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解释圣经的人同样需要确定每一段经文的范围,即它与前后的密切联系。
有时正确留意它所处的具体书卷,就能最好注意到这一点。很明显的是希伯来书中的一些经文。有多少的基督徒,因着跌倒得厉害,或落在退步的道中,在悔改之后,因着像 6:4-6; 10:26-31 这样的经文无谓地自己折磨自己!我们用无谓这个说法,因为这些经文是对非常不同的一类人说的,他们的情况相当与别不同。这些希伯来人具有一种独特的地位。他们在犹太教下成长,接受了福音;但后来因着他们对弥赛亚那属肉体的盼望不得实现而忧愁动摇,那时受到严厉逼迫,受到极大试探,要放弃他们的基督教信仰,回到犹太教中。在上面提到的经文中,他们得到明明白白的警告,这样的道路将是致命的,这样把这些经文应用在退步的基督徒身上,是完全没有根据的,是完全不按照它们的范围和目的作应用。
有时通过留意一段经文处在一卷书哪个部分,就可以发现解释它的关键。一个贴切的例子是罗 2:6-10,这段经文被为数不少的人严重曲解。这封书信的伟大主题是“神的义” —是在 1:16, 17 陈述出来的。它的第一部分是从 1:18 到 3:21,证明所有人都需要神的义。它的第二部分是从 3:21 到 5:1,当中表明了神的义的彰显。它的第三部分是讲神的义的归算,是从 5:1 到 8:39。使徒在 1:18-32 证明外邦人世界的罪责,在第 2 章证明犹太人的罪责。在这一章的前 16 节,他说明在那场大审判中发挥作用的原则,在 17-24 节把这些原则直接应用在这群蒙神眷顾的民身上。这些原则如下: (1)神的审判是以人自己定自己的罪为基础进行( 1节); (2)它要按案情真实的情况进行( 2 节); (3)人滥用怜悯,这要加增他们的罪责( 3-5 节);(4)行为,不是外在的关系或口头的承认,要决定结果( 6-10 节);(5)神是公正,不偏待人( 11 节); (6)神要全面考虑不同的人享有的不同程度的光照( 11-15 节); (7)审判要由耶稣基督进行( 16 节)。
从这简短的分析(这表明了这段经文的范围),相当明显的就是使徒宣告,“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 6,7 节)的时候,他不是在说明得救之道。他根本不是在断言堕落之人能靠自己行善或顺服神,确保得到直到永远的福,他的目的完全相反。他的目的是表明神神圣的律法有什么要求,在审判日要按照这要求进行审判。因为人败坏的本性,让任何人,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都不能完全和不断顺服神的律法,那么他彻底无望的光景就显明出来,他完全需要在自己以外寻找神的义,这就明显得到证明。
另外一处因不注意它的范围而导致虚假教义从中引申出来的经文,是在林前3:11-15。人经常诉诸于这段经文来支持那种危险的谬见,就是存在着一等真正的基督徒,他们因为没有能算是他们的善行,就失去了将来的“赏赐”,然而他们还能进天堂。这种观念是对圣灵完全的侮辱,因为它暗示,圣灵在人灵魂当中行了一个恩典的神迹,住在那人当中,却没有结出属灵的果子。这样可怕的观念是完全违背了以经解经,因为弗 2:10 告诉我们,神本乎恩因着信拯救的人,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那些行事为人没有善行的人是不得救的人,因为“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雅2:20)。圣经宣告,“义人诚然有善报”(诗 58:11),“各人(重生的人)要从神那里得着称赞”(林前 4:5),如果其中一些人只不过白占地土的人,那么情况肯定不是这样。
