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助被虐待的妻子》罗伯特.尼达姆(Robert Needham) 著
第二章:认识虐待及其影响
艾伦给她的好朋友佩蒂打电话时,正第无数次地哽咽着。她说吉姆又在暴怒中离家出走了,用肮脏的字眼骂她、威胁要离开她和孩子们。这一次,艾伦又不确定到底是什么导致吉姆的长篇谩骂,她只不过问他是否回家吃午饭。就像许多其他事件一样,艾伦简单提问或试图跟吉姆交流,只会换来人身攻击、喊叫、咒骂和威胁。佩蒂再一次催促艾伦向她的牧师求助,但她不情愿。艾伦担心如果她这么做,吉姆真的会离开她。她还害怕牧师不相信她,因为吉姆是教会多年的执事,教会里每个认识吉姆的人都认为他是个模范基督徒。“不”,艾伦最后说,“我不能冒使我丈夫蒙羞的风险。更何况,吉姆从来没有真的打过我。”

威廉第一次痛打她的脸时,苏珊几乎因恐惧而瘫软,害怕他会再次更严重地打她。然而暴怒之后,威廉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显得十分震惊。他曾经使苏珊的手臂淤青、扇过她耳光、无数次地推过她,但这是他第一次打她的脸。威廉立刻转身噔噔走出屋子,砰地关上门。苏珊坐在地上,歇斯底里地哭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然后开始为他的行为找借口。她一边擦眼泪一边想:“好吧,他曾经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其实他内心真的是个好人。我肯定这事不会再发生了,我只用加倍努力做个好妻子。”

玛丽是一个生性天真质朴、信赖他人、喜欢取悦别人的人。她开始奇怪,为什么亨利很长时间都不与她肢体接触或主动与她亲热,然而却会出乎意料地突然要求她的身体。她对他日渐增多的挖苦、尖刻的言辞以及长时间的“冷待”感到困惑,却不承认出了什么问题。玛丽请求亨利给一个解释,但她请求得越多,亨利就越对她置之不理。
玛丽开始感到一种罪疚感,她是不是真的冒犯了他,或是一种想象出来的、她无法辨别的冒犯。她时常疑惑自己是不是有什么情感或属灵问题,甚至开始重新审视那个灾难蜜月的悲伤回忆,疑惑自己是不是在那个时候严重得罪了丈夫。玛丽很渴望向一个富有同情的牧师倾吐心声,但这不可能,因为亨利也是她的牧师!“也许只要我更加信靠主”,玛丽叹息道,“事情就会好转。”

认识虐待

如果我们以为虐妻仅仅涉及严重的殴打,我们就遗憾地错过了重点。这三个例子中,尽管虐待的强度和表达形式各不相同,却都源自同样的根部问题。所有这些妻子都遭遇了来自丈夫的真实严重的虐待,如不加以纠正,几乎可以肯定会进一步恶化。因此,智慧地定义、合宜地回应虐待非常重要。

1828版的韦氏词典(Webster's 1828 Dictionary)给虐待(abuse)下一个极佳定义。虐待是一个人滥用自己的天然能力、特权或优势,对另一个人进行的一种不当对待。一个施虐者是一个“以言语或行为虐待他人的人;一个欺骗的人;向另一个人使用粗暴的语言、邪恶的举止或暴力”。尽管词典的定义当然可以为我们权衡妻子虐待(wife abuse)的精确含义提供帮助,基督徒却有必要相信神的话必须总是我们的终极指南。因此,让我们也在神话语的光照下定义虐待。

圣经承认,怒气、愤怒、刻薄、咒骂、挖苦和尖酸的言辞、争斗,以及任何形式的身体攻击都构成对他人的严重虐待。然而,当我们在丈夫虐待妻子的意义上讨论虐待时,我们是指向圣经描述的施虐型行为,即已经成了习惯的,过度和败坏到了一定程度的,可能对妻子或儿女造成极大伤害的——不论是情感伤害还是身体伤害,或者两者皆有。它是一种用来控制或压倒妻子的恶待,以至于她无法像一个自主的人那样运转。

圣灵的道路

1、“不加害于邻舍”的爱是为了神的荣耀和他人的益处遵循圣灵的结果(以弗所书4:29-32)。
2、神的爱与恩典驱动我们牺牲自己,为他人的益处付出需要的、好的事物(腓立比书2:3-4)。
3、基督牺牲自己来保护我们、提供我们所需(腓立比书2:5-8)。

肉体的道路

1、一切虐待都是以他人为代价满足肉体(罪性)的结果。
2、施虐者自私地牺牲别人来满足自己邪恶的私欲和自爱。

从圣经视角看虐待行为:

