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罪券的谬论和其恶果,1–5)
一、天主教徒关于赎罪券的教义,以及其恶果
赎罪票是从补罪说产生出来的。他们矫称我们所无力成就的补罪工作可由赎罪票替代,甚至对赎罪票加以界说,以为这是由于基督与殉道者的功劳而来的特赦,由教皇在教谕中所分配的。虽则这些人只宜住疯人院,不必同他们辩论,同他们争论没有什么意义,因他们已经受多次的攻击,而且他们的理论业已陈旧,摇摇欲坠,可是有些人对这个问题从未曾听到正确的意见,所以仍有简单驳斥的必要,不可完全忽略。赎罪票既然被设立,长期的实行也已在疯狂的放纵中留下了无限的影响,这足以证明人们在那些世代中都陷于错误的黑暗中。他们看到,他们是教皇和颁发教谕者所公开嘲笑的;这牟利的交易正关涉到他们灵魂得救的事上,而拯救的价格是以少数金钱为定。没有金钱,就没有拯救。在这个名义之下,教庭勒索捐款,并把这些勒索得来的钱,消耗在娼妓,淫荡,和狂欢之中,主张赎罪票最力的人,即是最轻视赎罪票的人;他们这些怪物,每天扩张他们的放荡行为,骄奢淫逸,漫无止境,流氓产生愈多,所勒索的金钱也愈多;然而人们仍以最大的诚敬去接受赎罪票,不但崇拜,而且购买它们。即使是稍有头脑的人,也把它当为可假敬神之名而行欺骗之实的勾当,可以从中取利。直到最后,人们的理智逐渐恢复,赎罪票才为人们所鄙弃,终至于完全消灭。
二、赎罪券敌对圣经
有许多人知道赎罪票是亵渎,欺骗,劫掠,和贪婪的,他们却不知道这一切不敬的根源在哪里,所以非但要指出赎罪票的一般应用,还须把赎罪票本身的性质加以暴露,不必计及以后再加上去的错误。他们把基督,圣使徒,和一切殉道者的功劳都看为“教会的宝藏”,并把管理这宝藏的任务交付罗马的主教,他可以支配那么大的利益,非但自己可以颁发赎罪票而且可以授权其他的人这样作。因此人们从教皇可以领受完全的赎罪票,或赦免若干年的罪的票,从红衣主教所领受的可赦免一百天的罪,从主教所领受的可赦免四十天的罪。正确地说,它们是对基督之血的亵渎,也是魔鬼的诡计,使基督徒离弃上帝的恩典,和在基督里面的生命,而且离弃了拯救的正道。他们既认为基督的血不足以除去人的罪,使人和上帝复和及补罪,必须从其他方面寻求补救,这对基督宝血的侮辱,是何等的严重!有比这更大的侮辱吗?彼得说:“众先知为他作见证说,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徒10:43)。赎罪票之免除人的罪,是藉着彼得,保罗,和殉道者的功劳。但约翰说:“基督的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壹1:7),而赎罪票乃是以殉道者的血,免除人的罪。保罗说:“那不知罪的基督,为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上帝的义”(林后5:21)。赎罪票却说补罪是靠着殉道者的血。保罗对哥林多人说:只有基督是为他们钉十字架,而且为他们死的(参林前1:13)。赎罪票却说,保罗和其他的人为我们死。在另一处地方保罗说:“教会是基督用自己的血所买来的”(徒20:28)。赎罪票却以为是殉道者的血所买来的。使徒说:“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10:14)。但赎罪票偏要说,成圣得以完全,是由于殉道者,否则决不可能。约翰说:一切圣徒“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洁净了“(启7:14),赎罪票却告诉我们,衣裳是用圣徒的血所洗净的。
三、天主教中的一些权威人士也反驳赎罪祭和殉道者的功劳
