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是拣选的反面也同样出于神的旨意,1–3)
一、难道有拣选却没有遗弃吗?
人当听到关于预定的道理,即不自禁地冲破一切约束,好像为鼓角之声所震撼,纷起争辩。许多人为要卫护对神的指责,因此他们虽接受预定论,却否认有被弃绝的人。这实在是既幼稚又愚拙的想法,若无弃绝,就不会有拣选。经上说上帝把那些他所拣选以承受救恩的人分别出来。若说上帝容许另一些人靠机会或自己的努力,以取得那他所赐给少数人的救恩,这岂不比悖谬矛盾还要坏些?所以,凡上帝所不拣选的,就是他所弃绝的,他们之所以被排除,无非只是因为他决定把他们从他所预定为他的儿女所承受的产业中排除出去,世人之悻悻动怒,拒绝接受上帝的话,就是那关于他的奥秘而不可测的安排(那连天使也敬服的),是最不可容忍的。但是,现在我们知道,人心之刚硬,也和上帝的怜悯一样,同出于神的旨意和权能。保罗不同于我所提起的那些人,从来不靠虚妄之词来为上帝辩护,只宣布被造之物要和创造它的主人争吵,是不合的(参罗9:20)。那些不接受世人有被上帝弃绝的道理者,将怎样解释基督的话:“凡栽种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种的,必要拔出来”(太15:13)呢?这明明是说凡天父所不栽种,在他的园中作为神圣之树的,必归消灭。倘若他们拒绝承认这是被弃绝的表记,那么,无论什么明显的证据,他们也不会接受的。但是,倘若这些人仍不停止叫嚣,那么让那些具有信心的人因着保罗的劝导而满意吧,“倘若上帝要显明他的忿怒,彰显他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而在另一方面,“又要将他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罗9:20,23),那么,人是没有理由和上帝争吵的,请读者注意,保罗为要排除一切的埋怨和咎责,把最高的统治归原于神的忿怒和权能;因为对那些足以竭尽我们的智能的高深奥秘的判断,我们若发生疑问,是不合的。
我们的对方有一种脆弱的答辩,以为上帝不会完全拒绝那些祂所长久忍耐的人;对他们必仍关心,等候他们的悔改;似乎保罗所说的是上帝在忍耐地盼望着那些他所宣布只合灭亡的人的悔改。奥古斯丁对于这段把权力和容忍连在一起的经文有很好的说明,他说,神的权能不是容许的,而是决定的。他们又同意那“忿怒的器皿适于灭亡,但仁慈的器皿乃是上帝所预备的”的说法,因着这种说法将救恩的颂赞归给上帝,但同时也把灭亡的咎责,归给那些自己走上灭亡之路的人。我虽然承认保罗用一种不同的语法,把前一句话的辛辣和缓下来,但是把灭亡的工作归给神的奥秘安排以外的任何原因去都是不合理的。因为在上面保罗刚才说过:“上帝兴起法老;”“他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这等于说,上帝的奥秘安排乃是叫人心刚硬的原因。对这一点我同意奥古斯丁所说的,当上帝要使豺狼变成绵羊时,他就运用恩典的强大影响来制服他们刚硬的心,把他们改变过来。因此,那顽固的人之不被改变是因为上帝没有施展他的更大的恩典能力;倘若他愿意运用那恩典的话,他是可能随意运用的。
反对者的第一个异议:拣选的教义使神被视为暴君(第2–3节)
二、神的旨意是公义的准则
