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既已讨论但以理书一至六章所记载的并无不可靠之处,且该书的原文并不需要是,或甚至并不支持西元前二世纪的写作年代,那么我们不妨具体地研究写作年代以及全书前后之连贯性。
作者所提供的资料显然可作为我们的起点。根据一章1节,但以理于西元前605年被掳往巴比伦,[69]并在该处居住至西元前537年(十1),当时他必然已超过八十岁了。但虽然西元前五三七年是但以理书中最后一次提到的年代,但它并非书中最后的事件,因为「预言」涵盖了西元前五、四和三世纪,以及西元前二世纪的一部分。既然历史书的通则是,写作日期不能早于书中所记录的最晚的事件,于是认为十一章多半在记载历史而非预言的那些人,便认定了但以理书是西元前167至165年写于巴勒斯坦。比方说,奚顿(Heaton)便指出十一章40节开始由历史转为预言,并表示此处提供了但以理书的成书年代。「写于西元前165/164年,他(作者)眼看着第四个帝国即将灭亡,而神终将掌权统治。」[70]虽然作者的记载一直到西元前一六五年为止都很正确,但之后他表现出对安提阿古时的运动一无所知,以致无意间泄露了事实──但以理书的作者写的是预言而非历史。如果这样的论点有道理,那么但以理书将是圣经中惟一的一卷书,写作年代可准确定在某一年之内。虽然这样的推论似乎颇为适切,但事情并不能就此打住,因为但以理书的写作年代与出处以及作者有几人都息息相关。
一、是否只有一个出处?
从但以理书中的亚兰文,我们已经了解到该书较可能源于东部而非巴勒斯坦。雷诺曼特(F. Lenormant)于一八九五年写道:「极为明确的巴比伦色彩,和尼布甲尼撒时生活的某些特色……清清楚楚地呈现出来,这些资料是几个世纪之后的作者很难取得的」。[71]蒙哥马利(Montgomery)对但以理书一到六章的东部风格深有所感,并认为这六章在「反映我们所知甚少的东部生活景况」[72]方面,有其重要的历史价值。
自从一九二六年之后,有许多新的资料可供运用。费弗(R. H. Pfeiffer)于一九四一年指出,但以理的作者有两处记载和巴比伦历史相呼应:「我们可能永远都无法得知,作者如何知道新巴比伦帝国乃尼布甲尼撒所建造的(四30,希伯来文圣经在四27),而考古出土物也证实这点(见 R. Koldewey, Excavations at Babylon, 1915)。我们也不知道作者如何晓得西元前五三八年(第五章)古列攻占巴比伦时,伯沙撒是摄政王。伯沙撒其人仅见于巴比伦的记载、但以理书以及巴录书一11」,而后者乃依据但以理书而写成。」[73]如果作者是西元前六世纪这一切事件的目击者,那么根本就不成问题。
第一至六章源于巴比伦的可能性,在寻获昆兰遗址中「拿波尼度的祷告」之后大为增强。根据傅瑞曼(D. N. Freedman)的判断:「在但以理书第四章背后,有着一个西元前三世纪(或更早)的故事,这故事源于巴比伦……至少第三至五章的内容,在巴勒斯坦之前的时期即已大体成为现今之形式,后经但以理书的作者收纳成书中的一部分(不过还作了必要的修改)。」[74]卜朗理(William Brownlee)的意见也一样:「这些看法乃基于一个假设,即这些传说的确源自被掳时期且非完全虚构的──这是拿波尼度的祷告引导我们所持的立场。」[75]这些学者假定,但以理书的(巴勒斯坦)作者因受这些传说之影响,而在第四章中以尼布甲尼撒代替拿波尼度。
有人认为一至六章具有巴比伦背景,而论述这些篇章的注释书则提出支持此看法的证据。同时,这些篇章的某些部分不太可能出于安提阿古四世之时。韩福瑞(W. Lee Humphries)将这点说得很清楚:「这些一连串的故事本身,不可能在安提阿古四世依比芬尼(Epiphanes)时期的危机中发生于巴勒斯坦。而且很难想象在犹太人和异教的一切都划清界线的当时,如何能产生这样的故事。因为在这些故事中,和外族的接触与互动是相当确定的,作者并未将当时的情形作两极化的描写。」[76]因此,并不乏学者支持一至六章乃出于巴比伦,而且这些篇章最可能属于安提阿古四世之前的时代。至于在安提阿古四世之前多少,仍引发许多争议:少数人认为其年代在西元前四世纪之前,[77]而新巴比伦帝国后期或是波斯帝国初期,则最合乎这些故事中所描述的巴比伦帝国。