1、源自一个不被制伏的灵魂(箴言16:32;25:28)。
2、显露了一颗骄傲、不受教的心(箴言16:18;撒母耳记上25:2-38)。
3、包含这种失败:没能看到人有责任在一切处境下具有节制、谨慎、公义的言辞(箴言10:11,14;12:18–19,22;14:25;15:1,4,28;16:13, 21,27–28;17:4,20,28;18:13,21;19:1,28;21:23)。
4、源自一颗敌挡神和祂诫命的心(诗篇2:1-3)。
5、具有箴言到处描绘的“愚昧人”(叛逆者)的特征。
6、显出肉体的作为和圣灵果实的缺乏(加拉太书5:19-24)。
7、具有这样的特征:“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以弗所书2:2-4)。
8、经常最终显露了一个未重生之人逼迫神的儿女的心灵本质——就像应许之子以撒被按肉体出生的以实玛利逼迫一样(加拉太书4:22-29)。

施虐者的常见特征

施虐型的男人(和女人)来自每个阶层、每个收入群体、每个种族与文化。施虐者的朋友、亲人和工作伙伴,从来无法从施虐者在他们面前的表现猜出他虐待妻子,这一点鲜有例外。从外表看,施虐者的外表和举止很少符合我们对这种残忍行为之人的想象。他可能是我们称之为派对之星的人,或是那个看起来羞涩、言语柔和、谦逊的人。他可能是那个自负而话多的初信徒,或是那个受人爱戴的执事,又或是那个奉献大量时间服侍他人的长老——这也一样简单。

细节从一例到一例各有不同,虐妻者的具体暴行也各不相同,甚至如性格和环境一般具有差异。尽管如此,实际的虐妻具有一些非常普遍却又悲剧的属罪举止。在此列举一些经常导向虐待的显明之罪,包括隐藏的自私、不安全感、极度自我中心、厉害、爆炸式的愤怒、不成熟、极度的妒忌和自我防御。这个罪的表现方式多种多样,但源头之罪——骄傲,以及它背后的罪,几乎每个例子都一样。我们将列出一些这样的具体之罪,查看它们如何发展、变得有如此威力。当下,首先要判断一个妻子是否真的处于受虐的处境,还是她过于敏感或对丈夫过于挑剔,这是很重要的。

有些女人会夸大丈夫的冒犯,认为她们遭受了虐待,而实际上并没有,这种情形也不少见。另一方面,许多受到严重的实际虐待的妻子,却连想一想丈夫是不是有施虐倾向都会有负罪感。因此,处于这些艰难处境中的女人若能对照一个施虐型丈夫的常见行为清单比照一下自己丈夫的行为,便会很有助益。照这样,她们便能更加准确地判断丈夫对她们的举止实际性质和严重程度如何。

在你阅读接下来的建议清单之前,请明白一点,并非每个施虐的丈夫都犯下清单中的每一条;同样的,并非每个犯下清单中一项罪行的丈夫都是个施虐者。但假如有好几项吻合,我们便可合理地得出结论:这个丈夫已经施虐到了一定程度,要想婚姻维系并成长,必须立即寻求帮助。如果你在考虑“我的丈夫很危险,具有施虐倾向”这种可能性,那么带着祷告问自己以下问题,在吻合你丈夫的描述前打钩。

他的行为是否毫无预兆、阴晴不定,今天还亲爱、和善而迷人,明天就无情、爆发、充满恨意?
他是否对你的努力极其挑剔,尤其当你开心或充满热情时?
他是否为他的过错责备你?
当他控告你,而你哭泣或表达情感上的悲伤沮丧时,他的反应是否很生气?
他是否非常妒忌你的朋友和家人?
"他是否错误指控你对其他男人有不正当兴趣?
"他是否指望你离开他视线的每一分钟都要向他汇报,尤其当你离开家的时候?
"他是否持续忽视或怀疑你的观点、感受、兴趣和爱好?
"当你们意见不一时,他是否将你推来推去、欺负你或是粗暴地对待你?
"他生气的时候是否打你耳光或是揍你?
"他是否粗鲁地拽你手臂或脖子,使你痛苦?
"他发怒时是否对你进行言语攻击或是朝你大喊大叫?
"在一次虐待事件之后,他是否变得懊悔,在暴怒之后努力和善,然后又在张力形成时逐渐冷却、变得急躁易怒,然后又再一次爆发?
"讨论的时候他是否不可理喻、难以沟通?
"如果你向其他人倾诉你的困境,他是否拿失去孩子或其他“惩罚”威胁你?
"他是否以长期冰冷的沉默“惩罚”你?
"他是否曾经说过或暗示过他需要“给你上一课”?
"如果你试图与他探讨任何他的问题,他是否对你非常尖刻、防御十足?
"他是否刻薄地贬低你的成就或外表?
"他是否以有损人格的词称呼你,诸如“蠢笨”、“愚昧”等等?
"对于你的错误和过失,他是否反应不合宜或是发怒,或宣称他被你的错误和过失得罪了、“伤害”了?
"他是否将你同朋友或家人孤立起来?
"他是否坚持完全控制财务,只让你有很少的自由资金或是一点都没有?
"他是否对你花时间与朋友或家庭成员交谈充满怨恨?
"只要你违反他的专制规定哪怕一点点,他都会变得非常愤怒?
"他是否要求你任何购物都要经他同意,哪怕是很小的购物?
"不论何时你表达一种顾虑,他是否会转换话题,或是呈现出其他类型的防御或有失偏颇的举止?
如果你因着他虐待的举止对他没有性的兴奋,他是否看起来挫败而生气?
他是否极少或从不承认他错了、是他的问题?
他是否对你给予孩子的关注感到愤愤不平?
当你没能做到当做的事,他是否会告诉孩子,或以其他方式引起孩子对你的不尊敬?
他是否制定规条,然后不通知一声就更改了?
他是否坚持主张如果你更加敬虔、顺服或合作,他就不会这么生气?他是否通过欺负你或威胁你达到他想要的?

