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约圣经背景注释》约翰.霍尔顿(John H.Walton) 著
新约圣经背景注释
文化历史注释的需要

   许多读者会认为,一本文化方面的注释书很有价值。可是有些人,甚至在读过「如何使用本注释书」之后,仍然摸不着头绪。下面的短文旨在说明,在解释圣经时,文化背景有何重要性,让从前没有接触过这类问题的读者有所了解。凡是受过圣经研究训练的人,都会同意明白文化情境有其必要,因此,本文只是为非专业人士而写。

圣经本身要我们如何来解释它

   圣经的读者素来知道,文化与历史背景对了解圣经极为重要。圣经的作者亦对此同样重视。例如:马可写到耶稣和反对祂的人在辩论时,特别向外邦读者说明其中相关的风俗,因为他们无从知悉(可七 3 ~ 4 )。同样,当年耶稣的对手显然采取妥协立场,只按律法的表面来行,耶稣则指出,律法的原意才是关键,而我们必须明了原初听众的处境与状况(可十 4 ~ 5 ),才能理解。

   圣经的作者显然认为,读者应该了解整个状况。(古代世界的人认为,愈清楚一段言论所要处理的状况,就愈容易明白该言论;参第一世纪罗马修辞学家 * 昆帝良( Quintilian )10.1.22 ;一段言论亦应当经过反复颂读,才能捕捉其中微妙的用意和暗示;参昆帝良 10.1.20-21 。)例如:当保罗写信给哥林多人时,他一定认为哥林多人知道他所谈的是怎样的事件。阅读哥林多前书,有些像听一个人在讲电话,我们只能听见一边,而借着细读哥林多前书,我们侥幸可以重构大部分的谈话内容。但是,有一部分话语的意义,必须由当时的状况来决定,不是单靠我们眼前的文字便可以定夺。保罗认为他的读者从他所写的信里可以领会的,与他实际上所说的,同样是整个含义的一部分。如果我们不能进入他和他的读者所共同认知的状况中,就会很不容易理解他的看法。举几个例子便可说明这一点。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七章谈到独身。在那里,他的语气的确听来像是偏爱独身,甚至虽然他也同意婚姻是一种生活方式,有些注释家认为,他的意思是,那只是次等的生活方式,是为那些缺乏恩赐、「自己禁止不住」自己的人预备的。不错,他的确提到独身的一些价值,可是,他是否对婚姻一直都持负面的态度呢?哥林多前书七章 1 节明明告诉我们,保罗是在回复哥林多一些基督徒的来信,而其中有些人根据当地文化的某种看法,反对婚姻;我们读该章的时候,不妨读为:保罗乃是说:「你们的看法不错,我也同意,独身是从神而来的美好恩赐。可是,如果你们把这一点强加在结婚的人,或应当结婚的人身上,就太过分了。」

   另一个更清楚的例子,是我们应当如何来读保罗对祭过偶像之肉的警告。今天的读者很容易说:「今天我们周围没有人献肉给偶像,所以,哥林多前书这一章可以省略不读。」但是,这种态度却错过了此一文化问题背后的超文化问题。一旦我们看出,这个问题在哥林多是何等具体,就可以把它与今日类似的问题来作比较:富有的基督徒若不吃这类食物,可能会得罪朋友和生意场上的人,而为了保护教育程度较低之基督徒,不致伤了他们的信仰,又应该这样做。有些基督徒今天想过一种高水平的生活,因为这样可以吸引雅痞人士来信教,而这样的宗教不必有太多牺牲 ── 可是这样的宗教使他们与无家可归,或饥饿的人完全隔离,而在开发中国家和北美各大都市里面,这类人比比皆是。如何平衡一个教会里不同层次之人的关注,正是今天许多教会面对的挑战。

   圣经所谈的问题与课题,和我们今天所遇到的大同小异,有这种认识是很重要的。因此,了解当时的情境,并不会使圣经与我们的关系更远,反而会更近(有时甚至近得令我们不舒服)。我们会清楚看见,保罗所面对的,并不是不守道德、专惹麻烦的人士,而是真实的人,过着实在的生活,就像我们一样。

与所有文化都相关

   神赐给我们的书,多半不是以第一人称直述的(即,圣经的话读来并不是:「我是神,我在向各个时代每一个人说话」)。有些读圣经的人却总是想,圣经应该是这样读的,而且假定这是最正确的解释方法。可是,神选择用另外一种方式来默示圣经:祂感动先知和见证人,向当时真实的情况发言,以作后代的例证(林前十 11 )。如果保罗受到感动,要写一封信给哥林多人,无论今天的人是否喜欢,该封信仍旧是写给哥林多人的,正如其自身的声明。