以上所说的,对那些虔诚,谦卑,知道自己只是凡人的人,应该是很够了。只因为这些狠毒的反对者所发出的诽谤不一而足,所以在必要的地方我们将逐一加以驳斥。愚昧的人提出许多问题来和上帝争论,好像是把上帝当作控诉的题目。他们首先责问,主为什么对那些从来未曾冒犯过他的人发怒呢?只凭他的好恶,叫人归入于灭亡,不啻是暴君的行为,而不是一个裁判官的公道判断;因此,倘若世人不是因为自己的过失,而只是因为神的好恶,便被预定入于永远的灭亡,那么他们是有理由向上帝申辩的。若是这种思想进入虔诚人心中,他们确有抵御的方法,那就是思想到人之追究神的旨意是何等僭妄的事!因为神的旨意就是,也理当是造成一切情况的原因。若说他的旨意还有因由,那么那必须是居先而且可以作为他旨意的根据的。这是不虔敬的想法。因为上帝的旨意是公义的最高准则,一切他所愿意的都必须被算为公正,只因为他如此愿意。所以当询问主为什么这样做时,答案必然是,因为他愿意这样做。你若再进一步追问,他为什么有这样的决定,那你就是追究一种比他的意旨更伟大,更高尚的源头了,那是不能得着的。因之,人应当谦卑,不可追究那不可能的事,要不然,恐怕连那可能的事也不能发现。这一点足以范围着任何愿以虔敬探求神的奥秘的人。对于那些不虔敬,大胆不逊,公然讥诮上帝的人,上帝将以他本身的公义来卫护自己,不须我们的帮助;当他剥夺了他们良心上的一切诡计后,他将以罪感来指责管束他们。然而我们并不袒护罗马教神学家的意见,以为主的权能是绝对武断的,他们这种世俗之见是应该为我们所鄙弃的。我们并不把上帝想象为一个没有规律的上帝,他本身即是规律;正如柏拉图所说的,在邪恶欲望的影响下的人是需要律法的;但是上帝的旨意不仅是毫无过失的,它是万法之法,一切完善的最高标准。但是我们否认上帝有向我们报告一切的责任;我们更不承认我们凭着自己所了解的来判断这件事。因此,倘若我们企图越出合宜的范围以外,那么让我们引诗人的话作为警惕吧:“当世人论断上帝的时候,上帝依然是正直的”(参诗51:4拉丁文版)。
三、神公义地对待被遗弃的人
因此上帝能在沉默中制止他的敌人。然而为要使他们不至于放纵地嘲弄上帝的圣名,他在他的道中供给我们抵挡他们的武器。因此倘若有人攻击我们,问我们为什么上帝预先规定了一些人的灭亡,这些人既未出生,焉能犯什么当受死刑的罪?在回答中我们可以反问:倘若上帝愿意按自己的本性裁制世人,你们要以为上帝欠下了世人什么债吗?因为我们都为罪所败坏,都必然为神所厌弃,这不是神的残酷暴虐,而是最公义的判断。倘若一切上帝所预定灭亡的人,按照他们的本来情况是当受死罪的,那么他们之遭受灭亡,有什么可抱怨的呢?让一切亚当的后裔为着他们在未生以前即被永恒的造化主判定于无穷尽的灾祸中前来和他争论吧。他们对于这种判断有什么可埋怨的呢?当上帝要他们来算账时,若是所有的人都是从败坏中出来的,他们都被定罪就不足怪了。所以倘若他的永恒旨意要判定他们灭亡,而这灭亡,不管他们愿否承受,是合乎他们本性的自然趋向的,他们就不要埋怨神不公道。因此他们口出恕言,是由于他们的悖逆,他们虽不得不承认自己为罪谴的原因,却故意压下去,把咎责归于上帝,以此来原谅他们自己。我虽然始终承认上帝是预定他们为罪人的主因,且相信这是完全正确的,然而他们不能因此逃避自己的罪责,而这罪烙印在他们良心上,是他们所时刻感觉到的。
(神的公义不受我们的判决,4–7)
四、神的预旨隐藏在祂的公义下
他们又进一步辩称,人岂不是为上帝的旨意所预定归入于败坏,然后上帝又以这败坏来定他们的罪呢?果然如此,他们因败坏而灭亡,不过是遭受亚当由于预定受灾祸而来的刑罚。由于预定,亚当犯罪,又将那罪的孽债过继于他的后人身上。这样说,上帝如此残酷地玩弄他所创造的人,岂不是不公道吗?我承认,亚当的后裔都是因着神的旨意而堕入于他们现在所牵连在内的惨况中;这一点正是我从开始就已说明了的,就是我们必须始终把这事归在神的旨意的裁决之下,而那原因是神所隐藏着而属于他自己的。可是,这并不是说,上帝因此当受责备。我们可用保罗的话来回答他们:“你这人哪,你是谁,竟敢向上帝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么?”(罗9:20,21)。他们否认这样说可以替上帝的公义辩护,认为不过是一种托辞,是通常缺少充分理由替自己辨护的人所用来原谅自己的。因为这只不过是说上帝具有不可抗拒的权能,所以照他所喜悦的去作任何事。但事实并非如此。当我们一想到上帝是谁,我们还有什么更坚强的理由来说明呢?宇宙的裁判主岂能有什么不公义呢?倘若神的本性是在施行公义,那么,他必然是喜欢公义,而恨恶不义的。