第七章一直是学者研究的主题,因为它虽然属于讲述异象的篇章,但它亦是以亚兰文写作的最后一章,而且和第二章有所关联。有人主张,第七章应属于但以理书的第一部分,且它属于马喀比时期之前的作品,至少第七章最原始的形式属于该时期。[78]惟有如此才能够充分解释一至七章以及八至十二章之间的差异。有人主张第七章的象喻乃受到迦南之影响,而这表示该章的年代应较早而非较晚,狄可尔(M. Delcor)对此深表赞同。他说:「迦南对以色列宗教及文学的影响……必然在被掳归回后仍然持续。」[79]
学者们引用了一些证据来支持一种理论──第七章的异象和「近东反对势力的历史」相类似。[80]「许多年以来,东方的历史编纂都是以亚述、玛代和波斯帝国之承继为基础。这三个帝国都是东方的帝国,历史学家列举它们为的是要称颂东方的波斯君王。」「在注释但以理书的过程中,对抗希腊文化的东方反对势力的历史再也无法隐藏,马喀比叛变仅是它的一部分。我们必须了解,它和对抗希腊文化的宗教力量相关。这种宗教的反对力量至少于一百年之前即开始于东方。」[81]既然反希腊的态度在但以理书第八章跃然纸上,依照同样的论证,该章的年代亦在马喀比时代之前许久。
二、作者是否不只一位?
若要将前六或七章定于较早的年代,但又要但以理书后半部保存马喀比时的年代,那么便是要假设作者不只一位。举例来说,蒙哥马利主张于巴比伦写作的第一位作者,大约于西元前三世纪写下第一至六章。第七至十二章则于西元前二世纪写成,这远早于犹太人重回圣殿,因为参与马喀比叛变的人被形容为「稍微的扶助」。他认为这后半部带有预言的成分,且可能造成了马喀比英雄们的胜利。[82]
但以理书以不同文字写作表示有不同的作者,此论调仍不断被采纳。[83]但是在一个作品中架构是一种风格,而其中包含的中央部分则拥有另一风格,这种文学手法在古时的近东十分常见。根据汉摩拉比法典(Law Code of Hammurabi),这文学手法早在西元前十七世纪即已存在。[84]哥顿(Gordon)在提及约伯记和但以理书时说:「这种蓄意安排的 A B A 结构值得我们慎重的考虑,并应可阻止我们轻率地分割全书。」因此,原本用来支持不同作者的证据,现在转而成为支持全书之一致性。
许多认为前六或七章出于巴比伦的近代学者相信,西元前二世纪的作者运用了以前即已大致成形的资料。虽然作者可能在其中加插一些东西(因为缺乏具体证据,所以学者们在这点上的细节并无共识),但大致上他保存了故事的原貌。这便解释了为何书中内容并非各方面都合乎西元前二世纪、反对希腊统治的作者之目的。至少一位近代学者指出,但以理之成书过程分为三个阶段,他并认为该书原本的写作意图,随着犹太人社会历史环境的变迁而被修改。[85]因此但以理书可能有好几位编者,每一位元都将内容改编得适合其时代,而最后一位则是马喀比时代的编者,他创作了十至十二章中的最后一个异象。
这种几位作者合写但以理书的论调,问题出在全书并无所谓不同观点的痕迹。以文学作品而言,但以理书全书的宗旨和架构均前后贯串。德莱维认为全书从头到尾出于一位作者之手。而费弗则认为并无理由可质疑全书的前后一致,而且他和许多学者一样,发现「但以理书的两部分具有同样的目的及同样的历史背景」。[86]赞成全书前后贯串的观点中,当推罗理在专文〈但以理书的连贯性〉中的声明为经典之作,虽然他主张该书的写作年代为西元前二世纪。他于1950年对旧约研究学会发表会长演说时,读出这篇专文。[87]他首先揭露相对观点的弱点及各种不同的说法,而这些说法从彼时迄今仍有增无减;接着他评论「没有一种看法可说是大家的共识」,并主张「众多理论中没有任何一个能为全书的前后一致提供解答;或是在试着解决疑难和困窘的过程中,能避免更大的疑难困窘」。[88]他接着又论证某些篇章之间的相互关联,而这些篇章在主张多位作者的人眼中,通常应该是独立分开的。他最清楚有力的一段,大概算是标题为「全书精神和文学的特征贯串一气」的那段了。他指出全书呈现了对「一连串的响亮字眼」之喜好(诸如第二章的哲士们、第三章的乐器,以及七14的重复用字)、介绍新事物稍后又重复及解释的习惯,以及至少两次(分别在第四和八章)在他看来是象征和真实事物之混淆。「心智的特质或是精神的习惯,并非易于借用的」,而就是这不经心流露于全篇的特质,证明多位作者论是不实的。
