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圣经教义 > 主曾晓谕:无误圣经(原著:林慈信牧师)
文章内容
称义与重生
《主曾晓谕:无误圣经》
原著:林慈信牧师
10
目  录
引言 第一版
引言 第二版
第一章:归回《圣经》
第二章:认识《圣经》
第三章:默示《圣经》
第四章:认信《圣经》
第五章:有道可传
第六章:有道可传,以经解经
附 录
宣言概要
解释说明
芝加哥「圣经解释」宣言
 
 
第六章:有道可传,以经解经

  以经经的出发点:《圣经》一定不自相矛盾

  当我们说《圣经》里有一套教义(真理)系统时,我们必须承认,正当的解经法肯定是以经解经(The Bible interprets itself)。《圣经》既然是上帝的启示(而上帝就是真理本身),《圣经》一定不是,也不会互相矛盾。(上帝是全知的,祂在永恒里早就顾念到这一点﹗)《圣经》的一贯性,不互相矛盾,是我们解经的一个基本预设,与《圣经》启示的历史渐进性,是相辅相成的 (the unity of revelation, the historical progression of revelation)。改革宗神学的经典著作:《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写于1640年代)在第一章第九段,论到《圣经》的权威之后,就订下 「以经解经」的原则:

  解释《圣经》的无谬规则就是《圣经》本身(以经解经)。所以对《圣经》那一部分的真正和圆满意义发生疑问时(该意义不能有多种,只有一个),就当用他处较为更明了的经文,藉以查究和明了其意义。1

  不错,上帝赐《圣经》给我们,的确是有了人间的语言,和透过不同的作者们,他们都有不同的个性,文笔,际遇等。语言和文化的因素,都是我们必须研究的。(事实上,语言学的确是21世纪最关键性的哲学问题,需由青年神学家兴起,为纯正信仰争辩。)可是我们必须坚持,统合不同作者的教导,而达到对整本《圣经》在某一方面的教义,是可能的,必须的,合理合法的。周功和清楚地指出了问题的严重性:

  以后我们还要把《圣经》不同作者的思想统合起来。……我们相信《圣经》的诸位作者,虽然用辞不同,却都由同一位圣灵所感动(参提后三16﹔彼后一21)。神是整本《圣经》的终极作者。否定统合诸作者的神学家,可能是已经否定了整本《圣经》是由圣灵所默示的信念。2

  用18世纪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的说法:我们对每一节《圣经》的解,须从我们对整本《圣经》的了解来了解。这是一种先在的预设(presupposition)。

  对于身在21世纪的我们,这种要求好像不大合理。我们还没有掌握到《圣经》每一节,每一段,每一卷的真义,何从建立我们对于整本《圣经》意义的了解﹖或有人会问:是我们的释经带着我们的神学走呢﹖还是我们的神学(偏见)带着我们的释经走呢﹖言下之意,就是说:第二种的进路是不可被接纳的。

  这是因为我们今天受了两种偏见的影响。让教会醒觉起来!

  偏见一:归纳独尊﹔贬低推理思维方式

  第一个偏见是唯独推崇归纳的思维方法 (inductive thinking) ,而有意无意拒绝推理的思维方法(deductive thinking)。这来自从盲从近代西方的世俗、人本的哲学和对世俗科学的迷信。

  其实,自从古希腊以来,西方文化一直都接受三种合理的思维方式:归纳法 (inductive),推理法 (deductive),和辩证法 (dialectic)。可是自从17世纪的科学与理性主义抬头,归纳法的思维方式变成唯一合理合法的思维方式。今天福音派的神学院里,很多《圣经》科的老师教导学生说,我们不应以任何的神学偏见来理解《圣经》,不应把自己的偏见加进我们对《圣经》的解释。我们应让《圣经》自己来说话(Let the Bible speak for itself)。听起来条条是道﹔不过《圣经》科老师们又不知不觉的把自己的神学偏见带进他们的《圣经》研究。

  其实谁没有神学预设﹖所谓的神学「偏见」,很多时候只是每人的世界观。用近年来时髦的说法,是每人的「代模」(paradigm) 。没有人是「中立」的,没有代模,没有世界观的。我们的思维不是在真空里进行的!现代的科学哲学家3已经清楚看到这点。因此基督徒虽说自己是让《圣经》自己说话,其实只会揭露了自己的神学预设。举例:加拿大维真学院的新约权威,五旬节派的费依 (Gordon Fee) 4,他写的「保罗的神学」,虽然对归正改革宗的《圣经》神学如霍志恒(Geerhardus Vos)的天国观作了介绍5,可还是倾向灵恩的立场,不接近传统改革宗的立场﹗

