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犹太人(1:19-28) 约翰所作的见证,记在下面(19)。此句原文意思即“这是约翰的见证”(And this is the testimony of John),表示在前面(1:6-8,15)的话,不是由施洗约翰亲自所说的,乃是使徒约翰为表明他的使命而说的。“这是”清楚表示此段(1:19-36)才是施洗约翰亲自所作的见证。首先是对犹太人所作的见证(1:19-28)。
(1)我不是基督
犹太人从耶路撒冷差祭司和利未人到约翰那里,问他说,你是谁(19)。“犹太人”在本卷出现50次以上。这名称原来指犹大支派的人。到了南北分裂时代,南朝的人就是犹太人(包括西缅和便雅悯的一部分)。从巴比伦返回之后称以色列全家为犹太人。在新约时代“犹太人”包含两个意思:a.指以色列公民;b.指犹太人的掌权者,即所谓的公会(Sanhedrin)。此会是犹太人之高级法庭,有会员七十一人,集于耶路撒冷,有大祭司、长老、文士及法利赛人与撒都该人之领袖为成员(11:47,路22:66)。
本卷所说的“犹太人”大部分是指公会。“差祭司和利未人”的“祭司”是在圣殿负责献祭的宗教专家,“利未人”是祭司的保镖。每当发生宗教问题时,公会差派调查团不是意外的事。因为当时由施洗约翰的名声所造成公会的误会,所以他们差派调查团到约翰那里查询以下问题:
①你是谁(19)。意思是“你是基督吗?”此句表示当时的犹太人,“都心里猜疑,或许约翰是基督”(路3:15)。
我不是基督(20)。此节中两次的“明说”之原文字根(homologew,to confess,declare openly)意为告白,公开的宣布等。若有人以为自己是基督或类似祂,他就干犯了最大的罪。此句的原文(ego ouk eimi ho Christos,I am not the Christ)意为我不是那基督。本节两次的“明说”,两次的“不”,独立的“我”(平常的“我”含在动词的字尾),带着冠词的“基督”,都表示强调语气。约翰只是基督的见证人而已。
②你是谁呢?是以利亚吗(21)。犹太人对以利亚也有误会。他们误认为以利亚会从死里复活(路9:7-8)。约翰说“我不是”。约翰不是从死里复活的以利亚,乃是属灵的以利亚,以利亚是他的别名(玛4:5)。
③是那先知吗(21)。“那先知”就是申18:15所说的弥赛亚(徒3:22,7:37)。约翰虽然是先知,但他不是“那先知”,所以他说“不是”。
④你自己说你是谁(22)。约翰三次的答辩没有任何宗教上的问题。现在叫他本身说,自己是谁。 (2)我是声音(23)
①旷野的声音。
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23)。此节的原文排列如下:egw phone,I am the voice,意思是我是声音,是怎样的声音呢?那在旷野喊着的。“旷野”是无人之地。约翰是位好传道人,他不顾自己的名誉,只顾差遣他之神的荣光(1:6)。他的传道不在乎人数,只在乎神的道。基督是“道”,约翰是声音。无论人数多少,他要完成声音的使命。有人不理会人数较少的家庭聚会是傲慢的行为。他要学习约翰如何谦卑。 ②修直的声音。
修直主的道(23)。“修直”原文(euthunate,make straight)意为作直,是命令词。此字另外的表现是悔改(太3:1-3)。“主的道路”就是“耶和华的路”(赛40:3)。“旷野”是无路之地,可代表未悔改者的心地。那道成肉身的基督是至高至大的主,就是荣耀的王(诗24:7-10)。祂要进来。罪人若要迎接祂,他就要按着神透过约翰所喊的修直的声音(命令)来痛心悔改。“修直”也有正(right)、真(true)等意思。真正的悔改就是荣耀的王所要的道路。“喊着说”的原文(bowntos,crying)是现在分词,表示继续喊叫。神藉着祂的众先知和使徒世世代代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
③我是用水施洗(24-26)。