使徒保罗并没有以遁词闪避问题,好像是陷于无可奈何的困境中,只不过是表明神的公义的道理高深莫测,不能以人的标准来测度,或以脆弱的心智来了解。使徒保罗诚然承认,神的安排高深莫测,足以耗尽凡妄图参透的人的心力。但是,他也教训我们,若把神的作为,在不能发现它们的理由时妄加咎责,乃是严重的过犯。所罗门有一句名言,却很少为人所了解:“创造万物的伟大上帝,对愚昧人和犯罪的人,都加以报应”(参箴26:10)。他这话是宣布神的伟大,他虽不以他的灵赐给愚昧人和犯罪的人,却必要刑罚他们。世人妄图以他们有限的理智来了解他的无限,乃是暴露他们的狂妄。保罗称那些纯正的天使为“蒙拣选的”(提前5:21),倘若他们的坚贞有恒是依靠神的喜悦,那么,其他的天使的堕落就是由于神厌恶;这种弃绝除了神的奥秘安排,不能有别的理由。
五、神不允许我们考查祂隐秘的预旨,而要我们以顺服的心赞叹之
假设现在有亵渎神护理的摩尼教徒(Manichee)或赛雷堤斯(Coelestius)在我面前,我要和保罗一同宣告:我们不应当寻找神护理的理由,因这护理伟大到远超过人的理解力(罗九19–23)。人若想限制神的力量,使祂无法成就超过人的思想所能测透的事,难道这不是极其荒谬吗?我同意奥古斯丁的这话:神创造了那些无疑祂预先知道将受灭亡的人。这是根据祂自己的旨意。但我们不被允许想要知道祂为何预定他们受灭亡,因这是我们不能明白的。并且我们在神的旨意上争辩是极为不妥当的,因我们一旦提到祂的旨意,就是在提到神公义至高的准则。为何以为公义本身有所不义呢?
我们也应当效法保罗的榜样,当恶人责备神时,我们不要以塞住他们的口为耻:「你这个人啊,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罗九20 p.)。你为何指控神,因祂拒绝将祂伟大的作为贬低到你愚昧的程度呢?就如一切人无法测度的事都是邪恶的!神已明确启示祂的判断是人无法测透的。你知道神称之为「深渊」(诗三六6)。同时你当思想既因自己的思想很有限,那怎能明白神一切的预旨?你若不理智地想测度这「深渊」,虽然你的理智也会告诉你,你将因此受灭亡,难道这对你有何益处吗?
你为何不被惧怕约束,因为你明明知道约伯的历史和先知的书卷都宣告神测不透的智慧和可畏的权能,你心里若感到烦扰,不要以接受奥古斯丁的劝戒为耻:「你这一个人竟想从我这另一个也是人身上得到答案。其实,我们都当聆听这话:『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罗九20)。无知之人的信心远比轻率之人的知来得好,你若寻找自己功劳将会寻见惩罚。『深哉』! (罗十一33)。彼得不认主;强盗相信主。『深哉』!你寻找理由吗?我反而在这深渊面前颤抖。你靠自己的理智吧;我宁愿赞叹。
你争辩吧;我宁愿相信。我面对这深渊,并无法测透。保罗安静下来了,因他发现这是神的奥秘。他称神的判断『何其难测』。难道你想测度神的判断吗?他称神的踪迹『何其难寻』(罗十一33),你竟然以为自己能寻见吗?」 ix b 我们若继续讲对我们也毫无益处,因我们的解释不可能满足他们悖逆的心。神也不需要祂的圣灵所启示之外的另一个辩护。圣灵藉保罗的口向我们说话;我们在哪里停止与神一同说话,我们就在那里开始说错话。
反对者的第二个异议:拣选的教义否定人的罪和他的责任
