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人開始以真實的愛來愛神愛人時,我們就可以確定是聖靈動工了。這正是使徒約翰在本章7節說的:「親愛的弟兄阿,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約翰這裡還是在講兩種敵對的靈引導的兩種不同的人,也指出兩者的對比;而「愛」是我們可以得知「哪個人有真理的靈」的方法之一。
這在12-13節特別清楚:「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愛他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神將他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我們裡面。」約翰在這裡好像是說「聖靈的本質就是愛」!他說如果神的愛住在我們裡面,聖靈就住在我們裡面。在【約壹三 22-23】與【四 16】也提到同一件事。
「愛」是使徒約翰所提出聖靈真正動工的最後記號,好像也是最重要的記號。他對這記號比對其他記號更留意。他告訴我們,愛神與愛人都很重要。他在7-ll節與12節提到愛人,在17-18節與19節提到愛神。然後在20-21節二者都提到,因為他要我們知道愛人是從愛神而來的。
如果有人特別思想神和神的榮耀,那一定是聖靈在動工。如果他們明白耶穌基督的偉大,因而以主為樂,那一定是聖靈在動工。如果他們說主耶穌是「千萬人中的第一人」,「全然美麗」,主對他們非常寶貴,他們的心被神的大愛充滿(這愛就是這幾節聖經所說,在祂差遣祂的獨生子為他們受死上所顯明的),那麼這當然是神的靈在動工!「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9-10節),「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16節),「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19節)
如果有一個靈能使我們愛神,那一定是神的靈。如果我們樂於思想福音與基督所啟示的神之屬性,並且渴慕與神有交通,願意像祂,過一個討祂喜悅,榮耀祂的生活,那一定是神的靈。當一個靈止息人與人之間的紛爭,使人和睦、友善,有恩慈,又羨慕人的靈魂得救,這靈一定是神的靈。當人們願意與神的兒女交通,並有我以上所描述的愛,我們就有最大的證據,證明是神的靈在動工。
沒錯,在那些被謬妄的靈與欺哄的靈引導的人中間,也有虛假的愛。但那並不是使徒約翰在本章所描述的真正基督徒的愛。最狂熱的異端也會很團結,彼此感情很好(海盜也是這樣),但這顯明只是一種自私的愛!他們因為彼此共同的特質相愛,而這些特質正是別人嘲諷他們的原因!例如古老的諾斯底派和宗教改革時期的狂熱份子,都虛張聲勢說他們彼此相愛U有一個團體甚至稱他們為「愛的家庭」!但是這段經文把真正基督徒的愛講得很透徹,足以便我們能分辨真偽。
我們能有真愛,是因為我們明白神在基督裡的愛豐豐富富、白白賜下、至高無上,又明白我們自己完全沒有絲毫可誇的價值(見9-11,19節)。敬虔的愛和超自然的愛,與一切假的愛是不同的,因為真愛包含基督徒謙卑的美德。這真愛同時會恨惡並棄絕各種形式的白私。基督徒的愛是謙卑的愛。「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林前十三 4-5)
所以如果我們彼此相愛時,同時也可以捨下自己,覺得靈裡貧窮,那就是聖靈動工的明確記號了。當人這樣住在愛裡時,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絢翰所說的這種愛就是「人有真理的靈」的重大證據,而這愛就是神的愛或基督的愛:「愛他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12節)。我們從基督的榜樣知道這是怎樣的愛。祂的愛不只是愛朋友,也愛仇敵。主耶穌說:「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學我的樣式」(太十一 29)。愛與謙卑是與魔鬼的本性最相反的兩件事;魔鬼最重要的本性就是驕傲與邪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