,他在夜晚来见耶稣(三 1-15),后来勇敢地在公会前为耶稣辩护(七 50-51)。现在他与约瑟一同将自己门徒的身分公诸于世,且同心协力地确保耶稣得到尊荣的葬礼。随着第四卷福音书情节的发展,我们看到这位深具影响力的以色列教师尼哥底母,从慕道友渐渐变成怯怯地支持耶稣,最后坚定地公开承认他信耶稣。他可作为信徒的另一表率,第四卷福音书的作者希望他的读者也成为同样的人。
尼哥底母带来大量的“没药和沉香”,在旧约圣经中,没药用来做香膏(诗四十五 8;歌三 6,四 6、14,五 1、5、13),是研制会幕的膏油时所用的一种成分(出三十 23),这字在新约圣经中另外只出现过一次,是东方博士带来献给婴儿耶稣的礼物之一(太二 11)。圣经虽然没说没药是埋葬时所用的香膏,可是圣经之外的文献却有此说法(例:Herodotus,History ii.86)。沉香只在新约圣经中此处出现一次,在旧约圣经中像没药一样,用做香膏(诗四十五 8;箴七 17;歌四 14),可是没说它用在葬礼上。一百斤的没药和沉香,是个很大的数量,足够皇家葬礼所用。
40-42. 把耶稣的身体用细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约瑟和尼哥底母一边用细麻布包裹耶稣的身体,一边用香膏抹祂。作者为了使非犹太籍读者了解起见,就解释说,他们这是照犹太人殡葬的规矩做。然后又加上一句说,在耶稣钉十字架的地方有一个园子,园子里有一座新坟墓,是从来没有葬过人的。像所用的大量香膏一样,提到“新坟墓”是为了强调他们对耶稣尸体的尊重。这一切都为要洗刷耶稣被钉十字架时所受的羞辱。
使用这坟墓的原因也是为了实用的缘故,只因是犹太人的预备日,又因那坟墓近,他们就把耶稣安放在那里。必须急忙将耶稣埋在坟墓里,因为当天傍晚安息日就要开始了,所以用了一个附近的坟墓。马太福音二十七 60 解释道,耶稣被埋的坟墓,是约瑟自己的新坟墓。
注解:
[114]Speira 通常指由四百八十位士兵组成的一队人马,此处或许指犹太领袖请求差派人数少一些的人马,万一他们的差役遇到耶稣他们拒捕时,可派上用场。
[115]拉比律法说:“在职的大祭司与卸任的大祭司惟一不同之处,只在赎罪日所献的祭牲和献伊法十分之一的赎罪祭上。在赎罪日的圣殿仪式上两人地位相同,两人都必须按诫命娶处女,不得娶寡妇。近亲去世时,不得沾染不洁之物,也不得披头散发、撕裂衣服〔表示哀伤〕。当这两人去世时,都要从逃城带回杀人犯”(Horayot 3:4)。
[116]例:古老西乃版叙利亚文圣经将这些经节做如下的安排:13、24、14-15、19-23、16-18、25 下半节-27。
[117]这句话隐含的意思引发了一个问题:耶稣到底有没有与门徒一起吃逾越节晚餐,并且在第四卷福音书与对观福音之间有明显的差异,预知详情,参:Marshall, Last Supper, pp. 57-75.
[118]英文 Calvary 这字,是从拉丁文 calvaria 衍生而来,而拉丁文这字又是从拉丁文圣经中的 Golgotha 翻译而来。
[119]参:Murphy-O’Connor, pp. 36-42, 104-106.
[120]有些人认为这事比喻基督徒社区的合一性,因为耶稣在十七章如此祷告。可是当作者记录此件事时,不太可能有此想法。
[121]有人建议 hyssōpō(“在牛膝草上”),应当改为 hyssō(“在长矛枪上”),这听起来虽很吸引人,可是它只得到十一世纪一本手抄本的支持(476)。作者在十九章 34 节是用 lonchē这字描写“长矛枪”或“刺刀”,不是 hyssos,因此,这里更不可能指长矛枪。
[122]Carson, p.623,提供详细的解释和参考文献。
[123]参:Kruse 对约壹五 6-8 的注释,pp. 174-1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