罗马的主教利欧,在给巴勒斯丁主教的书信中,反对这些亵渎的自负。他说:“许多圣徒之死,虽然在上帝看来是极为宝贵的,但无辜者的被害不能成为世人的救赎,义人是得着冠冕,而不是颁赐冠冕。信徒的刚毅所产生的是忍耐的模范,不是义的恩赐。他们的死都算是个人的死,不能免除别人的债,只有大家在主基督里,才真是一同钉十字架,一同死,埋葬,和一同死里复活。”这一段话是值得记忆的,他在别的地方曾再述说过。要驳倒赎罪票的亵渎教理,这是清楚的论据。奥古斯丁对这一问题也有很恰当的说明。他说:“我们虽然是弟兄为弟兄而死,但没有一位殉道者的血,是为免罪而流的。基督为我们所作的,不是给一个模范,好叫我们效法,却是给一种恩惠,好叫我们感谢。”在别的地方又说:“唯有上帝的儿子成为人子,叫我们和他一同作上帝的儿子,他无过而替我们受刑,我们虽无功,却因他而得着不当得的恩惠。”诚然,天主教的全部教理是亵渎和诽谤的总合,但这种诽谤比其他的一切诽谤更为可怕。请他们明白表示究竟他们的意见是否以为殉道者的死是为上帝完成份外的工作,并替自己挣得额外的功劳,因此他们可将剩余的功劳给予别人;为使他们的功劳不致荒废,他们的血和基督的血混合起来,形成教会的宝库,可以用来救赎人的罪;而且我们应当从这一观点去了解保罗所说的:“为基督的身体,就是为教会,要在我肉身上补满基督患难的缺欠”(西1:24)。这种说法岂不是只为基督留下一个虚名,而在其他方面,使他屈居于一般圣徒之下,与别人没有区别吗?其实只有他是应该宣扬的,在一切赦罪,复和,成圣各方面,只有他是应该表彰和陈述的。
让我们再听一听他们那“伟大”的论据吧;他们说为使殉道者的血不致白流,就当把它运用到教会的公共利益上面去。真的吗?以他们的死来荣耀上帝,不算是有利益的事吗?以他们的血,赞助他的真理难道不好吗?他们轻视现世的人生,为的是寻求更优美的人生,这不是很合理的吗?以他们的恒心,证实教会的信仰和消除敌人的顽固,这岂不都是有益的吗?可是他们以为假如他有基督代我们赎罪,也只有他是为我们的罪而死,那么圣徒的牺牲就没有什么益处了。他们说,假如彼得与保罗都是死在床上的,他们也可得到胜利的冠冕,只是如果流血而没有额外的功劳,就与上帝的公义不相符合了。这仿佛是说上帝不知道按照恩赐的限度,去增加他仆人的光荣。其实由于圣徒的胜利,教会因受激发而增加了奋斗的力量,其所得的利益是很大的。
四、反驳天主教对经文的强解
他们极为邪恶地扭曲保罗所说的这话,即「为基督的身体,就是为教会,要在我肉身上补满基督患难的缺欠」(西一24)!因保罗在此所指的不足需要补满的并非是指救赎、赎罪、除罪的事工,乃是指那些神用来试炼基督肢体——众信徒——的患难,只要他们仍在肉身上活着,就必受试炼。保罗在这里所说基督患难的缺欠指的是:基督从前一次在自己的肉身上所受的苦,如今借着祂的肢体仍天天受苦。基督这样尊荣我们,即祂将我们所受的患难视为自己的。当保罗说「为教会」,他的意思并不是指为了教会的救赎、赎罪或为了使教会与神和好,而是为了教会的长进和造就。就如他在另一处说:「我为选民凡事忍耐,叫他们也可以得着那在基督耶稣里的救恩」(提后二10)。他也致信于哥林多信徒说,他受患难是为叫他们得安慰、得拯救(林后一6)。他立刻又解释他成为教会的仆人不是为了救赎教会,而是「照神为你们所赐我的职份做教会的执事,要把神的道理传得全备」(西一25;罗十五19)。
