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助被虐待的妻子》罗伯特.尼达姆(Robert Needham) 著
第四章:受虐妻子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1:我意识到自己处于危险中,想要立刻针对我的处境采取行动,我现在该怎么做?

答:解决虐待至关重要的第一步是妻子要面对事实,尽管她的丈夫做了各种操纵的努力,到一定地步她仍然必须诚实谦卑地承认:(1)存在一个问题;(2)问题很严重;(3)这不仅仅是她的问题;(4)她自己无法处理;以及(5)她直面有关丈夫的令人不悦的真相,这并不是在犯罪。

一旦受虐的妻子按照虐待的本相承认虐待,她就必须决定以敬虔的方式来回应。我们说的敬虔指的是一种与圣经原则相一致的方式,没有憎恨、瘫痪式的恐惧或恶毒。记住,被动地无所作为并不是敬虔!积极主动地以善胜恶才是敬虔,这可能包括将虐待的罪行报告给相关的权力单位,或将自己与丈夫隔离,直到他愿意为自己的毁灭性行为负起责任来,并学习如何摒弃导致向你或孩子进行言语或身体虐待的思维方式和反应机制与你相处。你的第一个敬虔回应是带着祷告寻找一位这样的辅导员或牧师:能够帮助你找出介入或处理你丈夫的最安全方案(更多帮助请参阅附录一)。当你学习以合乎圣经的方式面对一个施虐型的丈夫,记住以下五点会有帮助。

1.向主呼救。
2.倚靠基督寻求怜悯、恩典和帮助。
3.按照圣经行动,以善胜恶,使用神所赐的资源。
4.柔和但以真理说话。
5.不要心怀愤恨——不要报复。

问题2:我一直不知道我的丈夫会发脾气或变得暴力,直到他在我们蜜月期间怒气发作并打了我。作为一个妻子我曾感觉自己很失败,我没法使他高兴或做对任何事情。我们现在已经结婚五年,有三个孩子,但他变得更加愤怒、更加暴力,因为我有三个年幼的孩子需要照顾,没有那么多时间做他要求的事。上周我丈夫打伤了我下巴,但他说服我对急诊室做检查的医生撒谎,我告诉他们我撞到墙了。这次我终于意识到了我的丈夫有问题,他需要帮助,但我害怕其他人介入我们的生活。我丈夫工作很不容易,支付账单已经让他不堪重负,我不想再给他的生活增添一个压力。我爱我的丈夫,我想做正确的事,我该怎么做?

答:对于一个思索自己该迈往哪个方向的妻子而言,理解几个简单的圣经原则会有助益。第一个原则是,比起通过否定、不作为或某种操纵的方式来回避问题,对质一个问题需要更多的爱。对质和曝光的一开始可能会有短期的痛苦,然而圣经一再非常清楚地劝勉这个顾虑,例如,我们在箴言27:6读到:“朋友加的伤痕出于忠诚;仇敌连连亲嘴却是多余。”以弗所书4:25说:“所以,你们要弃绝谎言,各人与邻舍说实话,因为我们是互相为肢体。”如果我们真的相信丈夫应当是我们最好的朋友,是我们最近的邻舍,这些诫命就是适用的。以弗所书5:11教导我们:“那暗昧无益的事,不要与人同行,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

另一个需要记住的原则是罪从来不是静态的,罪导致更多的罪。问题未经指明、未经纠正时间越久,就会越来越恶化。不采用神所应许的常规手段和圣经真理来解决手中的问题,却期待某种奇迹般的干预,这样的妻子恐怕是徒然指望了。神已清楚表明,积极主动地对质问题而非消极忽略是她作为帮助者的责任,于她丈夫是有益的。她跟他结婚时承诺祸福与共,为了解决问题而对质正是与“共福”相反的“共祸”的一部分。“共祸”要求对丈夫爱的委身能到一个愿意为他寻求所需帮助的地步,哪怕这么做具有个人和情感上的挑战,哪怕这使人降卑或惊恐。

问题3:我嫁给了一个经常威胁要勒死我的男人。有一次,他用手紧紧掐着我的脖子,我晕了过去;当时我真的以为他会杀了我。我知道我需要找一个避难处,让我的牧师跟我丈夫对质,但我害怕我丈夫的反应。他的确说过,如果我告诉别人,他就要使我的人生痛苦到后悔我当初说了出去。他威胁过我,如果我离开他,他就离婚,我不会从他那得到一分钱生活费。我知道如果我们分开生活,他是负担不起我们两个人的,我该怎么做?

