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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对论述的经文进行汇集对照

  8. 解释圣经需要把使用同词根的词,或使用不同表达来论述同一主题的所有经文进行汇集对照。

  解释圣经的人要得保守,避免对这些主题产生错误观念,为要对圣灵在这些问题上的心意有全面认识,这工作就是必不可少的。以这句出名的话简单为例,“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太7:7)。很少有经文是比这一节更遭人严重扭曲的了。很多人把这当作一种空头支票。任何人,不管他灵魂的光景和生活的情形如何,都能随心所欲在上面填进自己的心愿,他要做的,只是把这呈交在施恩的宝座前,神就受约束一定要兑现。要不是在某些圈子内人现在如此大力鼓吹,对真理如此的曲解本来是根本不值一驳。雅 4:3 明明地说,“你们求也得不着,是因为你们妄求”:一些人“求”却得不到! 为什么?因为他们的求只不过是一种属肉体的求—“要浪费在你们的宴乐中”——所以圣洁的神不许他们。

  祷告求神是一回事;合适、正确、蒙悦纳和有效地求,这完全又是另外一回事。如果我们要肯定怎样做到后面一点,就一定要查考圣经寻求答案。就这样,为了确保蒙神垂听,我们就一定要通过中保来到神面前:“你们若向父求什么,祂必因我的名赐给你们”(约16:23)。但奉祂的名求父,这远远不止是口里说“求祢为基督的缘故赐下”这么简单。除了其它事情,它还表明在基督里求,与祂为一,与祂联合;求那与祂完全一致,为荣耀祂的事;求那祂若处在我们位置上祂会求的事。还有,我们必须凭信心求(可 11:24),因为神不会嘉奖不信。基督对门徒说:“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15:7),祂在当中进一步规定了两个条件。为了得到,我们必须按照神的话语显明的祂的旨意求(约壹 5:14)。人因着没有在并列经文的光照下作解释,就对太 5:17 作了何等可悲的滥用!

  在这一点上失败的另外一个例子,就是人经常对加 6:15 的运用,“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 最正确最贴切的运用,就是表明犹太教的礼仪律或基督教的洗礼主餐,在使我们能得到圣徒在光明中的基业方面是毫无价值。虽然与这相比不经常得多的是,我们也想起“原来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加 5:6),出于对神那说不出恩赐的感恩,而不是出于律法主义的动机,这才有功效。但是讲坛上是何等稀少引用,“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只要守神的诫命就是了”(林前7:19)——我们顺服神的权柄,我们行事为人顺服神的旨意,这个方面被人忽略了。我们只有把这三处经文并排放在一起,才可以得到一个平衡看见。我们若没有重生,就不能在生命上与基督联合;我们若没有得着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我们就还没有重生;若不是通过守神的诫命证明出来,我们就还没有这以致得救的信心。

  解释圣经的人,责任就是汇集圣经中对任何一个具体问题的不同描写和举例,而不是对这问题的实质作出正式定义,因为圣灵已经用这样的方法教导我们思想这个问题。以单纯的以致得救信心的作为为例,观察圣经用来描述它的极多和相当不同的说法。圣经把它描述为相信主耶稣基督(徒 16:31),或者全心信靠祂。是到祂这里来(太 11:28),这意味着抛弃一切与祂作对的事。是接待祂(约 1:12),按照福音白白向罪人传的那样接待祂。是逃往祂那里以祂为避难所(来 6:18),就像一个杀了人,在为此目的设立的其中一座逃城里求避难一样(民 35:6) 。是仰望祂(赛 45:22),像被蛇咬的以色列人望那挂在杆上的铜蛇一样(民 21:9)。是接受神的见证,以此我们印上印,证明神是真的(约 3:33)。是进窄门(太 7:13),进门(约 10:9)。是把我们自己完全向主降服献上(林后 8:5),就像妇人与男子结婚时一样。

  圣经也把以致得救的信心作为说成是求告主名(罗 10:13),就像沉到水里的彼得(太 14:30)和那临死的强盗所做的那样。是信靠基督(弗 1:13),以祂作大医生,依靠祂的能力医治我们绝望的病。是默然依靠耶和华(诗 37:7),以祂作稳固根基(赛 28:16)。是使用或吃的作为(约 6:51),满足我们里面作痛的空虚。是交托(提后 1:12):像一个人把钱存进银行交给它安全保管,我们也要在时间和永恒之内,把我们的灵魂交在基督手里(参见路 23:46)。是相信祂的血(罗 3:25)。是相信真道(帖后 2:13)。是顺服神圣洁的命令(彼后 2:21),听从福音的条件(罗 10:16)。是爱主耶稣基督(林前 16:22)。是转过来归主(徒11:21)——这意味着转身背离世界。是领受神的见证(约壹 5:9, 10),以此作全然充分的确信根基,不靠感觉或任何别的事情为证据。是取生命水喝(启 22:17)。这二十多种说法大多数是比喻性的,所以比任何正式的定义能更好向我们思想传递一种对此作为更栩栩如生的观念,保守我们脱离对此偏重一面的看法。

