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耶稣基督的启示(1:1—3)
何谓耶稣基督的启示?
1、上帝赐给耶稣的(1:1)
因为耶稣基督是上帝唯一的启示者。所以上帝把祂的启示(计划)赐给祂,使祂去完成父神的救赎计划。“启示”(apocalypsis)意为揭开(uncovering)。除了耶稣基督以外。谁能揭开上帝的奥秘呢?
2、必要快成的事(1:1)
此句表示“耶稣基督的启示”乃是上帝绝对的启示和热诚的启示。本卷重复此句(taxu,快)共8次(2:16,3:11,11:14,22;6、7、12、20),其目的乃是要安慰那些为福音受苦的众仆)。
3、指示他众仆人的(1:1)
“指示”(to show)表示启示的目的。其目的乃是为要教导指示(他的众仆人)即是耶稣自己的众圣徒顺服耶稣为主的,都是祂的仆人,难道耶稣不把祂的奥秘告诉他们吗?(摩3:7)。
4、晓谕约翰的(1:1)
“使者”就是天使“the angel”,因有冠词,可能指天使加百列。在新约圣经,他被使用为使者(messenger)(路l:ll一19,26—38),在旧约圣经也是如此(但8:16,9:21)。上帝传达启示的方法很奇妙。
上帝→耶稣→使者→约翰→众仆人(圣徒)
耶稣藉着使者晓谕约翰的奥秘就是启示(22:16)。
5、上帝的道(1:2)
约翰所听见的耶稣的话都是上帝的道,这“道”乃指记在启示录上的话语(22:6)。上帝的道就是启示,除此以外,我们没有其他的启示。
6、耶稣基督的见证(1:2)
使徒约翰所证明出来的,就是启示录,其内容为“上帝的道”,“耶稣基督的见证”和“凡自己(约翰)所看见的”。这三句都指同一项就是上帝的道。若没有耶稣基督的见证,约翰无法证明上帝的道,所以称耶稣的见证为启示是正确的。
7、这书上的预言(1:3)
“这书上的预言”表示启示录为预言书,约翰为预言者。启示录的确是预言末日的消息(福音)之唯一的预言书。
8、救恩的福音(1:3)
念的,听的,守的,“都是有福的”。这“福”表示使人得救的福,所以使人得救的福音(启示录)才是启示。不能使人得救,又不能带来福的,都不是真正的启示。本卷提了七福。
启示录的七福:
(1)得救的福 (1:3)
(2)在主里死的福 (14:13)。
(3)儆醒的福 (16:15)。
(4)赴筵的福 (19:9)。
(5)第一次复活的福 (20:6)。
(6)遵守神话语的福 (22:7)。
(7)洗净衣服的福 (22:14)。
二、三位一体的神(1:4—8)
“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4节)指圣父为耶和华。
“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8节)指圣子为耶和华。
“他宝座前的七灵” (4节)确实的指圣灵为耶和华。
在此,我们要注意的是,对圣父和圣子所说的“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原文是“今在,昔在,要来的”。
对耶稣使用与圣父同样的称呼有重要的意义:
1、强调耶稣为救主。
在拔摩岛约翰所看见的,就是“今在”的耶稣。祂说“我是那存活的,我曾死过.现在又活了”(1:18)。
本卷强调祂是被钉死而复活的救主(1:5,5:9,7:14。12:11)。
本卷称耶稣为“羔羊”有27次以上。多次使用“羔羊”二字乃因祂是流血并从死里复活的救主。
2、强调耶稣为耶和华。
约翰所看见的“今在”的耶稣就是“昔在”的耶和华上帝。本卷高举人子耶稣为全能的上帝(1:8,5:12)。而第1:8的经文归给耶稣的主要原因在于“说”这个字。
上帝是坐在宝座上的……l:4,4:2,5:13。
耶稣是说话的启示者……1:17,2:l,22:16等。
3、强调耶稣为审判主。
“要来的”表示耶稣的再来和祂的审判。因为耶稣果真来了,则世人便没有悔改的机会。故耶稣“要来的”这句话对世人而言是很大的警告。对圣父也说“要来的”.因为耶稣绝不是单独执行审判。上帝在耶稣里面显现。
人若要信耶稣.就必须信“今在”的耶稣.因为再来的耶稣不作拯救罪人的工作。再来的耶稣将要带来的是赏赐和刑罚(22:12)。“赏赐”可使信徒得安慰,则“刑罚”可使罪人悔改。启示录的主要内容原来是公开(启示)审判主的审判内容,以此安慰信徒并叫人悔改。
根据以上三个名称可帮助我们认识耶稣基督究竟是谁:
“那诚实作见证的”(5节) 表示祂的先知职。
“从死里首先复活”(5节) 表示祂的祭司职。
“为世上君王元首”(5节) 表示祂的君王职。
这三职证明耶稣是基督(受膏者)。
“他爱我们”(1:5),十字架充分证明祂的爱。
“用自己的血”(1:5),血是生命,流血表示祂的舍命。祂为何如此流血而舍命呢?