答:首先你需要明白,任何一个用手紧紧掐住你脖子以至于让你晕倒的丈夫,都离谋杀你只差一小步。某一天他很可能会极其暴怒,掐你脖子很可能再紧那么一点、时间再久那么一点。你容忍这事不是恒久忍耐,而是拿自己的生命冒险;也是拿你丈夫冒险,因为他可能要在监狱里度过余生;也是拿你的孩子冒险,他们接下来可能要无父无母地长大。这种冒险一点也不值得。

如果作为一个妻子,你害怕在曝光丈夫、分居一段时间之后,你将不能承担自己的生活;你怀有这种恐惧到了一个地步,以至于麻痹瘫痪、做不了决定,你必须意识到你选择了一种非常致命和危险的思考方式,这种反应相当于持续支持你丈夫的犯罪模式。基督在马太福音6:5-34对忧虑明日的责备显然适用于此,一个有好几个年幼孩子的妻子可能会想:“你这么动动笔当然容易了,但我有五个年幼儿女,并且没有显著的一技之长,我能怎么办?”对于那些严肃对待本书内容的人,要想任何解决之道长久有效,必须让神处于它的中心,这一点没有例外。对于信徒而言,可以寻找一个有活力、相信圣经的教会,请求教会的帮助。对于没有教会关系的人,有时候可以向一些靠谱的福利机构求助。

想想他说的“使我的人生痛苦到后悔我当初说了出去”的话,他已经这么做了!这个威胁是空洞的,因为你之所以要到救助站去,就是因为他正在使你的生活“如此痛苦”!对于教会而言,这正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假如丈夫拒绝合理地资助妻子的生活,有形教会的执事会有义务为一个敬虔的妻子提供慈善资助(由执事监督的怜悯事工)。(此外,拒绝对妻子给予经济资助常常表明一个丈夫正处于虐待的升级“施压”阶段,因为他感觉到了她在考虑离开)。当一个妻子屈从于这种威胁,她基本上在说不愿意信靠她在天上的父,也不愿意顺服神在祂国度里的工作方式。

如果你想获得任何类型的帮助,必须愿意诚实地与你向之求助的人分享问题。如果骄傲拦阻你这么做,那么这就表明你这次是想要利益而不付代价。要看到神大能的主权恩典之手运行于我们凭肉体和自己力量不能解决的处境(马太福音23:12;路加福音14:11;希伯来书4:14-16),中心要素便是谦卑自己、承认存在一个我们不能凭自己力量解决的严重问题(路加福音12:26;约翰福音15:5下)。

问题4:我应当自己与丈夫对质吗?

答:如果你认为自己是一个处于任何类型危险的受虐妻子,你必须不要单独找你丈夫对质。试图向一个施虐的丈夫对质他罪的严重性,等于试图向一个危险的罪犯对质他的罪行。两种情况下,你都需要能帮你的人保护你,需要他们的经验。

如果你是一个受虐妻子,也已经多次尝试以爱的方式让丈夫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你必须不要再一次单独与他对质问题。这么做的原因有许多。首先,圣经清楚教导,当得罪人的人拒绝承认自己的罪、拒绝悔改时,被得罪的基督徒应当邀请第三方参与。受虐妻子一般倾向于在婚姻早期就在初步的对质之后止足不前,因为惧怕丈夫的打击报复,就不再进一步邀请别人介入。受虐的妻子很快就会发现,她们试图与丈夫讲理、告诉他们需要悔改,没有一次成功到带来长久的改变。继续做独自对质的努力不仅会使妻子身陷危险,而且通常会增加丈夫的怒气和拒不合作的顽固意志。到这个地步,许多妻子都会在自己脑海中努力地将问题大事化小,试图为丈夫明显的危险举止开脱。她们可能会采用忽视、缓和对方的方式,或是对他进行“反操纵”。这样的妻子必须意识到,这些策略从来不会成功地解决虐待背后的问题和罪,唯一的盼望在于丈夫向神悔改以及随后有恩典中的长进(成圣)。如果施虐者对爱的对质不予回应,那么神所呼召的方式便是邀请一个合格的第三方介入,随后如有需要,可以邀请教会介入。

忽视这一圣经保护伞和求助之道而试图独自解决问题的女人,仍将持续暴露在丈夫的傀儡和操纵之下,而这个人对于如何操纵自己的妻子已经有了多年的实践经验。要记住他是操纵的大师——而你不是,最好找一个在应对施虐型男人上洞见深刻、更有经验的人介入。

问题5:我该向谁求助?