  其实这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当然,改革宗的传统《圣经》神学家,如葛理齐(Richard B. Gaffin, Jr.),会对保罗的神学有不同的诠释。不过假如有学者,如费依等,一方面反对把系统神学的成果带进《圣经》神学,一方面又把自己的神学观点毫不掩饰的带进《圣经》研究,这就牵涉到诚实(intellectual integrity)的问题了。

  信心(或信念),即一个正统的,合乎《圣经》教导的「代模」,在研究《圣经》,在作神学工夫时都是必须的,并且是不可避免的。吕沛渊说:

  人必须照着神所规定的方式来学习认识祂,即照祂在主耶稣基督里所启示的,不然神学研究就变成「世人的理学,虚空的妄言」的俘虏,依循「人间的遗传,世上的小学」求新求变(西二6-10)。换言之,神学乃是借着「信」来学习认识神,传讲神,荣耀神,享受神。6

  研究《圣经》的我们,得诚实一点,承认自己是有预设的,有代模的,然后好好找出自己的预设或代模究竟是什么?当我们跟与自己不同代模(神学预设)的人士讨论时,不要掩饰自己的代模,而自称自己是竭力让《圣经》说话 (let the Bible speak for itself),别人则将(系统)神学的教义(不合法地)带进他们对《圣经》的理解。把每人自己的代模放在讨论桌上,是否比较诚实的做法﹖

  上面的例子说明,大部份的《圣经》研究学者缺乏神学的自觉,不少还以为自己是中立的,客观的,在让《圣经》自己说话(let the Bible speak for itself)。关于这方面,巴刻博士 (J. I. Packer) 也是维真学院的教授已对他的同事们提出严重的警告。7

  其实,事情没有《圣经》科的学者们搞得那么复杂。《圣经》从来就是圣灵默示的,圣灵与《圣经》一同作证。8因此,重生得救的人都接受了圣灵的教导,光照,膏抹。我们从重生得救以来,对于《圣经》整体的了解,已经有一个开始,一个根基﹗

  偏见二:专家的权威至上

  基于这些考虑,我们可以看见第二个偏见是:我们接受专家的恐吓,认为平信徒们不可能那么单纯地读《圣经》,要靠专家的研究成果,使我们知道每一段经文的历史文化文法背景。这样一段一段的串起来 不晓得要串到什么时候才叫做认真的研究《圣经》。我们无形中接受了一种观念,就是必须靠专家的权柄 (the authority of the expert),这与天主教要求信众盲从教会的教导权威(the magisterium of the church),恰恰是不谋而合。近年,甚至有《圣经》教授称,不是《圣经》无误,而是「神学无误」!

  《约翰壹书》2:27说,主给恩膏了圣徒们。基督徒有圣灵的教导。专家可以作的,不过是澄清圣灵在《圣经》已启示的真理。

  例一:保羅與雅各

  我们用一处经文来举例。《雅各书》2:24教导我们,人称义不只是藉信心,也藉行为。表面看来,雅各像与保罗书信(尤其是《罗马书》和《加拉太书》)矛盾。但是我们若先入为主的相信整本《圣经》是一贯的,先后不会矛盾的话,我们就可以按照雅各书的每一段(也就是说,《雅各书》2:24这节经文的上下文)来研究。

  我们可以从《雅各書》第一章开始,体验出整卷书每一段的主题:第一章告诉我们:人若需要智慧的话,可以向神求。这正好是《箴言》不断提醒我们的!《雅各书》第一章又说,我们不应该只是听道,还要行道﹔耶稣基督在《马太福音》第7章和福音书各处岂不是不断的教导这原则吗﹖《雅各书》第2章告诉我们不要忽略穷人,耶稣基督在《路加福音》和四福音到处都关心,都强调穷人的需要。雅各又教导,要谦卑自己、悔改﹔不要倚靠钱财﹔教会的长老们要好好的牧养羊群(为病人抹油祷告等)。如此类推,我们可以看见,《雅各书》中每一段的教训都是与《圣经》其他的教训完全一致的。

  我们现在来看,《雅各书》要处理的问题是什么﹖是信心,一个得救的人的真正的信心,可以是假的,没有行为的信心吗?雅各布的答案是:断乎不可﹗保罗在《罗马书》与《加拉太书》要处理的是另一个问题:人可以带任何功劳来上帝面前,被称为义吗?保罗的答案是:断乎不可﹗看,《圣经》是不矛盾的。