六、神预知未来的万事即是神预先决定如此发生
这些不敬虔之人也有另一个异议。这异议不是指控神,而是替罪人找借口。其实,我们若为神所定罪的人辩护,就是侮辱神。这些亵渎的舌头这样胡诌:神为何将祂所预定发生的事归为人所犯的罪呢?他们想做什么呢?难道他们想与神的预旨作战吗?然而,即使他们想这样做也不会成功,因这是不可能的。他们说神若因祂所预定发生在人身上的事审判人,这是不公义的。在此我不采用古时神学家们所常用的辩护:即,神的预知与人因自己的罪受审没有冲突;因神所预知的是人的罪,而不是祂自己的罪。这样的辩护不会阻止仇敌的争辩。他们反而会说:只要神愿意祂就能避免祂所预知的恶行发生;并且,神之所以没有这样做,就证明神预定这样的人,并预定他这样行事为人。而且,人若出于神的护理如此受造,并被预定处在这光景中,也被决定他之后一切的行为,那么神就不能责备人在祂自己的旨意之内所无法避免行的事。我们当如何答复这难题呢?首先,我们所有的人应该都同意所罗门所说的这话:「神为自己创造万物,就是恶人也为祸患的日子所造」(箴十六4)。
看哪!既然万事的发生都在神手中,既然人得救或受灭亡的决定在祂的权能之下,因此,祂出于自己的美意和计划预定一些人出生为了受灭亡,并因他们的灭亡荣耀祂的圣名。若有人回答说:神并没有出于自己的护理预定人将来的结局,反而因祂预先知道人将犯的罪就创造他们处在这光景中,但这答案仍没有完全答复这些难题。古时的神学家们有时如此答复,却仍不能肯定。而经院神学家们则以为这是无法反驳的答复。其实,我也承认神的预知并不决定祂受造物的行为,但不是所有的神学家都这样主张。有的说神的预知是万事的起因。然而我个人认为瓦拉( Valla)虽然不是很懂神学,却看得比这些神学家更清楚,因他证明他们的立场毫无根据。因为人的生命和死亡都是出于神的旨意,而不是出于神的预知。神若只预先知道人以后将发生的事,却不是以自己的预旨预定这些事,我们就能问这问题:祂的预知与这些事发生的必要性是否有关。但既因神预知未来的事完全是由于祂预定这些事的发生,那么他们有关预知的辩论就是枉然的,因为显然万事都出于神自己的决定。
七、神也预定人的堕落
他们说,经上并没有显然宣布,亚当是因背弃本分,而为上帝所命定灭亡,好像是说圣经上所述的随意行事的上帝,对于这个最高尚的生物(人)的创造,并没有一定目的似的。他们坚持,人既具有自由意志,他可以规划自己的命运,上帝除按照他的功过待他外没有什么别的旨意。若这样脆弱的说法可以为我们接收,那么神那不容人干涉,却按照自己奥秘的安排统治万事万物的全能又在什么地方呢?但是,不问人愿意或不愿意,预定的作为是彰显在亚当后裔身上的。由于祖先一人的罪犯,而叫全人类丧失救恩,并不是一件自然而有的事。预定的道理他们对全人类既然不得不承认,为什么对一个人就不愿意承认呢?他们为何要费事以诡辩来相规避呢?圣经明明宣布,一切世人都在他们祖宗一人的身上,被判决永远的死刑。
这件事既然不能归之于自然,显然是出于上帝的奇妙安排。那些虔诚地为上帝的公义辨护的人,在一些细微末节上所发现的踌躇和困惑,和他们那些胜过种种大困难的便利方法,实在是矛盾的。我愿再追问亚当的堕落竟然牵涉这许多民族和它们的后裔都陷于永远的死亡中,这事要不是神的旨意,又如何可能呢?那些善辩的如簧舌头,至此亦当哑口无言了。我承认,这诚然是一个可怕的天命;但是无可否认的,上帝在创造人以前即预先知道人的最后命运,并且他之所以预先知道,是因为这是他自己所命定的。若有人于此处攻击神的预知,他就是鲁莽轻率了。