答:你必须带着极大的谨慎寻找求助对象。遗憾的是,一些具有良好意图和关切的基督徒因着不熟悉虐待的属性和属罪模式,会建议妻子回到丈夫身边,更加顺服、更多去爱、更恩慈、更舍己,这种情形并不少见。辅导者可能会给出这样的建议:假如妻子更加迎合、屈从丈夫的要求,假如她继续为和解进行每一种努力,就会为丈夫的毁灭型行为模式带去转机和突破。真实受到虐待的妻子需要记住,美国刚刚过去的50年间,有许多受虐的妻子被具有良好意图的牧师催促回到丈夫身边、“做个更好的妻子”,最终导致了这些妻子被谋杀或永久性致残。
在虐待问题上,意图良好的朋友或辅导员常常引导妻子们要么“过低反应”(只要你顺服,他就不会伤害你了),要么“过激反应”(你应当跟他离婚),或是反应不合宜(你可能刺激到他了)。你必须从能够客观帮助你的人那里寻求合格的圣经辅导,帮助你在特定的处境中采取合宜的应对之道。寻找这样的帮助可能十分艰难,然而尽管不把圣经真理和流行世俗观念相混淆的合格圣经辅导员并不众多,但感恩的是他们的人数正在增长。

问题6:我已经多次在丈夫失去控制、威胁我之后到我的牧师那里寻求帮助,我试过解释我有多害怕,以及我多么担心我们年幼的儿子,他爸爸开始喊叫和对我推推攘攘时,他相当恐惧。最近有一次我忘了做我丈夫爱吃的晚饭,他就又爆发了,他极其生气,以至于把食物扔过房间,把我推到地上,在我肚子上踢了好几下,然后抓起我们的儿子上车,高速地将车开走。孩子最终回到家时已经吓坏了,一直在抽泣,但我丈夫不许我送孩子上床睡觉安抚他。我对牧师解释发生的事,告诉他我想在我丈夫值得信任、不会再虐待我跟儿子之前搬到父母家住,他却告诉我如果我离开丈夫就是在犯罪,他认为我在夸大事实,告诉我我的生活并没有什么危险,离开是错的。他建议我学习更加饶恕,对我丈夫的需求更敏感。

答:一个女人处于如此反复无常的危险处境,本该可以充满信心地寻求教会或牧师的帮助,遗憾的是,受虐妻子这么做时常常不被理解。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妻子第一次跟牧师讲到自己面临的问题时,牧师认为她在夸大其词,或认为她不过是为离婚的心思耍花招,她不应当感到恐慌。

这时妻子必须仔细、谦卑并重复地对牧师说:“我不想离婚,这不是我的目的,我愿意和好,但是我明白我们的特殊问题恐怕不能用在一起的方式解决。我的丈夫表面像个好人、富有魅力,以至于那些不知道家里发生何事的人一开始可能领会不到我与孩子遭遇虐待的性质和程度,这可以理解,但问题必须处理,孩子的安全和我自身的安全现在必须居于优先。”如果如此谨慎、正当、合理地请求合乎圣经的人身安全与和解之道,她的牧师都拒绝聆听,那么毋庸置疑,真实受到虐待妻子应当到别处寻求帮助。

问题7:我的丈夫一直都有施虐倾向,但最近他开始强迫我赤身裸体地坐在地上,拿枪指着我的头威胁我,向我大喊大叫,要我交代我跟谁睡觉了。我甚至都没瞧过别的男人一眼,但我丈夫一直控告我婚后有男朋友,我说什么他都不相信我没有背叛他。他不停地用难听的字眼骂我、控告我,有时候打我,威胁要杀了我跟孩子们。他开始携带上了子弹的枪,还把枪放在床头柜上。我求他把枪放到孩子们找不到的地方,我真的吓坏了,我想求助,但我不知道能去哪里。我知道如果他找到我,他会伤害我或某个孩子,他已经数百次地告诉我,如果我离开他就杀了我。如果他真的暴怒的话,近身保护令【译注:法庭下达的对身处危险的受害人的保护令】也拦不住他。后来我终于鼓起勇气给牧师打了个电话,但他说我得找一个更能胜任的人帮助我。我没有能暂时借宿的家人或朋友,因此他建议我给一个家暴妇女救助站打电话,他同意找一个有经验的牧师帮他与我丈夫谈话,但希望我先去救助站,这样我丈夫发现我想分居时,我人能在一个安全的地方。我打给警察询问救助站的名称,但他们给我的号码我还一个都没拨,我该怎么办?

