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先前描述過讀者所經歷的螺旋式成長:他先受到自己對經文的詮釋所改變,進而成為更好的詮釋者。這通常是一種潛移默化的轉變,發生在個人的預設與神學思想架構的層面。但若以為這是基督徒成長的唯一機制,那就不對了。
聖經本身期待並要求我們積極活出它所教導的信息(例如,雅各書一22-25)。刻意順服是必要的,它並不是信徒靈性成長上可有可無的選項之一,而是基督徒生命所不可或缺的基礎要件:從悔改信主開始,直到嚥下最後一口氣,在基督同在下被轉化為止。在當前流行的傳「福音」方式之下,這項元素很容易消失不見。基督徒指的是順服我們主耶穌基督福音的人(見帖後一8;彼前四17),而不是那些只「投耶穌一票」的人。靈性的成熟並不在於對教義擁有高深的知識,而在於讓心竅習練得通達,得以分辨好歹(來五11至六3),以及對神有深入、親身的認識(西一10)。如果沒有在生活中行出教義的內容,就不算對它有正確的認識(雅二14-19)。
因此,一本談聖經詮釋的書,不能不提到實際應用上的問題。下面我們將分別針對生活的三個領域進行討論:本章先談敬拜與見證,下一章再探討神的引導。我們之所以選擇這三個方面,是因為人們通常在這些地方最需要倚靠聖經,但矛盾的是,往往結果是讓聖經為人的想法服務。
聖經與敬拜
這裡所謂的「敬拜」(worship)包括在私下和公開場合對神表達讚美的自發行為,但我們討論的重點會比較偏向公開或會眾共同敬拜的情況。其實敬拜最終的意義是要用我們的一生來榮耀神。但是在這裏,我們所指的則是個人私下靈修或教會群體生活時所表達的敬拜。
我們會從兩個層面來探討聖經在敬拜上所扮演的角色:首先來談聖經教導的部份,接著再來看群體敬拜形式的一般問題。 教導事工
我們只能敬拜自己所知的神。其實,我們所敬拜的始終都只是我們所認識的「神」,不論對方是真是假。如果我們的神是自己造出來的,那麽我們也會用自創的方式來敬拜。但如果我們想要獻上蒙真神悅納的敬拜,就必須更努力去認識祂,了解什麽可以討祂的喜悅。但由於祂超越了人類一切自然理解力的範圍,所以我們唯有透過祂的自我啟示才可能做到這一點。
在約翰福音第十四章21節,耶穌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這裡會引發的問題是:主如何「顯現」自己?祂會在當代賜下某種形式的啟示嗎?如果神在聖經中的自我啟示並不完整,那麽這種「當代啟示」就是必要的。但我們要說事實並非如此;我們對經文的理解縱然不完全,但是神已經把我們所需的信息都透過聖經傳達給我們了。儘管就邏輯而言這並不排除特殊啟示在聖經以外存在的可能性,但其中的道理顯然強調那是不必要的[1]。其實,約翰福音第十四章21節透露了一個轉化的迴圈,也就是詮釋者在讀經後對自己的預設與目標修正得愈多,他的詮釋就會愈來愈正確,對耶和華的認識也會更深。這就是解經技巧的螺旋成長;耶和華會向那些遵守祂誡命的人彰顯祂自己,因為順服會轉化他們的心志,讓他們的哲學與神學架構得以改變、釋經方式得以提升,而且他們的眼睛也會被打開,能夠看到更多神在祂話語中的自我啟示。
如果我們要有智慧地敬拜神,那麽,研讀祂的話並順服其教導就是一個必要的條件。我們先前說過每個人都有權利與義務在聖靈的引導下去研讀、詮釋與應用聖經。但除此之外,還有些人被賦予在教會中教導的特權(弗四11;提前四11-14;五17;提後二24;羅十二7;彼前四10-11),為此緣故,從西元一世紀的初代教會開始,固定安排的經文闡釋時間,就是公眾聚會中一個關鍵的部份(見徒二42)。
