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神的旨意」?
「神的旨意」這個主題不僅會被孤立出來教導,而且它的架構也常被強制放入一套人為的模式中。人們經常會將神的旨意視為某種「人生藍圖」,是我們必須設法探詢的內容 -- 並且往往要在做重大抉擇之前及時找出答案。但這樣的藍圖為何不用在日常生活中每一個大大小小的決定上呢?平常早餐要吃哪一種的榖片、或穿什麽顏色的襯衫,我們似乎都能自己作主,但碰到婚姻、事業、申請大學或購屋這些更重要的事情上,我們卻覺得一定要「尋求神的旨意」。有人認為要從決策的道德影響面來解釋其間差別。也就是說,有些選擇「關乎道德」,而其他選擇則只在於實用考量、或者說「非關道德」 [2] 。但是,我們也可以反駁說,任何抉擇,就算再小、再不重要,也都有它的道德層面 - 例如,最簡單的打電話,或選擇橄欖油而非豬油,如果從做時間或健康的管家這個角度來看,也都有其潛在的道德後果 - 而違反律法的一小部份,就等於是犯了全律法(雅二 10 )。但是大多數關於指引的教導,都把「重大」決擇歸入特殊的類別,需要神額外的幫助,至於「次要」抉擇就遭到忽略,讓個人自己作主。那麽,「尋求指引的門檻」究竟何在?這個問題本身所暗示的答案是:這與日積月累的智慧有關,我們在自己熟悉的範圍內可以放心運用這種智慧,但碰到不太熟悉的領域就行不通了。
面對重大抉擇時,人們通常會採用一套「尋求神旨意」的固定程序。這意味著神已經畫好了藍圖,而我們現在必須去把它找出來;至於我們能多快找到這張藍圖,在一定程度上和我們的屬靈成熟度有關。於是尋求指引就成了一場貓捉老鼠的遊戲,我們要找出種種透露神心意的隱秘線索,將它們組成一幅完整圖片,並判斷神在特定時刻似乎對我們說了什麽,最後再依此做出決定。一般而言,我們在判斷時所考慮的元素包括聖經、協談、環境、以及(特別是透過禱告的)内心平安。在這種情況下,聖經彷彿被當成一本天氣預報紀錄,或甚至是占星圖。
神的確知道我們每個人生命中的下一步是什麽,但是聖經並沒有要求我們試著找出這項資訊,反而明令禁止我們採用各種占卜觀兆的手段。 [3]
這種觀念的混淆可能是因為語意上的巧合所引起的。在當代的翻譯中,有兩個希臘字都常在英文中被譯為「旨意」( will )。其中一個, boule (以及其同源詞),主要是表示神的目的( purpose ),包括祂對我們每個人的計畫。這是不變的,不可抗拒的,也是我們無從探知的。例如,這個字出現在「有誰抗拒祂的旨意呢?」(羅九 19 ),或「祂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徒二 3 )。 [4] 神對我們的人生的確有一份藍圖,但那只有神有權知道,而它除了下面所提的這一點之外,對我們尋求指引也別無其他影響,那就是讓我們確信神握有完全的主權(這個部份本章稍後會討論到)。
另外一個常被譯為「旨意」( will )的字,是希臘文的 thelema 及其同源詞,這個字在新約出現五十次以上。它是指人所想要或希望會發生的事。這才是聖經吩咐我們要知道的「旨意」(弗五 17 ),但罪往往會讓我們忽視這一點。聖經要我們在神的「旨意」( thelema )上「站立得穩」(西四 12 )。經文中每次用到這個字,都代表神對我們行事為人的期望。例如,「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彼前二 15)