极度的自我防御

施虐型的人最常见的特征之一是以多形态呈现的强烈的自我防御。施虐者会激烈否认自己有施虐倾向,并且对任何让他说实话的努力都回击以强有力、充满技巧的操纵型否认,以至于他能成功避免自己的罪行遭到揭发或介入,有时这种局面能持续一生之久。这种人不会承认错误,实际上,哪怕仅仅是提出他有可能错了,都会引起他非常强烈的情绪反应。甚至他在承认自己恶待妻子或对自己的暴力表示悲伤时,都是勉强而不情愿的,要么是为了妻子“不再烦他”,要么是仍然深深相信他虐妻是因为妻子活该或挑起的。他说服自己(和他人)相信,妻子的缺陷和罪是他虐待她的基础,因此使自己免于承担任何施虐的罪咎或罪责。一个被曝光的施虐者经常花费惊人的口舌笼络周围的人,也会驾轻就熟地说服那些处理他“事务”的人,他是被冤枉的。那些不明白虐待常常伴随着强力欺骗和操纵的人经常会被施虐者迷惑,被他们竭尽全力地为自己辩护、给自己洗白牵着走,因此也破坏了一切将施虐者带入真诚的悔改和修复状态的努力。将人的注意力从他不可理喻的举止转移,已经是施虐者们驾轻就熟的技巧。自我防御包含且不限于:
1.显著的否认
2.转嫁罪责
3.狡猾地歪曲妻子的话,不管她对质什么,都以她有错告终。
4.突然切换到一个“可怜的我”模式,包括哭泣(例如:“作为一个丈夫我就是哪件事也做不对,你对我实在太挑剔了”)。
5.当他妻子拿一件罪与他对质时,就转换话题。
6.当他的妻子表达一种顾虑时,拒绝说话。
7.生闷气
8.突然爆发的狂怒(成年人的暴怒发作)
9.如果妻子坚持要继续处理这个问题,就拿一些严重的伤害威胁妻子。在他接受自己有犯罪的言行举止的可能性之前,要求提供详尽的证据证明他犯罪的具体例子。
10.错误地指控他的妻子,控告她对他有施虐行为或是论断。在具备圣经知识的男人中,有一个现象比较常见,施虐者会在论断的问题上混淆视听,将圣经禁止的论断(马太福音7:2)与圣经命令的评估他人的行为(马太福音7:15-20)混为一谈。
11.狡猾地歪曲圣经来迷惑妻子,破坏妻子对自己按照圣经思考的能力的信心。
12.错误地应用圣经,以妨碍她表达对他行为的顾虑。
13.强调她有顺服的义务,而不加上任何条件性或修饰性的真理。【没有人被要求绝对顺服另一个人,只有神有这种特权。我们有义务拒绝顺服任何不合圣经的命令(使徒行传4:19-20;5:29),神从未命令丈夫强迫妻子遵从他,这一顺服应当是妻子出于对神的爱与顺服而有的自愿之举】。

家族影响

另一个关于施虐者的重大发现是施虐者们常常具有一种相似的家庭经历,在其长大的家庭中,自己的母亲或其他女性曾经不被尊敬或被暴力对待。如果施虐者的父亲也是施虐型的,这个事实一点也不能正当化他这么对待自己的妻子,也完全不代表他注定也要成为施虐者。并非所有被施虐型父亲抚养大的男人都会成为施虐者,但是很大一部分施虐者的确是由施虐型父母养大的。施虐型行为模式是怎么习得的?它发生在一个小男孩观察父亲怎么对待母亲时,发生于随之而来的一系列选择中,他到底是赞同这种举止还是不赞同。这种习得发生在他听到父亲为自己找借口而逐渐相信父亲的施虐借口正当合理的时候。儿子渴望父亲的爱与认可,决心按照能被父亲接纳或在父亲眼中比较男人的方式行动作为,他就很有可能被试探效法父亲的行为。小男孩听见自己的施虐型父亲将虐待的罪责转嫁到别人或母亲头上时,也会习得施虐型行为模式。这种习得也发生于他看到父亲将罪咎的重担加在别人身上、不明白圣经中神对罪的恩慈供应与怜悯。怒气也是一种很容易习得的习惯,这也是为什么神要警告:“好生气的人,不可与他结交;暴怒的人,不可与他来往;恐怕你效法他的行为,自己就陷在网罗里”(箴言22:24-25)。

