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并那诚实作见证的、从死里首先复活、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稣基督,有恩惠、平安归与你们!他爱我们,用自己的血使我们脱离(有古卷作:洗去)罪恶, 6 又使我们成为国民,作他父神的祭司。但愿荣耀、权能归给他,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启示录是以书信的方式写作的,这一点经常被人们忽略。在 1:1-3 的序言之后, 4-6 节与我们在其他新约书信中遇到的内容非常相似,比如加拉太书、以弗所书和雅各书。启示录的作者是使徒约翰,是写给位于今天土耳其的当时七间教会的。在这封书信里,表明了耶稣对教会有特别的关注(关于此点,也可参考第三篇附注中所引用的,达勒姆对第 19-20 节的解释)。
同样在第 11 节中,耶稣给约翰的信息是写给七间教会的,不是写给个人的,也不是写给世俗团体或其他组织的,而是写给基督建立的教会,使之成为主耶稣施恩的器皿。“启示录是神为教会的益处而发出的话语。因此,应该以感谢的心欢喜领受这卷书,像对待一颗贵重宝石那样”。(达勒姆 Durham)
这本书的作者是使徒约翰。关于他,早期教会历史学家尤西比乌这样写道:“我们何必说到那靠在耶稣怀里的人约翰呢?他承认关于主耶稣的事可以写很多,以至于全世界都无法容纳它们。他给我们留下了一本福音书。他也写了启示录,但对于七雷之言被命令保持沉默。他还留下了一封篇幅极少的书信;也许还有第二封和第三封。”(尤西比乌:《教会史》,《 NPNF 》,第二辑, 1:273 )。这位约翰亲近耶稣,服事耶稣,深受我们主的亲密信任。这位约翰也像其他爱主之人那样亲近耶稣;他知道他所讲说的是谁。启示约翰写下启示录的人,与福音书中所呈现的耶稣毫无二致。
我已经提出了约翰福音、约翰一书,二书和三书并启示录拥有共同的作者,即使徒约翰。下面也可以看一下反面意见:
附注:狄奥尼修斯对作者身份提出了少数人接受的意见( NPNF ,第二系列, 1:309-311 )
之后,他如此评论约翰写的启示录:在我们之前,有些人把这本书完全搁置和拒绝了,逐章批评它,宣称它没有道理,没有论据,并坚持认为这卷书名是骗人的。因为他们说它不是约翰的作品,也不是启示,因为它被一层晦涩的面纱遮得又厚又密。他们声称,没有一个使徒,没有一位圣徒,也没有一所教会中的人会是启示录作者,但克林妥( Cerinthus )创立的教派,在他之后被称为克林妥主义( Cerinthian ) [10] °,渴望他的虚构思想享有权威,将启示录冠以自己的名字。因为他所教导的教义是:基督的国度将是地上的国度。由于他自己是专注于肉体的享受,而且在他的本性中完全是感性的,所以他梦想那个国度将包括他所渴望的那些东西,即满足肚腹和性欲;也就是说,在吃喝和婚姻中,在节日和祭祀中,以及在杀害牺牲者中,他认为他可以用更好的恩典来放纵他的胃口。但我不能冒昧地拒绝这本书,因为许多弟兄都对它推崇备至。但我猜想,它超出了我的理解范围,而且每一部分都有某种隐秘的、更奇妙的意义。因为若我不理解,我就怀疑此话下面还有更深的意义。我不以自己的理智来衡量和判断它们,而更多的是留给信心,我认为它们太难了,我无法把握。我并不拒绝我所不能理解的东西,而是说,因为不理解会让人感到希奇。”