若我们的仇敌不满意这解释,那请他们听奥古斯丁的:「基督所受的苦惟独是祂自己受的,因祂是教会的头;另一方面也是基督和教会一起受的苦,因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因此,保罗作为其中的一个肢体说道:『我要在我肉身上补满基督患难的缺欠。』所以,不论你是谁,只要你是基督其中的一位肢体,那你从不属基督肢体的人那里所遭受的一切苦难,都是基督患难的缺欠。」他又在另一处解释使徒为教会受苦的目的为何:「就我而论,基督是引领我到你们那里的门(约十7),因你们是基督以他的血所买赎的羊。你当认识到救赎你的代价不是我偿付的,而是借着我传扬给你们的。」之后他也说:「基督既因为我们舍己,我们也当照样为弟兄们舍命,使教会和睦并刚强圣徒的信心。」这都是奥古斯丁所说的。我们断不可以为保罗所说基督患难的缺欠是指,神所赏赐一切的义、救恩和生命;或以为他有意要在其上加添什么。因保罗明确和动人地传扬基督慷慨流自己的宝血,这血远胜过罪一切的权势(罗五15)。惟有基督的血救了众圣徒,而不是他们或生或死的功劳,就如彼得的明证(徒十五11)。我们若拒绝将任何圣徒的功劳归于神的怜悯,就是藐视神和祂的受膏者。然而我无需对此加以讨论,犹如这教导是模糊的。因为揭发我们仇敌巨大古怪的谬论本身就是在反驳他们。
五、赎罪券敌对基督全备的救赎之恩和这恩典的一致性
我不继续谈这类的亵渎,我现在只要问:谁吩咐教皇以白纸黑字限制基督的恩典,因神喜悦藉传福音分配这恩典给人?显然,或是神的福音或是赎罪祭是虚假的。 b 保罗宣告 a 神惟独藉福音将基督和祂一切丰盛之天上的福份、功劳、公义、智慧、恩典,赐给我们。 b 保罗论到神将和好的道理交付牧师作基督的使者,就如基督亲自借着他们劝人与神和好(林后五18–21)。「我们替基督求你们与神和好。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五20–21)。惟有信徒才明白与基督交通是何等宝贵,保罗也见证,为了圣徒的益处,神在福音中将这交通提供我们。相反,赎罪券教导人能从教皇的宝库中支取某种程度的恩典。他们从神的话语中截取恩典,将之贴在教皇的谕令上!
若有人追问其根源,赎罪券的这谬论似乎是这样开始的:当教会吩咐信徒行严厉到他们无法行的补赎礼时,他们恳求教会减轻他们的重担;因此教会提供他们赦罪的方式被称为「赎罪券」。然而当他们开始将补赎礼视为人救自己脱离神审判的赎罪方式时,同时也将这些赎罪券转化为除罪的方式,救人脱离自己所应得的刑罚。他们极为无耻的捏造我们以上所提的亵渎,完全是无可推诿的。
(反驳天主教徒滥用经文证明炼狱的教条,6–10)
六、反驳炼狱的教义是必须的
我们也不要让他们以他们的炼狱来麻烦我们,因为这一问题业已为本论据所驳斥。有人主张对这一问题应当缄默,不必提及,因为他们说这一问题已发生了许多争论,没有良好的结果,故不若避而不谈,但我对这个意见不能赞同。我诚然承认,那样的小事不值得注意,如果他们不把它当做重要事件的话。但因炼狱已引起了无数的亵渎,而且对上帝的尊严有无数的冒犯,不能不加以注意。也许在一个时期可以佯为未见,把它当作是奇特卤莽的虚构,没有圣经的根据,是魔鬼的狡计所捏造的启示,并且有些圣经章节完全被牵强附会了。可是上帝决不容许人的僭妄侵入他的审判范围以内。而且严格地不许人们忽视圣经,也不许人们在死人当中寻求真理,更不许他的道为人污辱。所以这一切的事虽在某一时间内可视为无关重要,然而若以为赦罪可以从基督的血以外去寻找,补罪的功劳也可以转移到他人身上,那么若再缄默,就非常危险了。所以我们应该大声疾呼,指出炼狱是出于撒但的虚构,它不但以基督的十字架为无效,而且侮辱了神的慈爱,推翻了我们的信仰。所谓炼狱,不就是死人灵魂的补罪所吗?那么,补罪的意义既被根本推翻,炼狱的根基也从此动摇了。如果信徒只有靠基督的血始能赎罪,那末,所谓炼狱,除了亵渎基督以外,还有什么意义呢?他们每天所维护的亵渎,他们在宗教中所有的一切冒犯,以及由这不敬的根源中所产生的无数罪恶,我一概置之不论。
七、福音书对炼狱所谓的证据