虐待的循环模式

施虐型丈夫经常遵循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可预测周期。尽管如此,除非为受虐的妻子和施虐的丈夫指出来这种典型的循环,他们通常都看不到这种循环的存在,也意识不到这种循环在虐待处境中多么常见。通常,妻子要经过好几个“周期”才能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或开始明白这不是一个在逐渐改善的问题,也不是一个没有严肃介入也能自行消失的问题。相反,如果不彻底地按照圣经谨慎处理,它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

下面所列的是长期总结得出的妻子虐待中典型的循环模式:

1.堆积阶段——逐渐堆积起来的张力、易怒、口头的刻薄、冷战和不悦的神色。

2.爆发阶段——通常施虐者会拿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大做文章(例如:妻子忘了收衣服,忘了关灯,衬衫熨烫得不完美,等等),口头攻击他的妻子,然后以逐渐高涨的怒气回击她的抗议(或沉默),最后在身体暴力或极具杀伤力的语言暴力中达到顶峰。

3.懊悔阶段——虐待了妻子之后,施虐者“感觉到”一些懊悔(圣经称为的“属世的忧愁”),试图通过格外地和善或慷慨来“弥补”他的残暴。他将无法长期维持这种肤浅的和善,这也显露了他的懊悔不是圣经中的悔改。

4.堆积阶段——施虐者属肉体的懊悔和宣称自己从新做人的决心逐渐消散,张力又开始堆积,直到虐待再次重演。

一个施虐型丈夫在虐待了妻子之后,会“感觉到”一定程度的懊悔,这点比较常见。这种懊悔可能立即出现,也可能出现在第二天,也可能要过些天。他可能坚定地相信自己已经悔改了,再也不会“失控”了。这种类型的施虐者会一直承诺不会再犯,不停表达对自己所做之事感到“恐怖”,直到说服妻子相信虐待永远不再发生。其他施虐者则并不急于承认他们做了什么残忍或不公义之事,他们可能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请妻子原谅,或支支吾吾地暗示他们感到“抱歉”,但这种承认罪咎是极其模糊的。最常见的是施虐型丈夫永不真的承认他错了,如果他承认了,一定会伴随着他认为可以正当化自己行为的借口。如果他是那种从不接受个人责任或承认错误的人,他可能会假装什么后果都没有,并戴上“好好先生”的面具。妻子首先会变得不确定,而当“好好先生”的戏继续上演时,她就会说服自己相信问题已经解决了。

受虐的妻子最终会认出她丈夫“双面人”的性格,但会说服自己相信丈夫在冷静的时候才是他真正的自己,而当他“紧张”或“沮丧”的时候则不像他的真实自我。她没能意识到的是他在愤怒和爆发时的举止正显明了他心灵的真正光景(真实的自我),而不是反过来。一段时间之后(可能是几天、一个月或更长),会发生一些小事件,丈夫会逐渐显出支配自己隐蔽的心的败坏,虐待会重复,基本上总是伴随着升级的无情、刻薄或暴力。他好好先生的戏码只能上演那么久,跟他心里隐藏的罪的势力比起来,他的意志力和决心微不足道。他真实的心灵态度不可避免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浮现出来,常常是带着惊人的、经常是递增了的暴怒(马太福音12:33-37;15:10-20)。

追溯往事时,许多受虐的妻子都意识到,每一次的虐待周期中,下一次爆发之前总会有逐渐堆积的张力。她们并不总能确切指出来,但经常能感觉到什么时候一场暴风雨即将来临,并且对此感到无能为力。有些妻子在丈夫终于爆发了之后会感到一种释放。当她们的丈夫真的爆发了,她们注意到他的怒气几乎总是跟她们的一些真实但微小的失败有关。有时候尽管妻子确实存在过失,但也非常微小,实在是鸡毛蒜皮,这却使施虐的丈夫在自己脑海中将自己的施虐正当化,将罪责转移到妻子头上,尽管他对妻子行为的回应与她实际或子虚乌有的过失完全不成比例。

每一次的虐待周期中受虐的妻子都会被摧毁,许多——尽管不是全部——受虐妻子开始疑惑她们是否“要疯了”,开始质疑自己的头脑是否清醒,或怀疑自己对所发生之事的感知。如果丈夫否认他有任何过错,“忘了”发生的事,或诡诈地歪曲事实,妻子会更受折磨。他“重写历史”的习惯模糊了现实,导致受虐的妻子怀疑自己所听见、所看到的。这种扭曲情感的虐待周期将一个女人捆锁于持续的混乱、怀疑和困惑中,弱化了她按照圣经回应和清晰思考的能力。