以神學的觀點而言,教導之所以重要是因為人無法靠自己的力量提升道德品格,於是神再次介入,將這項恩賜施與祂的百姓(弗四11)[2]。救贖歷史基本上講述的就是神如何主動俯就世人,並透過話語、作為及道成肉身賜下信息,為的是要將人們從自己造成的災難中拯救出來。福音的作用是介入式的(interventionist),無論是對未信者一開始的衝擊,還是對信徒一生的影響皆是如此。基督徒需要被教導(不能只靠自修),並透過順服日漸成長、接近基督的樣式。成熟的靈命是無法以機械化生產的;它需要經由聖靈的工作在人心中漸漸生長,過程中會用到從神話語而來的智慧,並會導致對真理的服膺(提後二15;約十六8)。不管是從個人或群體的層面而言,人類都無法僅靠靜坐來「接觸到神」,以為把心思放空就會讓神更靠近我們一些。人唯有先將神的話放在心裡,才能在安靜的時刻進行真正的敬拜,所以靜坐的重點其實在於默想。除此之外的任何做法只會讓人心迷失(太十五17-19)。我們的意思絕不是要否定靜默的操練,畢竟今日多數人的問題正好相反,都是因為生活形態的關系而難以靜下來好好思考,但此處要強調的重點是純粹自我耽溺式的「肚臍冥想」只會導致嚴重的不敬虔(太十二34;耶十七9)。
然而,人們似乎總是想降低神的話在自己教會生活中的影響力。這方面有兩種明顯可辨的趨勢:一種是聖經用得不夠,會被崇拜中更「有趣」的層面所取代,另一種則是以幼稚的方法運用聖經,結果教會表面上雖看似委身於神的話,其實卻是以迷信架空了經文的信息。以下我們就來探討這兩個問題。
要多用聖經!第一個傾向是聖經用得不夠,這種情形發生的機率高得驚人。生活中有各式各樣值得進行的活動:給年輕人的活動強調娛樂性,為的是持續吸引青少年的注意;家庭團契小組花在分享近況及代禱事項的時間愈來愈長,卻遲遲沒有翻開聖經;團體的敬拜聚會如果多一些音樂、戲劇、討論和禮拜儀式,而少一些「乏味的講道」,過程會更生動、甚至參加的人也會更多。但我們在此必須強調,這些部份都很好,也都是很重要的活動,只是它們不能取代聖經。
有時候我們的確該怪罪講道太無聊。「講道」(preach)這個詞的意義有時會讓人誤解,彷彿它一定是指講員對會眾的獨白、有固定的表達型態或語氣、長度約十到六十分鐘不等,而且儘量少用圖像輔助器材。在某些教會,我們或許還能為這個定義再加上幾個條件,包括要有木製講臺、講道一律十一點開始、講員一定要穿西裝打領帶,中間還要穿插詩歌等等。但這些形式上的要求沒有一項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其中可以有變化與創新的空間。在新約裡,講道只是單純地傳遞信息,和一般散佈消息或教導學生的方式沒什麽不同。其實,我們這裡所謂的「講道」,意思就等於「教導」[3]。某些教會將「教導聖經」這件事鎖在一套特定形式的框架中[4],反而讓會眾覺得它在崇拜聚會中並非特別重要。講員自以為他們在用聖經真理餵養饑渴的靈魂,其實卻是變相鼓勵會眾少用聖經!
不過,以口述的方式進行教導也有其適切之處。它符合神透過語言和人面對面溝通的觀念。神並非只是丟下一本講道理的書給我們,讓我們在閒暇時可以翻閱使用;祂是以對個人說話的口吻,迫切呼召我們來聽祂的信息,並了解祂的用意。這絕非為懶散的講道方式找藉口,好像群體敬拜的其他層面在形式上都可以既生動又切題,但講道若要保有莫測高深的神秘感,就必須繼續沉悶下去。其實情況正好相反,一旦我們真正明白聖經的內容,便會儘可能想以有趣且細膩的方式來傳達其信息。人若懂得正確運用聖經,就自然會愈用愈多。
在某些情況下,我們可以用許多不同的形式來傳講神的信息,但仍不偏離面對面語言溝通的原則,例如使用電視及其他電子設備來支援、強化信息的表達。我們明白電視和其他媒體都有所侷限[5],但這裡要強調的重點是,講道學的需求其實正反映了解經上的需求:神豐富、美妙的啟示,值得以貼切並富有想像力的方式來表達。在聖經寫作的年代,經文中的信息經常是以當時最強烈的意象所表達的,例如耶利米的土地交易、何西阿痛苦的婚姻,或是以西結用人糞烤餅的行為[6]。同樣的道理,我們當然也可以採取任何合理的手段,為主的百姓闡述神的話,並「掠奪埃及人的財物」(plunder theEgyptians)[7]以尋求最有效的溝通工具,當然前提是不能為了迎合形式而犧牲信息的深度。如同昔日卜威廉(William Booth)所說:「最好的音樂何必都給魔鬼用?」,今天我們也可以這麽問:「最好的電腦何必都給魔鬼用?」
