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一步讨论之前,容我先总结一下1995年左右新加尔文派的典型理论: 1. 奥古斯丁不是按照字面意义解经(尽管他的主要著作就是《创世记的字面意义》)。
2. 奥古斯丁对希腊哲学比对圣经更感兴趣。
3. 加尔文只促进了对创世记进行非字面解读。
4. 加尔文相信「离世创世说」或护理说。
5. 加尔文自己认为创世之日的时长是不确定的。
6. 一切正宗的加尔文主义者都会追随这一主张,除了一些偏激人士。
7. 关于上述理论,霍奇和华菲德(以及凯波尔和巴文克)可以证明。
霍奇的确说过,假如宇宙真的被证明有数百万年,那么他必定乐意改变自己对创世记的解读,以与研究结论相适[126]。而华菲德于二十世纪早期提出,加尔文采用了与有神论进化论相吻合的解经。
1850年后,的确有一些改革宗神学家在创世记解经上作出让步和妥协,开始更改传统立场。这确实是事实,但这种变更是明智的、正确的吗?是值得效法的吗?
同时,我发现即使是一些非常保守的宗派,在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上也被打得措手不及。我所服侍的宗派可能是一个值得研究的例子。美国长老会(PCA)成立于1973年,相当于美国长老会内部的福音派。尽管规模不大,但内部和外部人士都将其视为不折不扣的保守传统大本营。然而,沿袭上个世纪以来的传统,PCA的许多创始人在创造论的许多细节方面作出让步。这个保守的宗派曾经以反对攻击创世记的历史真实性为荣,然而1998年,在其成立25周年之际,它批准了一个危险的先例,破坏了对创世记文本及其历史真实性的传统信仰告白,而该信仰告白正是拟定于1640年的威斯敏斯德信经。以下是我对发生事情的简要介绍。
1997-1998年,我聆听了司法委员会对某个创造论案件的审理。PCA的常设司法委员会(SJC)是由24名成员组成,成立于1989年,负责处理宗派内部的投诉和上诉。从1989年成立到2000年,我一直是该委员会服侍。1997年,新泽西的一位牧师和一个堂会提出了申诉,指控区会(基于使徒行传十五章设立的区域性监督机制)犯了一个错误,允许一种比圣经和信条范畴更广的观念(有关信条这部分的历史背景和原始措辞,请参见本书的前几章)。申诉人之间有一个简单的分歧:长老会在创建之日并未遵循圣经和威斯敏斯德信条对于创世之日的论述。新泽西州区会没有遵循对历史悠久的信条的字面理解,而是试图以自己认可或不认可的内容为标准。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在创造之日和其他议题上接纳了大量不同观点,甚至没有排除某些有关生物进化论的观点。区会的尝试是为了规避信条语言的局限性——威斯敏斯德信条一直是PCA章程的一部分,取而代之的是自己更现代的解读。不幸的是,这种偏离的实质是不容妥协的:要么必须接受威斯敏斯德信条的初衷(我也相信圣经),要么必须尝试修改和扩增章程的含
义。
因此,申诉人罗伯特.卡梅伦(Robert Cameron)博士要求委员会介入此事,认为PCA肯定会坚守自己的信仰告白。
他要求委员会驳回区会通过的这些更宽泛的标准,恢复章程本来的标准。经过下级法庭和委员会的一个小组委员会审查之后,此案于1998年3月到达位于亚特兰大的全体24名成员参与的听证会。在这场听证会上,委员会选择支持区会的做法,支持更宽泛的神学立场,而不是与申诉人和章程的初衷站在一起。
PCA的司法委员会试图捍卫自己的决议,并寻找证据支持(同时也寻求本书前面出现的许多虚假神学家的掩护):他们断言威斯敏斯德信条对此确实没有明确的表述。他们的意思是信条从来都不是很明晰,原初的与会人员打算在这个问题上采取宽泛而非苛刻的态度,任何牧师都可以自由地解释创世记中创世之日的问题,只要他还声称相信亚当夏娃的历史真实性和创世记的叙述。我们中有些人认为,这样做等于是基于贫瘠的证据,放弃圣经的明确教导和信条的支持。24名委员中有8名联合反对,因此要求将该案(根据特别规则)于1998年夏天移交总会审理。
我们大多数持异议的人就此案得出了三个结论:
(1)圣经无须被解释得吻合本身就摇摇欲坠的一切科学理论。
(2)大约在1800年之前,教会从来没有登上现代修正主义的列车。查阅古代解经书,可以看到普遍的字面意义解经法,这是教会历史的共识。
(3)如果我们的信条在创世之日的长短问题上持不可知论或现代立场,那么它就等于是反教会传统的。
出于上述三个原因,我们中的一些人认为必须进行这场战斗。尽管战斗人员是迫于无奈、不情不愿的,但我们也不能忽视以下关键问题:
