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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注释》丁道尔 著 本书目录
约翰福音注释
Ⅱ 耶稣在世上的圣工(一 19 - 十二 50)

   跟在楔子之后的是第四卷福音书的主要部分,耶稣当年在世的圣工(一19-十二50),有时被称为神迹福音书,因为其中包括耶稣所行的七个神迹。在描写耶稣的圣工之前,先描述了祂亲戚施洗约翰的事工(一19-34)与耶稣呼召最早的门徒(一35-51),这些事发生在四天之间(一29、35、43)。

 

   A.施洗约翰为耶稣作见证(一 19-34)

   a.约翰对耶路撒冷的“犹太人”作见证(一19-28)

   19.作者开始描述约翰的事工说,约翰所作的见证记在下面。犹太人从耶路撒冷差祭司和利未人到约翰那里,问他说:“你是谁?”“犹太人”这名词在本福音书中出现许多次,这节是第一次,这名词有时是中性或正面的意义,可是许多处带有负面的意味,指犹太公会中反对耶稣之人。当读者解读这些经文时需万分谨慎,以免误解(参:第四卷福音书中的“犹太人”)。作者指出此处的“犹太人”是“耶路撒冷的犹太人”,几乎可确定是指犹太公会或管理委员会的委员,他们的职责之一是评估自称为先知或弥赛亚之人的真确性。于是他们派“祭司”与“利未人”前来询问约翰,利未人一般的责任是协助祭司在圣殿中的敬拜,且担当圣殿警卫,此次陪同祭司前来询问有关弥赛亚之事,或许就担任后面这任务。

   20.作者描写约翰的回答说:他就明说,并不隐瞒,明说:“我不是基督。”施洗约翰的见证是个否认的声明,作者是经过深思熟虑后才写下约翰一口就否认自己不是谁(直译为“他承认,他没否认,他明说:‘我不是基督’”)。

   21.祭司与利未人被约翰的回答困惑住了,他们或许以为他一定会像在他之前或之后的人一样自称弥赛亚(太二十四24;可十三22;徒五33-39,二十一37-39),他们又问他说:“这样你是谁呢?是以利亚吗?”他说:“我不是。”“是那先知么?”他回答说:“不是。”祭司与利未人问约翰说他是否自称是旧约圣经所预言末日要来的两位伟大人物之一,以利亚或“那先知”?

   在玛拉基书四5,耶和华神对以色列说:“看哪,耶和华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亚到你们那里去。”一世纪的犹太人都翘首等候这位以利亚级的人物来临(太十六14;可六15,八28;路九8、19),教法师说以利亚必定在弥赛亚时代之前来临,主耶稣也同意这说法(太十七10-11;可九11-12)。当耶稣在十架上发出被神离弃的呼喊时,犹太旁观者都认为祂在呼喊以利亚,等着看他是否来助祂一臂之力(太二十七47、49;可十五35-36)。当祭司与利未人问约翰说:“你是以利亚吗?”,他回答说:“不是”,这就令人不解,因为别处经文清楚说明他就是要来的以利亚。向施洗约翰的父亲撒迦利亚显现的天使告诉他说,他儿子“必有以利亚的心志能力,行在主的前面”(路一17),主耶稣也亲口说约翰是那要来的以利亚(太十一14,十七12;可九13),显然耶稣对约翰的重要性比约翰本人了解得多。

   当约翰否认他是以利亚时,祭司与利未人就问他说:“你是那先知吗?”。摩西告诉以色列人说:“耶和华你的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像我,你们要听从他”(申十八15、18-19),一世纪的犹太人都盼望着这应许的实现(参六14,七37-40),初期基督徒传道人也提到这位“先知”(徒七37)且明确地说耶稣就是应许中的那位先知(徒三19-23)。因此,一点也不令人奇怪,当约翰被问道他是那位先知吗,就立即回答说“不是”。

   22-23.祭司与利未人需回去对差他们来的“耶路撒冷的犹太人”交差,所以当约翰拒绝接受他们所提的身分时,于是他们说:“你到底是谁?叫我们好回复差我们来的人。你自己说,你是谁?”他说:“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正如先知以赛亚所说的。”约翰引用以赛亚书四十3的话形容自己,先知以赛亚宣告被放逐的犹太人会得拯救,就以比喻的方式呼吁他们,准备放逐者所要使用归回耶路撒冷的道路。约翰看自己像以赛亚所说的,是旷野中的声音,可是约翰是呼吁人们“修直主的道路”,亦即准备自己接受弥赛亚的来临。

   24-25.那些人是法利赛人差来的〔或作那差来的是法利赛人〕。约翰与祭司和利未人的对话结束后,法利赛人就接着询问。法利赛人是耶稣时代犹太人当中最具权势的宗派,此处说他们是“被差来的”,显然也是被犹太公会派来评估约翰的施洗事工且做个报告,他们问约翰说:你既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亚,也不是那先知,为什么施洗呢?第四卷福音书没记录约翰正在替人施洗的事,这是与对观福音书不同之处,可是许多经节暗示确有施洗之事(25、26、28、31、33,三23,四1,十40)。法利赛人为何要问约翰关于施洗的事呢?施洗对犹太人并非陌生之事,改信犹太教的外邦人需给自己受洗(昆兰教派的信徒也行洁净的洗礼仪式),可是约翰是给别人施洗,并且接受洗礼的人已是犹太人。