   神给了我们永恒的原则,但是却是透过特定的具体形式,面对真实的状况。祂给我们的这些原则,是放在范例之中,向我们显明,这些原则可以如何应用在真实的生活中,因为祂要我们也照样应用于自己的生活。因此,例如:申命记二十二 8 (「要在房上的四围安栏杆,免得有人从房上掉下来」)仍然教导我们要注意邻舍的安全 ── 即使如今大部分人都没有平的屋顶,不会在上面招待邻居。用在今天,此教训可写为:「你载同事去上班,要确定他束好了安全带。」今天的例子可能不同,但是重点则相同;可是,我们必须先了解原初范例的意思,否则便无法分辨今天当重新应用在我们文化中的重点,究竟是什么。

   我们可能不喜欢神以具体的模式赐下祂的话,因为在我们的文化已经习惯抽象性的思维模式。但是,在许多文化中,人们是以具体的模式来思考,他们更容易借着读故事或对话来认识神,比我们读一大堆抽象性的文字学到的更多。这些文化与神所赐给世人的这本圣经更能够相通,过于我们的文化。圣经大部分都是历史叙事(即真实故事),而其中的书信或预言,也莫不皆是针对特定的情境。因此,其格式比较接近会话,而不像抽象的哲学论文。即使如箴言内所列举的抽象原则,也是以特定的文化形式写成;例如:有些埃及格言,与类似的希伯来格言几乎字字相同,因为当时在古代近东,这就是人们表达智慧之语的方式。

   如果神不以具体的文化形式赐给我们圣经,还会用什么方式?世上岂有一种中性语言,可通行全球,而不受任何文化的影响?(有些北美人士似乎以为,英文是中性的;但是,倘若诺曼底人〔译注:法兰西人〕统治过英国一段时间,我们现在就不会在说英文了。)诚如某位学者所说,如果神只用宇宙风向我们说话,多少人能够了解祂?又如一幅漫画所绘,如果神给摩西的启示,不是「起初神创造」,而是量子力学和相对论的细节,以摩西或希伯来文的状况,是否能将这些资料传达给当时的人?神非常务实,又非常在意要我们认识祂,所以不会如此与我们沟通。祂透过各种不同的文化工作,把祂的话语传达出来 ── 始自旧约,直到文化情境极不相同的新约。

超越我们文化的起点

   说真的,神不介意参与在历史多样文化的洪流中,而且祂毫不避讳。祂的话介入文化,最终极的例子便是道成肉身,正如约翰福音序言(一 1 ~ 18 )的宣告。耶稣来的时候,并不是以不沾文化、无形状、无性别的人出现。祂成为第一世纪的一名犹太人,有独特的染色体和外貌,正如我们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一样。祂的文化特性并不意味祂不是为所有人而来;只是意味祂可以与我们所有的人认同,因为祂也是一个「个人」,像我们一样;而若祂成为一般性、脸面空白的人,为了保有不具特色的「中性」,而放弃了真正的人性,就反而无法和我们认同。许多诺斯底派人士,在后来几世纪重新解释基督教,他们想否认耶稣真正「成了肉身」来,可是使徒约翰很清楚,这一点正是真假基督徒的分水岭;真基督徒相信,我们的主耶稣是成了肉身来的,是一位特定的历史人物(约壹四 1 ~ 6 )。若坚持不按历史上那位特定的人物来了解耶稣,或圣经中的其他人物,就是在基督教信仰的圈外踏步。

   使徒行传的重点之一,就是福音是要传给所有民族、所有文化的人。当早期的基督徒发现,福音不单是给犹太人的,也是给外邦人的,他们感到非常惊讶,可是借着整本使徒行传中,神的灵把多重文化的使命启示给教会。神的计划原是如此:福音要从耶路撒冷直传到地极。司提反与保罗等人本身已经熟悉不只一种文化,他们最能配合,立刻参与在神的计划中。凡是以为神只在一个文化里(他们自己的文化)启示祂自己的人,在读经上简直落后几千年!在使徒行传中,我们发现神特地向各种文化的人、以他们能懂的方式启示自己;例如,在使徒行传十三章,保罗以一种方式向会堂的人讲道,在十四章,以另一种方式向乡村的人讲道,在十七章,则又以不同的方式向希腊哲学家讲道。同一位保罗,在书信中也是针对古代文化中各个不同的问题发言,而我们若想要明白保罗的意思,便不能忽略当时的问题为何。