虐待对妻子的影响

自我怀疑——困惑

丈夫将妻子隔离起来的程度(不只是与他人隔离,而且是与真相本身隔离),会在她努力理解所发生之事或每日生活时增加她内在的挣扎。她可能很难辨认丈夫操纵和虐待的实际,因为她没有其他人可以求助验证她的看法。箴言11:14讲到了这一点:“无智谋,民就败落;谋士多,人便安居。”通常,她的情感状态到了这种地步,以至于读圣经也没有多少安慰,因为经文若给她提供盼望和指引,她会立刻说服自己对经文的解释不对。如果她丈夫也是一个认信的基督徒,他可能会表示她没有能力解释圣经或在抵挡圣经,因此她是被上帝拒绝的,以此加固她的不确信。

逐渐地,受虐妻子会失去接纳自己看法的能力,否定自己能独立自主地得出结论,也会相信她在生活的各个领域都是不能胜任的。这种不确定和困惑使得一个受虐的妻子很难脱离丈夫独立行动或是与丈夫保持足够的距离,以便她可以清晰地判断所发生之事。她倾向于做那种渴望被领导、照顾的女人,如果她是一个委身的基督徒,她也可能真诚希望顺服她的丈夫。因为她想要对丈夫有最好的评价,因此很容易被操纵,被牵引到情感的麻痹和迟钝当中。她很容易就倾向顺从丈夫的想法和解释,高过顺服神的话和基督的心意。

虚假的负罪感——习得的无助感

一个被虐待了一段时期的妻子经常会怀疑自己能不能做对一件事情,当她遭遇批评,会立刻有负罪感,哪怕针对她的指控是邪恶的、不公平的,或是在恐惧困惑的孩子面前进行的。最终她开始相信自己离了施虐者就活不下去,或是她没有能力阻止虐待给她和整个家庭造成的影响。这个过程是一个无助感习得的过程,会使一个女人从情感上瘫痪(尤其麻痹了她做决定的能力),这也是为什么如此之多的受虐妻子极难在情感上摆脱丈夫的捆绑、争取他们双方都需要的帮助。

施虐的丈夫逐渐在指责和控告妻子、使自己摆脱罪名上驾轻就熟,一个发怒的丈夫越没能谦卑地按照圣经处理自己的罪咎,就越是抓住每一个机会指责妻子的失败,这种批评与挑错的坚实炮火会日渐侵蚀已经被弱化、属灵上脆弱的妻子的自信和洞察力,最终导致她不仅为自己的罪承担罪咎,也为丈夫的罪与失败承担罪责,并且是照着她丈夫的定义,而不是神的定义。这种并非从圣灵而来的毫不置疑的对罪咎的接受,扭曲了她对神的应许和性情的认知。一个处于这种处境下的女人允许丈夫在她生命中取代神的位置,允许他向她执行神从未赐给他的权柄。在这种毁灭性的攻击下,她接受得越多、越是放弃自己,她的丈夫就越会进行得寸进尺、有恃无恐的贬抑人格的控告。他迫切渴望认为自己没有错,发怒不过是因为别人或他物引发了他的怒气。这种虚假信念导致他越来越远离真理,也使他越来越无法承认,是自己不可理喻的要求和期望点燃了自己的怒火。换句话说,妻子好意屈从丈夫的虐待,反而助长并加固了丈夫的虚假信念和要她为自己罪行背负罪责的决心。最终,她不知不觉将悲剧延长了,就是这个使她痛苦的悲剧,这个毁坏了蒙神赐福的相爱婚姻关系的悲剧。

恐惧

一个受到虐待的妻子通常都充满恐惧,不仅恐惧她丈夫,而且惧怕跟牧师或辅导员提到任何关于丈夫的消极讯息。她时常害怕自己寻求帮助是犯了严重的不忠之罪,因着丈夫的威胁和高度操纵性的举止,妻子习惯于相信,她若敢说丈夫半点不是或他在犯罪得罪她,甚至胆敢认为他需要帮助……就是在背叛丈夫,甚至是背叛神。

重复经历愤怒失控的丈夫的攻击、威胁和尖刻斥责的妻子能意识到这一处境将她置于何等现实的危险境地。如果她留下来,就要冒着被殴打的风险;如果她试图离开,就要冒着更大的暴力风险,可能会升级为谋杀,不管是意外还是故意的。大部分虐妻事件中的死亡都发生在妻子试图离开丈夫的随即之后。如果丈夫的反应是暴力和狂怒,许多女人都没有足够的资源采取必要步骤保护自己和孩子,不管是经济、社会还是情感上的资源。

