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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对比喻的解释

  17.对比喻的解释。

  这是我们主题的另外一枝,至少需要用整整一章加以论述,但是过度消耗我们一些读者忍耐的危险,让这变成不明智的做法。因为比喻的性质和用词极为简单,人就通常认为比喻要比圣经教导的任何其它形式更容易理解,但事实就是,因着误解比喻一些细节的含义,人作出的错误教导要比解释神话语中任何别的事情时产生的错误更多。人解释比喻时需极其小心:特别重要的是确定、然后牢记每一个比喻的目的或主要计划。但传道人不是这样做,而是太过经常来看比喻,唯一的目的就是为了寻找表面上的支持,来证明他想证明的某些具体教义或主张。结果就是比喻中为数不少的内容被歪曲,脱离了它原本的目的,使之去表明完全被其它经文否认的事情。人在这里也当牢牢持守以经解经,我们对每一个比喻的解释,都要彼此一致。

  为小孩子下的比喻的定义,就是“比喻是有天上意思的地上故事”,这表达了总体上的含义。这是一种教导形式,用能被人觉察的画面代表属灵事物。比喻实际上就是用字词表达的图画, 与书籍使用图画插图,为读者解释书页内容有多少相同的关系。按照比喻与要说明的真理、或要强调的教训的关系,人可以得出某些重要、但也是简单和明显的原则,我们在学习我们的主所讲的比喻时,应当把这些原则牢记在心。第一,比喻作为起说明作用的画面,只能部分表明它的主题。没有一个画面能举出或展现它对象的每一个方面,就像一位建筑师为一幢建筑物画的“底层平面图”能表现这建筑的二三层,虽然它可能对完工的一些情况作出一些提示,但它对完工建筑的描绘是少得多。同样一个比喻只为我们描绘了主题的某些方面。因此我们发现比喻是成群出现:同一组的比喻说明同样的主题,但每一个比喻表现出同一主题的一个与别不同的特征—就像马太福音 13 章中讲述“天国奥秘”的那些比喻表明的那样。同样路加福音 15 章的比喻不仅让我们看到恩典接纳罪人,还让我们看到恩典寻找、找到他们,给他们穿衣,给他们饭吃。

  第二,比喻是服从在直接教导之下的;它设计的目的,不是证明,而是说明一个教义或一个本分。认信的基督徒让一部分圣经对抗另外一部分,在这件事上有罪,这总是一件让人可悲的事,但当一个比喻被用来抹杀某个清楚的教义或神的命令,除了对神不敬,这还是荒唐。这样,使用太 18:23-25 来证明全然恩惠的神可能会撤回祂对人的赦免,或者根据路加福音 15 章“失钱的比喻”用一件死物来描写罪人,以此否认人的责任,这就既是愚蠢也是亵渎。

  第三,同样明显的是,我们必须努力来确定,基督在每一个比喻中要强调的主要道德教训的主要目的:然而人是大大忽略了这明显的本分。太过经常的是,人对待比喻,好像比喻的目的是任由人猜测,它们的教训任由人作无定的推论。这样不敬的观念和处理比喻的放任自由的方法,很清楚是受到基督亲自向祂门徒解释的那些比喻的反驳。这样,我们就不是完全被撇下,要靠我们自己的资源,因为我们主解释的那些比喻应当成为实例—每一个都表明出某个特别的真理,每一个细节都具有一个意义。