  雅各、耶稣与保罗的一致性:

  i  信心,悔改,行为 = 上帝所吩咐的,上帝的要求

  ii 信心,悔改,行为 = 罪人不可能做得到的

  iii 信心,悔改,行为 = 基督的灵 (圣灵) 的恩典 (圣灵所赐的能力所作成的)

  iv 信心,悔改,行为 = 是罪人真正的行动 / 响应

  v 信心,悔改,行为 =人做了,还是没有功劳的

  vi 信心,悔改,行为 =圣父因基督死与复活的功劳,而接纳,称义信基督的人。

  例二:《圣经》的离婚与再婚观

  我们还可以用其他的例子。我们来看《圣经》关于离婚的教导,是前后一致,没有矛盾的。上帝起初设立婚姻,为了给人同伴(创2:18 )。上帝也吩咐人类要生养众多,遍满全地(创1:26-28 )。婚姻不是人想出来的,是上帝所设立的。(上帝当然知道人类会否人口爆炸,小孩的大学教育昂贵等问题﹗上帝仍坐在宝座上﹗)婚姻不是圣礼(sacrament)﹔婚姻是一个盟约(covenant)。是在上帝面前,证人面前立志立约,终生爱对方。无论在教会行礼,或在政府面前,交换了誓约,就是结了婚了﹗(《箴言》2:17;《玛拉基书》2:14) 而爱的真义是什么?(林前13章)爱就是:决志为对方最高的利益/好处而活。爱不是一个感觉。爱里有感觉,爱也透过感觉来表达。这个功课,上帝要我们用一辈子来学习。因此,上帝恨恶离婚。离婚从来就不是上帝启示的计划。离婚是人类堕落的后果。(《玛拉基书》2 :16)可是在人类中,离婚的确会发生。因此上帝虽然恨恶离婚,可是祂管制离婚。(例如:申24章,太19章,林前7章等。)虽然上帝管制离婚,可是祂的旨意从来就是:一男 + 一女 = 一体。(太19:6)

  主耶稣教导祂的门徒 (基督徒):不可离婚。离婚乃将婚约破除。(《马太福音》5 :31-32。)不合乎《圣经》的离婚之后,若再婚乃是奸淫,因为这个后来的婚姻害了先头的婚姻的圣洁。9

  主耶稣提出一个例外情况:淫乱。10

  主耶稣在太19:9针对的,是犹太人太容易,太轻率地离婚。上帝虽然管制离婚,要求人离婚时必需给对方休书,可是上帝从来不鼓励人离婚。上帝从来没有在任何情况里要求人必须离婚﹗

  《申命记》24:1-4处理一个情况:男人休了妻子,因为不悦目她。她再婚,第二个丈夫也因为不悦目她而休了她。两次的离婚,都是不合乎上帝心意的。(注:女人两次离婚,《圣经》并无谴责。)可是,离婚在上帝眼中是那么的严重:当第二个丈夫死后,第一个丈夫不可再娶这女人为妻。人再婚后,与前配偶和好再嫁或娶就不可能了。11

  现在我们回到《马太福音》19章。我们必须从太18:15-18的角度来看马太19:9。两处经文都是主耶稣的教导﹗若有基督徒犯了淫乱的罪,教会应该跟着《马太福音》18:15-18的四步骤:(一)私下面责;(二)带一,两个证人面责﹔(三)告诉教会﹔(四)开除会籍,把他当作外人,非信徒对待。若在第一、二、三步中,他悔改了,那么他应与上帝,与配偶和好,也与教会和好。

  纪律(管教)是耶稣基督对全教会清楚的吩咐(就像洗礼与圣餐是耶稣清楚吩咐的一样)。纪律的目标,肯定是恢复犯罪者与神的关系,和与人(家庭) 和好。若好好执行纪律的话,教会必定更健康。这需要勤劳的事奉,是不容易的﹗很多教会在这方面亏欠与懒惰。

  《马太福音》第18 ,19章要一起来读。

  (一)基督徒不可(主动) 离婚。

  (二)基督徒若犯淫乱,教会应根据《马太福音》18章的程序处理。

  (三)犯罪者若不悔改,另一方(注:我们不要轻易用「无辜」这个词)可以离婚。上帝从来没有吩咐基督徒离婚,上帝从来没有鼓励基督徒离婚﹔在这个情况,上帝容许基督徒离婚。12