答:当一个妻子意识到她必须采取行动的时候,也是最艰难的时候,去哪里这个问题变得很关键。理想情况下,受到虐待的妻子最好能与她家的区域以外、她丈夫或孩子也认识的另一个基督徒家庭同住,有时候牧师会为此与另一个城市的牧师协商安排。如果这种安置不大可能,当下也没有其他的即时资源,那么救助站是身处危险的女人最好的替代方案(参阅附录二关于家暴妇女救助站的更多信息)。大部分提供最高级别保护的救助站都不会允许你开车去或携带手机,因为容易被跟踪。这是为了保护你,也是为了保护跟你在一起的人。

问题8:我的丈夫极度愤怒、有施虐倾向,甚至孩子在的时候也是如此,但他从未真的打过我,这算妻子虐待吗?

答:许多施虐型丈夫都足够在意自己的名声,以至于在愤怒有危险走势时有意识地“控制”自己。或者,他们可能花越来越多的时间在外工作(或玩耍),作为控制怒气爆发的手段。一个敬虔的妻子和母亲需要明白,孩子若在这种具有隐秘的残暴和伪善的家庭中长大,不仅会受到这种家庭生活的严重伤害,而且在多年后有极大的反叛父母的可能性,或自己成为婚姻中的施虐者。很简单,我们从来都不能忽视圣经抵制邪恶、以善胜恶的要求,哪怕在一个丈夫看似可以控制其敌意和暴力程度的情况下,都不要被动地假设什么都不做比求助和介入要好。

问题9:我相信只要我能学会怎么更好地跟我丈夫解释,他就会明白自己伤我多深、多需要改变。你能告诉我该怎么做才能让我丈夫明白吗?

答:不要重复努力“让”你丈夫明白。首先,你并不具有“让他”明白或思想任何事的魔力或能力!除此之外,他极有可能无比心硬地拒绝从你的角度看待你的危难,也不会将你的感受视为有效。不管你的解释、请求和形容多么强烈、多么真挚,都不会使你丈夫的心发生改变。

问题10:我的丈夫朝我大喊大叫、歇斯底里时,我通常会开始哭泣,求他听我说话、停下来。我应该朝他喊回去吗?

答:在你丈夫开始长篇攻击性演说的那一刻,请他停止,以最快速度在状况升级前从他面前离开;不要在你丈夫暴怒的时候哭泣、尖叫或反击,这只会进一步助长他的怒焰,给他打你的“正当理由”,可能会将你置于极大的人身危险中。

问题11:当我丈夫无事生非、歪曲我所说的每句话时,我该怎么做?

答:在你丈夫平静的时候向他提出抗议,而不是在他敌对而激动的时候。使你的请求和陈述简洁明了,当他用人身攻击、转移话题或尖刻的言辞回应你的请求时,不要容许自己爆发,相反,不要参与争论(你赢不了的)或为自己辩护,要冷静郑重地重申你的声明、问题或建议。
在你丈夫承认对你犯错之前,若你努力依照圣经对质,他最有可能还以口头攻击。不要用辩护或还击回应这种伎俩!坚持住你关于错误的声明,但尽最快速度放弃对话。总要记住简短有力的声明比长篇大论的解释要好。

跟他讲话之前,务要花时间祷告,尤其求神给你合宜的言语,给你丈夫能听的心。

问题12:用分居来纠正问题是不是一种过度的分裂型手段?有没有不用分居可以解决问题的方法?

答:如果纠正问题要求有一段有形隔离的时期,一直到丈夫不仅承认自己的罪,而且接受了真实的胜过罪的帮助——这难道不是为了婚姻的长期修复、家庭的保护以及他灵魂可能的得救所付的一点小小代价吗?“通达人见祸藏躲,愚蒙人前往受害”(箴言22:3)。

问题13:丈夫斥责我、将我推来推去时,我经常觉得恨他,但我不想跟他离婚。如果拿离婚或分居的威胁吓吓他,会不会帮助他认识到他排斥我时我的感受,使他对自己需要改变更严肃对待?

答:如果你期望神祝福你的努力,就必须带着救赎之爱实践每一步。永远不要让复仇或报复的动机在你心中停留片刻,你的首要目标应当是尊荣主耶稣基督、顺服祂圣洁的话语。尽管分居可能是必要之举,但试图以离婚吓唬他却是不合圣经的。你必不能使用任何类型的操纵来赢得你的丈夫,你的任务是带着爱心说诚实话(以弗所书4:15-16),只有神能改变你丈夫的心,因此寻求用祂的方式来处理不义吧!