“使我们脱离罪恶”(1:5),被罪捆绑是灭亡的路,脱离罪恶是生命的路。耶稣的爱是如何呢?为要解放被捆绑的罪人,祂本身被钉在十字架上,为要给我们打开生命的路,祂本身经过了死亡的痛苦。祂的被钉是我们的释放(罗8:2),祂的死亡是我们的生命(提前2:6)。
“使我们成为国民。作他父神的祭司”(1:6)。
耶稣的爱(用自己的血的爱)完成了三大祝福:
一来,使我们成为罪得赦免的人(赎罪)。
二来,使我们成为上帝的儿女(国民)。
三来,使我们成为上帝的仆人(祭司)。
在钦定版(KJV),把“国民”(a kingdom)翻译为王(kings)。为父神作王作祭司(priests)的意思。
“但愿荣耀权能归给他直到永永远远”(1:6)。耶稣拯救我们最大的目的乃是荣耀上帝。
“阿们”(Amen)表示确认或承认。藉着耶稣的血。蒙恩得救的人不但要承认荣耀上帝直到永远的大目的,且要参与荣耀上帝的活动直到永远。
三、再来的审判主(1:7—8)
第1:7—8节可视为代表启示录的主要经节:
1、是荣耀的主(1:7)
“云”表示有可见的荣耀(太24:30)。
“众目看见他”表示再临主的荣貌不但是可见的,也是公开的(主耶稣初临的时候,看见祂的人不多)。
“因他哀哭”的是谁呢?
(1)“连刺他的人”是代表逼迫耶稣的人。
(2)“地上的万族”是一切不信耶稣的人。
为何哀哭呢?
因为看见荣耀的主,所以有来不及悔改的恐惧感。
因为看见荣耀的主。所以有面临大审判的恐惧感。
那些看不起拿撒勒人耶稣的人有祸了。祂的外貌虽然似乎是受苦的仆人(赛52:14),然而祂却是荣耀的主(6:15一17)。
2、是创造的主(1:8)
“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表示耶稣为耶和华和创造主。阿拉法(A)是希腊文字母的第一个字,俄梅戛(Ω)是希腊文字母的最后的字。为何称耶稣阿拉法,俄梅戛呢?因为祂能开始(创造)宇宙,也能结束(审判)宇宙。
耶稣有这么大的权柄吗?看以下的两大称呼。
“主上帝”指耶稣为耶和华上帝(1:17,2:8)。
“全能者”指耶稣为创造主上帝(22:13)。
此称呼在本卷出现9次(1:8,4:8,11:17,15:3,16:7、14,19:6、15.2l:22)。是本卷的专用称呼。除了本卷以外。只在林后6:18出现一次而已。
主、上帝、全能者、阿拉法俄梅戛(首先的、末后的、初、终)万王之王、万主之主等的大称呼共通使用在圣父和圣子身上。因为父、子原为同等(约10:30)。而且把本节(1:8)归给耶稣是很自然的解释法。耶稣初临时,许多人认不出祂为主上帝或全能者,古今仍有人认祂是个犹太人或无能者而已。
四、使徒约翰(1:9—11)
1、耶稣的见证人…所听的(上帝的道)和所看的(耶稣的见证)都要作见证。
2、为主受苦的人…见证(martus=martyr)有殉道者、受苦者的意思。他在拔摩岛(长16公里,宽4公里)受苦有原因.就是因他是主的见证人(而见证人便是殉道的人)。
3、写作圣经的人…他的书共有五卷即为约翰福音、约翰一、二、三书和启示录。10:4.14:13.19:9等均可证明约翰在拔摩岛上写成启示录。