在这之后,他察考了整卷启示录,并且证明了按照字面意思是不可能理解的,于是作了如下阐述:“可以这么说,在完成了所有的预言之后,先知宣布那些遵守预言的人是有福的,他自己也是如此。因为他说:“遵守这书上预言的人有福了,我约翰就是看见听见这些事的人”,所以他被称为约翰。我不否认这卷书的作者叫约翰,而且也同意这是一位圣洁的、有圣灵感动的人。但我不能轻易承认他就是使徒约翰,西庇太的儿子,雅各的兄弟,约翰福音和新约中的(书信 [11] ( the Catholic Epistle )都是由他写的。因为我从两者的性格,表达形式,以及整本书的表达方式判断,这本书并非由他写的。无论是在福音书还是书信中,传道人没有在任何地方给出他的名字,或者对自己的宣称。”然后他继续补充到,“约翰从来没有说过,好像是指他自己,或好像是指另一个人。
但启示录的作者却在一开始就介绍了自己:
1.耶稣基督的启示,就是神赐给他,叫他将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的众仆人。他就差遣使者晓谕他的仆人约翰。
2.约翰便将神的道和耶稣基督的见证,凡自己所看见的都证明出来。”
然后,他写了一封信,“ 4 约翰写信给亚西亚的七个教会。但愿从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神,和他宝座前的七灵, 5 并那诚实作见证的、从死里首先复活、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稣基督,有恩惠、平安归与你们!他爱我们,用自己的血使我们脱离(有古卷作:洗去)罪恶。” 但是,传道人并没把自己的名字放在约翰一书的开头。他没有介绍自己,而是从神启示的奥秘本身开篇: 1 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因着那样的启示,主耶稣也赐福了彼得,“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但无论是在被誉为约翰二书和三书的书信中,虽然篇幅简短,约翰的名字都没有出现,不过写了一个不具名的片语,“长老”。然而,启示录的这位作者并不认为这样给出一次他的名字是足够的,而是再次提到自己:“ 9 我约翰就是你们的弟兄,和你们在耶稣的患难、国度、忍耐里一同有分,为神的道,并为给耶稣作的见证,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岛上。”
这卷书结尾时,他说到,“ 7 看哪,我必快来!凡遵守这书上预言的有福了! 8 这些事是我约翰所听见、所看见的;我既听见、看见了,就在指示我的天使脚前俯伏要拜他。”必须相信的是写这些事的人叫约翰,因为作者自己提及了,但未表明他究竟是哪位约翰。因为他并没有像福音书中作者较明确提及的那样,说他是主所爱的门徒,是躺在主怀里的那一位,是雅各的兄弟,是亲眼看见并亲耳听过主的教训。他若想明明地表明自己,就会说到这些事。但他并未这样讲,却说自己是与我们的弟兄一同有份的,是耶稣的见证人,因见过听过启示而蒙福。
但我认为,有许多与使徒约翰同名的人,因着对他的爱,也因着他们仰慕和效法他,渴望像他一样被主所爱,就给自己取了同样的姓,就像许多忠心的儿女名叫保罗或彼得一样。例如,在使徒行传中还提到另一位姓马可的约翰,巴拿巴和保罗也曾带着他布道。“到了撒拉米,就在犹太人各会堂里传讲神的道,也有约翰作他们的帮手(徒 13:5 )。”我不认为是这位约翰写了启示录,因为经上没有写他与他们一同进到亚细亚,而是说,“保罗和他的同人从帕弗开船,来到旁非利亚的别加,约翰就离开他们,回耶路撒冷去(徒 13:13 )。”但我认为他是亚细亚的其他一些人中的一位,因为他们说以弗所有两块碑,每块碑都刻有约翰的名字。而从思想上,从文字及其安排上,可以合理地推测,这一篇与那一篇是不同的。因为约翰福音和约翰一书是互相一致的,而且是以同样的方式开始的。