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探討宗教改革家約翰加爾文(1506-1564)的聖經解釋方法與特色。不同於中世紀的「四重意義」(Quadriga)解經法,加爾文強調經文字面意義(plain meaning)的重要性,注重經文的文字與神學的雙重意義。加爾文熟識歷代教父的作品,深信宗教改革家的理念,結合當時人文主義的語言學和修辭學,強調以「簡潔清晰」(perspicua brevitas)的原則來解釋聖經。
此外,加爾文主張舊約和新約的連貫性,他在不同場合解釋聖經的作品逐漸發展成一套神學體系,其中尤其以《基督教要義》、聖經註釋、與講道集最具特色。這些著作處理經文的重點有些不同,但是其基本的模式與信息卻是一致。深入認識加爾文這些作品有助於我們瞭解加爾文聖經解釋的特色。
最後本文以兩個實例(羅四章與創15:6;加四章與創十五、二十一章)說明加爾文如何解釋聖經,並思考加爾文的聖經解釋對我們今日的啟發。
關鍵詞:加爾文、聖經解釋、四重意義、簡潔清晰、宗教改革
—— 曾宗盛 著(德國洪堡大學神學博士、台灣神學院舊約學副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