罗理强有力的结论仍旧言之成理:「那些想要分解这作品的人,必须承担提出证明的责任。然而,这里并没有任何可被认真视为多位作者论的证明。另一方面,全书前后一气呵成的证据全都唾手可得。」[89]既然罗理接受成书年代在马喀比时,所以他和大多数他所反对的学者在此事上意见一致。他并未探究但以理书某些部分属于更早年代之可能性。问题就出在这里,因为他赞成全书前后一贯的论证,以至于假定作者只有一位。只要证明书中某部分出于更早的时期,那么马喀比时的年代便站不住脚,除非放弃全书前后一致之看法。
三、支持及反对西元前二世纪成书的看法
虽然学者们为了要支持西元前二世纪之写作年代而提出了一些论证,但基本上他们对此年代紧抓不放的原因乃是第十一章的内容。在这一章中我们对未来一览无遗,它先简要地从波斯开始,然后是希腊,当它演进到安提阿古四世的时代时,记述愈来愈详细。旧约历史以尼希米的时代以及尼希米记第十二章的族谱为退出,但圣经除此之外并无他处提及西元前二世纪。研究该时期的古历史学家希罗多德、波利比乌(Polybius)、马喀比时代的著作、约瑟夫(Josephus)、李维(Livy)、塔西图斯(Tacitus),对该时期有深刻的认识,论述十一章的注释书若包罗以上各家的知识,可能会成为资讯的迷宫,反教读者大惑不解。是否一定要具备这许多学者的知识,才能够了解十一章列举诸多事件之意义何在?正如我们在注释部分将会指出的,但以理书十一章中并非所有的事件都符合其他来源所提供的证据。有时候但以理书有额外的资料;有时候事件的解读可能不只一种;而有时则因现今对当时所知有限,事件的意义根本不得而知。这原是可以预期的,但我们不应将其程度夸大,以致硬要让但以理书的记载符合该时期已知的史实。
另一方面,十一章所指之事是毋庸置疑的。它乃是有关强大的安提阿古四世与神的子民之间的冲突。安提阿古四世亟欲在其王国内强制施行希腊的敬拜和生活方式,而苦苦挣扎的神的子民本就缺乏政治上的权力,又因自己的分化而益形软弱。在犹太人的历史上这是第一次执政者得以为所欲为,这和被掳时期神加诸祂的子民应得的审判之情形不同,因为这乃出于世界上执政者的争战(或者,如保罗说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和此相提并论的是「天空属灵气的恶魔」),加上天空恶魔的支援,目的在使神的子民全军覆没。世上的两个强权:埃及和叙利亚,它们的政治和军事实力均称霸世界。从人的角度看,它们会如此成功自有其充分的理由,但十一章的资讯重申全书的主旨,亦即无论地上的掌权者多么强大,他们必「绊跌仆倒,归于无有」(十一19)。记载的最后部分描述得最为详尽,并非因为作者和北方王同一时代故而对其认识较多,而是因北方王要践踏神的子民,并要自称是神的化身。然而他的帝国和其他的王国都必灭亡。历史在此被缩短距离地描述,以致最后一位暴君被推翻似乎即是历史的终结。至于这究竟是何时,此处并未表明。
现在必须要问的问题是,十一章的内容究竟可否视为预言,或者,能否假定但以理书其余部分的写作年代。十一章2~39节至少让读者认为它是事件发生过后的历史纪实。首先,巴比伦似乎有前兆式的预言,[90]并且远超过当地哲士所能够预示的启示即将来到。其次,最早期的犹太和基督教解经家都照字面的意义来解释此预言,并认为它是紧接着被掳时期之后的产物。[91]教会史最早的两个世纪当中,基督徒见证的基石乃是预言的实现。因此,无怪乎与他们敌对的波非利(Porphyry,约卒于西元305年)对此攻击最力,并宣告这一章并非预言,而是在安提阿古四世时所写的历史。自从十八世纪末叶以来,这种看法一直是「确信的立场」,虽然仍有一些学者支持传统的写作年代且认为整章都是预言。[92]根据艾斯弗特(Eissfeldt),某些欧陆的学者「正转回犹太会堂及基督教会的传统,即但以理书或至少其基本的内容乃出于被掳时期」。[93]