问题14:我的丈夫一直抓着我的头撞墙,以至于我脑震荡了。我给911打了求助电话,警察逮捕了我丈夫,但他几个小时之后就被保释出狱。尽管我获得了一个近身保护令,但我不信任他,他还是有可能破门而入伤害我,因此我带着宝宝去了救助站。我的牧师跟我丈夫交谈了,他后来也承认错误,想要改变。我想回家、再给我丈夫一次机会,但我牧师希望我等候,一直等到我丈夫显出真实的乐意顺服辅导的心,以及显出他对自己属罪的愤怒和如何胜过有了一个充足的认知。我丈夫承诺如果我立刻回家,他会继续接受辅导。我相信他是真诚想寻求帮助,我应该继续分居还是回家?

答:因着许多敬虔的受虐妻子仍旧渴望婚姻的修复,你必须谦卑地承认,在判断你丈夫真诚与否和悔改的真实性上,你是最不客观的一个评判者。因此,如果为了保护你和孩子的安全,或是给你的辅导者为你介入处境的机会,你被建议分居的话,那么在第三方(例如一个合格的牧者辅导员)真的满意之前,不要同意与你丈夫同住;这种满意包括:你丈夫真的已经谦卑接受辅导,对他的罪有清楚的认识,清楚直接地悔改,谦卑请求饶恕,并且在一段合理的时期内显出了真悔改的果子(箴言9:7-10)。如果你的丈夫对于按照圣经处理怒气并不具备必要的认知和能力,那么太早回家会将你和他都置于险境。如果夫妻太快重新同住,和好的过程很可能以失败、失望或拒绝必要的长期辅导告终。你和你丈夫必须各自学习并练习必要的工具,使你们能够处理问题、以义行代替施虐行为,这一切必须在你们重新住在一起之前。

问题15:如果我给警察打电话求助,却没有我丈夫的允许,那我不成了一个不顺服的妻子吗?

答:你当意识到在妻子虐待的处境中,并非仅有一个适用的圣经原则。妻子的确要顺服她的丈夫,但这种顺服永远不是绝对的,好像她丈夫就是上帝。实际上,一个丈夫的治理权只在他合乎圣经地行使权柄时才有效。不论何时哪个丈夫专制地要求妻子违背圣经,妻子都必须顺服神的话,跟随彼得、雅各和约翰答复公会的榜样(公会刚刚给他们下达了一个不合圣经的命令):“我们必须顺从神,不顺从人。”此外,包括敬虔妻子在内的所有基督徒都有责任保护生命,而非陷生命于危难,失控的怒气是谋杀的先行者。对凶残暴怒的合宜回应是立刻从神提供的保护社会安全的机构那里寻求帮助,如果在给警察打电话求助或寻求教会权柄的保护之前,先得征得谋杀犯的允许,这不是很愚蠢吗?
如今关于妻子虐待我们已经有了许多记录在案的例证,从中我们知道这种虐待往往蕴藏着极大的风险,如果不加检验、不加纠正,极有可能导向杀妻/杀子,或是致残。如果你的丈夫真的对你造成了身体伤害,那么这是犯罪行为,应当照犯罪行为处理。记住,如果他杀了你或使你残废,他也会被捕,被判在监狱很多年。本质上,你不处理问题不仅使你自己性命难保,还使他性命难保。最好在他做出什么事永久性地伤害自己和你的人生之前,就着手处理问题。如果他最终因谋杀入狱,他会流泪希望你当年在事情升级到如此苦痛和损失之前,采取了强烈的措施帮助他、阻止他。

问题16:我丈夫偶尔会变得暴力,掌掴我。最近他变得越来越暴力,我身上有淤青,眼圈被打黑。趁丈夫出差,我终于向一位辅导者寻求帮助。辅导者建议我与丈夫分居,直到他愿意接受合适的圣经辅导并在人生中做出严肃改变。我想采纳这个建议,但我害怕它不合圣经。我想做正确的事,做一个顺服、敬虔的妻子。

答:罗马书12:18中,保罗在“与众人和睦”的命令前加了两个前缀,第一个是“若是能行”,这意味着有些时候与某个人和睦相处不是可能之事。第二,他说“尽力”【译注:英文为“as much as lieth in you”,尽自己里面的能力】,意思是尽自己所能达到的程度和睦。当与配偶和睦共处不再可能时,保罗在哥林多前书7:11里给了分居的指南,进一步证明保罗明白存在需要分居的特殊处境,诸如虐待。

敬虔的妻子很可能会受到一种可预测的恐惧的试探,即假如她将虐待曝光,尤其倘若她为了自己和孩子的安全与丈夫分居一段时期,她就是不顺服神清楚重复的要求妻子顺服丈夫的诫命。如同任何圣经段落,圣经任何经文都不能离开在一个处境同样适用的其他经文单独来看。只有神可以要求祂得救的儿女绝对、无条件的顺服,不管男女(马太福音28:19-20;约翰福音14:15,21,23-24;15:10,14,11;5:3)。