我们怎能以天上裁判主的预知来作为指责他的根据呢?倘若对上帝有什么合理而可称许的指责的话,那也应该是指责预定的作为。我如果说,上帝不但预先见到第一个人的堕落,和他的后裔因他的败坏而灭亡,而且这一切都是由他的意旨决定的,并不算是荒谬之说。因为正如他的智慧能预知将来万事,同样,他的权能亦必亲手管理万事。关于这一个问题,以及其他的问题,奥古斯丁都有妥切的讨论:“我们承认,我们极诚恳地相信,那管理万事万物,并使所创造的万物都属至善的主上帝,预知邪恶要从良善中产生出来,且也知道,叫善从恶中产生,较之禁绝邪恶的存在,更适合于他的全能至善,所以他如此安排了天使和人的生命,好首先表现自由意志所能成就的,然后表现他所施赐的恩典和他的公义判断所能成就的。”
(神不只允许也预定亚当的堕落和祂所遗弃的人,却仍保持自己的公义,8–11)
八、神的旨意和神的允许没有两样
我们的仇敌也试图区分神的旨意和祂的允许。他们这样做是要主张神允许恶人的灭亡而不是预定这事 。但除非神预定这事,否则祂怎能「允许」呢?并且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即人只因神的允许自取灭亡而不是因这是神所预定的;就如神不是早已决定祂创造的杰作将有怎样的结局!我也不犹豫同意奥古斯丁的这话:「神的旨意就是万事发生的必要性」,而且祂所预定的一切必将发生,就如祂所预先知道的事必将发生一样。所以,若伯拉纠主义者(Pelagian)、摩尼教徒、重洗派(Anabaptist)或伊比鸠鲁学派(Epicurean)的人(在这教义上我们必须面对这四个教派),为了替自己和其它恶人找借口,而说:根据预定论他们不得不相信他们现在所相信的,但这也无法使他们反驳这教义。既然预定论是神施行公正的方式——虽是隐秘却是无可指摘的公正——因显然他们被预定有这样的信仰并非不公正,而他们被预定将受灭亡也一样显然是公正的。此外,他们的灭亡虽然依靠神的预定,但他们灭亡的起因同时也在乎他们自己。亚当堕落是因神视此为妥当;祂为何视为妥当则无人知道。但我们确定神视之为妥当,因祂知道祂能因此彰显祂荣耀的名。
当你听到神的荣耀时,你当同时想到祂的公正。因为配得称赞的一切必定也是公正的。因此,人堕落是根据神护理的预定,但人堕落同时也是他自己的罪。在第一章经文中,神宣告:「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一31)。所以那诱惑人离弃自己的神的邪恶来自哪里呢?免得我们以为这邪恶来自神的创造,神在第一章经文中就向我们启示祂对一切受造物的喜爱。因此,人因自己邪恶的意图败坏了神赏赐他的纯洁本性;并因自己的堕落使他一切的后裔与他一同沉沦。所以,我们应当相信人受咒诅的起因是人自己败坏的本性——这也是我们确实知道的——而不要在神的预定中寻找某种向我们隐藏、根本测不透的起因。我们也不要以将自己的思想伏在神无限的智慧下为耻,好让我们能谦卑的接受祂众多的奥秘。因我们对神未曾向我们启示,或祂不允许我们知道的事无知,是有学问的无知,坚持想知道则是疯狂。
九、对第二个异议的反驳
也许有人会说到目前为止我仍没有充分的证据能驳倒这邪恶的借口。但我必须承认,我也无法成功地使一切不敬虔之人吼叫和埋怨。但对我而言,我的证据足以除掉一切对这问题的抗议和借口。被遗弃之人深盼为自己的罪找借口说:根据神的预定自己犯罪是不得已的,但我们否认这是合理的理由,因他们所抱怨预定他们受灭亡之神的预旨是公正的──虽然我们不知道,但必定是公正的。由此可见,他们将受的一切惩罚都是出于神公义的审判。因此,因自己的沉沦指控神隐秘的计划,却同时轻看自己败坏的本性(沉沦真正的起因)是邪恶的。神为自己的创造之工作见证,为了拦阻他们因自己的沉沦指控祂。虽然出于神永恒的护理,遗弃之人受造是为了将来的沉沦,但这沉沦要完全责怪他自己,而不是责怪神,因他沉沦惟一的理由是他从神圣洁的创造中堕落到败坏不洁的邪恶中。
反对者的第三个异议:拣选的教义教导神偏待人
十、神的拣选完全不在乎人,乃惟独在乎祂的慈爱和怜悯!