但是我们应当从他们的手中,把他们一向所滥用和曲解的圣经章节夺回来。主曾经说过,反对圣灵的罪,“在今世和来世都不得赦免”(太12:33)。他们以为这即是说,有些罪在来世是可以赦免的。谁不知道主所说的是指罪的罪债呢?他们不否认施于罪债的刑罚,在今生可蒙赦免,既然如此,这与他们的炼狱又有什么相干呢?如果他们还要争辩,我们可以给他们一个更明白的答复。当主从那些罪孽中要斩断一切蒙赦的希望时,他觉得仅说罪不得蒙赦是不够的,为进一步说明起见,他特别对每一个人今世在良心上所受的审判,和最后复活时所将受的审判,加以区别,仿佛是说:“谨防邪恶的叛逆,如同即刻来临的灭亡;那故意毁灭灵光的,决不能得到赦免,不论是在这留给罪人悔改的今世,或那上帝的天使将把山羊和绵羊分开,而天国将清除一切过犯的末日。”其次,他们从马太引伸一个比喻:“要同你对头和好,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又把你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太5:25,26)。假如这里所说的审判官是指上帝,对头是指魔鬼,衙役是指天使,监狱是指炼狱,那末,我愿听从他们。但如果大家都明白,基督在那里所说的是要表明那些固执律法的人,将遇着许多危难,为的是要劝告门徒同心一致,请问在这情形之下,从何处去找炼狱呢?
八、腓立比书、启示录、马喀比后书的教导
「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 ix 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腓二10)。他们企图利用保罗所说的这话证明炼狱的教义。因他们认为「地底下」不可能是指那些已死而被预定下地狱的人说的;所以,这经文指的一定是那些在炼狱中受苦的人。若保罗在此「屈膝」的意思是指真敬虔的崇拜,他们的解释就没有问题。不过,既然他只是在教导圣父将权柄交付基督管理祂一切的受造物,难道我们不能说「地底下」所指的是众鬼魔,因牠们显然也将被带到神的审判台前,也将恐惧战兢的站在这审判官的面前(雅二19;林前七15)?保罗在别处也是如此亲自解释这预言:「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经上写着:『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罗十四:10–11,赛四五:23)。
然而启示录的这话,却有不同的含意:「我又听见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沧海里,和天地间一切所有被造之物,都说:『但愿颂赞、尊贵、荣耀、权势都归给坐宝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远远』(启五13)。那这里的「地底下」指的是怎样的受造物呢?显然这里也包括一切不理智和无声的受造物在内。 这经文不过告诉我们神一切的受造物,从天上到地底下,以神所赏赐各受造物的方式述说造物者的荣耀(诗十九:1)。
我根本不想提他们所引用的马喀比后书十二章四十三节,免得有人误以为我相信这作品是圣经的书卷之一。但他们说奥古斯丁接受这书卷为圣经。这是根据什么说的呢?奥古斯丁说:「当基督说:『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路二四:44)』时,犹太人不认为基督所说的包括马喀比书。但我相信若教会认真研读和听从这书卷,仍能获益。」然而,耶柔米( Jerome)却毫不犹豫的教导就教训而言这书卷毫无价值。根据一般人所认为居普良( Cyprian)的作品《信条释义》( On the Exposition of the Creed)马喀比书是古时教会所弃绝的。我也无须继续讨论这虚妄的辩论。因马喀比书的作者自己在本书的结尾说,若他所写的有任何不对的地方请读者原谅(马喀比后书十五:39)!