(1)就历史而言,我们根本不认为威斯敏斯德大会的神学家们像现代学者暗示的那般赶时髦。因此,为了对历史诚实,我们必须得出结论说,当威斯敏斯德信条谈到「在六日之间」时,它具有明确的含义。
(2)为了信条和教会的纯全性,如果无法理解这些短语的含义,那么在解释任何其他清晰语言时,我们都会遇到麻烦(参阅下面关于童女生子的寓言)。
(3)出于护教方面的原因,我们怀疑这些让步本质上是对过去两个世纪世俗思想的让步和妥协。
这三个原因迫使我们反对自己所在的司法委员会的大多数成员。司法委员会的领袖们辩称,他们自己的许多老师都对此问题留有余地,他们听说甚至在OPC(另一个保守派宗派)中,许多人对此也很宽容。不要忘了华菲德和霍奇,再加上薛华和梅钦。当然了,很多这些对名人的引用,都是为了证明修正主义的立场,然而最后却显出是被选择性地引用,或者被错误陈述和歪曲,根本不符合语境和原义。1998年三月以后,我们当中那些被良心催逼的人,决定开始公开质疑并辩论此事。然后,我们开始扩大搜索范围,从一开始的奥古斯丁至加尔文时期,转而扩大到十七世纪,并专注于威斯敏斯德大会的神学家。
二月到四月呈交司法委员会的研究结论
多年来,许多人在这项研究计划中为我提供了帮助。我要感谢他们所作的贡献: 1. 首先,得克萨斯州达拉斯拿弗他利出版社(Naphtali Press)出版社的出版商,科德维尔(Christopher Coldwell),在寻找威斯敏斯德大会神学家的观点方面非常有帮助。
2. 其次,我在约翰.莱富(John Lightfoot)的作品中发现了关键的关键。但是,韦斯利.贝克(Wesley Baker)牧师在翻译莱富的创世记解经,并为我提供其他拉丁文翻译方面,一直是不可估量的帮助。
3. 第三,我重新研究了尤瑟主教(James Ussher)的著作和爱尔兰信条。这让我发现了一个非常清晰和确切的研究通道。
4. 第四,我在密西西比州改革宗神学院的两位神学教授那里获得了极大的帮助,他们是黎根.邓肯(Ligon Duncan)博士和邓肯.兰金(Duncan Rankin)博士。此外,我还得益于路易斯安那州门罗市律师达勒.匹考克(Dale Peacock)的帮助,使我呈交的报告简短而不涉及技术问题。
5. 第五,1998年五月下旬,我的报告在格林维尔长老会神学院的几位教授面前得到了初步审核。我与约瑟夫.皮帕,莫顿.史密斯,本杰明.肖和乔治.奈特教授分享了演示文稿的草稿。
6. 第六,我们起草了我们的少数派报告,至少有10位威斯敏斯德大会神学家的立场是明确或暗指的。我们知道对方的数字为0,但老实说,我们希望他们在大会召开时能发掘一些数字。惊讶的是这些弟兄竟然会在如此缺乏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做出如此大胆的断言。
7. 第七,感谢我们的长老马克.巴克纳(Mark Buckner)为大会准备了幻灯片视频,让大会可以在1998年7月1日聆听我们的案件。
8. 第八,在神的护理下,我去了爱尔兰一个月从事事工和研究。这让我得以使用爱丁堡都柏林的图书馆和伦敦新建的图书馆,来补充我已经收集的威斯敏斯德神学家证词。我还发现,那些出色的图书馆中,找不到一本书反驳大会神学家坚持24小时日创世说。请注意,任何优秀的神学好比优秀的科学,应寻求反驳,并在公开发行前接受猛烈的批判。
到1998年在圣路易斯举行大会时,如果点票没错,我们有近20名证人。后来一些学者试图削弱我们的证据,但证据是令人信服的。然后,我们将该材料提交给了1998年的总会,并以大约2:3的比例败诉。
面对如此压倒性的资料证据,政治、社会和情感因素都会影响投票。作为回应,宗派成立了一个研究委员会,后来这个委员会自己分裂了,其后又解散了。到了2000年在坦帕举行的总会上,总会否定了正统观念,并在这个问题上接受了自由主义的论调。考虑到我们必须推翻一个半世纪以来不断反复的错误,我认为我们正在取得一些进展,赢得辩论,并会在未来逐渐纠正这一情况,或许是逐一纠正。
仅出于非历史性的考虑,总会拒绝了压倒性的证据。这本身倒也不失为一种进步。同时,我很高兴地说,以下通过诉诸于古代神学家来为修正主义提供支持的尝试,可以被判定为「到达时已死亡」。
换句话说,以下所谓的「证据」已经被驳倒,并没有证实现代观点。
1. 巴西流
2. 安布罗斯
3. 奥古斯丁
4. 克里索斯托
5. 安瑟伦
6. 阿奎那
7. 马丁路德
8. 加尔文
9. 伯撒
10. 1540-1600年的新教注释书与信条
11. 威斯敏斯德大会的神学家
12. 埃姆斯
13. 约翰.柯克特
14. 托马斯.布朗