这些迹象显示「确信的立场」正受到挑战,而新约中耶稣针对末世的讲论也是一样(太二十四;可十三;路二十一5~36)。这讲论在许多方面与但以理书十一章极其类似,它提到耶路撒冷即将倾覆,这意味着此讲论乃是预言;此外,间中还提到末日的征兆和警告。许多学者认为这些乃警世之言,并认定这些篇章乃耶稣的门徒在耶路撒冷陷落后,根据他们在罗马统治下之经验,记录下他们记忆所及的耶稣言行。如今一些学者同意,马可福音十三章写于它所预言的圣殿毁灭之前。[94]早在一九四七年陶德(C. H. Dodd)即已指出,路加福音二十一章所使用的语言,有如提到古时战争一般平常:「若说任何历史事件已为这幅图画着上色彩,不是西元七○年提多(Titus)率军攻陷耶路撒冷,而是尼布甲尼撒于西元前五八七年占领耶路撒冷城。这预测之中没有任何部分不可能直接从旧约圣经而来。」[95]我们认为但以理书十一章也一样,并无任何特点使得该预言必须于事件发生后才写成。
十一章和第二、七和八章息息相关,其中第二和第七章乃出于巴比伦且是马喀比时代之前的作品,这点我们已讨论过。[96]第二和第七章均以神插手干预第四个帝国为结尾,而第八和第十一章则以第三个帝国为高潮(见导论 Ⅳ. 一.〔书版66~67页〕)。此外,后者的重点在于,神的子民因为一位野心过大的暴君在政治和军事上翻来覆去而受苦。如果历史兴衰的梗概能在第二和第七章启示给人知道,而这两章看来源于巴比伦,那么第十一章的更多细节,没有理由不会于马喀比时代之前多年,在同样的地区启示给人。
四、昆兰遗址提供的证据
另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由死海地区出土的文献所提供的相关证据。由昆兰和附近地区出土的抄本,仍不断提供新的资料,虽然大部分的遗稿不幸尚未发行出版。在一九四七年之前,并无早于中世纪的旧约圣经抄本可供参考,如今但以理书已有一些断简残篇,年代早在初期教会之前,此外还有许多其他相关的文献,可用来作但以理书和其他圣经书卷的背景研究。新的证据至少使解经家对旧问题能够提供较好的解答,包括但以理书的写作年代。[97]
针对昆兰遗址的抄本所进行的研究,为决定写作年代提供了新的标准。其中一项结果是证实了古时文士的抄写大致正确,虽然他们偶有笔误。另一结果显示了昆兰的文士们并非抄自同一正本,且证实某些书卷如历代志上下,原作成书的年代比原先所以为的来得早。[98]
但以理书的几个手抄本[99]代表了几个不同的时期,其中最早的是 4QDnc。柯劳斯(F. M. Cross)针对此残篇指出:「但以理书刻写在这西元前二世纪末的抄本中,在某些方面,此但以理书抄本的古老程度比昆兰所有文献中最早的抄本还令人惊异,因为此抄本在但以理书的原稿之后最多五十年即已存在。」[100]三年后,他将年代略为修改成西元前100至50年。[101]
某些诗篇被认为写于马喀比时代,这种看法现今已受到质疑,因为在昆兰亦找到诗篇的手抄本。[102]从第四个山洞发现了传道书古卷,年代约在西元前150年,布劳斯(Millar Burrows)据此指出:「它成书于西元前三世纪或更早之可能性,因为发现了手抄本而多少提高了一些。这抄本很可能在西元前一五○年之后不久即抄写完成。」[103]同样,在昆兰发现了但以理书的一些抄本,亦可将原稿的年代推至马喀比时代之前。然而卜朗理却认为:「死海古卷中但以理书的抄本,年代并未早到可以驳斥一般对该书作者的批判看法。」哈里逊(R. K. Harrison)则指出,但以理书成书于马喀比时代,「已被昆兰遗址的证据所排除……如果成书于马喀比时代,该书卷就不能有足够的时间来流传,并被马喀比时代的教派尊崇且接受为正典。」[104]
简言之,学者们对于但以理书前后之一贯及写作年代意见纷纭。一方面,多数学者仍坚持西元前二世纪为写作年代,虽然强而有力的论证驳斥此观点。其他人承认,有相当份量的证据支持第一至六(或七)章在较早的年代出于巴比伦,并主张该年代应在西元前五至三世纪。然而在这其中,多数人认为必须放弃全书前后一贯,并须假设西元前二世纪的编者运用了较早期的资料,且加上第八至十二章的异象。有鉴于近代的研究,「如果该书卷目前的形式源于马喀比时代,那么它由一位作者一气呵成便完全不可能」。[105]但以理书出于同一人之手,仍然需要得到人们的认可。
虽然从支持人数来判定,西元前二世纪似乎是相当确定的,但它仍有悬而未决的问题。光是手抄本所提供的证据便足以令人困扰,因为从西元前二世纪中叶原稿写成到该书卷被接受为正典之间的时间实在太短。愈来愈多学者支持但以理书的大部分源于巴比伦,并认为马喀比时代的资料乃后来补缀上去的。如将全部的相关因素一并考虑,包括该书卷是否出于一人之手,那么全书于西元前六世纪末或西元前五世纪初写成,当最为符合种种证据。