(1)反对约翰为启示录作者之人其主张如下:
①福音书是温和的.启示录是粗硬的。
②福音书是论爱的.启示录是论罚的。
③福音书是论心的。启示录是论世的。
④福音书是希腊式。启示录是希伯来式(指文章方面而言)。
⑤福音书无他的名。启示录有他的名。
(2)支持约翰为启示录作者之人其看法如下:
①两书的教义相同。
(a)强调耶稣的先在(约1:1.启l:8,22:13)。
(b)强调耶稣的赎罪(约l:29.启l:5,5:6)。
(c)强调耶稣的审判(约5:22.启20:11)。
(d)强调耶稣的得胜(约16:33,启5:5,17:14)。
②两书的用语相同。
(a)称耶稣为“道”(约1:1.启19:13)。
(b)称耶稣为“羊”(约1:29。启5:6等共用27次)。
(c)同用没有冠词的“耶稣”这名字。
(d)同用“诚实”各13次。
(e)同用“见证”(名词,动词等)很多次。
(f)同用“生命水”是约翰的专用语。
③两书的思想相同。
(a)福音书…善与恶.光与黑暗,爱与恨等的冲突。
(b)启示录…神、基督、教会与魔鬼、敌基督、世界的冲突。
4、被圣灵感动的人…约翰在主日(耶稣复活的记念日,就是现在的礼拜天)被圣灵感动了。这“感动”的情形与一般的圣灵充满也不同。他的“感动”可能指被带到天上去了(参考4:l,11:12)。他在天上所看见和所听见的都写下来。寄给那代表全世界教会的七个教会。
五、人子耶稣(1:12—16)
1、是祭司长…“身穿长衣”(1:13)。
2、是君王…“胸间束着金带”(1:13)。
3、是至圣者…“他的头与发皆白”(1:14)。
4、是全知者…“眼目如同火焰”(1:14)。
5、是审判主…“脚…光明的铜”(1:15)。
6、是上帝…“声音…众水的声音”(1:15,结43:2)。
7、是大牧人…“他右手…七星”(1:16)。
8、是先知…“从他口中…利剑”(1:16)。
9、是荣耀主…“面貌如同烈日放光”(1:16)
约翰看见的七个金灯台(不是七枝金灯台)就是象征“亚西亚的七个教会”(1:4、11),而且这七个教会代表地上的全体教会。灯台中间的人子耶稣就是全体教会的头(西1:18)。祂的荣貌证明祂是夸胜的人子(“人子”在本卷只用两次,另一次在14:14),因此地上的教会不必担心也不必惧怕。
六、启示的次序(1:17—20)
1、所看见的(1:19),是1:1—20的内容。
约翰所看见的是耶稣本身(when I saw Him,1:17)。
(1)祂是慈爱的主…“不要惧怕”(1:17),安慰祂的仆人。
(2)祂是创造的主…“首先的,末后的”(1:17),万物都在祂手中。
(3)祂是启示的主…“首先的,末后的”(1:17),万事都在祂手中。
(4)祂是得胜的主。
①“那存活的”(1:18),启示录强调耶稣是复活的神子。
②“我曾死过”(1:18),启示录强调耶稣是受苦的人子。
③“拿着…钥匙”(1:18),启示录强调耶稣是万王之王。
2、现在的事(1:19),是2—3章的七个教会的事。
3、将来必成的事(1:19),是4—22章的完成神国之整个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