神预定论的仇敌以第三个荒谬的异议侮辱预定论。我们主张神所悦纳为天国的后嗣,从永远的灭亡中得以释放之惟一的理由是神的旨意,而我们的仇敌却以此推论:神「偏待人」,虽然这是圣经多处所否认的。他们也接着说:若不是圣经的教导互相矛盾,就是神的拣选是根据人的功劳。首先,圣经宣告神不偏待人的含意与他们的含意不同,圣经所说的「人」不是那人本身,而是那些激发我们对人有恩惠、仁慈和尊荣,或刺激我们对人恨恶、藐视和羞辱的表征。这些是财富、权威、地位、职任、国籍、外貌,等等(申十17);以及穷困、贫乏、卑贱、污秽、恶意,等等。因此,彼得和保罗都教导「神不偏待人」(徒十34;罗二11;加二6),因为神不是根据种族接受犹太人而拒绝希利尼人(加三28)。这样,当雅各宣告神的审判不是根据人的财富(雅二5),也有相同的含意。保罗在另一处经文中也宣告神在审判人时, 并不考虑那人是奴隶还是自由的(西三25;弗六9)。因此,我们若说神完全不在乎人的功劳,随己意拣选自己的儿女,同时弃绝其他人,并定他们的罪,也无人能抗议。
然而我们能更进一步的解释这教义。若有人问假如两个人在功劳上完全同等,那神在拣选中凭什么对他们作区分?我要反问他:「你认为蒙拣选之人本身有任何吸引神拣选的吗?」他们若承认没有可吸引神的事,而且他们必须这样承认,他们就也要承认神的拣选不在乎那人,而是根据神自己的慈爱决定善待人。神之所以拣选一个人而拒绝另一个人完全不在乎人,乃惟独在乎祂的怜悯。而且神随时随意彰显这怜悯。另一处经文也记载:「蒙召的,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贵的也不多」(林前一26),免得有人在神面前自夸。这完全证明神不偏待人!
十一、神在预定中的怜悯和公义
因此,有人错误和邪恶地指控神的审判有成见,因为神不都对所有的人采取同样的态度。他们说若万人都有罪,神就应当审判万人;若万人无罪,神就不应当审判任何人。但他们这说法若不是禁止神怜悯人,就是表示当神怜悯人时,祂必须完全弃绝自己的公义。那么他们在要求什么呢?若万人都有罪,万人都当受同样的惩罚。我们承认万人都有罪,却教导神仍怜悯一些人。他们说若要怜悯人就当怜悯万人。但我们回答:神在审判人中彰显自己的公义是妥当的。他们之所以不接受这说法,不就表示他们若非想夺去神施怜悯的权柄,就是要求神在公义之外怜悯人吗?
奥古斯丁的这话与我们的教导完全一致:「既然在首先的人身上全人类都落在神的咒诅之下……神所拣选作贵重器皿的人不是自义的器皿……而是神所怜悯的器皿,然而神也造其它人作卑贱的器皿(罗九21),这不但不是不公义,反而是公义的。」因为神所咒诅的人得他们所完全应得的审判,然而神所呼召的人却蒙他们所完全不应得的恩典,这样,神完全显为公义。就如借钱给别人的人有权利不收任何一个债务人欠他的钱,同样,也有权利要求其它债务人还债。「神也能随意施恩给祂所喜悦的人……因祂是怜悯的神,也能决定不施恩给万人,因祂是公正法官。神借着赐给一些人他们所不应得的怜悯……彰显自己白白的恩典……。神没有施恩给万人,就显明众人所应得的审判。」当保罗说:「神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特意要怜恤众人」(罗十一32;加三22)时,同时他也能接着说:神不欠任何人的债,因没有人「先给了他,使他后来偿还」(罗十一35)。
反对者的第四个异议:拣选的教义熄灭一切想过正直生活的热忱
(传讲预定论并无害,反而有益,12–14)
十二、神预定我们蒙救恩,祂也会照自己意旨和时间必成就这事!