  第四,很重要的是要对比喻的陈述本身有一个正确认识,因为这提供了属灵教训的基础。除非我们明白比喻本身所指的内容,否则就不能对表达这内容的用语作出一个满意解释。我们也要小心,不要把这陈述扩展超出它原本打算所处的范围。当我们专注来看比喻的主要意思,让它的细节更清楚表现这主要意思的时候,这陈述就变得很明显了。绝不可把一个比喻拆成几部分,而是一定要把它看成一个整体,但不要忘记每一个细节都对它的中心真理有所贡献,这不仅仅是啰嗦的措词。通常上下文就清楚表明了它的目的和大意。就这样王和仆人算账的比喻(太 18:23),这是作为对彼得在 21 节的提问的回答;路加福音 12 章无知财主的比喻,是因那希望得到他弟兄产业一部分的那人贪心的思想而起。路加福音15 章中的比喻是出自这一章开头经文讲述的事。比喻更多的是论述本分和品行的更基本部分,而不是这两方面的微小细节。

  正如前面指出的那样,因着人没有注意这些简单的原则,就产生了极多错谬的教导。就这样,某些在赎罪教义方面基本来说不纯正的神学家,根据浪子的比喻论证,因为无需献祭他和父亲就和好,他就可以进入他爱的怀抱,所以神是纯粹出于怜悯,绝对赦免人的罪。但这明显是对这比喻的曲解,因为神不是以父的身份,而是以公义统治者的身份,要求人满足祂公义的要求。同样,如果我们按照不怜悯人的仆人的比喻(太 18:23-25)推理, 无需那已经接纳的那挽回祭,对遭到人违反的律法作补偿(罗 3:24),神还施行恩典,这就是严重曲解了福音的恩典。基督从未打算使用这些比喻教导神赦免的根据:强迫任何一个比喻去展示神学的一个整体体系,这样的做法是错误的。一些人甚至从基督禁止门徒拔掉稗子得出论证,反对地方教会施行严格的纪律惩治,与异端或不守规矩的教会成员断绝相交关系—这是遭到基督在启示录 2 章和 3 章的教导驳斥的观念,基督在那里严厉责备了这样的疏忽放任。

  同样危险和灾难性的,就是那对在葡萄园做工之人比喻的解释,说它是在教导靠行为称义。因为这比喻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明显的例子,表明注意背景的重要性,所以我们要在这里稍作评论。在那作官的有钱少年人拒绝撇下一切跟从基督,以及基督尝试用这可悲场面向门徒发出严肃警告之后,彼得说,“看哪!我们已经撇下所有的跟从祢,将来我们要得什么呢?”(太 19:22-27)。主作出双重回答:第一部分,正如这问题是合理,祂就宣告在这世界上和在来世,跟从祂的人要得到丰盛的赏赐( 28,29 节)。在第二部分,我们的主察验彼得的内心,表明在他提问的背后有一种错误的灵—一种属肉体的野心,是祂如此经常在使徒当中对此作出责备的:这野心表现在他们争论他们当中谁要在天国中为最大,谁要在当中得着首位。他们当中有一种雇工的心态发动,认为他们有权利比其他人得着更高的工价:因为他们是第一批撇下所有跟从基督的,以此推崇他们自己的重要,让祂觉得欠了他们的人情。所以在太 20:1-15 的比喻之前有这句话,“然而,有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在这之后也有类似的话。

  因为毫无疑问,葡萄园做工的比喻为的是举例说明太 19:30 和 20:16 的话,所以很清楚的是,它从来就不是为了教导得救之道—如此解释这个比喻,就是完全没有领会它的目的。主的目的明显就是要让门徒铭记,除非他们把这野心治死,否则内心的邪恶会如此猖獗,以致把最早和最长时间外在委身的一切价值都夺去,最后和服侍祂时间最短的人,因着没有自我伸张,就要在祂眼中看为是配得领受与前者同样的奖赏。而且祂要他们知道,祂要随着祂自己的意思使用属于祂的事—他们绝不可对服侍的条件发号司令。特伦奇( Trench) 在他对该比喻的注释中很有道理地观察到,“第一批被雇用的工人在开始劳动之前已经达成协议( 20:2) —这正是彼得希望达成的协议:‘我们要得什么呢?’ —而那些后来被雇用的人是带着一种更单纯的精神进去,相信家主无论给他们什么,都是正当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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