比如:约 1:1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在约一 1:1a 中如此说,“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约 1:14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翰一书中说到同样的事情,不过略有不同:约 1b ,“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因为他在一开始就介绍了这些事情并且坚持他所说的,从后面的内容可以看出,这是为了反对那些说主没有道成肉身来的人。因此,他还谨慎地补充道,“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约一 1:2 )。”他坚持这一点,并没有偏离他的主题,而是在同一标题下讨论每件事,并列举了一些我们将简要提及的名称。任何一个仔细研究的人都会发现这些片语:“生命”、“光”、“脱离黑暗”,经常出现在两者之中;也不断出现“真理”、“恩典”、“喜乐”、“主的血和肉”、“审判”、“罪的赦免”、“神对我们的爱”、“我们彼此相爱的诫命”、“我们应该遵守所有的诫命”;“对世界、对魔鬼、对敌基督的定罪”、“圣灵的应许”、“神的收纳”、“信心的持守”、“圣父与圣子”出现在字里行间。事实上,很明显可以看出,约翰福音和约翰一书有诸多相同特点。
但启示录却与这些著作大相径庭;既不触及,也丝毫不与它们相近;几乎可以说,与它们没有一个共同的音节。约翰一书和约翰福音都没有提到,也没有包含任何有关启示录的暗示。但保罗在他的书信中,对他的启示给出了一些指示,虽然他没有自己写出来。此外,还可以看出,约翰福音和约翰一书的用词与启示录不同。因为它们的写作不仅在希腊语方面没有错误,而且在表达、推理和整个结构上也很优雅。他们确实没有显露出任何粗俗用语或语法错误。因为作者似乎同时具备了话语的必要条件,即知识和表达天赋,主都赐给了他。我不否认另一位作者得到了启示,得到了知识和预言。然而,我察觉到他的方言和语言并不是准确的希腊语,而是使用了粗俗的成语。而且,在某些地方还有语法错误。在这里没有必要指出这些,因为我不希望有人认为我是本着嘲笑的心态说了这些话,因为我说这些只是为了真挚地表明这些书卷之间的区别。”
然而,圣经的中心不是约翰,甚至不是教会,而是耶稣。
在启示录书信的问候之后,约翰表达了对教会的祝福。这恩典和平安是从跨越三个时空维度的神而来的: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神。而且,这恩典也是从神宝座前的七灵和耶稣基督面前发出来的。因此,在这个问候中引用到了三一真神的所有三位格。
比起了解末世计划,以下两个是我更希望基督徒掌握的有关永恒真理的例子。
首先,正如达勒姆所指出的,这些经文教导说:“在可称颂的三一真神中,有三个不同的位格,即父、子、灵,他们是同一位神,洗礼是奉这三个位格的名施行的;信徒是向这位三一真神祈愿和祈求恩典(林后 13:14 )。因为: 1.这里明确提到有三个位格,这一点是不能否认的;第一位是父;第二位是耶稣基督,子确实与父不同,这一点是很清楚的。因为,是子而不是父道成肉身;七灵必须也是如此,他们出自圣灵自己。经文中也有把圣灵与父和子合一在一起提及(如林后 13:14 ;约翰一书 5:7,8 )。所以,在七封书信中说到,这是圣灵所说的话。因此,这七灵,就是那一位灵,他是一位对教会说话之神的一个位格。2.这三位格,每一位都必须是同一位神的位格之一……”
所以,在这封书信的一开始就强调了三一真神。在上次的讲道中,我们重点讲了第五节中关于耶稣基督的启示,他在该书卷中最主要的一个名称就是“阿拉法,俄梅戛”。基督的名称揭示了他的工作。