为了推翻预定论我们的仇敌也接着说:若预定论是真的,那为了行善所需的谨慎和热忱都将熄灭。他们说:人若听到神出于祂永恒、不改变的预旨预定人得生命或受灭亡,他们必定立刻推论自己怎样行事为人都无关紧要,因为自己的努力也无法拦阻或改变神的预定。如此,人将不顾一切的放纵自己,随从自己的私欲。显然他们这样说不完全是错的,因为的确有许多猪猡污秽地亵渎预定论,并以这借口完全不理会一切的劝诫和指责。神知道祂从前一次决定在我们身上将做的一切:祂若预定我们蒙救恩,祂会照自己的时间成就这事;他若预定我们受灭亡,即使我们抵挡这事工都是徒然的。
然而圣经要求我们以敬畏和敬虔的心相信这奥秘。圣经训练敬虔之人有截然不同的态度,并有效地反驳这些恶人疯狂的推论。因圣经教导我们,预定论并不是要激励我们大胆地以不敬虔的轻率想知道神测不透的奥秘,它反而要我们自卑,并因此在神的审判前战兢和看重祂的怜悯。 这是信徒的目标。但保罗叫这些发出咕噜咕噜声的猪安静。他们说预定论会使人继续刚硬的犯罪;因为他们若是神的选民,他们的罪也不会拦阻他们至终得生命。然而保罗教导神拣选我们的目的是: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弗一4)。既然拣选的目的是要我们成为圣洁,这教义应当激励和刺激我们迫不及待的顾念这事,而不是成为我们无所事事的借口。这两件事大不相同:因拣选使人得救而停止行善;因拣选使人得救而朝热心行善的目标迈进!我们当离弃仇敌亵渎的推论,因他们邪恶地颠倒拣选的顺序。
他们说神所预定受灭亡的人,若以无罪、正直的生活想在神面前蒙悦纳(提后二15)都是徒然的,这是更大的亵渎。他们这样说明显是无耻的谎言。因为过正直生活的努力惟独来自神的拣选。因为神一切所遗弃的人,既然是神创造作为卑贱的器皿(罗九21)──不管怎样都会不断地犯罪激怒神,证明神的审判已预备临到他们身上。
反对者的第五个异议:拣选的教义使一切的劝勉落空
十三、认识预定拣选的教义使信徒的劝勉更加稳固、有效和确认!
又有人恶劣无耻地强解这教义,就如神的拣选与过敬虔生活的劝勉有冲突。奥古斯丁曾经因这谬论受到很大的侮辱。然而他写的书《论斥责与恩典》(On Rebuke and Grace)除掉了这侮辱。这本书的教导会满足一切敬虔和愿接受教导的人。我现在要强调几件事情,深盼这些会满足正直和不好争议之人。我们在上面说过,保罗坦然和公开地教导神白白拣选的教义。难道他的劝勉和告诫因此是冷酷的吗?但愿这些善良狂热份子将自己的热心与保罗的互相比较:他们的热心与保罗的比起来就像冰块。并且保罗以下的话完全澄清这误会。他说:「神召我们,本不是要我们沾染污秽」(帖前四7),而是「要我们各人晓得怎样用圣洁、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帖前四4);他说:「我们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二10)。
综上所述,对保罗的教导稍微熟悉的人都知道,保罗很奇妙的证明神的拣选和劝诫完全一致,而不是他们所说的互相矛盾。基督吩咐我们相信祂。然而当祂告诉我们:「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约六65)时,祂的这话是真的也与祂的吩咐完全没有冲突。因此,我们要继续讲道使人获得信心,并使他们不断地获益在真道上坚忍到底。我们也不可停止传扬预定论,免得顺服神的人误以为自己有所可夸的,反而要他们将一切的荣耀都归给神。基督有极好的理由说:「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太十三9)。这样,当我们向那些有耳可听的人讲道和劝勉时,他们会甘心乐意地顺服神,然而那些没有可听之耳的人这预言在他们身上得应验:「他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赛六9)。