的确,人若承认自己的作品可能有错误,就表示连他自己也不承认这是圣灵的圣言。此外,马喀比书称赞犹大,因他去耶路撒冷向死人献礼物,因而证明他相信死人复活(马喀比后书十二43)。其实,就连马喀比书的作者也没把犹大的奉献当作死人的赎价,反而说犹大这样做是希望当时的信徒能与为国和信仰殉道的信徒一同享受永生。犹大这行为充满迷信和愚昧的热忱,然而更愚昧的是那些说旧约的献祭与现今人的救恩有关,因为我们知道在基督降临后就废去了一切旧约献祭的仪式。
九、哥林多前书第三章是关键的经文
他们将保罗的这话当作别人无法驳倒他们的论述:「若有人用金、银、宝石、草木、禾秸、在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显露,因为那日子要将他表明出来,有火发现;这火要试炼各人的工程怎样……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林前三12–13,15)。他们说,难道这不就是炼狱的火洁净我们罪恶一切的污秽,使我们无瑕无疵的进入神的国吗?然而,许多古时的神学家们教导这经文指的是信徒所遭的患难或十字架,就是神用来试炼自己的选民使他们离弃一切污秽属血气的行为 。这解释是比炼狱这虚妄的解释好得多。其实我也不接受他们的观点,因我认为自己有更为可靠和明确的解释。
然而,在我解释这经文之前,我要请我的仇敌回答这问题,即他们是否认为众使徒和古时的圣徒都经过炼狱的火。无疑他们会否认,因根据他们的教导,那些有无限多的功劳,甚至能分给别人的圣徒, 若说他们需要经过炼狱就再谎谬也没有了。然而保罗的教导并不是说某些圣徒,而是说众圣徒的行为将会被炼净。而且这不是我自己的观点,而是奥古斯丁的论述。奥古斯丁的解释更证明他们的荒谬。他说信徒不但必须将因一些行为被炼净,甚至就连最忠心造就教会的人,神也是在炼净他们的行为之后才奖赏他们。
首先,可见当保罗将人所捏造的教条称为「草木、禾秸」时,这是比喻的意义,因此,这比喻的解释并不困难:就如扔到火里的木材立刻就被烧毁,照样,人因自己的恶行在受审时将会受损。我们都晓得是圣灵自己试炼人。所以,保罗为了使这比喻的各部份完全一致,他将圣灵的炼净称为「火」。因为金子和银子越靠近火,越证明它们的纯度。照样,神的真理越严格地被试炼,她的权威越受认可。就如「草木,禾秸」燃烧时,立刻就烧毁。照样,人的捏造因不是建立在神的真道上,所以无法忍受圣灵的试炼,反而立刻被烧毁。简言之,既然保罗将人所捏造的教义比喻为「草木、禾秸」(因就如草木、禾秸,它们都将在火中烧毁),所以这惟独是圣灵的工作。保罗用圣经一般的说法「主的日子」(林前三13)称呼这试炼。因为当神以任何方式向人启示自己时,圣经称之为「主的日子」,而且当祂彰显祂的真理时,祂的面就更荣耀的照耀我们。如此,就证明保罗所说的「火」指的就是圣灵的试炼。
然而,那些像从火里经过,工程受亏损的人如何得救呢?(林前三15)。只要我们明白保罗所说的是怎样的人,这并不难理解。他所指的乃是建立教会的人,他们所打的根基虽然符合真道,但他们却在这根基上采用神不喜悦的材料建造。也就是说,他们虽然没有从基要的真理上堕落却在较次要的教义上走迷,将自己所捏造的意思与神的真道混合。这些人的工程将受亏损,并他们所捏造的道理将被灭绝。「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林前三15)。他们得救并不是因为自己的无知和迷惑蒙神悦纳,而是因为圣灵的恩典和大能,洁净他们一切不蒙悦纳的行为。因此,任何以炼狱这污秽的教义玷污神纯洁真道的人,他的工程必定受亏损。
十、天主教徒毫无根据的说自己的教义受新约教会的支持