注解:
69、D. J. Wiseman 在为 Bibliotheca Orientalis (即将出版)评论 A. K. Grayson's Assyrian and Babylonian Chronicles 时指出,巴比伦编年史(BM 21946, rev. 4, p. 105)中有一个段落记载着尼布甲尼撒于西元前602年从叙利亚-巴勒斯坦掳走许多人,这可能意味着但以理和他的朋友当时就在被掳者之中。如果这推论属实,那么被掳和归回都可能在西元前605年之后,以致古列有时间颁布禁令并安排犹太人归回。
70、TBC, p. 240.
71、ICC, p. 74, 蒙哥马利经得雷诺曼特之同意而转载后者之意见,蒙哥马利认为巴比伦的宗教仪节在该帝国倾覆之后多年仍旧存在,且在之后的政局中仅略加改变而已。
72、Ibid., p. 76. 又见 W. F. Albright (JBL, 40, 1921) ,他指出一至七章充满了巴比伦的风味(p. 116),并认为这些篇章乃写于巴比伦(p. 117)。
73、R. H. Pfeiffer, 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 (Black, 1952), pp. 758-759.
74、D. N. Freedman, 'The Prayer of Nabonidus', BASOR, 145, 1957, pp. 31-32. 又见本注释书稍后的增注:拿波尼度的祷告。
75、W. H. Brownlee, The Meaning of the Qumran Scrolls for the Bible (OUP, 1964), p. 42.
76、W. Lee Humphries, 'A Life-Style for Diaspora: a Study of the Tales of Esther and Daniel', JBL, 92, 1973, p. 221.
77、然而 P. R. Davies (Daniel Chapter Two', JTS, XXVII, 1976, pp. 392-401) 指出,但以理书第二章的内容应源于被掳归回后,或是被掳时期刚退出时(p. 400),也就是西元前六世纪。
78、L. Dequeker, The 'Saints fo the Most High' in Qumran and Daniel, p. 111.
79、Delcor, p. 32. 参 'Les sources du chapitre VII de Daniel', VT, XVIII, 1968, pp. 290-312.
80、J. W. Swain, 'The Theory of Four Monarchies. Opposition History under the Roman Empire', Classical Philology, 35, 1940, pp. 1-21; and S. K. Eddy, The King is Dead. Studies in Near Eastern Resistance to Hellenism 334-331 BC (Lincoln, Nebraska, 1961), especially pp. 183-212.
81、L. Dequeker, 'The Saints of the Most High', Oudtestamentische Studien, XVIII, pp. 132, 133.
82、ICC, pp. 96-99. Eissfeldt亦作了同样的区分,只不过把最后的几章归于西元前一六七至一六三年,如此便让作者能够依事情之演变改写故事。有关数位作者合作写成但以理书的论调,R. K. Harrison, IOT, pp. 1107-1109有简明的摘要。
83、如 J. A. Soggin, 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 (Rome, 1967; ET, SCM Press, 1976), p. 410.
