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个比方,假如我们用对方处理信条关于创造论的方式,去处理童女生子,会是怎样的情形。
威斯敏斯德大会的神学家显然知道关于「童女生子」的反对理论。按照麦克弗森的观点,他认为自己记得在哪里看到过一篇讲道(出处以后再补充),大会神学家有意采用信条的语言,为的是在这个议题上持开放的多元主义态度,跟处理其他议题一样,而不是斩钉截铁地主张「童女生子」。因此,长老会不应该持守这个教义。
信条本身只说,基督是在童女的子宫内受孕,而不是生出(信条8:2)。斐洛、埃利乌斯、普罗科匹厄斯等神学家都主张,人可以在童女的子宫里受孕,但不一定是由童女生出。随着自然科学的兴起,佩奇和巴菲德都同意,教会可以更改其教义,以适应生物学的发展。
有趣的是,大要理问答并未采用「童女生子」这样的表述,而只是主张基督在「成孕和出生」中经历了降卑,一点也没有提到马利亚,只是说他由女子所生,生于卑微的地步。
后来,要理问答不再暗示原初的意图。小要理问答只用了「由圣灵的大能感孕于童女马利亚的腹中」,要是神学家想要进一步澄清,他们本可以用「童女生子」这样的表述,但这个词并未出现在信条和要理问答中。如果神学家,殴打妻子者,共产主义者,种族主义者,污染者,司法活动家和其他各种各样的创新者,希望将这一短语添加到信条中,则必须对信条进行修正。
此外,神学家也暗示了他们在这个议题上的分歧和多样性立场。他们只用了「生在卑微的地步」这样的表述,而非「童女生子」。若是他们想主张该教义,自然可以,但他们却没有采用这样的措辞。既然他们知道存在其他的立场,这种不明确的语言就暗示了,他们想在这个议题上留有余地,容许多样性的解读。
因此,威斯敏斯德信条从未教导童女生子。若有人不主张童女生子,也可以接受按立,只要主张跟童女生子相关的比喻或架构就足矣。注意,在代赎和其他教义问题上,我们也采取过相似的做法,因此只要教会不断扩增,这都是可行的。参阅最近一次总会对于马太福音7:13的解释)。
尽管最近有人声称,有超过20位神学家以不同形式暗示了他们对于该词语含义的立场,但该证据并不如它所声称的那般可靠。20位神学家中,有3位是左撇子,7位出生在五月,2位是议会成员。剩下的8个引用中,3位都是大会的书记,因此不作数不具备资格(因为他们虽然参与了大会的全程,但却不同意我们的主张),2位也不作数(因为我们不喜欢他们的作品),剩下的一位也不作数,因为著名的、没有偏见的神学家米彻尔曾说:「拉丁文Non est virginus conceptus vere corpus divinitatem(童女生子不是神性的一部分),是奥古斯丁、埃姆斯、柏金斯的主张,薛华清楚表示,信条根本没有意义。」
因此,我们不仅不必要持守这种古旧的观点,而且也没有证据证明前人相信这样的观点,信条也没有类似的教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