  到保罗书信,我们可以看见,《哥多林前书》7:10-11所教导的,与主耶稣的教导完全符合。基督徒不可彼此离婚。(保罗说:不是我说,是主说。)可是在林前7:12-16,保罗处理了另外一种情况,是耶稣在福音书里没有处理的。因此保罗说:「不是主说,是我说。」

  (一)基督徒的配偶若不是基督徒,那么基督徒不可提出离婚,要与非信徒同住。

  (二)若非信徒要离开,那么基督徒必须让他离开(离婚)。上帝吩咐基督徒要容许非信徒离婚(若后者要这样作)。在12-15节,保罗说,因为有基督徒在一个家庭里,那些非信徒都成为「圣洁」了﹗(当然,这个「圣洁」不表示他们都不用信耶稣也会得救,而是说圣灵已经开始在这个家中动工。)

  从这些《旧约》,《新约》经文,我们可以作出结论:

  (一)《马太福音》第18,19章教导我们,基督徒的基督徒配偶,若犯淫乱,而不悔改也不听教会的纪律或管教的话,基督徒可以离婚(到那个地步,对方已经不是基督徒了)。

  (二)《哥林多前书》7:12-15教导我们,当一个非基督徒向一个基督徒提出离婚时,基督徒必须容许离婚。在这两个例外情况下,上帝容许基督徒离婚。13

  在《哥林多前书》7:15,当基督徒让非基督徒离婚之后,可以再婚。这是最自然解释第14、15节的方法。英文:在这些事上,我们不被捆绑。还有,在《马太福音》19:9,主耶稣容许基督徒离婚,当对方犯淫乱,不肯悔改也不听教会的管教时。基督徒若离婚,可以再婚。这也是这条「例外」的最自然的字意解经的结论。

  读者们,看见了没有﹖《圣经》前后是不矛盾的﹔摩西、《玛拉基书》、《箴言》、主耶稣、保罗的教训刚好完全吻合。上帝的道多么的奇妙﹗14

  以经解经,改革宗神学传统里称作「信心的模拟」(analogy of faith),或称「《圣经》的模拟」(analogy of Scripture)。上面引用过的《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说,《圣经》若有地方不太明显的话,我们就用比较明显的地方来解释不太明显的地方:「以经解经乃是不能错误的释经法﹔因此当《圣经》某处真实和完全的意义发生问题时(《圣经》是一致的,而不是零乱的),当用其他较清楚之处加以解明 (彼后1:20,21﹔徒15:15﹔约5:46) 。」(《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1:9)。

  「以经解经」,是正统信仰的基本信念,是一个不可轻易放弃的预设。15

  偏见三:我们只能找出原本处境中的意义

  释经上第三种偏见就是认为:查经只需要,甚至只可能找出 《圣经》在当时(原来)作者对当时(原来)的听众/读者的信息是什么﹖当时读者们了解的意义是什么﹖目前很多所谓福音派的释经手册是循着这种进路写的,《读经的艺术》的观点,我们已经讨论过。这种对《圣经》的态度,无形中可能否认了:《圣经》从旧约到新约有一贯的教导,也可能否认:重生得救的信徒,在圣灵的光照之下,可以跨越历史的隔阂,可以认识到当时(原来)处境中上帝的心意(启示),然后应用这真理在今天我们所处的处境中。更严重地,这里冲淡了一个信念:每一段《圣经》都有它的永恒,超历史的教导和意义。这原来是福音派(正统信仰)一直以来所相信,强调的﹗现在的福音派《圣经》学者们,是否认为上一代的《圣经》观不管用了,用杨牧谷的书名来说,已经是「坏鬼」,是烂掉不能吃的食物了呢﹖

  巴刻指出,现代的《圣经》研究学者,过份的强调《圣经》时代和我们今天的文化隔阂:

  从现代《圣经》研究和当代神学的学术观点来看,他们(指清教徒们)并没有(好像我们今天)同样的对我们(读者)的世界和古代近东世界之间文化隔阂的意识。……他们没有我们……现代人对文化隔阂的意识。假如今天有一位清教徒在坐于我们中间,他会对我所说的点头,然后说:「不过你知道吗﹖这些对我们不很重要﹔这些并不很重要。」

