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服神
所以說「尋求神的旨意」這個解經上的問題,從起初就與詮釋者的態度相關 -- 他是否一開始就順服神的話、願意聽從其信息,而不是只在語意上玩文字遊戲。服從與悔改的態度會讓人對神旨意的視野豁然開朗,因為這代表我們有心要了解並遵從祂的心意。一個悔改的基督徒不會想去曲解經文以謀求有利於己的引導,而是要從中尋求神真正想要的。而一個未悔改的人總是想等自己明白更多之後才願意順服,但他當然永遠都不可能明白一切。耶穌說那些願意先順服神旨意的人就會認出祂來(約七 17 );換句話說,就是那些一開始就委身順服,並且已經在解經螺旋中前進的人。
在「尋求神旨意」的錯誤方法背後,其中一項假設是:神是要為我們服務的。我們翻開聖經的心態,其實是希望它達成我們的目的,而不是我們想成就神的目的。有時這種態度是在剛信主時就養成的,我們甚至覺得某種形式的「信主」根本就是錯誤的,也就是說,那只是一種「接受基督」的膚淺決定,卻缺乏必要的悔改和信心。最壞的情況是,有些人的「信主」只不過是回應別人要他「投基督一票」的訴求而已,這根本不是福音。真正的福音必然會要求順服,正如我們先前所提過的,而且真正的信心必然會使人委身遵循神的旨意。這才是歷史上使徒所傳的福音。在評論保羅對「得救信心」的觀點時,黎德保( H.Ridderbos )指出,「在保羅的觀念中,順服是信心的核心要件,他在書信中也一再強調這一點。」 [5]
譯註:
[5]黎德保(H.Ridderbos),Paul:An Outline of His Theology,trans. J.R. De Witt (Grand Rapids: Eerdmans,1975),237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