無論採用什麽方式,我們都必須積極設法將聖經教導放在最重要的地位,好讓我們的敬拜是有內涵且討神喜悅的,我們也應該在教導方式中,反映出神自我啟示的豐富與深刻。
聖經有幾段著名的經文都詳述了教導的重要性,例如提摩太後書三章14至17節與提多書第二章,其中特別強調好的教導是帶出敬虔生活的方式。保羅勉勵提摩太要善用他教導的恩賜(提前四11-16),彼得也勸勉所有在這方面有恩賜的人要帶著權柄來服事(彼前四10-11;也參見羅十二7)。最重要的是,耶穌本人在公眾事工的一開始,就是到祂家鄉的會堂擔任起教師的角色(太四23;路四14-27)。此外我們還要提出很有趣的一點,就是某些在詮釋上引發爭議的經節,其原文背景都是在強調教導事工的重要。提摩太前書第二章11到15節通常被認為是針對女性角色的教導,但它的中心主題之一,是要表達任何進行教導事工的人都必須有責任感,他應當明白神的信息帶有權柄,而且會影響生命。至於某些談到屬靈恩賜而被視為「難解」的經文(例如林前第十四章和羅馬書第十二章),其實本意也是要灌輸信徒對於敬拜聚會的責任感,尤其是針對擔任教導職分的人。許多相關經文所要表達的意義都是:要用聖經!
聖經要用得有智慧。聖經比天底下任何書籍都更值得以謹慎的態度來處理及運用,但人們對待它的方式卻往往幼稚到可笑的地步。某些教會雖然在聚會中會固定傳講信息,或者會努力讓教導變得生動且吸引人--說不定連各種溝通技巧都用上了--但這樣的教會仍有可能出現濫用聖經的情形,因為信徒或許會對聖經的運用抱持著近似迷信的想法。例如有人相信非基督徒只要能聽到講道的聲音(無論內容講得好不好、是否與他相關、合不合邏輯、甚至是不是以現代語言來呈現)都一定會受到影響[8],還有人認為基督徒靈命的成長會和他們聽講道所花的時間成正比-不論其教導的內容是否合乎聖經[9]。但我們的主張正好相反,花時間聽膚淺空洞的講道,可能比什麽都不聽更糟。
我們先前針對預設、語言、方法學等主題所談的許多內容,也可以進一步應用於教導事工上。將自己研讀的成果傳授給他人,就等於是在對方身上重複了研經的動態流程,儘管其強度不能和第一次相比。定期的講道能為聽眾帶來相當於重複讀經的效果,而且還有一項額外的好處——就是能吸收講道者個人的解經洞見。其目的並不是要聽眾將聖經的大綱與教義死背硬記下來,而是讓他們與神的話多互動。
十八世紀偉大的佈道家喬治.懷特腓德(GeorgeWhitefield)會固定對一大群威爾斯的礦工講道--有時一次甚至多達九千人。他們每天下工後會聚集在礦場邊的山坡上,讓悔改的淚水從他們被煤灰染黑的臉龐流下,形成一道道白色條紋。不過懷特腓德的批評者卻一度指控他是在浪費時間。「我們一直在對你的聽眾作調查」他們對他說,「結果他們連你三天前所引用的經文都記不起來。」「朋友」懷特腓德回答,「你沒弄清楚重點,他們不是來這裏背我的講道,而是來受影響的。」[10]
因此,公眾教導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讓聽眾能與神的話互動,並受到這位聖經終極作者的影響。聽眾如果有智慧的話,就會像庇哩亞人一樣,先以開放的心態接受教導,再用已知的聖經真理來檢驗其內容(徒十七11),好讓自己能夠降服於新領悟到的真理。但除此之外,還有一種更重要的改變過程,是在無形中透過與聖經終極作者的接觸而產生的。其實光是我們每天從媒體所吸收到的資訊,就已經讓許多作者影響我們的時間比聖經作者還長,而且這些人多半都不是基督徒。我們跟什麽樣的人相處久了,就會和他們愈來愈像。他們的價值觀與標準、個人的好惡、還有目標和預設都會逐漸影響我們。所以常花時間與神相處的人,不僅會更了解神的道,而且各方面都會更貼近神的道。他們的價值觀會被轉化,讓他們有能力去渴慕並遵行祂的旨意(腓二13)。所以聖經教導事工也必須要達成這個目標;它必須準確呈現聖經真理,讓終極作者的聲音可以凌駕眾聲喧嘩之上,進入會眾的耳中。