在「尋求神的旨意」這件事上,有人既然會誤解「旨意」這個字,而將它解釋成「找出神下一個決定的藍圖」,那麽這樣的人在讀經尋求指引的時候容易錯解經文,也絕非意外巧合。用占星的心態去讀經,會讓人從經文字句中讀出不少雙重意義,相信許多讀者都知道不少這類可笑又可悲的例子。例如許多宣教事工,似乎都是受到類似下面這段經文的引導:「要擴張妳帳幕之地,張大你居所的幔子,不要限制;要放長你的繩子,堅固你的橛子。因為你要向左向右開展;你的後裔必得多國為業,又使荒涼的城邑有人居住。」(賽五十四 2-3 )許多認真的基督徒天天研讀聖經,想從中尋找神對他們婚姻的旨意。本書其中一位作者曾注意到某位年輕女子的震驚與困惑,因為當時有個男生對她說,神已經透過不下一百處的經文引導他,要他娶這名女子為妻(她後來嫁給更合適的人選,讓大家都鬆了一口氣,除了這位求婚不成的男子之外)。
聖經中的應許通常會有一層明顯適用於當代的意義,這可能是因為它已經在基督裡成就了,也可能是因為應許的內容在現代仍具意義。例如,「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廿 12 ),依然適用於這個時代(雖然内容並不完全明確),正如保羅在以弗所書第六章 2 節引用它的時候,也適用於當時的收信者一樣。但不顧經文的救贖歷史背景,就貿然宣告聖經應許的做法,往往透露了一個人對於基本釋經原則的漠視。關於聖經應許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有的人會以傲慢的心態「要求」神兌現應許。
神的旨意 - 祂的 thelema- 在聖經中已經清楚地顯明了。祂已經針對行事為人這方面,告訴我們祂的喜好和心意。我們固然要透過努力才能理解並内化神的心意,但它絕不是模糊不清的。神的旨意會完全透過研讀祂話語的過程顯明(提後二 15 ),不需要玩貓捉老鼠的遊戲。所以保羅才會把以弗所的長老交託給「神和祂恩惠的道;這道能建立你們」(徒廿 32 ),他也才會叫提摩太倚靠聖經,並且說他成長和事工的一切所需盡在其中(提後三 15-17 )。尋求神的旨意就在於了解祂的話。
既然本書另有專章探討研讀和詮釋神話語的方法,這個部份我們在此就不做進一步解說。但我們要指出,基督徒往往不肯在這方面多下工夫。簡單來說,聖經讀得好的人,也會是比較成熟的決策者;若用一般的俗諺表達,就是「沒有犧牲就沒有盛宴」。理解神的話是一生的工夫,雖然永不可能到達終點,但我們的付出會得到豐富的報償,讓我們更明白神的旨意。當我們想起教會中那些偉大敬虔的人,那些討神喜悅、結實累累、活出神的旨意的人,我們會發現他們個個都勤於研經,並且非常渴望能正確理解它。這就是在基督徒生命中,詮釋聖經與追求指引之間的關聯。
追求對聖經的理解,背後的意義應是要委身遵行神的旨意。研經的目的並不是為了在抽象層次欣賞教義之精深。孜孜不倦地尋求聖經真理、每天默想神的話、致力於正確釋經等努力,其動機若不是渴望取悅神並順服祂的心意,就毫無益處。
譯註:
[2] 對於這個主題,史密斯(M2 B2Smith)在近幾年寫了一本最有幫助的書:KnowingGod's Will:Biblical Principles of Guidance (Downer's Grove, Ill.: InerVarsity Press, 1979 )。然而,他的確區分了「道德」與「非道德」的決定,將它們放在連續統一體(continuum)的兩極,其他的決定都在這兩者之間(16-21 頁)。
[3] 出廿二 18;利十九 26、31,二十 6 ,廿二 27;申十八 10-11 ;赛二 6,八 19-20,四四 25,四七 12-13;彌五 12;亞十 2;瑪三 5。
[4] 路加福音七章30節是一個特別的例子。神的計畫已經透過先知們向世人宣告,所以法利賽人與律法專家的確有了神的「藍圖」的預示,但是他們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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