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料来源
有人建议启示录是犹太文学的一部或数部作品所改写而来,理由是书中记载读来有片片断断之感。又有人说启示录提到「羔羊」时好似是后来加上去的,例如十五3,二十一22~23。所以他们认为启示录是将原来并非基督教的著作改头换面而变成基督教之作。
这种立论并未解释启示录整本书的风格为何如此完整一致。突出之处不是没有,但却是很少,比起全书恒有的特殊的希腊文风格,是微不足道的。犹太启示文学是实有其事,约翰使用这些数据也是可能,他甚至可能将一些适合的段落收入书中,但启示录全书是这样完整一致,约翰果真用了外界数据,我们也没有办法将之滤出。
有人认为启示录的主题和思想十分重复,例如十三和十七章中的叙述,但这并不能证明数据是外来,或是作者不只一人。七重审判例如七印、七号筒、七碗等之重复也是同此一例。事实上主题的重复似乎是作者特用的手法[74],那种重复不是纯粹的重复,而是好像一把螺旋梯,级级相仿,但却是渐上视野渐大,所见的启示也越多。
我们也别忘记,启示文学是犹太人特有的一种文学形式,自然承袭不少其中的惯例。书中有犹太的思想并不等于抄袭[75]。无论如何,我们可以肯定,启示录不可能是一气呵成的作品。书中记载的异象可能是头尾数年的启示,有时似欠连贯在所难免,却并不因此而证明来源外来[76]。
注解:
[74] Boismard 记载,Victorinus of Pettau(死于 Diocletian 年间284~305)。早已发现这个事实:他说「启示录不是一系列连续性的将来之事,而是以几种不同的方式描写同几件事(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p.702)。
[75] 参 J. Moffatt:「犹太传统不是很纯,也没有什么固定的框框。早期基督徒的思想形态不可能离开他们的犹太传统,所以在一本像启示录讨论末世的书中企图分辨犹太和基督教思想的分界是很冒险的。一段缺乏基督教述语的经文并不等于就是犹太产品。」(An Introduction to the Literature of the New Testament, T. & T. Clark, 1927, p.492)
[76] K. and S. Lake 指出:「将书中所有基督教内容删掉就可以显出原来的犹太来源。问题在我们凭什么标准删削?这个假设标准是否无误?当然不可能无误。我们相信,启示录虽然采用犹太文学的形式,但却是彻头彻尾一本基督教的书。」(A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Christophers, 1938, p.1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