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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上世纪60年代美国联邦法庭上的辩论结果证明了“进化论压倒了神创论”?
来源:法国南希(Nancy)  原著:Alfred

  我清楚地记得自己大学时上过一门课,叫做《生命科学导论》,教科书上清清楚楚地如此写到。现在我在国外一时找不到这本书,所以本部分无法详细地引用书里的内容,有兴趣的话各位可以到大学图书馆借来看一下,应该都有。(我要记得没错的话,是浙江大学出版的,书很华丽,比一般的书要大,全部是彩色的,售价是60多元一本。)

  在这本教材讲到进化论时,就拿了上世纪60年代美国联邦最高法庭介入的那场是否允许教授进化论的那次“阿肯色州事件”开刷,大致是说原先美国学校不允许教授进化论,后来进化论者一直上诉到最高法庭。在最高法庭庭审中,法庭上进化论和创造论的支持者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最后“进化论压倒了神创论”。美国联邦最高法庭于是判决进化论方胜诉,“不允许公立学校禁止教授进化论”。

  可事实真是如此吗?

  事实上,稍微对美国宪法有点常识的人,都能看得出这种观点的荒谬。

  美国是个宗教自由的民主国家,政府不允许偏袒任何宗教或其他信仰(如无神论,人本主义)。当时,美国联邦最高法庭最终判决进化论方胜诉,绝对不是所谓的“进化论压倒了创造论”,而是本着美国宪法对于宗教自由的原则作出的判决。

  当时主持这场庭审的福塔斯大法官在代表法庭发表的意见书中,对这一点很明确地指出:“在我们的民主社会中,各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在宗教问题上必须保持中立。因为宪法第一修正案要求政府在各宗教之间,宗教和非宗教之间保持中立的态度。”

  本来这件事是毫无争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书和法官的话已经足够明确了,但奇怪的是国内的不少生物教科书却把这个美国本着宪法的宗教自由精神而作出的判决解读成“进化论压倒了神创论”,并以此教育下一代,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

  不过,进化论者(尤其是大陆背景出来的进化论者)从来就是自封为科学真理,绝对不允许别人说自己是信仰,谁敢质疑进化论,说进化论是信仰,谁就是反科学。想到这点,国内教科书如此撒谎,也不足为奇了。

- 本章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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