法利赛人(24)。这“法利赛人”和“犹太人”(19)是相同的人,就是属于公会的。原文在“法利赛人”前面有个介词(ek,out of,or from)“从”,表示“那些人”是公会所差来的(参考1:19的注)。 为什么施洗呢(25)。那些人说,“你既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亚,也不是那先知,为什么施洗呢?”意思是有什么资格施洗呢?“施洗”的原文baptizw的字根(baptw,to dip,wash)意为浸或洗。根据此字意,浸信会说要“浸礼”,长老会则说“洗礼”。“施洗”是印证洗罪之礼,就是洗礼。
我是用水施洗(26)。约翰在旷野传悔改的道(太3:1-2),为悔改者施洗是他的使命,如此给主基督预备了道路。当时约翰的水洗(用水的洗礼),只是预表基督的灵洗(用圣灵施洗)而已。前者为预表者,后者为成就者。这二者之间的差距是很大的。 (3)但有一位(26)
从此句可看出约翰积极的见证真正的弥赛亚。
①站在你们中间(26)。意思是弥赛亚已经到了,祂的工作已经开始了。祂已经在他们中间。基督的来临不是理论,乃是实际。
②是你们不认识的(26)。约翰责备那些被差来的,因为主基督已经来到他们中间,他们却不认识祂。
③是那在我以后来的(27)。是指肉体上而已,但在灵里说基督是Logos,“祂本来在我以前”(1:15)的,是永远的神子。
④我给他解鞋带也不配(27)。此句表示:a.基督的先在;b.基督的神性;c.基督的王权。约翰不过是一个仆人。
⑤这是在约但河外伯大尼,约翰施洗的地方作的见证(28)。此节的三个专有名词强调约翰见证的历史性。约翰实在是目击者。他所作的见证都是事实。约但河外指约但河东边,“伯大尼”可能是加利利海东区的某处。
2、对基督的工作(1:29-32)
(1)基督是救赎主(29-32)
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29)。“看哪”表示约翰是目击者,但这字不表示他第一次看见耶稣,因为他已经给耶稣施洗了(太3:13-17)。“神的羔羊”是“救赎主”的别名。何谓救赎主?那是“除去世人罪孽的”救主。因为基督是旧约时代的羔羊(赎罪用的祭牲)所预表的弥赛亚,所以称祂为“神的羔羊”(出12:13,民28:4,赛53:6,7,10),祂是永远的救赎主,是在约翰“以前的”(30,参考1:15,27),又是他“不认识”的(31,32)。当他用水施洗时,“看见圣灵仿佛鸽子从天降下,住在祂的身上”(32),才认识祂就是神所差来的弥赛亚。“鸽子”象征基督柔和的工作(太12:18-21)。
(2)基督是赐圣灵的(33)
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33)。约翰说,我先前不认识祂,但现在清楚认识了耶稣为弥赛亚,因为祂是“用圣灵施洗的”,意思是祂是赐圣灵的。那赐圣灵的就是基督(Calvin)。
(3)基督是神子(34)
我看见了,就证明这是神的儿子(34)。“我看见了”意思是约翰看见了第32节的内容,又听见了第33节的内容。现在他郑重地证明“这是神的儿子”。“这是”表示耶稣已经在约翰的身边(29)。“神的儿子”就是:a.约翰见证的基督;b.著作本卷的目的(20:30,31);c.本卷的主题。“神的儿子”是他见证的顶点,因为神的儿子才能启示祂的父神(1:18)。
3、对两个门徒(35-36)
再次日,约翰同两个门徒站在那里(35)。“次日”(29),“再次日”(35),“又次日”(43),表示每天的见证活动。“两个门徒”是施洗约翰的门徒。其中一个是安得烈(40),另一个可能是本卷的作者使徒约翰。在本卷,作者都不提出自己的名字,此节也不例外。“站”表示他们三位紧张地等候迎接基督。
看哪!这是神的羔羊(36)。在前面(29),曾说过这句话。耶稣是神所差来的赎罪主的意思。祂像赎罪祭的祭牲羊(赛53:7),担当了我们的罪,代替我们流血舍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