再者,我們探索的最終目標並不在於聖經本身。它是神的自我表述,但我們敬拜的對象應該是神自己,而不單只是祂的話。我們始終可能陷入過度追求知性的風險,只醉心於經文字句或教義形成的確切原理,而忽視了它背後的終極作者。據我們所知,有些對神話語十分熱衷的基督徒會認為聖經具有奇妙的力量,人只要翻開來看幾頁就會被改變,彷彿能力來自於字句本身,而不是來自運用文字的終極作者。有人以為只要擷取一段經文裡的片語來記熟,或把它當成咒語一般反復吟誦,就會帶來無可抵擋的果效。甚至有時還會有人把聖經經文做為攻擊武器使用,結果只是讓對方徒增反感。這麽做的人認為「神的話」絕對「不會徒然返回」(賽五十五11),因此宣告經文必然會自動發生功效。這是很幼稚的想法,因為它等於是讓三位一體變成了「聖父、聖子與聖經」,並且將聖靈所成就的工作歸到了聖經身上[11]。聖經的終極作者才應該是我們全神貫注的對象--祂是我們費心勞力研讀聖經的唯一理由。今天如果有一位大人物寫信給我們,我們當然會相當珍惜、重視這封信(甚至將它裱起來展示),但這一切都是因為寫信者的地位非凡。信本身之所以有價值,只是因為它的内容出自於一位尊貴並受我們敬重的人士,而且它是我們和此人接觸的管道。
因此為了避免捨本逐末,在講臺上不宜引導會眾過於注意釋經方法。朝聖者注目的焦點應該是聖殿,而不是通往聖殿的道路。談太多釋經方法只會讓講道變得枯燥乏味,並分散了會眾對於信息本身的注意力。無論如何,試圖在崇拜講臺上教導讀經方法其實沒有多大意義。這樣做對會眾的實際影響有限,倒不如透過紮實的講道,讓會眾在潛移默化中吸收講員所用的解經原則。畢竟我們在聽各種教導的時候,都一直在吸收它背後的釋經方法。講道者的釋經模式會在無形中傳遞出去,成為聽眾的釋經模式,正如講道者如果接觸聖經的時間夠長,聖經本身的詮釋原則自然會反映在他的釋經法上一樣[12]。所以身為教師的人不但有責任在釋經能力上精益求精,並且他還應該常常透過自己所教的內容,把釋經學的原則傳遞給聽眾。
正因為如此,釋經式的講道才會廣受敬重。我們在此所謂的釋經式講道,必須能把神的話解開、讓人看明白,並顯示其重要主題,使意義更加清晰。它不是學究式地細讀聖經,只在字詞訓話上費盡心思,卻忽略了整段經文所要表達的意義。好的釋經講道卻不是這樣,它會十分注重每卷書的文體、背景、風格、歷史和背後的神學,並順著各自的主題、依照作者的原意來解釋其中信息,而且在經文應用的教導上,也顯露出講道者對於現今的世界有極深刻的理解。
在不過度涉入講道學領域的前提下,我們要再次強調,公開教導事工的形式和經文信息的詮釋方法是密不可分的。教導者所採取的形式必須和聽眾所處環境的背景有所關聯[13]。當教師在預做準備時,他的釋經工作不應只停留在抽象意義的層面,而是要進一步指出生活中可能應用到這項真理的種種情況。經文真理必須先影響他的生命,並成為他個人更新之後生命的一部份。為釋經所做的這種努力能夠讓教師得到激勵,幫助他更清楚展現聖經令人振奮的本質。在講台上的他不是一名立場超然的信差,而是一個真正活出所傳信息的人。當然,如果事先沒有花時間充份準備,這些目標一項都做不到。做教師的人首先要善盡學生的本份[14]:認真檢查聖經與自己的預設思維,並研究經文和自身在歷史、文化上的背景,還要理解經文文體、釐清語言上的細微差異、辨明應用時機等等,更不用說他還需要有「生活上的預備」,包括禱告以及聖經教導者所應有的其他紀律操練。
以聖經評估敬拜的其他層面
我們通常只把讀經視為敬拜的眾多層面之一,儘管會承認這個層面很重要。在會眾聚集敬拜的場合,可能只有到了特別保留給讀經或信息講解的時刻,我們才用得到聖經。而在私下崇拜時,可能也只有剛開始會讀經,剩下的時間就用在禱告等方面了。但這些做法都削弱了聖經原本的使用目的。在思考釋經方法時,我們該明白它在敬拜的各個層面都有很重要的應用,正如它在生活各層面都有重要應用一樣。
公眾崇拜聚會。我們應該運用聖經所提供的標準來衡量所有敬拜用語。如果我們極力追求良好的釋經技巧,卻不去注意自己所唱詩歌、誦讀的儀禮文詞以及禱告的內容是否合乎聖經真理,豈不是前後太不一致?從更主觀的角度來說,當我們的解經能力日漸成長,並且從讀經當中重新嚐到主恩的美善時,就會覺得仿冒的真理嚐起來格外平淡無味。