我们的对方将回答说,炼狱是古代教会所主张的。保罗曾驳倒了这一论据,因为他说,在建造教会时,若有人,包括他当代的人在内,树立了任何与教会基础不相宜的东西,他们的工作就必落空。我们的对方说,为已死的人祈祷,已实行了一千三百多年,可是我要质问他们,这是根据圣经的什么地方,根据什么启示或先例?他们不但没有圣经上的证据,也在圣经中没有任何圣徒的记录为先例,关于哀吊丧葬有许多说明,但关于为死人祈祷却找不出任何暗示。若这个问题果然是如此重要的,就必有许多讨论才是。教父为死人祈祷,这样的仪式他们知道既没有神命,也没有合法的先例。既然如此,他们为什么要采用呢?对这一点我说,他们在这一件事上显出了他们也无非是人,因此不能强迫别人模仿他们。因为按照保罗的指导,信徒不应该做违反自己良心的事,而信心是祈祷的主要条件。有人说他们所以这样行必有原因,我回答说,也许他们要找些安慰来减轻他们的愁苦,他们以为在上帝面前,若对死者不表示他们的爱,未免近于残忍。人心倾向感情,这是大家所知道的。这风俗一经为人接受,就如火焰一般,在许多人心中燃烧着。我们知道丧事的仪礼是各国所有的,也是各时代所有的,而且每年都为死者的灵魂举行洗罪礼。撒但虽以这些怪诞不经的事引诱愚人,但他却借用一个真实原理——即死亡不是消灭,乃是由这一生命进入另一生命。
无疑的,甚至这种迷信也使异教徒在上帝的审判台前被定罪,因他们忽视了他们所信的来世。基督徒既不愿居异教徒之下,以为对死者若无所表示,把他们当作完全消灭了,是可耻的,因此采取了多余的仪式。他们总觉得若忽视了丧事宴会或供奉是很不荣誉的事。那从不正当竞争开始的,以后也变本加厉,以致现在罗马教皇的神圣,即在于对死者的慰藉。但圣经的安慰最为优美实在,经上说:“在主里面而死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启14:13)。我们不应该感情用事,到了把腐败的祷告方法介绍给教会。自然,凡稍有智慧的人,就不难发现教父对于这个问题所抱的见解,实与流俗无异。我认为他们自己也陷于错误,因为轻信常常夺去人们心中的判断。但同时只要读一读他们的著作,便知道他们把为死者祈祷的仪式介绍到教会中来也是十分踟蹰的。
奥古斯丁在他的忏悔录中说,他的母亲摩尼加请求在祭坛上举行神秘典礼纪念她。这是一个老妇人的愿望,他的儿子没有按照圣经的标准衡量这种愿望,只希望他对母亲的自然的爱,可以博得别人的同情。但他在其所著顾念死者一文中却颇为慎重,这种冷静的态度很可以消除卤莽者的狂热。如果有人愿为死者祷告,这篇冷静的论文可以扫除从前所经验的一切忧虑。他为死者祈祷的惟一理由是以为这种办法既已相习成风,似乎有重视它的义务。我虽承认古代教父们认为代死者祷告是一种虔敬的行为,但我们当时常牢记一个永不欺人的原则,即是我们必须服从上帝的道,不要在祷告中加上我们自己的主张,因为我们所求的,要合乎他所规定的。在律法和福音中既没有只字说及为死者祷告的事,若我们所行的超出了她所吩咐的,即是玷辱上帝的圣名。但是我们的对方不必夸口,不要以为古代的教会和他们是陷于同样的错误,因为他们和古代教会还有很大的不同。
古人对死者的纪念无非表示他们对死者并不是毫不关怀,但同时承认死者的情形非十分确定。关于炼狱他们没有说什么,只认为是十分难以确定的。今人则希望他们对于炼狱的主张能成为固定的信条。教父圣餐典礼中,仅求上帝眷顾那些已死的朋友。罗马教徒却不断地主张关怀死者,因他们的一再坚持,遂使这事比一切善举更重要。此外,我们不难找出许多证据,证明教父们要废除当时为死者祷告的惯例。奥古斯丁即是如此,他告诉我们,所有的人都希望肉体的复活和永恒的荣耀,每一个配得的人都在死了以后能享受安息。所以他说,所有的信徒,先知,使徒,和殉道者,在死后都立刻享受安息的幸福。既然如此,我们再为他们祈祷,有什么用处呢?我不注意他们迷惑一般头脑简单的人的那些迷信,像这样的迷信很多,而且多数是奇特的,无法加以掩饰的。 当世人处在愚蠢中时,他们居然肆行无忌,进行可耻的交易,这事我也不提,因为这是作不了的事,并且我对诚恳的读者已经提供了充分的说明,使他们得以安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