达勒姆( 1,5 )对这个经常重复的题目讲道:
1.使约翰知道他是从谁那里得了这一托付。这位有权柄托付他的,让他既能传讲,又能写下来;这位托付者是首先的,也是末后的。这关系到传道人出来传道时要知道的一件事,即他们受了谁的托付传道,使他们不把荣耀归给自己,也知道这个托付不从人那里得来的,也只有按着耶稣所指定的方式。除非他们有基督的委任,人不会差遣他们到教会去,不可凭人手作为而传道。
2.这也是为了神百姓的缘故,要学习他们接受从约翰手中传的道。这不是约翰的话,而是阿拉法和俄梅戛的话语,是这位首先的也是末后的话语。我们这样讲,对我们有益处;你们这样听道,对你们也有益处。那托付约翰和使徒们传道和写作圣经的耶稣基督,就是那差遣牧师和教师去传道的,就是那赐人恩赐造就教会、基督身体的耶稣基督(弗 4:12 )。他给使徒和传道人的托付是合一的;他给他们的权柄和差派也是合一的;使徒和传道人都是为着教会的好处而赐下来的。”
基督行走在金灯台并是启示的中心。基督是我们的先知、祭司和君王。从第三节来看,很明显,启示录是一本预言书。这是来自基督,“那位先知”的启示。
根据这些经文,他也是一位祭司。“人子” 与 15:6 中的天使不同,他没有穿上“光明细麻衣 ” 。他“穿着长袍”,这是一个技术术语,指的是祭司的服饰。这个象征似乎是说,他不仅是一位祭司,而且由不同的着装告诉我们,他已经执行了他祭司的工作”。( Corsini , 92 )天使和耶稣都完成了将从天上领受的信息带到地上的祭司职分,无论两者职任多么相近,唯有基督耶稣是永远的君王与大祭司,并唯一的中保,而天使们并不是。他已经完成了这一次永远的献祭,现在是君王和大祭司,统领着有君尊的和圣洁的国民( 1:6 )。
耶稣也是君王:“眼目如同火焰,两刃利剑的属性表明他作为君王审判的角色”。( Corsini , 92-93 )同样这也是他再来和在他死和复活中所行使的职能。
第五节的最后部分解释了基督为我们所做的事,第六节接着宣布他为我们计划达成的事。
基督为我们所做的是以圣餐为代表的( 5b )。当我们领受主的晚餐时,对于那些不认识基督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奥秘。当然,对那些认识基督的人来说,也仍有一部分是奥秘的。基督藉着这筵席,表明他对我们的爱。书信的赐福将赞美归因于“他爱我们,用自己的血使我们脱离(有古卷作:洗去)罪恶”。
下面请同我一起思想这两句确定的话语:
1.基督爱我们
耶稣的爱在最后晚餐上以一种明确无误的方式表现出来。如果耶稣不忠心,他可以转身就跑开。许多优秀的祭司会这样做。耶稣有能力为自己求父差十二营多天使保护他。但相反,正如约翰福音 13:1 所说,“他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耶稣在楼上给他的门徒设立了这一圣礼。他要面对的十字架是他爱我们的最高明证。他不只是在言语或思想上爱他的子民。他所展现的不是理论上的爱或抽象的感情。他将他的爱转化为行动,以至于他为自己的百姓受死,这是牺牲的爱。
基督的爱表现在他道成肉身,甚至在十字架上惨遭杀害。耶稣用钉子和鲜血表达了他的爱。他没有为最穷苦的人扣留他最高的爱。我们的大祭司基督深爱着我们。
每当我们领受圣餐时,我们必须首先记住耶稣基督主动的爱。他的爱是自己受痛苦;他的爱是遵守全律法,都是出于对如此根本不值得爱的人却仍怀有这番大爱的心。这就是约翰福音 3:16 所描述的:“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其程度是如此之长阔高深。启示录 1:5 和领圣餐时都提醒我们这一点。此外,