我们永远不当顺服任何邪恶的指示或命令(罗马书12:9,17,21;箴言17:13),哪怕这样的命令来自丈夫、牧师、长老或执事。如同彼得约翰告诉公会他们不能顺从公会邪恶的指令,因为那与神更大的权柄和诫命相悖(使徒行传4:16-20)。因此,妻子的确有义务谦卑有爱地顺服丈夫,除非他要求她从事一个或多个邪恶的行动或态度(包括要求她对他清楚违背了以弗所书5:25-31的施虐行为无动于衷)。

问题17:有没有可能我的丈夫不悔改也能改变,变成一个有爱的丈夫?

答:你的丈夫有可能——尽管希望不大——学会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暴力行为,同时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罪,或并没有真正向神悔改。这种外在的改变是世上所说的“行为修正”,没有心灵改变的行为修正,对于明白圣经改变生命的大能的基督徒而言是不可接受的,基督徒知道除非心灵与神的话语相一致,否则不会有真正意图或动机层面的改变。学习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怒气的人,并没有胜过怒气。

许多施虐者一旦被捕或遭罪名起诉,因为害怕再次被捕,会产生外在行为的改变。尽管恐惧对暴力行为可能有抑制作用,但它并不能改变内心。法庭指派的怒气管理课程可能教一个丈夫如何转移怒气,以便不再重犯殴打和攻击的罪行,但他们不会教他必须向神、向人悔改。结果就是他学会了管理怒气,而不是胜过怒气。离了照神的方式寻求改变,不会有心灵层面的行为更新!一定程度的自控也不会改变一个施虐者的基本信念体系,正是他的信念体系引起道德败坏和对妻子的恶毒言语攻击。你的丈夫的确有些许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暴力行为,尽管没有向神悔改;但是他永远不可能战胜怒气,永远不可能学习以神的定义去爱。没有从神来的悔改的恩典,他永远不会经历到任何改变生命的心灵革新。

真正基于圣经的悔改(与属肉体的懊悔、自怜和为了应急而有的操纵型道歉不同),必须理解为神所赐的恩典,不是人能自己生发的(希伯来书12:16-17),而是圣灵的礼物(提摩太后书2:25)。诗篇51是神所赐的悔改恩典无可比拟的最佳示范,包含了这一至关重要恩赐的一切构成元素以及圣灵的作为。真悔改看起来是什么样子?研读一下哥林多后书7:9-11。时间会显明悔改到底是真的还是人造的赝品。

施洗约翰传悔改的洗礼时,他的教训有一个关键元素:真悔改必须由悔改的果子来验证。果子需要时间长出来,真悔改的确据也是如此。因此,如果丈夫说:“我悔改了”,请求妻子饶恕,妻子尽管可以人道地对丈夫说:“我原谅你”(路加福音17:3-4),却并没有义务假设他的施虐行为真的有改变,除非有充分、长期、可观察到的证据作为支持(马太福音7:15-20)。记住,神命令我们饶恕,但圣经找不到一处经文是神命令我们信任另一个人(耶利米书17:5)。在人际交往中,随着品格一日日地显明,人们才发展出一定程度的信任。

问题18:女人有没有可能像男人一样施虐?

答:实际上女人也是有可能施虐的,不仅针对其他女人,而且针对男人。历史上这样的例子较为少见,但随着当今社会女人工作与交往方式的变化,这种情形在增加。丈夫受到实际身体虐待的例子不常见,但大部分女人都具有以语言、性和情感虐待与操纵丈夫的能力。当女人真的因怒气而有身体暴力(不是出于自卫),几乎不会出现严重的身体伤损。通常,施虐型的女人会打、掌掴、踢丈夫,还有摔门、朝丈夫扔东西,但没有足够的力量压倒丈夫,或造成像施虐型男人那样严重的身体伤害。