談到唱讚美詩,我們不妨來看看下面這句歌詞:「祂倒空自己只剩下愛」(emptied himself of all butlove)[15]。【譯按:出自查爾斯.衛斯理的詩歌And Can It Be That IShould Gain】這意思是說耶穌除去了祂在愛以外的所有神性嗎?這個例子或許有點吹毛求疵,可是我們若要按著基督一切的榮耀來尊榮祂,就不能不重視詩歌中的教義問題。有的詩歌在釋經學上錯誤百出,特別是某些聖誕詩歌,但令人驚訝的是我們很容易就琅琅上口,完全不去思考這樣的敬拜是否能夠為神所接受。馬槽歌中所說,在當年在伯利恆那個簡陋的產房裡「眾牲口嗚嗚叫,聖嬰忽驚醒,小小的主耶穌,卻無啼哭聲」(Thecattle are lowing, the baby awakes, but little Lord Jesus no crying he makes),真的沒有問題嗎?「東方三博士歌」(We Three Kings)真的符合聖經的記載嗎?[16]而為什麽有些基督徒還繼續在唱「聖誕樹」(O Christmas Tree)呢?(除了純粹跟從異教傳統的理由之外)而某些現代詩歌在教義上的誤差,簡直到了離譜的地步。
現代詩歌中確實有出類拔萃之作,為教會的敬拜帶來重大的貢獻,但近幾十年來的詩歌創作顯然有流於鬆散浮濫的趨勢[17]。「當我們敬拜時,建立你的寶座」(Aswe worship, build your throne)這句歌詞是什麽意思?難道神的寶座還不夠完整嗎?而另一首詩歌又為何幾乎總是把 Worship his majesty的m以小寫呈現,好像我們所敬拜的只是神的一項屬性,而不是祂自己。【編按:His/HerMajesty以大寫呈現,在英文中是對國王或女王的一種敬稱,意即「陛下」,但若改為小寫則須以字面直譯,變成「他的尊榮」,兩者意義有明顯的差距。】在我們盡情高唱這些詩歌之前,難道不必認真分析歌詞是否合乎聖經嗎?除了用字遣詞之外,歌曲所強調的重點及語氣也需要多加注意。一本著名的現代詩歌譜集裡共有三十五首歌是以「我」開頭的,但卻只有三首是以「主」、「神」、「耶穌」等字開頭,但就連這三首也還是把歌詞重點又放回「我」身上。其實許多現代的詩歌都相當以人為中心,因此即使歌詞出自個人的真實情感,整體強調的重點卻根本不在神身上。例如,有一首歌在重復「稱頌祂的名」許多次後,最後導出的重點是:「稱頌祂的名,你將會不再一樣。」這也許是事實,但它背後的意義是錯誤的,彷彿敬拜的主要目的,只是要得到一種能改變人生的美妙經歷。我們必須讚美神,只是單單因為祂配得讚美。
我們若開始評鑑詩歌,盡可能選擇內容合乎聖經的曲目,並且也將釋經原則應用在自己對這些詩歌的理解上的話,我們的唱詩就不會流於有口無心,教會音樂也會更容易被人視為有意義的敬拜。如果不做這些努力,恐怕許多人還以為唱詩歌和演奏其他音樂一樣,只是為了遮掩聚會中某些狀況所造成的雜音,例如遲到者入席、兒童提前離場和收奉獻等等。這不但是機會的浪費,顯然更是對神的侮辱:表面上在歌頌讚美祂,實際上卻在藉此進行管理會眾的任務。然而,詩歌的本意是要讓我們表達出應用在自己生命中的聖經真理-就是神透過聖經所啟示我們的真理。不然的話,我們只是像異教徒一樣唸唸有詞,但根本不知道自己所敬拜的是誰。這一點在歌羅西書第三章16到17節說得很明白:
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裏,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神。無論作什麽,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他感謝父神。