   当保罗力辩,外邦人有权利以外邦人的身分归向基督,他乃是与文化狭心症者相争,这些人(在这事上)说,要先归化成犹太人,才能成为一流的基督徒。他们只按自己的文化与传统来读圣经,并且认为其他人也都应该按同样的方法来读。不幸的是,他们的同伴很多,因为他们的问题不是因自己身为犹太人(保罗也和他们一样),乃是按自己文化的假设来读圣经;而这也是我们会有的问题,除非我们能训练自己,超越这些假设。在看一段经文的时候,我们自己的背景,和起初所根据的资料,有意无意间都会影响到我们的归类和连想。反过来,若我们更了解古代读者的背景,在读经的时候,就能愈接近他们的感受。

   今天宣教士面对的问题,与保罗类似。(例如: Don Richardson, Peace Child [Ventura, Calif.: Regal Books, 1974] 里的生动例子,以及学术性著作中从各种角度举出的个案,如 Marvin K. Mayers, Christianity Confronts Culture: A Strategy for Cross-Cultural Evangelism [Grand Rapids, Mich.: Zondervan, 1974]; Charles H. Kraft, Christianity in Culture: A Study in Dynamic Biblical Theologizing in Cross-Cultural Perspective [Maryknoll, N.Y.:Orbis, 1979]; Louis J. Luzbetak, The Church and Cultures: An Applied Anthropology for the Religious Worker [Techny, Ill.: Divine Word, 1970; Pasadena, Calif.: William Carey, 1976] 。)如果我们只按自己文化的亮光来了解福音,就会有危险,可能会将我们的文化掺入圣经,然后把自己的新配方强加在别人身上,成为他们与神建立关系的条件。例如:首先把离婚介绍到非洲的是宣教士,他们以为,这样做可以弥补多妻制的问题。他们不肯接受非洲信徒为完全的基督徒,直到他们把多出来的妻子都打发走为止。这样一来,他们不单介绍了一种新的罪,给这些社会带来很大的风暴,而且对新信徒强加了一项条件,是圣经并未要求的。多妻的婚姻在圣经里并不是健康的,而我也不是说,多妻制是好的。可是,我们不应该硬生生的拆掉现有的多妻婚姻,而对那些丈夫、妻子、孩子,和相关人士未予充分的体谅。圣经从未主张要拆毁现存的这种婚姻。

   今天大多数宣教士都承认,不同文化的基督徒可以互相学习。圣经中不同的记载,会对不同的族群产生吸引力。我们看不太懂的部分,或许对津巴布韦的尚那族基督徒非常清楚。而某个民族认为很明确的一种读法,可能是对经文的误解。印度人会以为耶稣所说的「重生」是指轮回,他们有此误会,因为是以印度文化为前提来读。可是,如果我们只从自己文化的前提出发,也很有可能对圣经产生误会,就像印度的轮回主义人士一样。(有一个人揣测,圣经称希律为「狐狸」,是因为他的臣仆认为他很有吸引力;希望我们没有一个会错得这么离谱。)

   某些亚洲和非洲文化中的敬虔福音派基督徒仍然有敬祖的作风,而北美基督徒常会认为,这种敬祖的作法是异教徒的表现。可是,我们北美的基督徒却常会把「不能事奉神,又事奉玛门」、「贪婪就与拜偶像一样」等经文搪塞过去,自己的生活仍旧我行我素。有些文化中的基督徒则认为,我们文化中的物质主义也是异教徒的表现。我们的文化眼罩让我们不容易看见自己的罪,只看得见别人的罪;而在读圣经的时候,惟有不把圣经置入自己的框架内,能按作者受到感动的原意来读,才会对本身的文化误导发出挑战。

   来自各个不同文化的基督徒,在解释圣经上究竟能有什么共同的基础?如果我们想要以客观的方式来解释圣经,如果我们相信,作者受到感动,是针对当日某项特定问题发言,那么我们就必须去找出他们当时针对的问题是什么。从经文本身可以看出一些端倪。我们无需知道哥林多妇女的头盖是什么形状,但从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便可以看出,那里的问题为妇女是否要戴头盖。此外,有些经文可以成为另一些经文的背景;例如:列王纪下告诉我们,以赛亚向以色列百姓说预言的时候发生了那些事,因此我们对以赛亚书便有所了解。

   不过,这样的背景常不足够。不仅所谓的问题经文如此,甚至我们自以为在解释上没有问题的经文亦然。例如:我们读到,好种子能结实百倍(太十三 23 ),而我们若知道古代巴勒斯坦收获的平均量,才能理解这种收成是何等的丰盛。如果我们明白罗马人对犹太地所谓的先知非常敏感,特别是对那些百姓认为是弥赛亚王的人,因为过去这类「先知」已经造成不少骚扰,给罗马人平添许多麻烦,便会理解为什么耶稣钉在十架上的罪名是「犹太人的王」。

