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爾文(1506-1564)屬於第二代的宗教改革家,他原來只想研究人文主義,過安靜的學者生活。[11] 1523年,十四歲的加爾文離開故鄉,先後在巴黎、奧爾良、布列日等地學習語文(拉丁文、法文、希臘文、希伯來文)、神學、法律、修辭學以及古典文學(1523–1533)。起初加爾文父親鼓勵他學習神學,準備以後在教會工作。後來他父親和教會交惡之後,要求加爾文轉讀法律,加爾文遵從父親的指示。1531年父親過世之後,他轉回自己的興趣,立志做為學者。二十三歲時出版《西尼加論仁註釋》(1532,De Clementia)展現他研究古典文學的造詣。他採取語言學和修辭學的原則解釋西尼加的作品,他後來將這方法運用在聖經解釋。[12]不久,他經歷了一次突然的悔改,[13]轉而委身於改革宗信仰,專心研究聖經與神學。從1533年起,加爾文清楚反對中世紀的經院神學(scholastic theologies)。他認為經院神學時常落入提問一些不切實際的問題,而忽略生命的問題。加爾文強調基督的救恩,以簡潔清晰的方法傳達上帝的恩典,讓聖經能夠清楚彰顯上帝的威嚴。[14]
早期的人文學訓練讓加爾文學習到歷史、文字學、經文校勘,這對他後來研究聖經有很大的幫助。例如尊重經文、仔細研究經文、瞭解作者的意圖、修辭學等,他的作品顯示他後來成為聖經學者的特質。[15]
(一)強調從經文原文入手
加爾文部份延續傳統的聖經解釋方法,他主張讀聖經的人需要有一定程度的靈性成熟,參與在聖經見證的真實。他強調解經者要瞭解聖經作者的心意,也要效法他們/她們的信仰生活。加爾文也接受某些的經文可以運用預表式(typological)的解釋方法,這方法類似中世紀的雙重字面意義的解經方法。例如對以賽亞書五十三章受苦僕人的解釋,或是將亞伯拉罕獻以撒比擬於上帝獻上耶穌基督。不過,加爾文拒絕寓意式的(allegorical)解經方法以及中世紀神學家普遍接受的四重意義解釋法。加爾文喜愛採用他稱為「自然意義」(plainor natural sense)的解經法。這種自然方法不是呆板的依照經文的字面意義,而是採取過去解經家們稱為「靈性意義」(spiritual sense)的方式,來解釋聖經。[16]這種方式從經文的文字意義出發,進一步探討經文的屬靈意義。此外,受到人文主義學術的影響,加爾文喜愛修辭學和語言學,而對經院學派的論證模式表示懷疑。他堅持解釋聖經者必須瞭解希伯來文和希臘文的原文聖經,而不是拉丁文聖經的翻譯。加爾文聖經解釋的出發點是希伯來文及希臘文原文聖經,還有教父們完整的著作。在教父著作中,加爾文特別喜愛引用金口約翰(Chrysostom,ca.347-407)和奧古斯丁(ca.354-430)的著作。[17]加爾文主張,聖經釋義的目的是要教導讀者明白聖經的意義以及生活的實踐。喚起讀者更認識上帝,並且更愛上帝以及愛鄰舍如同自己。他時常運用多層次的聖經釋義,在深入解釋聖經之後,引導讀者將經文意思運用在生活中,
然後又帶領讀者回到經文本身。[18]加爾文經常將類比法(analogy)運用在過去與現在、經文與讀者之間,搭建溝通的橋樑。有時候他會使用先知預言和實現之間的辯證關連性,來彌補過去與現在之間的鴻溝。他主張正確的解釋聖經,不能簡化成探討古代閃族宗教的瑣碎消息。他沒有興趣考究經文的「古董」意義,他更關心的是經文提供給人救恩與幫助。[19]
(二)人文主義的訓練:修辭學、解釋古典著作
早期的人文主義學術訓練,對加爾文後來解釋聖經有很大的幫助。[20]特別是加爾文二十三歲時出版《西尼加論仁註釋》(1532,De Clementia)展現他研究古典文學的造詣。他採取語言學和修辭學的原則解釋西尼加的作品,這方法幫助他後來運用在聖經研究。透過古典著作的研究,加爾文學到以尊重的態度來處理經文,從此也發展出後來釋義方法的特色:尊重經文的內容敘述,實事求是的解釋經文。其次,加爾文也從人文主義學到修辭學(rhetoric)的方法,熟練運用文字或話語的技巧,用在他的講道與著作中,發揮說服的力量。讓許多人感受他人格的權威,相信福音的大能。[21]加爾文從人文主義學術學習尊重經文、仔細研究經文、瞭解作者的意圖、修辭學等,為解釋聖經立下良好的基礎,讓他後來成為優秀的聖經學者與神學家。此外,加爾文接受人文主義的薰陶,以教育的觀點與類型的觀點來看教義(doctrina)。他認為任何要學習聖經的人,都必須是學習的人(docilitas)。人在服事福音的時候,也是如此。這是一種基督徒哲學(Christian Philosophy)。[22]
(三)教父著作中「恩典」的重要性
加爾文從研究教父的作品中發現上帝的「恩典」(而非人的功德)是信仰的基礎。加爾文的聖經註釋書大量引用教父的著作,顯示受到傳統解經方法的影響。他特別喜愛引用金口約翰和奧古斯丁的著作。不過,加爾文也有不同於傳統的創新,例如他反對俄立根(185–254)的寓意法(allegory)解經,主張依照經文字面意義的、或非寓意式的解經。雖然加爾文明顯受到奧古斯丁神學思想的影響,但是他卻拒絕寓意式解釋聖經,後者是奧古斯丁最常用的解釋聖經方法之一。此外,他也比同時代的人對「女性服事」保持更開放的態度。[23]
加爾文拒絕傳統的寓意解經方法,從他註釋加拉太書四章可以看出他的解經特色。加拉太書4:24提到寓意(allegory)的例子,保羅以撒拉和夏甲來比擬信心vs工作、福音vs律法的關係。加爾文反對俄立根只注重經文的靈性意義,卻忽略經文平鋪直敘的字面意思。[24]加爾文引述金口約翰的理念,認為使徒保羅在加拉太書四章引用的寓意其實是一種類型(typology),而非嚴格定義的寓意。加爾文的釋義採取經文的字面意義,瞭解作者的想法。他樂於引用類比、類型、隱喻,和修辭法,強調解釋聖經是以文字或歷史為主,拒絕使用脫離處境與經文情節的寓意法。[25]