在一种有所防备的警惕状态下长期生活在恐惧和持久的张力氛围中,会耗干一个妻子的热情、精力和希望。它常常侵蚀女人的健康和情感力,所产生的影响与生活在战争地区的人们所受的影响一样。因为施虐者的行为时常是施虐和不施虐交替出现,妻子从来无法得知丈夫的下一个反应将是什么,因此也永远不能从他们的关系中获得安全感或平安。

错误的欲求与信念VS.圣经真理

一个人怎么处理和回应虐待跟她内心的信仰与欲求相关。例如,如果一个女人相信她配受丈夫的虐待,就会以屈从虐待来回应。如果她相信神在为她过去的罪惩罚她,就会经历被神弃绝的绝望。如果她相信自己可以阻止丈夫的怒气与虐待,就会精疲力竭地做各种正确的事试图阻止丈夫再次爆发。如果她相信离开丈夫就活不下去,就不会因着任何原因尝试分居。我们心中的信念与渴求具有强大的能力驱动我们行动、言语和思考,也会最终决定我们行为的整体结果是以喜乐还是痛苦告终。只有神的真理有能力将我们从不当的欲求和错谬的信念中拯救出来(约翰福音8:31-32,36)。一个相信离了丈夫就活不下去的妻子实际上是犯了拜偶像之罪。

要在一个受虐处境中经历神的能力和得胜,一个女人必须使她的渴望与信念与基督的意念相一致,而非她丈夫的意念。每一个毁灭性的信念都需要由神医治人心的真理代替,唯有神的真理使信徒得自由。与导致绝望的信念与渴望相对,神的真理是一个生发盼望、根植圣经的替代。渴望丈夫的认可过于神的认可,或是依赖丈夫的推理过于圣经真理,会导致一个女人生出属罪的依赖而使她软弱。与之相对的是,一个学习把神放在心中第一位的女人,会学会如何以讨神喜悦的方式爱她的丈夫,学习如何有信心地分辨善良与邪恶(希伯来书5:14)。一个洞见深刻的辅导者可以帮助受虐女人分辨,是什么属罪的有害意念和肉体的私欲拦阻她以信心、友爱与敬虔的方式回应虐待。一个好的辅导员还能向受虐的妻子展示如何透过相信和持守神的话让她的思维更新改变,学习倚靠圣灵永在的恩典、安慰和大能(诗篇107:19-20;诗篇146:3;罗马书8:35-37;罗马书12:2,21;哥林多前书10:13-14;希伯来书4:15-16)。当一个受到虐待的女人学习亲近主耶稣基督、在祂里面找到力量和指引,她就会发现耶稣足以引导她度过前方任何艰难试炼。

一些最常见的将受虐女人囚禁于情感捆绑的软弱欲求有:
1.“我想维持和平,不管付出什么代价。”
2.“我想要被别人照顾,哪怕他使我伤痛。”
3.“我想要一个可以依赖的人,哪怕神告诉我要全心倚靠祂。”
4.“我想享受被我的丈夫疼爱珍惜的感觉,哪怕他虐待我,哪怕我的感觉代表我相信的是一套错误的爱的体系。”
5.“我希望我的人生保有这种因熟悉而来的安全感,哪怕它会将我毁灭。”
6.“我想自己找到解决之道,尽管我的解决之道一直不奏效。”

一些最常见的歪曲受虐女人判断力的错误信念有:

1.“我配受这种虐待。”

圣经回应:在罪得拯救的神学意义上,按着耶稣基督完成的工作和人性的堕落来说,我的确配得今生一切的愁苦,配得死亡和地狱永远的烈火。然而,没有任何丈夫有权力或特权虐待妻子,将之当成站在上帝的位置上执行的司法处置和纠正。审判的刑罚唯独在属灵意义上归属于神自己(彼得前书3:7;以弗所书5:25-33;路加福音6:22-23,26)。

2.“神在审判我、弃绝我。”

圣经回应:将一个特定的困难、试炼或逼迫当成是父神审判、弃绝自己或他人的直接证据,这是最邪恶的败坏神学之一,它也是圣经最早以细节否定的错误神学,尤其是约伯记中,约伯三个朋友表达了异端思想,以及门徒询问他人遭遇的灾难时基督的回应(约伯记1-42章,尤其是1:1-13和38-42章;诗篇103:10-17;路加福音13:1-5;马太福音5:10-12以及7:1-2;彼得前书4:12-13;提摩太后书3:12;罗马书8:1,33-39)。

3.“如果我能做得更好一些,我就不会被虐待了。”

圣经回应:这种想法看似有义而谦卑,实际上却明确不合圣经,因为如前面所提,真正的义恰恰会招致逼迫和虐待。不论基督徒是否做得“更好”,邪恶的人都会行邪恶之事。若哪个妻子真的相信她的“良善”本身可以成为神用来改变她丈夫的蒙恩之道,这甚至有可能是靠行为称义的一种微妙形态。这种想法可能意味着妻子视自己为“拯救者”,这是对彼得前书3:1错误、属罪的误用(提摩太后书3:1-5;约翰福音5:5;箴言14:12;28:6;哥林多后书3:5-6;约翰一书3:13;马太福音5:10-12;10:34-39)。

