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目前得知但以理书最早的阐释者,是新约的作者(参尤其是太二十四15),以及约瑟夫(西元37~100年之后)。约瑟夫认为但以理是「最伟大的先知之一」,但以理「不仅和其他先知一样惯于预言未来的事,而且他还指出这一切将要过去的时间」。【142】约瑟夫在概述但以理书十一和十二章时评论:「而我们的国家的确在安提阿古.依比芬尼为王时遭遇这些不幸,正如但以理多年前所见和所写下的一样。」伊比鸠鲁派的学者否定任何有智慧的个体引导人类的所作所为,约瑟夫针对此看法提出反对。他指出,如果这些人是对的,那么「我们便应当看不到这所有的事情照着但以理所说的发生」。【143】此时对于但以理书于西元前六世纪成书的史实性以及其预言的真伪,均无证据可怀疑。
他勒目(Talmud,包含了犹太教师直到西元五世纪末的教导)之中的犹太解经家对于但以理书极为推崇,虽然他勒目的核心米示拿(Mishnah,即犹太文士及教师口传律法之记录)旨在于人们的生活中保存、培养并应用犹太的律法书或旧约的教导。但是即使如此,撒迦利亚.便.卡布塔(Zechariah ben Kabutal)提到大祭司为赎罪日所作的预备时,如此说:「许多时候我在他(大祭司)面前读但以理书。」【144】但以理书被推崇为应当效法的典范,虽然它不被犹太人认为是具有权威的教导。中世纪及其后的犹太学者认为但以理书比不上其他先知书,这可能是因为基督教以弥赛亚的角度诠释该书所引起的反应。
早期注释但以理书的基督教作者,比方说罗马的希坡律陀(Hippolytus)、以及波里夸尼斯(Polychronius)和狄奥多勒(Theodoret),他们的作品或部分或全部流传下来。蒙哥马利曾加注他们条理分明、具历史价值的注释书,并在其论述中提到这些作者。【145】然而,最著名的当推耶柔米了(Jerome,约345~约419年)。他的注释旨在反驳新柏拉图主义者波非利(232~约305年)对但以理书之史实性的攻击。我们从耶柔米得知,波非利认为但以理书中有关预言的章节,是安提阿古.依比芬尼时一位不知名的作者所写。从这个前提他得出的结论是,作者不可能知道未来。若不是耶柔米细心地引述,波非利的作品根本不可能流传至今;令人觉得讽刺的是,当前在学术界居主导地位的是波非利的立场,而非基督教护教学者的看法。
自从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初期开始了对圣经的批评之后,波非利的观点便在理性主义的影响下,被圣经学者广为采纳。但以理书被认为是马喀比时代的作品,且被当作伪经,亦即假藉但以理之名写作,然而事实上并非他的作品。一些卓越的学者反对这种潮流,其中有英国的注释家溥西(Pusey,1864)和赖特(C. H. H. Wright,1906)、美国的司图特(M. Stuart,1850)、德国的凯尔(C. F. Keil,1867),后者的作品亦有英译本,威尔森(R. D. Wilson)着有 Studies in the Book of Daniel(1917, 1918)以及杨以德(E. J. Young)着有 The Prophecy of Daniel(1949)。蒙哥马利于一九二七年已经指出:「考古学已相当……激励了学者们重新护卫但以理书的真实性」,并且他支持「学者们的反应,即书中应被认可的历史传统比原来批评派所允许的多得多」。【146】然而,较近代的解经家大致上并未跟随此一潮流,他们将马喀比的年代、所谓的但以理书之历史谬误、以及原作之年代应该很迟之看法,均视为理所当然,【147】却绝口不提相对观点的证据。