(四)宗教改革家的神學影響(系統化的聖經釋義)
加爾文受到馬丁路德宗教改革與神學的深刻影響,1536年出版的著作《基督教要義》呼應路德的神學。不過,他比路德的神學更進一步開展,以系統化的解釋聖經,超越路德的神學架構。同時,加爾文對某些枝節的問題採取「技巧性地忽略」而不予討論,但是他嘗試調和極端對立的兩邊,開拓平衡的進路。[26]
注:
11. 參考加爾文1557年出版的《詩篇注釋》序言,John Calvin,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Psalms, trans. James Anderson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49), xl-xliii。有關加爾文生平,
參考Thea B.van Halsema,《加爾文傳》,王兆豐譯(北京:華夏,2006)。
12. 參考CO 5, 5-162; F. L. Battles and A. M. Hugo, eds. and trans.,Calvin’s Commentary on Sen-eca’s De Clementia(Leiden: Brill, 1969)。在這本著作中,加爾文依照語言學和修辭學的原
則來解釋西尼加的著作。這深遠影響加爾文後來的聖經解釋方法,此後他一直依照語言學和修辭學的原則解釋聖經。因此加爾文不同於當代的釋義者,他一直根據經文的脈絡中解釋經文,闡明經文作者的意圖(mens sriptoris)。他也清楚區分經文的意義,以及
實際生活的應用。連帶地他也拒絕以寓意法來解釋聖經,同時也反對以「基督論」的釋義觀點來解釋舊約,因為這種方法忽略了經文信息的歷史、論述、及敘述的脈絡。加爾文批評有些學者對聖經採取不適當的基督論式的解釋,或是不顧及經文脈絡的解釋(例
如CO 49, 189f;《羅馬書注釋》9:25f; CO 31, 366;《詩篇注釋》37:1)。參考Peter Opitz,
“Schrift,” inCalvin Handbuch, ed. H. J. Selderhuis (Tübingen: Mohr Siebeck, 2008), 239-240.
13. 加爾文稱之為“conversion subita”,見Calvin,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 Psalms, xl.學者認為這事可能發生1529-1534年間,參考D.C.Steinmetz “The Theology of John Calvin,”in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Reformation Theology, ed. D. Bagchi and D. C. Steinmetz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4), 114.
14. 參考W.van't Spijker,Calvin: A Brief Guide to His Life and Thought, trans.L.D.Bierma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 2009), 128-129.
15. 參考John L.Thompson,“Calvin as a Biblical Interpreter,”59.
16. 參考Steinmetz,“John Calvin as an Interpreter of the Bible,”284-285.
17. 參考Steinmetz,“The Theology of John Calvin,”116.
18. 參考Steinmetz,“The Theology of John Calvin,”117.
19. 參考Steinmetz,“The Theology of John Calvin,”117.
20. 參考James Brashler, “From Erasmus to Calvin: Exploring the Roots of Reformed Hermeneu-tics,”Interpretation: A Journal of Bible and Theology63 (2009): 154-166.
21. 參考David C. Seinmetz, “Calvin as Biblical Interpreter Among the Ancient Philosophers,”In-terpretation: A Journal of Bible and Theology63 (2009): 142-153.
22. 參考van’t Spijker,Calvin, 134.
23. 參考Thompson, “Calvin as a Biblical Interpreter,” 66-67.
24. 有關加爾文註釋創世記21章與加拉太書4章的比較,參考本論文:五之(二)部分。
25. 參考Thompson, “Calvin as a Biblical Interpreter,” 68.
26. 參考van’t Spijker,Calvin, 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