   此外,文化会使我们觉得那几卷比较容易了解;圣经各个不同的部分会让不同文化的人感兴趣。利未记和提摩太前书的写作形式截然不同;利未记的卫生条例与赫人和其他古代近东记载接近;利未记乃是在谈当日的问题。可是,利未记所谈的题目,到了提摩太前书写作的时代,大部分希腊罗马人根本不会有兴趣,而提摩太前书所讨论的题目和所用的文学形式,则可以在希腊罗马文学中找到相近的作品。对现代西方读者而言,大部分新约会比利未记更有意思;可是,在许多文化中,有关洁净与不洁净的律法十分重要,在这些文化中的基督徒会留意的圣经内容,则是我们所忽略的。当然,我们可以举出神学理由,声称今天我们不再需要按字面来遵守利未记,但如果所有的圣经都是神的默示的,在教导上都有益处(提后三 16 ),这卷书必有其目的。问题为,目的何在?神在其中要向祂的子民说些什么?文化背景可以帮助我们找出其中的目的。

反对使用文化背景的理由

   虽然大家都知道,圣经是在不同的时间和文化中写成,而且大部分人在读某段经文的时候,会把这项因素列入考虑,但是并非每个人在运用文化背景的时候,都有同样的看法。当然,圣经并非每一段经文都同样需要背景的帮助;我们的文化中仍有与圣经的文化一致之处。可是如果我们对原初的文化一无所知,有时候或许会以为,某段经文并不需要透过背景来解释,但其实,背景会对我们的了解产生戏剧化的影响。即使大部分人承认需要注意文化背景,仍然有一部分人一听到自己有此需要,就感到不以为然。

   有些基督徒偶尔会抗议说,使用文化与历史背景有危险。他们埋怨道:「你们可能会用文化为由,来擅自曲解圣经。」提出这类抗议的人,或许会引用某些提倡同性恋教会的人士所举的理由(我也和他们谈过话)。一些同性恋神学作者声称,保罗所以反对同性恋,只因为那时候这类行为常与拜偶像相连;因此他们认为,保罗在今天并不会反对同性恋。我无意不尊重这些作者,但是,这个案例的问题为,这些作者所提供的文化背景是错误的;同性恋在希腊人当中相当普遍,有些罗马人也如此行,而它与拜偶像并没有特别的关联。这个例子大可以成为反对编造文化背景的理由,但却不能用来反对善用真正的文化背景。

   我们也可回想,圣经遭到曲解已经有很长的时间,而那些人并没有用到任何文化背景;因此,若在历史上下一点工夫,绝不可能带来太大的坏处。若忽略原初的文化,只按自己的文化来解经,反而会带给我们更大的威胁。(例如:「亚利安( Aryan )基督徒」在纳綷的「除神话」的主张下,把圣经历史解作与犹太人无关,以讨好纳粹党。这个极端的例子,便是因为忽略了原初历史的情境,重新解释圣经,以迎合自己的文化。它和今天大部分的重新诠释不同之处,只在纳粹是特意去做的。)

   还有一个较常见的反对看法,我自己在十几年前也曾提过,就是若高举文化背景的重要性,会把圣经从一般信徒手中夺去。那时候我彻底拒绝运用文化资料,以致坚持妇女在教会中应当蒙头,甚至我还鼓起勇气,想要实行保罗提到的「圣洁亲吻」。所幸我暂时把这个想法延后,等到能解决这类问题再说(我说「所幸」,因为有些人可能因这个动作而揍我)。最后,我终于解决了这问题,而我愈研究圣经的世界,愈发现神用这样的方式来传达祂的话,是有道理的。祂给了我们具体的例子,说明祂的法则应当如何在人类实际的情境中实践;若祂只是赐下抽象的原则,我们可能会倒背如流,却不去思想如何应用在自己的生活中。如果我们想学神一样,与现实生活有关联,就需要明白这些教训在原初的文化中究竟是什么意思,然后再尝试将它们应用在我们的文化中。

   文化背景不会把圣经从人的手中夺走;反而若我们忽略文化情境,就等于把圣经从人的手中夺走。把启示录中的象征原原本本的告诉人,却未说明这类象征在古代世界通常是怎么用的,就好像把希腊文的路加福音给不懂希腊文的人,而对他说:「这就是神的话,你必须明白,还要会解释。」惟有受过训练的学者,或是傻子,才会知道该怎么办(而傻子所提的想法,大半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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