2.基督用他的宝血使我们脱离罪恶
基督的工作带来了罪中得释放。他把我们从什么中释放出来?西敏大要理问答第 23 问讲道,“堕落将人类带入罪恶与悲惨的景况中”。特别是,罪阻碍了我们与神的交通,导致我们“生来就成为可怒之子,是撒但的奴仆,应当受今生与来世的各种刑罚。”(同上第 27 问)
基督为我们所做的工作是,救我们脱离了罪与痛苦。
罪是最严酷的主人,可以摧残、奴役、残害我们。然而,这圣礼中所代表的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却比“自救”更强大。我们不只是“想象世界和平”,或者“想象从罪中解放”。基督耶稣是真正地为我们做到了,这不是我们想象的产物。我们得到了自由,从压迫性的奴隶主手中被解救出来。
每当你领圣餐时,要思想这个问题。使 20:28 包含了对教会领袖的命令,要看守自己和神的羊群。那节经文则继续说:“圣灵立你们作全群的监督,你们就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牧养神的教会,就是他用自己血所买来的(或作:救赎的)”。是谁为我们流了他的血?根据那节经文,是神。当然,这是指三位一体中道成肉身的第二位格,耶稣基督的人性,他为教会舍身流血,这样他就使人真正从罪的捆绑中释放得自由。他“已经用他的血把我们从罪中释放出来了”。詹姆斯 .达勒姆进一步解释说:“他的爱不是空洞或补充性的,而是这样的一种的爱,使他离开高天的荣耀,降下并取了与我们认同的人性,并在这真实的人性中受死,为我们流血。通过这宝血,把我们从罪污与罪恶中得洁净。
具体来说: 1.罪是污秽的。2.这污秽是不容易洗去的。3.基督的血有伟大的功效和真正的美德,能洗净灵魂,洗净罪恶,好像从来没有犯过罪一样;就像水泉有功效和优点,能洗净污秽的东西一样。这在律法之下的那些礼仪和洗礼中就有典型的体现。4.基督用以洗净信徒的血,就是他自己的血,不但是首先从死里复活的血,也是真实忠心见证人的血,是地上万王之王的血,是的,也是那将要来之君王的宝血,是昔在的神的宝血。[12] 所以,经上说,牧养神的教会,就是他用自己血所买来的(徒 20:28 )。它不仅表明了基督之血的功效和满足,也表明了他受死之目的:它不是单纯的见证和见证的承担,也不是仅仅为了给他人留下榜样,(如那亵渎的人,贬损我们可称颂的主之死所谬讲的),而是为了用他的血洗净了且背负的我们的罪,除去罪孽,使我们称义,使他死里复活的大能战胜了罪的权势。” 在领圣餐时、以及每当你读到这节经文时,都要欢庆你从罪中释放得自由。启示录既是关于末世的,也同样程度地与此真理相关。基督所流的血为你成就了这一切。基督已经打破了锁链,解放了罪奴。
此外,在我们看到基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所成就的事之后,第六节还提及他把我们变换成两个瞩目的地位:国度和祭司。
1.国度。这里使用了一个政治术语,尽管主要来说基督所创立的并非是一个政治实体。他改变了我们,使我们有新生命和新身份。这是一个国度,一个有组织的团体,以君王为中心。我们的特点是一支军队,一群大使,一个有序的团契,一群传承宝贵信仰的民,这些是被指定的综合称谓。当我们领圣餐时,我们应该记住,我们不是单独的个体,而是一个圣洁的国度,一个由强大的君王统治的王国。世上没有什么能在终极上阻止这一切的成就。
爱我们并把我们从罪中释放出来的基督,也把我们转变成:
2.祭司。正如上面谈及的“国度”,并不局限于某一群基督徒,同样,“祭司”看起来也不仅局限在被按立的牧者身上。从某种意义上说,所有的基督徒都是祭司;我们都为他人代祷,献上我们的生命作为祭物,并尽力把神带到人面前,把人带到神面前。我们以祭司的身份在同情和赦免中服事。当然,对于使徒的传承者来说,基督给了教会钥匙的权柄,使他们能够赦免(译注:指悔改信徒的)罪,也能够留下(译注:不肯悔改的信徒的)罪。不过,基督徒还是有更多的祭司性职责要履行。