  当代《圣经》学者们中的一种谬论是,他们告诉我们 他们整天不停的告诉我们这(文化差异)非常重要。其实我认为清教徒们是对的,就是说,事实上这(文化隔阂)不太重要。假如你能依靠圣灵与《圣经》里的敬虔人士有同感/同理,假如你能认同他们所面对的「信靠与顺服」的挑战的话,你就成功了﹗你就在明白《圣经》了﹗《圣经》里伟大的救赎真理——道成肉身,赎罪大工,称义,重生,基督的再来等这些真理都不受我们世界与古代近东世界之间的文化差异影响﹗真正受文化差异影响的,不过是一些琐碎的小节,在伦理上的一些次要问题……。只当你下到那个层面,文化之间的差异纔开始重要起来。

  关于主要的事,我们世界与古代近东之间的文化差异并没有起重要的影响。因此,清教徒没有我们的意识,他们并没有损失什么。让我直说:我认为,自从布特曼(Rudolf Bultmann)以来,现代新约学者被一种假设辖制,就是:古代世界与我们的世界是那么不同,我们不可以按字面就相信《圣经》文献所说的,对我们是真的。至少,我们非经一场辩论不可,才能(接受《圣经》所说的)。我认为这个假设,这种(对《圣经》的)怀疑态度……对深入了解《圣经》的进展只有损害,没有帮助。……它使人们对次要的(文化)差异高度敏感,然后他们把精力放在……那些需要一些伦理上的调整等次要文化课题上。

  我认为50年来,因为采用了这种的假设,我们所得的,损害多过益处。今天假如我的新约研究同事们在场的话,可能会向我挑战。可是,他们不能从我所站的观点来向我挑战。

  我是一位(系统)神学家。我以一位神学家的身分与观点来看《圣经》学者们。我需要他们(解经)的帮助。不过当他们有时在他们的圈子里,一些假设完全控制了他们,成为最核心,最具决定性的假设,令他们不能正确的解释《圣经》时,我会注意到。

  一个神学家必须冒险地说:「只有那些在神学上已经作了功课的人,纔是站在山上,居高临下地检视整个教会生活与基督教学术世界。那些在山下埋头于他们自己专业的工作里,而又没有足够的神学知识让他们到山顶来看一看他们常常不知道自己在作什么﹔他们常常不知道自己缺少了什么。」

  你可能不赞同我的看法。可能会说,「嗨,你只不过是在将你的神学家地位自我膨胀而已。每一个人都会说,他所作的是最重要的啦﹗」那当然。虽然如此,各位朋友们,我还是要这样说,并邀请你回去好好想一下。这个(文化差异)不是天大的问题,虽然那些专业的解经家都会异口同声的说,很重要﹗……我会对他们说,「伙子们,你们看不见一些东西﹗你们在注意一些你不应该注意的事,采取一个次要的立场 因而阻止了你们(对《圣经》)的了解﹗你们认为这 (文化差异)是最重要的问题﹔其实它不是如此。」

  我不是说,所有福音派的神学院都好像我所说的看见这点﹔因为他们并没有看见。16

  亲爱的读者,你相信每段的《圣经》都有永恒,不变的教导意义吗﹖笔者再强调:不是你我自己对《圣经》的解释,乃是《圣经》本身里,有一套真理系统。

  巴刻在上面所强调的是:其实《圣经》学者常常把我们(读者)与《圣经》原来的历史文化处境之间的隔阂过份夸大。其实这个历史文化上的「建桥工程」(bridge building)并没有圣经学者说得那么可怕,那么须要专家来主持。

  以经解经,还是今天教会所须要依循的进路。

  结语

  以上所述种种华人教会的乱象,都叫信徒身处属灵上的大饥荒中,灵命饥渴受饿发昏。追根究底,乃因不听主耶和华的话,不听从《圣经》(《阿摩司书8:11》),阳奉阴违,自食恶果。《圣经》是基督徒生命与事奉的根基,根基若毁坏了,义人还能做什么呢?

  让我们在主面前一起悔改,不再效法这个世界,心意更新,回应主的呼召,归回《圣经》,重建倒塌的帐幕,修墙垣堵破口;将我们的生命事奉与教会的生活见证,重新立基在《圣经》,上帝的话—至圣的真道上。因此,我们呼吁华人教会回转,归回历代基督教会的正统信仰,特别是宗教改革领袖们的信仰,坚定地认信《圣经》是上帝所默示的,是完全无谬无误的,是至高权威,是全备无缺的,以这个信念为基础,和「以经解经」为方法,建立一套忠于《圣经》的正统信仰!

<<上一页 -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