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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具有不同含义的词

  18.具有不同含义的词。

  圣经中有许多用词,绝对不是一成不变加以运用的。一些词有多样的意思,其它的有一个总体的含义,带着不同的细微差别。这并不是说神姿意或反复无常地使用这些词,更不是为了让普通人思想糊涂。有时候这是因为原文含义太丰富,很难用一个等同的译文字词表达。有时它是以另外一种强调方式出现。更经常的是它对不同的对象有不同应用。所以解释圣经的人,其任务的一个很重要部分,就是查究出这些分别,不是把这些分别混淆起来,而是清楚显明每一种鲜活的意思,就这样“按照正意分解真理的道。”就这样Paracletos这个希腊文单词在约翰福音中被译为圣灵“保惠师”,但在约翰壹书中被翻译为“中保”( 2:1)。这些说法看起来没有什么相同之处,但是当我们发现,这个希腊文单词的意思是“被召来就近一个人(施行帮助)”时,难解之处就消除了,配得称颂的真理就显明出来,就是基督徒有两位身为神的帮助者:一位在实际当中,另一位是在律法方面;一位在他心里,另外一位是在天上;一位帮助他,另外一位为他辩护。

  diatheke这个希腊文单词出现过 36 次;它的一般含义,就像 berith 这个希伯来文单词一样,是“约”的意思。在英文钦定版中按此翻译的地方有 20 处,翻译为“遗命”,遗嘱这个意思的地方有 13 处。严格来说约是两方之间的协议,一方承诺因着另一方满足某些条件,就做某些事情;而遗命、遗嘱,是某位把某些事情作为礼物遗留给人。这两个概念似乎没有共通之处,而实际上正好相反。但我们相信我们翻译圣经的人按这两种方式正确翻译了这词,虽然情况并不总是令人欢喜地都是如此:至为肯定的就是,它在林后 3:6,启 11:19 中应该是“约”,在来 8:6 它被正确翻译为“约”,在 9:15 翻成是“遗命”的意思,因为在那里有一句话,为要说明神待人的预备阶段和最终阶段之间某种对应关系。一个立下遗嘱的人还活着的时候,遗嘱并不生效:只有他去世后才起效。来 9:15-17 论述一种安排,表明人通过神丰富的恩典得着基业的方式。就这样,圣灵不是使用更完全表达约这个含义的 syntheke 这个词,而是刻意使用能作出双重应用的 diatheke这个词。

  现在让我们来看几个例子,在一些英文译本中同一个词,具有几个不同的含义。正如我们主很著名的那句话,“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太 8:22)说的一样,在来 2:8,9 中“见”这个词,是按照两个不同含义加以使用,“只是如今我们还不见万物都服祂;惟独见那成为比天使小一点的耶稣……就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第一个见指公开的眼见,而第二个是指信心的认识。“赎”这个词表示的,既可以通过发挥大能,也可通过以代价代替。有时神通过毁灭祂百姓的敌人,以此保护、拯救他们:箴 21:18,赛 43:4;神在红海毁灭法老和他的众军。很多人因着加 6:2,5 对“担”这词两个明显不同的应用而极其疑惑不解:“你们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因为各人必担当自己的担子。”前者讲的是基督徒软弱的担子,应由他的弟兄姊妹带着同情、祷告的心和在实际方面加以承担。后者是指个人的责任,他个人的光景和前途,是他必须自己负责,不能转移给其他人的。前者希腊文的意思是“重量”,或重担,要求人施与援手。后者表明“责任”,或交给的托付。

  “肉体”这个词的含义看起来如此明显,以致很多人认为查考它在圣经中不同的联系,这完全是在浪费时间。人匆忙地理所当然认为,这个词与有形身体是同义词,所以不加仔细考察。然而实际上“肉体”一词在圣经中的用法,包括的远远不止是我们生命有形的一面。我们看到“不是从肉体意思生的”(约1:13,中文圣经翻作“情欲”,译者注),“肉体意思的事”(加 5:19,中文圣经翻作“情欲”,译者注)。圣经禁止我们为肉体安排(罗13:14),这肯定不是指我们要让身体挨饿,或对它疏忽照顾。当圣经说“道成肉身”(约 1:14),我们要理解祂亲自取了一个完整的人性,包含灵魂(路 23:46),内心(约 12:27)和身体。基督“在肉体的时候”(来5:7),这是指祂降卑的时候,与祂目前得高升和荣耀相对。还有,圣经一般的读者一位“世人”等同于全人类,结果有这个词出现在其中的许多经文就被解错。很多人也认为“不死”这个词无需作分辨查考,就得出结论说它是指灵魂不灭。但我们绝不可想当然认为我们对神话语的任何理解都正确。如果我们查考经文索引,就会发现“必死”和“不死”从来就不应用在人的灵魂方面,而总是用在他的身体方面。

  圣经译本中译为“圣”,“圣洁”的词,代表原文中希伯来文和希腊文同一个词,但绝不是按照一成不变的意义使用,而是具有相当不同的目的和应用—因此是有不同的定义。这个词内容如此丰富,没有一个翻译用词能完全表达它的含义。它的意思不只是“分别开来”,这从论述细拿耳人的这节经文中可以清楚看得出来:“在他一切离俗的日子,是归耶和华为圣”(民6:8) —否则“在他一切离俗(分别)的日子”这句话就是没有意义的重复了。同样论到基督,圣经说祂“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 (来 7:26),其中的“圣洁”意义远超“分别”。当这个词用来讲神的时候,它的意思是祂无可言喻的威严(赛 57:15)。在很多经文中它表明一种道德品质(罗 7:12;多 1:8)。在其它地方它是指洁净(弗5:26;来 9:13)。经常它是指向神分别为圣或献给神(出 20:11;约 17:19)。这个词用在基督徒身上时,一般来是说是指, (1)在基督里恩典使我们获得的向神那神圣的关系; (2)那蒙福的内在神的赐予,藉此圣灵使我们能来到神面前,使我们能与祂相交; (3)因此而来的被改变的生命(路 1:75;彼前 1:15)。

  “审判”、“判断”、“典章”等,这是另外一个需要我们认真研究的词。有神口出的“判断”,是祂的仆人必须忠心传扬的(诗 119:13),就是对祂旨意全备的启示,我们当据此行事为人,祂要以此审判我们。还有的“典章”,是神的敕令,以此显明对错之间的分别。也有神手中的“判断”:“耶和华啊!我知道祢的判语是公义的;祢使我受苦,是以诚实待我”(诗 119:75)。这是对祂儿女慈爱的惩戒;而作在恶人身上的(结 5:15),是司法性质的咒诅和惩罚。在一些经文里,它们表明神整体的护理之道,对于思想有限的人来说,当中很多是“如同深渊”(诗 36:6),“何其难测”(罗11:33),是不容我们窥探的。它们表明祂主权的统治,因为“公义和公平,是祂宝座的根基”(诗97:2,作者使用译本作“公义和审判”,译者注),这同样表明基督公平的治理(约 9:39)。“祂必将公理传给外邦”(赛 42:1),当中的公理表明祂福音公义的教训。在犹 14 和15 节,所指的末日严肃的审判。“求祢将精明和知识赐给我”(诗119:66,作者使用译本作“正确的判断和知识”,译者注),这是求好的判断力,更清楚的认识,以便正确应用知识。“秉公行义”(创 18:19)指我们的作为公平公义。

< 全书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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