4.“也许他是对的,的确是我的失败导致了他的怒气。”

圣经回应:一个丈夫不义的怒气是由他自己的罪性引起的,只有在极少情况下是由撒旦直接参与引起的,并且后者只存在于非信徒身上。一个妻子的确可能有相当属罪的行为,以至于试探丈夫动怒,然而他对她发怒仍然是他自己的罪,他不能正当地将自己的罪怪罪于她(帖撒罗尼迦前书5:15;提多书1:15-16;罗马书6:1-2;14:12;箴言22:24-25;19:19;雅各书1:19-20;哥林多后书5:10)。

5.“比起不赞同他或以任何方式为自己辩解,倒不如点头应和并忍受我的施虐者对我的指控和言语攻击,这倒更容易些。”

圣经回应:应和施虐者的指控、言语和身体攻击,在短期内当然会“更容易些”,然而被动地接受会激发施虐者更大的暴怒,很少会有例外。霸凌者喜欢欺凌那些他们可以轻易胁迫的人,每个施虐型丈夫都是实际上的霸凌者。圣经告诉我们:“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罗马书12:18)。然而有些时候,这纯粹是不可能的(犹大书3;撒母耳记下13:1-13;罗马书13:12;箴言18:21;帖撒罗尼迦后书3:13)。

6.“如果我以爱与善的态度顺从这种虐待,神就会帮助我、介入这个处境。”

圣经回应:顺服不公义和神不许可的邪恶永远不会蒙受祝福,也不是在行义,一点都不是。因为这意味着施虐者在他所惯于的邪恶中更得坚固,同时也被动助长了施虐者失去神原本应许赐给像基督爱教会一样爱妻子的丈夫们的祝福(彼得前书3:7;路加福音17:3-4;以弗所书4:14-16,25;罗马书13:14;雅各书5:16,19-20;箴言28:23;箴言27:5-6)。

7.“如果我不甘愿顺从施虐者的虐待,我就是在不顺服神。”

圣经回应:为义的缘故(例如我们对基督的宣信和与基督同行)受逼迫,并不要求我们被动地领受或顺服邪恶而毫不抵挡,相反,圣经要求我们积极地胜过邪恶(以弗所书4:11;5:14)。不愿意曝光丈夫的施虐型举止实际上是严重缺乏对丈夫属基督的爱,也是自私地将个人的短期安全摆在丈夫的长期属灵益处之前(罗马书12:21;箴言27:5-6;25:26;以赛亚书5:20;使徒行传4:19;4:29;启示录2:20)。

8.“温柔安静的心意味着我应当保持缄默、接受指责。”

圣经回应:如果这是真的,摩西一直在对质别人的罪——包括挑战法老的罪和稍后以色列人的罪,那么摩西就是在不停地犯罪,然而圣经却见证摩西是当时世界上最谦和的人。为丈夫的罪背黑锅不但不义,而且还是将他当做偶像,不给他神所命令的回应,就是他需要悔改。保持沉默、接受责备也可能是恐惧的表现,这种恐惧可以理解;也可能是不愿意相信神在艰难处境中会祝福顺服的举止。柔和不是被动,柔和是谦卑的本质,一颗安静的心指的不是一个不说话的人,而是一个内在有神的平安、有在神爱中的安全感的人(罗马书15:13-14;哥林多后书4:1-5;10:1-6;雅各书1:2-3)。

9.“顺服权柄意味着我不当质疑或反抗那个对我有权柄的人。”

圣经回应:不论何时,任何有权柄的人命令我们行与神的话相悖之事,顺服他们都是犯罪;实际上,我们的首要职责就是抵挡那邪恶。我们的抵挡并不是用属血气的兵器,而是属灵的(哥林多后书10:3-5);要留心避免在态度和方式上犯罪,但无论如何仍要抵挡。彼得、雅各和约翰已经为教会作了榜样,他们拒绝遵行公会禁止他们宣讲福音的禁令(使徒行传4:19;5:21)。

丈夫对妻子的权柄从来不是绝对的,只有在与神的话相一致时才是正当的,这一点适用于所有人类权柄和所有的权柄持有者。尽管每个人都要谨慎分辨,不要以轻忽或属罪的方式干犯权柄(罗马书13:1-7)。领受命令的人有责任依照圣经表明一项属世的命令为何是属罪的(罗马书12:2;耶利米书17:5)。

10.“我不能忍受曝光这人的罪所带来的羞辱。”