这种错误解释不仅极其不荣耀神,直接违背其它经文的清楚教导,它还是受到上下文的驳斥。要理解林前 3:11-15,就一定要留意 1-10 节—以此决定使徒在讲的主题是什么。保罗在第 3 章开始的时候,回到他在林前 1:11 对哥林多人的责备,他在那里责备他们用一位神的仆人来反对另外一位,结果带来分争—这是他写信给他们的主要原因。他在 3:3 指出,这样的举止证明他们是属肉体的。他提醒他们,他自己和亚波罗“无非是执事”( 5 节)。他只不过是播种,亚波罗浇灌—是神叫人生长。因为除非神定意祝福祂的工作,否则他们都“算不得什么”( 7 节),把仅仅是工具的当作偶像,这是何等疯狂!这样情况就很清楚,毫无疑问了,林前 3 章开始的经文讲的是神仆人职分侍奉的问题。用希腊文看是更清楚,因为这一段中并没有“人”这个词,“各人”按照字义是“每一样”,即所指的具体的分工。
第 8 节延续同样的主题,虽然神仆人的工作各有不同(一样是传福音,另外一样是教导),但他们的使命是出于同一位主,他们共同的目标是造就灵魂;所以举出一位反对另一位,高举他超过另一位,这是有罪的愚昧。虽然基督向祂仆人分发了不同的恩赐,分派给他们不同的工作,但“各人得自己的赏赐。”建造本身是属于神的,执事是工人( 9 节)。在第 10 节保罗指出他立下的侍奉“根基”(见弗 2:20),接下来讲的是在他之后来的建造的人使用的材料。 如果这些材料(他们的讲道)尊荣基督造就圣徒,这些就要存得住,就要得赏赐。但如果传道人使用罪恶加增、世事动荡、犹太人最新的举动等等作他的主题,这些无价值的垃圾要在临到的那日被焚烧,不得赏赐。这里讲的是是传道人在公开侍奉中使用的材料,而不是个人基督徒的行事为人。
“解释”这个词在这方面既有狭义也有广义的意思。按照前者,它是指带出一段经文在文法方面的确切意义;按照后者,则是解释这段经文属灵的意义。如果解释的人把自己完全局限在释经的技术法则之中,虽然他可能会对学究有一些帮助,却对神的普通百姓几乎没有任何实际帮助。论述食物的化学特性,这不能给一个饥肠辘辘的人吃饱;追溯希伯来文和希腊文单词的词根(虽然按其当有的位置,这是必不可少),这也几乎不能帮助跟从基督的人,是他们能打信心美好的仗。这句话丝毫没有暗示我们在一方面藐视学术研究,或另一方面为在分解神的道时放开想象的缰绳,让其自由驰骋之人辩护的意思。我们却是指解释圣经的人的首要目的,应当是把神的真理和他听众或读者的心拉到一起,让前者可以对后者发挥一种赐生命活力、造就和改变人的作用。
在这系列之前的文章中,我们已经指出解释圣经之人的任务,就是效法尼 8:8中描写的那些人的榜样,圣经论到他们说:“他们清清楚楚的念神的律法书, 讲明意思,使百姓明白所念的。”要做到这一点,传道人必须每周在书房里花大量时间。他看的经文的每一个字,都要按照它在圣经中总体的用法,赋予它精确和确定的含义(除非他看的经文有非常清楚的指示,表明情况并非如此),否则这就是武断随意,他就不是按照神圣言自己的说法,而是按照他自己的幻想或成见来做解释了。我们绝不可侵犯语言的定律,改变词语的含义来迎合我们自己。我们不是抽空任何说法真实的意思含义,而是按照正确的原则,不是靠牵强的推论,或像耶稣会人士那样闪烁其词来解释它的意思。
解释圣经之人的任务,就是按照严格的释经研究,确定圣灵使用的字词的准确含义,尽他所能,用他自己的话语带出神的思想。就是查清确定圣经用词的含义,谨慎避免把他个人意见插入其中。他绝不可把他自己的东西安插其中,而是要完全努力说明摆在他面前每一处经文真实的含义。一方面他绝不可忽视、隐藏或扣下经文当中清清楚楚的意思;另一方面,他绝不可加添或扭曲当中任何的事情,来迎合自己的奇怪想法。一定要让圣经为自己说话,只有传道人表明它真实的含义时,它才是这样。他不仅要解释它的用词,还要解释它们表达的意思的实质,否则他就容易使用圣经的说法,却赋予它们一种非圣经的含义。一个人可能会发现一段经文中每一个词准确的含义,却因对这段经文范围的某种误解、或者自己脑中的偏见,对这经文的实际教导存在错误的认识。