达勒姆评论道:“世界上没有比作我们主耶稣的仆人更有皇家荣耀和尊严的了;那是真正的王者,就是掌权者;祭司,就是奉献给神;它并非表现在松散和肉体的自由上,而在于新的顺服;越是顺服,越是谨慎,越是在圣洁上严格,就越是自由、享有威严和王者之庄重;我们作为主的仆人都是王 [13] ,他是如此伟大的王,我们也是如此幸福。”
很多时候,抗罗宗信徒都把牧师祭司性的事奉最小化。我们倾向于认为这只是罗马天主教会做的事情。实际上,教会持续的祭司事工是很重要的。
基督教会在以下常规事工方面都是祭司性的:
新约的圣礼包括洗礼(洁净)和主的晚餐。这与旧约时代的节期相仿,今天祭司们仍然向神的百姓施行这些圣礼。
宣告赦罪。许多教会在圣餐时宣布赦免,这是合宜的,只要清楚地知道赦免不是来自人的行为。
经常为别人代祷,祭司就是这样做的。
敬拜是由祭司带领的,他们会把人们领到神的宝座前。这些经文也包含了关于敬拜的有力教导,提醒我们,“神是神圣崇拜的唯一对象;除了神,没有其他对象。因为除了神,没有人拥有这些无限和超越的属性,而这些属性和超越是神圣崇拜的对象所必需的,比如全知、全能、无限、至高无上的威严、荣耀等等。如此说来,神是配得敬拜的,是神威严的基本特点,就像不朽和永恒一样;神是配受尊崇的,因为他是无限的、充满万有的、全知的,等等。因此,这些属性是不能传达给任何其他受造物的。没有人可以被崇拜,可以说,没有任何人配受敬拜。对神的敬拜只有一种,就是那至高无上的,配得神无限威严的敬拜。总之,就是律法十诫中第一诫命中所要求的,与这位荣耀超越的独一真神相称的敬拜。而这是在前者基础上进行的,因为,若只有一位敬拜对象,就只能有一种敬拜方式。”(达勒姆)
基督徒也依然有献祭的行为 -- 并非为了赢得恩典或恩宠,而是出于对他人需要的真正怜悯。
怜悯弱者,扶植受压迫者。
“拥有这些特权也赐予了信徒们相应的义务,要他们亲自去履行。如果基督的血被赐予作为洗濯罪孽的泉源,那么就能够用来赦免罪孽,使人治死罪并成圣。让我们把自己当作王者。作罪的仆人是一件如同野兽做的事;但我们要向往有君尊,尊贵的宝座前的事奉。我们蒙召要活在信心和盼望中,使我们的内心和谈话都有圣洁和属天的样式;要有王室的精神,不屑于、并且践踏今世的事物,因为这世界与我们的心和情感都不相宜。”(达勒姆)
圣经启示基督为先知、祭司和君王。他是先知,因为他告诉我们神要我们知道的。他是君王,因为他掌管和引导我们的生命。他也是我们的祭司。”
在圣餐中提醒我们并呈现基督为我们所做的事。我们也有一个誓约,就是我们成为神的国度和祭司。[14]
为什么不现在就开始活出那生命身份,而不是在将来呢?要明白并相信他的爱和他的宝血所带来的从罪中得释放的功效。
译注: [10] 译注,克林妥为“住小亚细亚之异端,以弗所之宗教领袖,主张‘爱宾派'与‘诺斯底派'之混合教义”——原引于赵中辉著《英汉神学名词辞典》新增订版 113 页。
[11] 译注,这里应该是指约翰一书,二书和三书。
[12] 译注,基于神人二属性相通的原则,圣经有时会将基督人性作为,归于其神性方面,或反过来。这里就是很明显的一个例证。
[13] 译注,指与基督同作王。
[14] 译注,基督的大祭司职任,包括他为我们的献祭代赎,且至今仍在父宝座右边为我们代求、宝血洁净罪、替我们与父神和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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