施虐的女人的确可能比大多数严重的施虐型男人更间接或更阴谋,但最终她对丈夫的残忍可如施虐丈夫更明显的残暴一样具有破坏性。

问题19:我被教导作为基督徒我有义务服从丈夫的任何要求,不管有多么残忍、有损人格甚至恐怖。难道圣经没有教导妻子要像“顺服主”那样顺服丈夫吗?如果我不遵从我的丈夫,难道不是在不遵从神吗?我不想生活在对神的叛逆中,如果这是主的旨意,我愿意受苦。
答:耶稣指着自己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神对万人、万族和天上地下的一切受造物具有绝对权柄,神的权柄不会以任何方式受到限制,它包含做生与死的决定、照祂认为合宜的时间和方式施行报应、审判人心的动机、照祂的决意建造或拆毁。与之相反,一切神赐给人的权柄都是有限制的,都臣服于祂自己的权柄。没有父母有权柄命令孩子谋杀邻居,没有政府有权柄命令基督徒不讲福音,没有牧师有权柄命令会员喝加了氰化物的饮料,没有丈夫有权柄命令妻子抢银行。

施虐的丈夫想要不顺服神的权柄而施行自己的权柄,这么做就破坏了神为保护他家人和他自己的安全设立的诫命的约束力。这种处境用军队语言来说就是,他们玩忽职守,背弃了整个军队都必须听从的指挥官或法律。丈夫们被委派执行权柄,但他们也被放在更高的权柄之下。尽管那些处于糟糕或执拗的指挥官底下的人仍要听从指挥官,但如果指挥官清楚命令士兵不顺服更高的首席指挥官的命令,那么士兵就有义务带着尊重抗议,并在必要的情况下拒绝遵行。

按照家庭的语境来说,如果丈夫给妻子下达了一个与神的话相悖的命令,妻子不当被动遵行,这么做是拿自己和家人冒险。仅仅因为丈夫希望她包庇罪恶或参与罪恶,并不能使一个妻子免于选择罪恶的后果。顺服丈夫的权柄并不能使一个女人免于顺服神权柄的责任,正如顺服政府权柄不可能使一个人免于顺服神的诫命。

正如神并不要求我们顺服明确的邪恶命令,神也不要求我们顺服邪恶、属罪、羞辱神的要求。如果我们真的得救了,我们的身体就是圣灵的殿,如此就不当被玷污(哥林多前书6:19-20)。因此,我们应当努力在纯洁和圣洁中守着身体,有义务抵制一切玷污身体的事,哪怕是来自对我们具有正当权柄的所爱之人的命令。如果神呼召我们为信仰和义的缘故受苦,那么这必然是祂圣洁的旨意;然而意图良好却受误导自封为殉道士去顺服明确的邪恶,顺服与基督的名、荣耀和缘故全然无关的事,则完全不是在荣耀神。

问题20:我想不明白是什么触发了我丈夫的怒火,似乎导火线总在变化,我该怎么避免惹怒他?

答:如我们在本书试图解释的,虐待妻子是属罪的,从不正当也永远无法正当化。罪从来都不是合理的,尽管有时候相当可预测,然而虐待妻子的非理性、非理智,照其本性最多只能部分可预测。因为要预测什么会触怒一个不可理喻的人是不可能的,试图弄清楚到底是什么引发丈夫的怒火可能是徒劳之举。当你的丈夫怒火发作,一个更好的问题是:“在这困难的处境下,神要求我做什么?神的话允许我以恶报恶吗?”

问题21:为什么我的丈夫总想搬家?我们还在适应新学校、新教会等等?

答:对于一个施虐型丈夫,出现这种类型的举止可能有很多原因,但如果妻子一再观察到一种模式,一旦有时间与他人熟识丈夫就要“收摊”,那么原因可能是以下其中一个或多个:

1.他不想妻子发展出任何亲密的友谊,那可能最终导致她有意无意地向他人透露她受到虐待。
2.他可能害怕发展新朋友,新朋友可能会怀疑他罪的问题。
3.他可能害怕建立一种稳定、可预测的生活方式,那样他想维持自己的掌控会更加困难。
4.他可能害怕妻子在一个稳定的环境中会成熟到一个地步,变得不再那么软柿子,或会考虑不再顺从他的虐待。
5.只要阻止妻子有一个稳定的环境发展出长久、支持性的友谊,一旦妻子决定离开他,他就可以阻止她逃脱。在一个稳定的环境中,妻子可能发展出长久、支持性的友谊,如果她决定离开,就有一个逃身之处。

问题22:我丈夫向我们的朋友吹嘘,我们有一个完美的婚姻,他真的信这话吗?

答:他自愿残忍地对待自己承诺要珍爱和保护的人,必须有相当的自欺才能自处;加上他得用谎言和扭曲维持一个没有安全感的下沉自我;再加上施虐型丈夫在掩饰上煞费苦心的普遍共性——在这些特性的光照下再去看这种行为就毫不惊讶。如果受虐的妻子太过恐惧,因为害怕报复而只字不提,施虐的丈夫可能会说服自己他有一个好的婚姻——因为她毫无异议嘛!不论是哪一种情形,一个人吹嘘自己有(假设的)完美婚姻都是漠视箴言27:2和哥林多后书10:18里警告的精意。

问题23:一间家庭暴力救助站的站长建议我跟丈夫离婚,因为她深信施虐者从来不会改变。我的朋友们都认为我应当这么做,我该起诉离婚吗?