這段經文的背景,是保羅勉勵信徒要以基督的救贖之工為根基、並依照我們身為神選民的尊貴地位來過聖潔的生活。它前幾節經文講的是群體關係,而上述這兩節則是以實際建議來教導信徒如何在這些領域有所成長,得以更接近基督的樣式。「基督的話」在此被稱為教導、勸誡與唱詩的基礎。
保羅的話將這項議題更往前推進了一步:聖經不該只被消極地用來評鑑詩歌或其他種種讚美方式而已,其實基督的話更應該促使我們積極地頌讚感恩。聖經並非只是為純正教義把關的「篩子」,而應該是激勵我們發揮創意敬拜神的動力。
這個道理對於唱詩和禱告來說都一樣,愈符合經文真理的就愈有益處,反之則愈貧乏空洞。不願意順服神律法的人,禱告勢必會面臨攔阻:「轉耳不聽律法的,他的祈禱也為可憎。」(箴廿八29)不過就禱告而言,我們擁有一項明確的優勢,就是神不會有詮釋上的問題;祂明白我們一切的心思和我們所說的每一個字,甚至在這些意念成形之前祂就知道(詩一百三十九1-4),而且聖靈也會在我們還不曉得如何禱告時為我們代求(羅八26-28)。但禱告唯有按著神的旨意求才會有效(約十四13-14;約壹五14),而我們必須透過對聖經更深入的理解才能漸漸明白神的旨意。我們要藉由神的話來發現祂的屬性、祂的願望和祂的心意--這樣才能尋求如何討祂喜悅。初代基督徒「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徒二42)顯然並非偶然。後來他們的禱告得到了極具震撼力的回應(徒四31),而且聖經甚至記載他們當時(徒四22-31)還刻意以詩篇第二篇的經文(25-26節)進行代禱。
透過禱告讀經法的操練,可以讓個人私下的禱告變得非常有意義--也就是說,在研經的過程中,可以針對自己正讀到的經文真理向神說話。當我們新體認到神屬性的某些面向時,可能會情不自禁地開始讚美,而讓聖經經文來驅動個人的私下禱告。
群體崇拜的各個層面都可以從釋經學的角度加以評估。我們可以按自己對聖經真理的了解,來和禮拜儀式、見證及聖禮內容仔細對照,進而提升這些方面的事奉品質。就連公開朗讀經文這種一般認為不需要特殊技巧的事,也都能透過有智慧的讀法而加強效果[18]。已經徹底研究過一段經文的人,在讀的時候較能掌握文中的細緻之處,讓聽眾在聽到講道前,就已經對經句內涵有更深入的了解。讀經者可以把自己對於文體、結構、風格及主題的認知,在下意識的層次傳遞給聽眾,使得接下來的講道一開始便蒙其利,因為會眾對於主題經文已經多了一層直覺上的體會。[19]
私下敬拜。對於神話語的事奉未必都在公開場合;它也應該是私下敬拜的重要部份。在二十世紀有個極具價值的大眾運動,促進了良好的靈修習慣。發展一套個人私下靈修的系統,曾經是最委身的聖徒才會採取的做法(特別是修士、傳道人或宣教士),如今卻公認是每個基督徒的特權,其形式極為多元。傳統派人士看重的是思想與禱告的操練,或許還要配合儀式,但簡單的「靜默時間」(quite time)靈修法卻改變了好幾百萬福音派基督徒的生命。
對神話語的事奉在私下與公眾敬拜中都同樣重要。但人一旦處於不會受到其他信徒所檢驗的場合,就容易在釋經上變得草率與漫不經心。這或許是因為在公眾場合中,所有的聽眾都致力於追求釋經的正確性,所以我們內心的驕傲會阻止自己提出愚蠢的詮釋(這是驕傲所帶來的一項罕見益處)。但在個人靈修時完全沒有這種限制,我們便可能會抱持如下的心態:「既然我對經文的解釋一樣會讓心裡有蒙福的感覺,而且最後結論也還是回到敬拜神,那我解釋得是好是壞又有什麽關係呢?」
許多信徒在私下靈修時都會打開聖經,並安於膚淺的閱讀。「靜默靈修」與「經文研讀」之間顯然有所差距,前者只是蜻蜓點水式的讀經思考,而後者才是認真動腦的經文研讀。我們認為這樣的差別不應該存在;聖經研讀的詮釋原則應該是前後一致的。當然,清晨靈修的讀經範圍可能必須有所限制,那個時段其實是要運用其他時間的研經心得,並專心將新的一天獻給主,但就算讀經的篇幅再短也該受到正確的釋經原則所規範。如果我們在講道或研經小組中會去徹底探討耶利米書的預言含義,但到了個人靈修時卻只想從經文中尋求一些膚淺的「祝福」,這樣的做法簡直一點道理也沒有[20]。個人的禱告與讚美就和會眾的集體敬拜一樣,都必須按照神的自我啟示來和祂溝通,而不是用一些不合真理的精簡形式以配合我們有限的靈修時間。
