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6 在上帝面前,世人怎能稱義?
1書亞人比勒達回答說:2上帝[a]有治理之權,有威嚴可畏;他在高處施行和平。3他的諸軍豈能數算?他的光亮一發,誰不蒙照呢[b]?4這樣在上帝面前,人怎能稱義?婦人所生的怎能潔凈?5在上帝眼前,月亮也無光亮,星宿也不清潔。6何況如蟲的人,如蛆的世人呢!《和合本》
[a]「上帝」,希伯來文是「祂」,或譯「他」。
[b]「他的諸車……蒙照呢」,《七十士譯本》作「人人都不要以為強盗可以獲得緩刑;有誰不會遇上他(或譯「祂」)的埋伏?」
概 述
比勒達說一切都在上帝完全的控制和大能之下,這說得對(以法蓮)。他認為,約伯膽敢叫上帝與自己對質,這是在犯罪。比勒達這說法是錯的(伊克蘭姆的猶利安)。教父強烈批評比勒達的回應,在他的發言裏看出更多無稽的指控和錯誤的觀點(伊克蘭姆的猶利安;屈梭多模)。比勒達說強盜不可獲得緩刑,這與事實相反,因為強盜的確獲得緩刑(屈梭多模)。
25.1-2 上帝有治理之權
對約伯的新指控
伊克蘭姆的猶利安:以利法的論點是說,神聖的約伯因著自私的情緒而有罪。比勒達意識到約伯顯然已經駁斥了以利法這個論點;約伯指出,有許多不敬虔的人沒有遇上任何艱難。所以比勒達放棄這個辯論方向,改為說,約伯現在看似落入了人生的困境,這樣的人是有罪的。比勒達堅持這個論點,目的是要藉著宣告上帝的權柄來指控約伯,並且要說,他竟然膽敢叫上帝與自己對質,所以犯了罪。「上帝有治理之權,有威嚴可畏。」那個論點的力量迫使他同意神聖的約伯所說的,這樣他才可以略過現在的審判是不是公義的問題,宣告上帝的大能。而且,他因為不能證明約伯有罪,所以嘗試用比較去貶低他。然而,比勒達不察覺這個處境帶來甚麽後果;他這樣說,實際上就是在大力稱揚約伯。事實上,當人醒覺到自己不能與上帝有同等的美德時,這就是最崇高的優點。
25.3-4 人怎能稱義?
沒有義人存在
屈梭多模:約伯剛才說:「你還沒有降罰給這些人。」(《七十士譯本》伯24.13。屈梭多模以稍為改寫的方式引用該句。)所以比勒達回答說:「強盜不可以獲得緩刑。」他說的與事實相反,因為強盗的確獲得緩刑。不過,比勒達為了用詭計作弄約伯,所以這樣說。「在上帝面前,世人怎能稱義?」事實上,人受罰是必然的。約伯說過自己想要受審判,又說儘管自己沒有犯罪,卻被管教了。比勒達回應說,人類之中沒有一個義人。他說:從來怎可能有任何義人存在?所以,你希望受審判和檢查,是不會有好結果的。
25.5-6 星宿不潔凈
星星服從上帝的法則
敘利亞人以法蓮:星星不憑自己的權柄調節時間,而是從【上帝的】法則得知自己升起和落下的時刻。這法則是上帝為它們設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