答:记住是你而非你的朋友将活在离婚的后果当中,多年以后,你的朋友不会在那里回答你长大的孩子的问题,或是安慰你的心。因此,寻求适用于你处境的圣经原则吧,而不仅仅是他人的观点。你自己思想中要完全确信你全心渴望遵照神的意愿,已经尽了自己能力防止离婚。最紧要的贵重事物并非婚姻,而是处于重大属灵危险中的丈夫的灵魂。

具有非基督教世界观的辅导员给受虐妻子的标准建议是立即离婚、开始新的生活,他们通常无视自己的统计数据显示:离婚并不总是能终止虐待,只要有孩子存在,施虐者很少会消失。尽管有些时候离婚是不可避免的,施虐者的悔改与和解却总是更好的方案。离了基督,确实可以说施虐者永远不会改变。然而,我们服侍的是一位能够在恶劣的男人(和女人)心中动工的神,只有在最严重的例子中,离婚才是一个公义的选择,并且那也只能发生在牧师谨慎的讨论和监督之后。哪怕在很少情况下,即只有离婚才能提供合宜和必要的保护时,只要还存在丈夫在神奇迹的大能下悔改与和解的希望,我们也会建议妻子尽可能长地保持单身。

为什么我们除了在非常严重的情况下才会提到离婚,其他时候都不建议离婚,有好几个原因。首先也是最重要的,神的话教导我们神恨恶离婚。这个事实并不是一个模糊的观念,而是圣经清楚启示的。我们理解并非每个人都在意神的喜好和憎恶,大部分人也都在敌挡神良善恩慈的律法,所以会发生离婚。没有哪个受虐妻子能使丈夫荣耀神、做正确的事!尽管如此,因为我们的神喜悦人悔改、被祂的恩典和大能改变,我们宁可等待,也不要失去耐心而过早放弃。假如我们的心渴慕怜悯和饶恕,神就得荣耀,正如基督在加略山的十字架上受到残忍的酷刑时,祂对祂的施虐者所存的意念一样。诚然,无可否认现实中只有很小数目的施虐者会悔改,因此经历我们所盼望的生命革新,但在那些相信和遵行神的话的人的人生中,我们已经见证了许多这样的例子。在多年辅导虐待案例之后,我们学习到,我们并不能预测谁会相信神的话、被神的话改变,谁又不会。因此,我们想给每个施虐者聆听神真理、经历恒久忍耐的真爱的机会,这样的爱愿意等待并耐心地请求。

第二个我们不鼓励离婚的原因是因为这个决定有许多长期后果。

(1)离婚多年之后,受虐妻子的良心倾向于受罪咎折磨,部分是因为她们意识到自己可能行动太快,没有足够耐心地等待,或是做出离婚的决定仅仅是为了取悦家人或朋友。
(2)长大的孩子经常会问妈妈为什么要跟他们的爸爸离婚,这个时候假如她可以这么回复会非常有助益:“我没有想要离婚,那完全是你爸爸的决定。”一切虐待的证据,以及和解的爱的努力的证据都要保存好,以便使成年的孩子有一个准确的信息,这可以使他们理解过去发生的事。
(3)在有小孩且小孩不受法庭保护的情况下,有时候受虐的妻子最好能明智地带着祷告权衡,若她不在家的时候法庭给丈夫一个来访令,会不会置孩子于极大危险中。法庭通常会尊重孩子的意愿,一直到他们长到青少年阶段,被假设能够为自己表达的时候。除非受虐的妻子有清楚证据表明丈夫有针对孩子的犯罪虐待行为,或是证明孩子若跟父亲在一起会处于危险中,否则法庭几乎总是判决一个50对50的监护方案。
(4)当男人拒绝顺服辅导,拒绝神对他们罪的解决方案,他们通常会在某个阶段起诉离婚。如果妻子已经谨慎应用了马太福音18章的原则,丈夫还是起诉离婚,我们就会跟保罗一起说:“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去吧!”(哥林多前书7:15)。如果是丈夫起诉离婚,妻子应当请一位律师,为自己以及孩子的未来争取公平的安置方案。不论在什么情形下,妻子都不当以被动的姿态接受不公义的离婚方案;然而,她也不当有不敬虔、愤怒的反应,给基督的名带来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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