某些採用傳統靈修方式的私人敬拜操練,近年來又再度引起信徒的興趣,其中有些方式甚至可以追溯到宗教改革之前。已經有成千上萬的基督徒因為採用數世紀前屬靈先賢的禱告及默想範本而在靈性上得著益處。但由於私人敬拜過於倚賴個人的心思意念,因此不免會有特別的風險。目前流行的某些默想技術看似以聖經為本,其實已經脫離了經文本意而落入了「私意解經」【eisegesis,譯按:即「將已意讀進經文中」】的範疇[21]。一般而言,採用這種技術的讀者會想像自己身處於經文的情境中-可能是與門徒邊走邊談,或是跟先知討論預言的內容,或設想自己在市場上遇見保羅。到這個階段還沒關係;我們先前也提過在哪些狀況下可以發揮合理的想像力(見第五章「文化與理解」的部份)。但接下來就很容易走過了頭、加入太多想像而改變了經文的意義。這也許是因為背景資料不足,不過更可能的原因是我們自創了一些比經文本身更有趣的東西!在這些情況下,我們想像的依據往往不是聖經實際所說的,而是我們認為它應該、或可能要說的。
另一個類似的問題是,我們有時會因為懷有強烈的個人動機,而傾向於將聖經片段的經文解釋成自己想表達的意思。這麽做的目的可能與教義相關,為的是讓我們最喜歡的系統學說有更強的經文依據,但這麽做也可能只是為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罪在我們生命中的影響力就是如此強大,它一方面驅使我們曲解經文來為自己偏好的行為背書,另一方面又讓我們覺得不能不讀經,以尋求一種順服主的安全感-即使這種順服是裝出來的。這是名副其實的自欺:試著說服自己說我們真的在順服神。由此看來,一個人願意接受對於經文的膚淺詮釋,可能正是因為它肯定了這個人原有的觀念。這種試探在個人私下默想時特別強烈,因為此時的解經不需要向公眾負責。這或許能解釋為何法利賽人可以帶著錯誤的安全感輕易禱告說:「神啊,我感謝妳,我不像別人」(路十八11)。他的敬拜建立在錯誤的理解上,而此理解正好符合他自滿的心態。這樣的例子正好為解經書及其他研經工具的使用,提出了強而有力的支持理由。理想的解經書會提出一些問題,是我們在其他情況下想不到的,書中也會提供有助於理解經文的歷史及文化觀點,並點明經文的核心真理。這樣的輔助在我們讀到原本就已熟悉的經文時格外重要。如果個人敬拜再和公眾敬拜有所連結,就更多了一重保障,因為如此便能獲得教導事工的幫助。
譯註:
[1]想知道晚近關於聖經正典的有益討論,請見鄧巴(D.Dunbar),"The BiblicalCanon”,刊於Hermeneutics, Authority, and Canon , ed. D. A. Carson and J. D.Woodbridge (Leicester: Inter-Varsity Press,1986),95-360頁。
[2]在這段經文中,「恩賜」(gift)被當成是有位格的人,不只是稟賦,是緊跟著7-8節的隱喻而來的。見“Christ gave the persons: the Church appointed to the office”(亞伯特T.K.Abbott,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s the Ephesians and to the Colossians [Edinburgh:T & T Clark, 1985], 117)。
[3]雖然有些學者為講道(福音的宣講以及悔改的呼召)和教導(教義的灌輸)做出區分,新約並沒有將它們區分或分割。宣告總是包含教義的內容,而教導總是有勸勉的目的。
[4]形式和功能不可混淆。三十分鐘的講道有三個要點是形式,一首詩歌也是形式;傳遞資訊是功能。
[5]例如,個人主義,被動結構,或商業主義。
[6]耶32章;何1-3章;結4:12。