哎呀,在任何其它方面都不会得到容忍的粗心,却在解释圣经这方面得到自由宽容。描绘自然对象的画家,在选择色彩时是至为精细,在尝试创作神圣内容的画作时,却经常出错。就这样,诺亚方舟被画成是在两边都有许多窗口,而实际上它只有一个窗口,而那是开在顶上! 洪水退却之后回到诺亚这里来的那只鸽子,被画成是嘴里叼着一枝橄榄枝,而不是一片橄榄“叶子”(创 8: 11)!放在蒲草箱里的婴孩摩西被描绘成面带迷人的微笑,而不是眼泪(出 2:6)!让解释圣经的人不要沾染像这样犯罪一般对圣经细节的无视,而要让他仔细察看每一个细节,衡量每一点每一划,至为谨慎和花最大力气确保准确。“查考圣经”(约5:39)中的查考这个词,意思是勤奋查出,就像猎人追踪猎物嗅迹一样。解释圣经之人的工作,就是带出神话语的意思,而不仅仅是这话语的声音。
在列举、描述和举例说明那应当规范解释圣经之人的一些定律规则时,我们已经看过:首先,人需要认识到新旧约圣经的互相关系和互相依存,以此受到规范。第二,观察新约圣经如何引用旧约圣经,引用的方式和目的,这很重要,对人很有帮助。第三,让我们一切的解释严格遵循以经解经的普遍原则,这是绝对必须:解释每一节经文的时候,都要完全与神向我们显明的那真理体系和谐一致,任何解经如果与圣经别处教导形成冲突,那么它就是不成立的。第四,人需要密切关注所思想的任何经文的整体上下文。第五,确定每一段经文的范围,当中表明的真理具体的方面,这非常重要。
登山宝训中有力例证这原则的地方可真不少,因为它的许多话,都因着人没有看到它们的范围和目的而遭受严重误解。就这样,当我们的主宣告,“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太 5:27, 28),人就以为祂是在道德纯洁方面表明一个更高的标准,一个比西乃山上颁布的标准更高的标准。但这样的观念是与祂的目的直接相悖的。在庄严宣告( 17 节)祂来的使命不是要废掉律法和先知,而是要成全之后(就是执行、遵从他们的要求),祂肯定不会马上让自己与他们的教导对抗。不,从 21 节开始,祂专注于表明祂要求祂国度中的国民要有的义,这义是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而文士和法利赛人是重新贩卖拉比的教义,这些拉比借着遗传“废了神的诫命”(太15:6)。
基督不是说,“你们听见神在西奈山上说,”, 而是“你们听见有话说”,古时有人说,这讲得清清楚楚,让人无可置疑,就是祂在反对长老们的教导,这些人把十诫中第七条诫命限制在仅仅与已婚妇人非法交合的行为上;祂强调这条诫命要求人用内在感情加以顺服,禁止内心一切不洁想法和愿望。除非人清楚看见我们主在这谈话中主要的目的和计划,否则马太福音 5-7 章中就会有很多内容,是我们不能正确理解的,若非这样,它最清楚的声明就多多少少是隐晦的,它至为贴切的例证看起来就是没有什么关系。基督在此驳斥的,并不是律法和先知的实际教导,而是宗教教师从当中得出的错误结论,以及建立在它们之上的错误观念,而这些是在当时被人如此当作教条一般传扬的。拉比降低诫命的要求,对诫命作出推断,不让未重生之人感到反感,就这样钝化了圣灵宝剑的利刃。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38,39 节),这为我们提供了另外一个例子,看到在尝试解释一段经文之前,首先明确它的范围是何等必要。因着在这方面的失败,许多人已经完全看不到这对比的含义。人认为我们的主在这里是命令一种比摩西秩序之下要求更仁慈的行为准则;然而如果读者去看申19:17-21,他就会发现这些经文是在教训以色列的“审判官”:他们不应感情用事,而是当向作恶的人严格执法—“以眼还眼”等等。但这只是适用于司法长官执行司法审判的条例,已经被法利赛人扭曲,他们赋予它一种普遍的应用,以此教导人人都可以私自执法。我们的主在此禁止私自报应,这样就确立了旧约圣经清楚的教导(见出 23:4, 5;利 19:18;箴 24:29; 25:21, 22,这些经文明确禁止人私自预谋报复)。