然而奥古斯丁说:「为何这些人有耳可听,但其它人却没有呢?『谁知道主的心?』(罗十一34)。难道因自己不明白神所向我们隐藏的,就要否定神已向我们启示的吗?」我之所以引用奥古斯丁的话,是因为深盼他所说的话比我的有更大的权威。他接着说:「若有人一听到神的拣选就为自己的懒惰所胜,停止迈向真理而开始完全放纵自己的私欲,难道这就能证明一切关于神预知的教导是错误的吗?他们说:神若预先知道他们将成为善良的人,难道他们不会成为善良,不管他们现在有多厉害的犯罪吗?并且,神若预先知道他们将是恶人,难道他们将来不会成为恶人,不管他们现在看来有多善良吗?」根据这样的推论,「难道我们应当否认或不传关于神预知的真理——特别是我们若不传也会导致其它的谬论?」他说:「不传真理的借口是一回事,传真理的必要性则是另一回事。若要究察人一切不传真理的借口,这是耗时费力的;其中一个是:当我们希望明白真理之人更明白真理时,反而绊倒那些不明白真理的人。
然而,若我们因传真理绊倒那些不能领受真理的人,或因拒绝传真理绊倒那能领受真理的人,你说我们应当怎样行呢?难道我们不就是应当传真理,好让那能领受真理的人领受这真理,而不是拒绝传真理,使这两种人都无法领受真理,甚至绊倒领受真理的人?因他若听到真理并领受之,就能帮助更多的人明白真理。……难道我们应当不愿意传圣经的见证因我们害怕若这样将得罪那不能领受真理的人;但我们居然不怕因自己闭口不言,那能领受真理的人会相信非真理吗?」最后,他更简要清楚的说:「因此,若使徒和在他们之后在教会里的教师如此行——即,以敬畏的心传扬神永恒的拣选,以及坚持信徒过敬虔的生活——那为何我们这时代的人虽同样负责人传真理,却认为应当这样说:『即使圣经对预定论的教导是对的,然而我们不应当公开传讲这教义』?显然我们应当传这教义好叫有耳可听的人可以听见(可四9;太十一15;路八8)。然而,难道有耳可听的人不就是从那应许给人听真理之耳的那位所领受的吗?」的确,不领受真理的人可以拒绝,但那领受真理的人可以接受这真理而得生命。就如我们应当传敬虔之道……叫人正当的敬拜神……照样,我们也当传预定论……叫有耳可听神恩典的人不将荣耀归给自己,乃归给神。」
十四、奥古斯丁是我们正当传预定论的好榜样
然而奥古斯丁既然以教化为唯一愿望,他的施教方法就以谨慎避免冒犯为主。他提醒我们,必当以适当方法表达真理。倘若有人对别人说:如果你不相信,那是因为你已为神命注定归于灭亡。他的这种说法,非但怂恿懈怠,而且鼓励为恶。倘若有人将这话应用到将来的事上去,以为凡听而不信的都是因为他们已被神所弃绝,那么,这种说法等于是咒诅,而不是教诲。这种愚笨的教师,他们所传的是凶讯而不是福音,所以奥古斯丁认为当把他们赶出教会。在另一地方,他主张:“若有上帝赐恩帮助,一个人可以因人的警告而获益,然而上帝也不必藉人的警告来帮助人。但是,为什么有的人是由于这个方法,有的人是由于那个方法而获益呢?我们不能说方法是那作为泥料的人所选的,而不是窑匠上帝所选的。”后来他又说:“当人们因警告而被导引于义,或归回于义,谁使救恩在他们心中工作呢?岂不是那位裁种浇灌的使他们受益吗?当他决定施行拯救,人的自由意志绝对不能拒绝。
因此,无可疑惑的,神的意旨(他在天上地下,甚至未来,都照他所喜悦的行)是不能为人的意志所抗拒,或加以挠阻的,因为他照他所喜悦的来控制人的意志。”又说:“当他要领人归属于他自己时,他岂是用有形的束缚来限制他们?他的工作是在人的心中;他从内心将人抓住;他从内心感动人;从人的意志,就是那他在人心中所造的,去吸引他们。”但是,他又立刻补充说,“正因为我们不知道谁属于预定,或谁不属于预定得救的人数当中,所以我们当热烈地盼望一切人的拯救。我们所遇到的无论是谁,都当努力使他分享平安。而我们的平安是建立在当得平安的人身上。就我们的本分说,对人的警告如同良药一般,应该施予一切的人,叫他们既不损毁自己,也不败坏别人;但使这警告有益于他所预知和预定的人,乃是上帝分内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