[7]NIV用這個語詞“plunder the Egyptians”(新譯本譯為「把埃及人的財物掠奪了」),用來描述神賜給祂百姓的機會,讓他們在出埃及時,可以從他們所處的異教徒環境取得一些值錢的東西。
[8]例如在一些歐洲的城市,街頭佈道家有時向經過的群眾發表長篇大論,相信這樣的講道會有效,即使對聽眾的心理狀態,語言,或文化並沒有同情心。我們所能記得的最極端的例子是一小群人穿著暗色的服裝,攜帶著大本的黑皮聖經,在海灘熱情地向泳客與作日光浴的人演講。在他們眼前的,恐怕只是與他們相隔遙遠且空無一人的廣袤沙灘。
[9]有些人會假設這樣的教導是合乎聖經的,但是事實上這是膚淺的,只是陳腔濫調。
[10]我們找不到這個故事的出處,但是如果想知道他的生平,請參見萊爾(J.C.Ryle), Christian Leaders of the Eighteenth Century (Edinburgh: Banner of Truth Trust, 1978),30-63頁。
[11]神的話和作者自己當然是分不開的,但是我們在這裏是指一種把話語本身作一種迷信來使用,這並不是作者想要使用的方式。例如,一個領袖會用下面的語詞宣佈他的佈道計畫:「看哪,我在你面前給你一個敞開的門,是無人能關的。」(啟三8),想要激發自信與膽量。但是這些話只有神自己可以用,是描述祂的主權掌管機會,包括那些關了的門,與打開的門一樣多(第七節)。
[12]我們主張好的釋經法可以由一個好教師傳遞給會眾。那麽,為什麽有必要在大學或神學院教導這門主題呢?有三個基本的原因:首先,優秀的解經講道是如此貧乏,牧師能從中吸收健全的解經原則的,數目並不多。他們必須特意地接受這個主題的教導,通常要脫去過去從有問題的解經法學到的假設。過去有這個特權,是在良好解經者底下薰陶的人,在開始他的訓練時,可以擁有一個優勢。其次,如果沒有正式地辨識解經原則,很容易轉移離開他從前人所學到的沒有說出來的解經法。第三,即使是最偉大的教師也會在他們的詮釋中犯下大錯,違反了他們自己的詮釋經典。解經法的正式構建也可以讓我們做出評判。
[13]參見斯托德(J.R.Stott),“Preaching as Bridge-Building”刊於Between Two Worlds: The Art of Preaching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82), 135-79 頁。中譯:《當代講道藝術》(臺北,校園,1986)。
[14]「無疑地,在任何知識領域中最好的老師,是那些終其一生都在當學生的人。對神的話語的事奉,更是如此……每一次講道中的新鮮與生動,都是源自研讀、考究。」(斯托德,Between Two Worlds,180頁)。
[15]中文名為《奇異的愛》或《怎能如此》(And Can It Be That I Should Gain)。
[16]馬太福音第二章1-12節。他們不是國王,而是“magi”(占星家),或在周遊中的智者;聖經沒有告訴我們數目。
[17]我們應該主張,不合聖經的聖詩早在幾個世紀前就寫成了,但是經過一段時間後,較老的詩歌會接受嚴格的檢驗,有錯誤的詩歌就會在我們的詩歌中消失;因此,同樣地,在將來的日子,教會仍然會對現代的詩歌加以判斷。如果是這樣,盼望那天趕快到來!
[18]尼希米第八章8節的處境(在那裏,利未人「清清楚楚地念神的律法書,講明意思,使百姓明白所念的。」)有點不同。他們大概把它翻譯成亞蘭文,並且可能加上解經的注釋。
[19]因此我們主張,在公開的敬拜中最佳的讀經人選,應該是講道的人;的確,有一些教會也這樣期望。
[20]我們曾聽過一位朋友諷刺這個習慣,他把很著名的登山八福倒過來說:「饑渴慕福的人有義了」。
[21]Eisegesis(讀入)是把自己的意思讀進(into)經文,而不是讀出經文的意思(exegesi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