15. 威廉.柏金斯
16. 1650-1750间的加尔文主义者
这些都是论点中的死胡同,写着此路不通的大字。如果有人试图在将来的辩论中援引这些言论,他只会冒着尴尬或缺乏学术信誉的风险。提出的问题几乎就像司布真关于教会历史和阿民念主义的主张一样。他要求学生们回去搜寻古人,然后人们会发现大多数伟大的神学家都相信预定论。不这样做意味着拒绝所有伟大的前人,而被抛在一边。
下列的现代学者也曾被错误地引用和歪曲,来支持修正主义的观点:
1. 弗朗西斯.薛华(Francis Schaeffer),他尊重许多人,但对进化论并无好感。
2. 威斯敏斯德学院的安利斯(O. T.Allis)教授,在这个问题上并不拘泥于教条,但也发表了一些强烈的警告,不要对现代世俗主义过于屈从。
3. 梅钦(J. Gresham Machen),他在该主题上的著作很少,但他很少被人视为神学主题上的创新主义者。
4. 亚伯拉罕.凯波尔(Abraham Kuyper),他撰写了一篇有关进化论的文章,谴责其为哲学概念。
5. 赫尔曼.巴文克(Herman Bavinck),他撰写了一篇有关创造的冗长论文,但总的来说是坚持正统观念。
6. 苏格兰人托马斯.查默斯(Thomas Chalmers),这个人的确偏离了传统的正统观念,并与现代化主义者为伍。但是,查尔默斯是在早期神学发展的某个时间点偏离的,他也不是相关议题的专家。确实,尤其是在20世纪,只有1800年以后的美国人和其他现代主义者持修正主义的观点,这种观点在我们的神学院中广为流传。该立场的许多主要观点现在已被普遍认可。的确,一些学术和教会不会接受这种反驳(它们也有坚持传统,我们也应该尊重),但是肯定会有更多学者承认这一点。重视真理和忠于圣经的年轻学生和教会信徒也将继续接受真理。 从下表可以看出观点是何时开始从传统转向现代的,该表列出了我们所在的宗派何时偏离历史正统观念。十九世纪二十年代,托马斯.查默斯(Thomas Chalmers)提出了他的理论,在当时实属罕见。1855年,托马斯.瑞琪利(Thomas Ridgeley)所著的《威斯敏斯德大要理问答注释》编辑威尔逊(John M. Wilson),在脚注中表示不认同瑞琪利的立场。1856年,查尔斯.霍奇评论道:「如果科学能够成功地证明地球已有几百万年的历史,那么我们会乐意相信,创世之日的时长是一段不确定的时期。」
1. 1869年霍奇对威斯敏斯德信条的注释,暗示了创世之日长短的灵活性。
2. 1870年代的詹姆斯.伍德罗(James Woodrow)争议,1861-1888年。
3. 1872年亚历山大.米彻尔(Alexander Mitchell)对威斯敏斯德大会的研究认为,大会神学家对此事未发表评论。他还推测柯克特和其他人可能支持现代观点。
4. 1878年,麦克弗森(J.Macpherson)错误地解释埃姆斯的观点,以支持日益增长的异端。
因此,关键的变化发生在1830年至1880年之间。到19世纪后期,神学界发生了变化,华菲德、谢德和其他人声称,加尔文和古代神学家实际上已经预见了许多现代进化论思想。有了这些神学巨匠的支持(鉴于他们在某些领域的持续排斥新思想,这一点显得有些古怪),就等于有了极佳的掩护,为二十世纪教会内部削弱福音派传统提供了遮盖。福音派传统很快就转向了一种带有世俗思想的解经。结果一些较新的解经得到了认可,许多优秀的福音派人士很少查考传统立场,所以仅听一面之辞就倾向于现代修正主义的观点。
因此,当传统立场得到揭示时,对于很少听说过它们被有力地传讲和辩护的人而言,似乎是新颖且具有威胁性的。有些人担心教会里善良的牧者会从宗派中被逐出,但这从来不是我们努力或希望的一部分。我们只想捍卫圣经和信条的正确含义。我们很快了解到,这不仅需要对信条作者的初衷进行研究,而且还需要对传统创造论进行全面而合理的解经辩护。尽管我们的信心先辈早在几个世纪前就提供了这样的辩护和解释,但我们的弟兄似乎并没有意识到,关于创世之日的传统立场,确实存在唯独基于圣经和释经学的辩护。我们中有些人也会头也不回地把手放在那犁上,这样的解经所导出的圣经神学,也是科学进展的必要组成部分。既然已经发掘了大量的历史证据,是时候基于积极而连贯的圣经神学论证传统创造论了。
注解:
[126]查理斯.霍奇,《普林斯顿评论》(Biblical Repertory and Princeton Review),1856年28,1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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