解经家的看法很明显地可从他的诠释立刻看出。那些认为于马喀比时代成书的人假定,作者对他自己那个时代的历史最为了解,并假定第四个帝国是希腊帝国,而安提阿古.依比芬尼正是该国在西元前一七五至一六三年间称霸的统治者。要符合这一点则玛代─波斯帝国必须分裂为两个独立且前后接续的帝国,但这却违反历史的事实,且被视为作者的历史谬误之一。因此,四个帝国便成了巴比伦、玛代、波斯和希腊,而非前面我们讨论全书结构时所假设的巴比伦、玛代-波斯、希腊和第四个是罗马。【148】如此观点说不通的地方在于,但以理书本身指出八章3、4节的公绵羊乃是玛代-波斯帝国(八20),而公山羊指的是希腊(八21)。约瑟夫看到这一点,但他和他当代的拉比仍然接受第十一和十二章指的是罗马和安提阿古两者。【149】因此,当罗马人毁灭耶路撒冷时,他们亦被视为应验了预言(参:太二十四2、15~22)。早期的基督教圣经注释学家在这点上和约瑟夫看法一致。
因为但以理书引发了如此多的争议,使得现代的解经家再次被吸引到目前的讨论中,讨论的范围包括它的史实性、著作年代、文体以及其他有趣的主题,以致作者的写作宗旨和目的很容易就被轻忽了。如何诠释的问题,就像我们前面提到的,将结果两极化为两种可能:第四个帝国不是希腊就是罗马。巴尔在评述英国对于了解启示文学之贡献时说:「英国学界以相当清楚且简单的问题来探讨这集复杂和难解于一身的启示文学作品。这些问题基本上可以用是或否来回答……。这样将谜样的资料简化为实质上简单的问题,对我来说,似乎是我们英国启示文学的研究传统之特色。」【150】如此有见地的评论不仅可大体上适用于启示文学,而且可特别适用于但以理书,尤其是有关第二和第七章对于最后一个帝国的诠释:是希腊还是罗马,究竟是哪一个?
我们在前面已论证过,【151】如果作者是西元前二世纪马喀比革命时代的人,那么即使他不具有任何超自然的洞察恩赐也可以观察到的明显事实是,罗马正逐步取得希腊之主权。如果作者是西元前六世纪的人,且真的得到神的启示,那么依照但以理书本身所提供的解释,第四个帝国便是罗马。但为何如此?尤其是第十一章对希腊时期的诸事件着墨甚多。作者究竟想要说什么?或是圣灵希望借着但以理书的资讯,对教会造成什么冲击?
全书主要的资讯是,神的子民将会经历苦难并受到要被灭绝的威胁,但这并非故事的结局,因为他们的神是永活且全能的神,祂必借着证明自己的名来彰显祂的荣耀,而且祂必拯救祂的子民。在但以理书的前半,但以理和他的友人身陷于巴比伦/波斯的帝国主义以及神的主权两者之间的冲突中。在这里冲突以最简单的方式呈现出来:个人因为不顺从国家对他们的要求而面临死亡的威胁,最后得到奇妙的拯救。但整个过程还有另一层面的意义:神的子民全体都要任凭君王的摆布,而这君王将不断把异教徒的生活方式加诸他们身上,并同时禁止他们敬拜列祖的神。此一过程在安提阿古.依比芬尼时最为严重,而但以理书在事前即已预备他们,以至于考验来临时信心不会动摇。然而,在世上的争战背后,「在天空」攸关生死的宇宙大战正在进行,而异象启示了争战的本质,天使亦参与在争战中。在宇宙的这个层面,神同样必然得胜,并将建立祂的国度。那「非人手凿出来」的石头(二34)是天上的神所建立的国(二44);在七章21、22节,第四个国「胜了圣民」,而圣民一直被征服到神干预且赐人子权柄、荣耀与不能败坏的国度为止(七13、14)。只有在挫败后,胜利才会达到,而国度将赐予至高者的圣民(七18)。
不论但以理书的作者写作的年代为何,他可能没有见到更远的将来。但他已掌握重要的部分,亦即神的子民未来要面临极大的争战,以至于死(参:亚十四1、2)。在马喀比时代,小小的犹大省面临了信仰灭绝的空前威胁,许多忠心的信徒的确因而丧生。在犹大(Judas)领导之下的自由战士,起初令人惊异地拯救了百姓,而圣殿也再次成为敬拜的中心。神已救拔了祂的子民,但结果尚未定,因为犹大省在之后的几个世纪,并非敬虔的好榜样。宇宙的争战尚未达到顶点,而但以理书则以一段等待「末时」的神秘时期退出。书中应许了拯救,但恶人仍必继续「行恶」(十二10)。神的国度尚未开始。