  不胜任的“新手”对重生这个问题进行论述时,只把自己局限在“重生”这单一个用词上,这就带来极大伤害。这只是圣经使用的众多修辞之一,描写当人出死入生,出黑暗进神奇妙光明时在他灵魂里作成的恩典神迹。这被说成是一种新生,因为有一种属神的生命被传递给人,有一种新经历的开始。但它也被比作是灵里复活,这表明一种很不一样的思路,也被比作是“更新”(西 3:10),表明在原来那个人里面的一种改变。是神使之复活的人,而不仅仅是从神生出的一种“本性”:“你们必须重生”(约 3:7),不仅仅是你们里面的一些东西一定要重生;“凡从神生的”(约壹3:9),是指整个人。同一个从前在灵里是死的人—他的整个生命与神隔绝—现在被改变活过来了:他的整个生命与祂和好。情况必然如此,否则就不能保留那人的身份了。是这个人他自己,而不是他里面某样东西的新生。人性从不改变,但人改变—是相对而不是绝对改变。

  如果我们思想在神拯救的人身上作成的伟大改变时,把自己只是局限在新生这种修辞说法,就不仅只能对这个问题有一种非常不全面的认识,这还会是一种彻底错误的认识。在其它经文中它被说成是对人心的光照(徒 26:13),察验良心、让良心知罪(罗 7:9),心的革新(结 11:19),甘心乐意的顺服(诗 110:3),让我们的思想降服于基督(林后 10:5),把神的律法写在心上(来 8:10)。在一些经文中,它被说成是从人身上除去一些事情(申 30:6;结 36:26)——对罪的爱,对神的敌意;而在其它经文中则是把一些东西传递给人(罗 5:5;约壹 5:20)。圣经也用到创造(弗 2:10),更新(多 3:5)和复活(约壹 3:14)的说法。在一些经文中这神迹显明是完成了的事情(林前 6:11;西 1:12),而在其它经文中它被说成是一个仍在进行的过程(林后 3:18;腓 1:6)。虽然恩典的动工是一体,它却是多方面的。它的动工对象是一个复合的人,他的得救影响他复杂生命的每一个部分。

  肉身的生是一个人,一个在受孕之前完全不存在的完整的为人被带进这个世界。但是一个被神重生的人,在他重生之前已经有一个完整的为人。重生不是创造出一个到此刻之前还不存在的人,而是使一个已经存在的人成为属灵的人—更新、革新一个因着罪不能与神相交的人,赋予他某样东西,让他所有的官能有一个新的方向。小心不要把基督徒看作是由两个彼此分别不同的为人组成的人。人的责任是与个人,而不是他的“本性”或“多个本性”联系在一起的。虽然罪和恩典同时住在圣徒里面,神却要他为敌挡、制伏一样,顺从另一样、受其规范。这恩典的神迹也被比作是复活(约 5:25),这个事实应该防止我们形成一种对新生,“新造的人”的片面观念,以及根据肉身的生引申出来,圣经其它修辞说法所不允许的类比说法。这极大的内在改变也被比作是一种从神而来的“生”(彼前 1:3),因为使人重生的神的形象这时就印在人的灵魂上。正如第一位亚当生了一个儿子,与他自己的形象样式相似(创 5:3),同样末后的亚当有一个“模样”要传递给祂的众子(弗 4:24)。

  上面指出的,应当按照同样的力度适用在治死罪(西 3:5)这个题目上。圣经用极多种修辞手法,表明这种必需的基督徒本分,如果我们要避免对神在这个敌挡胜过罪的重要事情上对祂百姓的要求生成错误观点,至为要紧的,就是需要花大力气把这些说法收集起来加以比较。圣经说这是心受割礼(申 11:16),剜出右眼、砍下右手(太 5:29, 30),这是讲到它带来的痛苦。它是舍己背十字架(太 16:24)。它是脱去暗昧的行为(罗13:12),脱去旧人(弗 4:22),脱去一切的污秽和盈余的邪恶(雅1:21)——在我们能穿上光明的军装、穿上新人,带着温柔的心领受神加给我们的道之前,这些每一样都是必需的,因为我们在学习行善之前必须要止住作恶(赛1:16, 17)。这是不为肉体安排(罗13:14),攻克己身,即罪身(罗 6:6;西 2:11),叫身服我们(林前 9:27),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林后 7:1),各样的恶事禁戒不作(帖前5:22),放下各样的重担(来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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