圣经回应:如果我们羞于曝光他人的罪(参阅路加福音17:3-4),很可能是因为我们害怕自己的罪也会因着对质而曝光(例如遭到反击),或是我们羞于显出自己一开始没能智慧地选择结婚对象。羞于曝光罪恶是甘愿容忍邪恶,实际上也是一种骄傲之罪,因为这么做需要谦卑自己。曝光罪恶是艰难的,大部分人不喜欢接受对质,对质需要努力和信心。如果我们真的相信某人的罪是他的而不是我们的,那么“羞愧的锁链”不过是一条肤浅的借口,实际上在神学上是不相干的(罗马书3:9-20,23;罗马书6:23;马太福音7:11)。

11.“如果我说出我的受虐遭遇,没有人会相信我。”

圣经回应:遗憾的是,事实真的常常如此,甚至在教导圣经的教会中也是如此。好意的教会同工、其他信徒和家庭成员也很可能不愿相信一个受虐妻子的见证,尤其当她丈夫在教会里广受尊敬,甚至可能是长老、执事或牧师的时候。此外,一个受虐的妻子也会被指控诽谤,想要帮助她的辅导员也可能遭此指控(歌罗西书3:1-25)。尽管这些可能性十分艰苦,敬虔的妻子仍有责任抵挡罪恶,哪怕在艰苦的处境中依然如此(彼得前书3:1;彼得前书2:18-25)。

12.“离了我的施虐者我就活不下去了。”

圣经回应:这既是偶像崇拜之罪,又是不信之罪。这种错谬证明了不愿意信靠天父的心,这正是被神在旷野中灭绝的以色列人所具有的可怕的不信(诗篇78:41)。人以为自己离了另一个人就活不下去了,把另一个人当成是一种或多种安全的保障,他们在这么想的那一刻就犯下了严重的拜偶像之罪。这么做是否认神的充足性,也是质疑神的性情,因为神宣告了祂对爱祂、将灵魂交托于他的人具有何等的信实和应许(哥林多后书4:7-9;16-18;希伯来书13:5-6;约翰一书5:21;4:18-19)。

13.“我必须有一个男人照顾我。”

圣经回应:这纯粹是直接与圣经相悖,尤其与基督对祂拯救之人的慈爱牧养相悖(帖撒罗尼迦后书3:3;使徒行传17:24-26;雅各书1:16-18;路加福音11:23)。

14.“我没有独自生存下去的能力。”

圣经回应:第12、13条的错谬也适用于这一条。如此声明是懦弱的不信之音,是以人为中心的思维方式,也是那些不愿意信靠神的人所具有的一种不幸的、属罪的恐惧(申命记31:6-8;犹大书24-25;启示录21:8;路加福音9:23-24)。

15.“如果我更好地表达自己、更好地解释事情,虐待我的人就会看见他伤我多深,就会停止。”

圣经回应:这实在是属肉体、属世的思想,就好像神超自然地祝福我微弱有瑕疵的努力,在某种意义上取决于我自己成熟的口头对质技巧,而不是取决于神公义的性情、慈爱的恩典、怜悯和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每个信徒的坚固。灵性已死的人不能有任何属灵的洞见,不论属灵真理被多么好地诠释。注意圣经清楚表明,暴怒的人很难吸取教训(箴言19:19;以弗所书2:1-10;哥林多前书2:12-14;约翰福音3:1-5)。

16.“如果我让我的施虐者沮丧,他可能会自杀,那就是我导致了他的死亡,我受不了余生都活在这种认知中。”

圣经回应:认为在爱心中说诚实话(以弗所书4:15)会导致一个有自杀倾向的人自杀(谋杀自己),这显露出一种判断力上的巨大偏差。认为他人的言辞在自杀之人的选择中占有更大的致发比重,而非自杀者自己败坏的思想,这种观念是荒谬的。自杀的人常常会在别人不迎合自己的需求和目的时自杀,他们认为这一反叛神主权的最终举动会操纵幸存者后悔没能迎合他。还有些自杀的人是在深信处境无望时自杀,想要向他人证明自己的处境的确是无望的。再次强调,这一举动出自一个人自己属罪的思想、不信和不愿意顺服神,而不是因为听见了真理。一个认为自己会导致丈夫自杀的妻子会在恐惧中退缩,并且不为丈夫提供他最需要的东西——那就是真理(约翰福音8:31-32;加拉太书6:4-5;罗马书14:12;哥林多前书3:8;马太福音13:10-16)。

17.“如果我能向这个人展示我有多爱他,我相信他会改变。”

圣经回应:这是迷惑人的多愁善感和伪装的自大。人之所以改变,是因着神在基督耶稣里慈悲怜悯的爱透过圣灵超自然的大能和工作进入他们的生命,其他一切看似的改变因素都是第二位的,是神使用来达成祂神圣目的的工具,就是他不论我们如何都使我们成圣的旨意(约翰福音15:5;罗马书16:25;希伯来书13:20-21;彼得前书5:10;彼得后书1:3;提摩太后书3:1-16;提摩太前书2:16-17;腓立比书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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