84、Cyrus H. Gordon, The World of the Old Testament (London, 1960), p. 83. 在汉摩拉比法典中,序言和跋文均以半诗的阿卡得文写成,而法律则以散文体写成。
85、John G. Gammie, 'The Classification, Stages of Growth, and Changing Intentions in the Book of Daniel', JBL, 95, 1976, pp. 191-204.
86、R. H. Pfeiffer, 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 p. 761.
87、收录于 The Servant of the Lord 2 (Oxford, 1965), pp. 249-280.
88、Ibid., p. 249.
89、Ibid., p. 280.
90、所谓王朝的预言,见 A. K. Grayson in Babylonian Historical-Literary Texts (Toronto, 1975), p. 21. 本注释书导论 Ⅴ. 三. 〔书版60页〕有更详尽的介绍。W. W. Hallo (IEJ, 16, 1966) 偏好称它们为「阿卡得启示」,因为该文体在巴比伦为人所熟知,且乃是模仿苏美的「范例」(p. 242注脚)。他强调这并不减损圣经预言和启示文学的独特。阿卡得预言对但以理书所产生的意义,在笔者1978年的丁道尔旧约讲座 'Some Literary Affinities of the Book of Daniel', 之中,已评估过。该讲座于1978年刊印于 Tyndale Bulletin 。
91、见导论 Ⅶ部分〔书版以下70页〕。
92、E. B. Pusey, Daniel the Prophet (1885); C. H. H. Wright, Daniel and his Prophecies (1906); R. D. Wilson, Studies in the Book of Daniel (1907); A. C. Welch, Vision of the End (1922); E. J. Young, The Prophecy of Daniel (1949); Bruce K. Waltke, 'The Date of the Book of Daniel', Bibliotheca Sacra, 133, Oct. -Dec. 1976, pp. 319-329.
93、O. Eissfeldt, The Old Testament (Oxford, 1966), p. 519.
94、J. A. T. Robinson, Redating the New Testament (SCM Press, 1976), p. 19. 为支持他的理论,他引述了(p. 18, 注脚)W. Marxsen, Mark the Evangelist (ET, Nashville, 1969), p. 170(参166-189); E. Trocmé, The Form of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Mark (ET, 1975), pp. 104f., 245.
95、C. H. Dodd, 'The Fall of Jerusalem and the "Abomination of Desolation"', Journal of Roman Studies, 1947, pp. 47-54; reprinted in C. H. Dodd, More New Testament Studies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1968), pp. 69-83.
96、除了已经提到的证据之外,近来 Flusser 主张,第二章中尼布甲尼撒的梦源于波斯。见 D. Flusser, 'The Four Empires in the Fourth Sibyl and in the Book of Daniel', Israel Oriental Studies, 2, 1972, pp. 148-175.
97、死海古卷中有关但以理书的资料,见 Alfred Mertens, Das Buch Daniel im Lichte der Texte vom Toten Meer (Stuttgart, 1971).
98、F. M. Cross, The Ancient Library of Qumran and Modern Biblical Studies (New York, 1958), p. 189.
99、见导论 Ⅸ〔书版80~82页〕的表。
100、F. M. Cross, op. cit., p. 33.
101、F. M. Cros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Jewish Scripts', in G. E. Wright (ed.), The Bible and the Ancient Near East : Essays in Honour of W. F. Albright (London, 1961), p. 140.
102、W. H. Brownlee, The Meaning of the Qumran Scrolls for the Bible, p. 30:「……我们似乎应摒弃正典中的诗篇于马喀比时代写成之想法,因为每首诗歌要先得到人们的尊敬,之后才会被收录在圣经诗篇之汇编中。」
103、Millar Burrows, More Light on the Dead Sea Scrolls (New York, 1958), p. 171.
104、IOT, p. 1127. J. A. Soggin (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 p. 409) 显然同意此说:「……在昆兰教派的抄写资料中发现了许多(但以理书)的残篇,足证该书卷最早在西元前三世纪,不然也一定在西元前二世纪已有相当之重要性。」然而在第410页,他倾向于西元前168及164之间的年代。
105、A. Jepsen, 'Bemerkungen zum Danielbuch', VT, XI, 1961, p. 3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