“所以,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雨淋、水冲、风吹,撞着那房子,房子总不倒塌;因为根基立在磐石上”(太 7:24,25)。因着没有明白这些经文的范围,有多少的讲道,把它们当中没有的事情读进它们里面,却可悲地没有带出那在里面的。基督在这里不是宣告神恩惠的福音,启示罪人得神接纳的唯一根基,而是对祂在这里作完的讲道作一个实际和察验人心的应用。
一开头的“所以”马上表明祂是从之前所说的一切得出一个结论。基督在前面的经文中,不是在描述那些功德贩子,或攻击那些信靠善行或遵守宗教换取得救的人,而是劝勉祂的听众要进窄门( 13,14 节),警告人要防备假先知( 15-20节),谴责空洞的认信。就在这之前一节的经文中( 23 节),祂远非把自己表现为救赎主,温柔呼唤罪人,而是显为是审判的主,对假冒为善的人说,“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
鉴于刚刚指出的,至少可以这样说,基督在这里介绍福音,宣告祂自己成就的作为是罪人使他们灵魂得安息的唯一拯救根基,这就很突兀了。这不仅让介绍性的“所以”失去意义,还不能与紧接着的聚合在一起;基督不是指出我们需要信靠祂赎罪的血,而是表明我们听从祂的命令,这是何等必需。确实,除了“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罗 3:25),否则无人能得救,但这并不是祂在这里论述的问题。祂而是在强调,不是每一个称呼祂“主啊,主啊”的人都进祂的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21 节)。换言之,祂在试验人的认信,
要求显出实际:真信心生出好行为。自认信靠羔羊的血以致得救,却不听从祂诫命的人,是在致命地自己欺骗自己。基督在这里不是把听见祂的话就相信的人,而是把“听见祂的话就去行”的人,比作是把房子盖在磐石上的聪明人—正如 26节表明的,把房子盖在沙土上的人是听见祂的话“不去行的”人。
“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 3:28):“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雅2:24)。除非我们清楚认识每一位作者论述的范围,否则这两个声明就是直接彼此矛盾。罗 3:28 是 21-27 节所提论述的结论—这论述就是,因着神的救法,没有人能在神面前夸口。从情况本质自身来看,如果在神面前称义是因着信,那么它必然就是唯独因着信—丝毫不掺杂我们自己的功德。从雅 2:17,18 和 26 节可以清楚看到,雅 2:24 不是在讲罪人怎样可以得神悦纳,而是在讲这样的人怎样举出他得神悦纳的证据。保罗是在驳斥律法主义的倾向,这倾向带领人去用行为“立自己的义”;雅各与放纵犯罪的反律主义的精神相争,这精神使得其他人败坏福音,宣扬好行为对于任何目的来说都不再重要。保罗是在责备那些功德贩子,他们不承认唯独靠恩典得救;雅各则是在坚持恩典通过义动工,并改变它的动工对象:表明除了只是空谈的认信,什么也不生出的死信心毫无价值。神的忠仆总是不断一方面警告听众防备律法主义,另一方面警告其他人防备赖恩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