从旧约作者的观点,这最终拯救的确据是令人惊异的启示。我们必须珍惜这样的启示,同时也要体会这确据对于经历迫害的作者和信徒的意义为何。但重新回到第四个国的问题,解释的天使并未提到该国的名字。如果假设我们在二十世纪的人知道第四国指的是希腊或是罗马,所以我们便据而解释但以理书,那么我们便失去了重点。最早的基督教解经家认为第四个帝国是罗马,并认为基督的受死和复活是第二和七章所展望的焦点,我们相信此看法并无错误。他们可从保罗的书信得到宇宙争战的证据,而这争战已在十字架上得胜(例如:弗一19~22;腓二8~11;西一18~20,二15)。但争战的日子并非就此退出。基督徒正进行一场争战,需要神所赐的全副军装(弗六11~18);打仗和逼迫仍在前头(太二十四6~14),而耶稣则引用但以理书九27,十一31,十二11来形容未来的情形。但以理书对教会而言,与未来息息相关,即使在某个层面它的预言似乎在西元前二世纪即已应验。末时「还没有到」,因为神国的资讯尚未传遍天下(太二十四14)。因此,如果我们西方人对自己提出问题「第四个帝国代表什么」时,希望得到一个是或否的答案,那么我们可能根本就问错问题了。
四个帝国的意义似乎在于,它们都在被掳时期与基督受死之间发生,但它们也可能含有象征的意义,代表着神的教会和历史上世界强权之关系。启示录从但以理书退出之处接续了争战的主题,并预期和那与教会为敌的邪恶势力,将会发生最后的冲突,但并非就此退出。羔羊在得胜后,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启一18);邪恶的势力仍然迫害神的见证人至死(启十一8),但神的见证人必然得到最后的胜利,因为「世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国;祂要作王,直到永永远远」(启十一15)。但以理留意到基督的首次降临,而约翰在启示录中则看到祂再度降临。
同时,「我们最好把发生在我们个人以及教会的事,视为混沌和和谐两者之间的争战──也就是这个世界从起初到末了的故事,并将这些事看作是神在末世的作为。在一切属于起初和末了的能力、圣洁和慈爱中,神与我们共度每个危机,且我们将再次预先经历到最后的胜利」。【152】
注解: 142Jewish Antiquities x. 266, 267.
143Ibid., sections 276 and 280.
144Herbert Danby, The Mishna: Translated from the Hebrew with Introduction and Brief Explanatory Notes (OUP, 1933), Yoma 1:6, p. 163.
145ICC, p. 107.
146ICC, p. 109.
147因此,比方说TBC, pp. 1和56ff., 以及Porteous, p. 20。
148亦见注释 Ⅲ. 总结. 〔书版后面的第187页〕。并非所有的保守派学者都认为第四个帝国是罗马。Gordon J. Wenham (Themelios, 2. 2, 1977, p. 51) 提出一个重要的观点──许多保守派的基督徒,包括 Westminster 的神职人员,早就认为希腊应是第四个国,之后自由派才把它当作是其标记。Robert J. M. Gurney (ibid., pp. 39-45) 从他对该段历史的了解,指出四个帝国应是巴比伦、玛代、波斯和希腊。John Goldingay 在同一问题上,支持这种看法,但理由是作者想要用一个无法修改的当代主旨。因此作者必须要加强其资料的张力来符合其构想,并非他弄错了历史(ibid., p. 46)。
149Jewish Antiquities x. 276.
150James Barr, Jewish Apocalyptic in Recent Scholarly Study, pp. 32, 33.
151见注释 Ⅴ. 十一章1节及十一章37-39节〔书版第213及232页以下〕。
152John E. Goldingay, 'The book of Daniel: three issues', Themelios, 2. 2, 1977, p. 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