   法利赛人发问的方式显示,他们认为只有当约翰是基督、以利亚或那位先知时,才可以给人施洗。然而旧约圣经完全没提这几位大人物会给人施洗。或许他们的问题只是反映一种态度,约翰若不承认自己是一位重量级人物,就没资格给人施洗。

   26-27.约翰不回答法利赛人对他施洗事工所提的挑战,只全神贯注在他被差来为祂作见证的那位身上。约翰回答说:“我是用水施洗,但有一位站在你们中间,是你们不认识的”,这话带着些反讽的意味,审讯他的人想知道他是不是基督,可惜问错了人,基督已在他们当中,而他们却认不出来。然后约翰就指出祂来:就是那在我以后来的。祂比约翰后来是因祂的事工开始得比约翰迟。当约翰说我给他解鞋带也不配,是指耶稣的地位远超过他。在一世纪的犹太文化,替人解鞋带和洗脚是仆人的工作,一般而言,犹太仆人也不做这事,都让外邦仆人做。约翰说他不配给耶稣解鞋带,就是清楚说明基督的尊贵与他有天壤之别。

   28.作者描述完约翰与祭司和利未人以及法利赛人的对白后,用这些话结束这段经文,这是在约但河外伯大尼,约翰施洗的地方作的见证。此处说约翰在“约但河外伯大尼”施洗,颇令人困惑,约但河外通常指约但河东边,与第四卷福音书提到的伯大尼距离遥远,因为那伯大尼位于耶路撒冷附近(十一1、18,十二1)。这问题很早就在教会历史中被发现,于是有几个希腊文圣经手抄本将伯大尼改为伯大巴喇(Bethabara),伯大巴喇位于约但河旁,约在耶路撒冷东边十九哩,耶利哥城东南六哩处,俄利根(Origen)与屈梭多模(Chrysostom)都偏向这看法,可是很少手抄本支持它,在更古老且可靠的手抄本中也不是这地名。另一种可能性是一章28节的伯大尼是指犹大东北部的巴大尼亚(Batanea),可是这使约翰施洗的地点与传统所说的地点距离相差太远。考古学家一直想在约但河东边离耶利哥不远之处找到一个伯大尼,可是尚未能如愿。作者在书中所写的地名,凡是可指认的都证明无误,并且他刻意将此伯大尼与靠近耶路撒冷在橄榄山的伯大尼区分出来。因此不能除去一可能性,即他在说约但河东边的另一个伯大尼,那地方他知道,我们却不知道[30]。

 

   b.约翰见证耶稣是神的羔羊(一29-34)

   29.约翰被祭司、利未人和法利赛人询问完后,作者告诉我们,次日,约翰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就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第四卷福音书不像对观福音书一样记载约翰为耶稣施洗的事,这节不是说耶稣来接受洗礼,因为在一章32-33节已暗示,约翰在替耶稣施洗时已见到圣灵降临在祂身上,已知道耶稣是谁,因此他这次对周围的人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第四卷福音书的基督徒读者自然会认为这是指基督牺牲之死,为世人赎罪。然而我们不确定施洗约翰是这意思,反而有迹象显示他期望弥赛亚来对罪人施行审判(参:太三12:“他手里拿着簸箕,要扬净他的场,把麦子收在仓里,把糠用不灭的火烧尽了”)。约翰或许指耶稣是犹太文学作品中所说末世的战争羔羊(例:1Enoch90: 9-12;Testament of Joseph19: 8-9),启示录的作者也持同样看法(启五5-10,十七14),可是启示录将强大的羔羊/犹大的狮子和牺牲的羔羊连在一起。第四卷福音书写作时,主耶稣的死已被认为是为人类的罪作赎价,作者也许希望读者能领会它的双重意义。

   此处说耶稣是“神的羔羊”,希腊原文“羔羊”用的是amnos,在新约圣经只出现过四次(约一29、36;徒八32;彼前一19)[31]。Amnos这字在旧约希腊文七十士译本出现一百零一次,其中八十二次都指牺牲的羔羊;新约在第四卷福音书之外用了amnos两次,都是指耶稣以代罪羊羔的身分去世,其中一次指主耶稣是神的仆人,“他像羊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羔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徒八32),另一次说到“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一19)。从这些地方看来,若解释说读者认为约翰见证耶稣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含有双层意思,作者将十分高兴,这说法或许是正确的。祂是末世时审判不肯悔改之罪人的羔羊,也是为一切相信祂之人赎罪的羔羊。也许作者认为约翰说了他自己尚不了解的话,就像后来的该亚法与彼拉多一样(十一50-52,十八39,十九14-15、19、21-22)。

   耶稣在一章29节被描写为除去“世人”的罪,第四卷福音书后面还有两节暗示主耶稣对“世人”的重要性。三章16-17节说神的爱导致祂为“世人”差下祂的独生子,使凡信祂的都得永生,四章42节说撒玛利亚人领悟到耶稣不仅是犹太人的救主,也真是世人的“救主”。

   30.约翰继续为耶稣作见证说:这就是我曾说:“有一位在我以后来,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来在我以前。”他继续前面(26-27节)已说过的,解释比他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来在我以前”。耶稣在约翰“之后”,指祂的圣工开始得较约翰晚,当约翰接着说耶稣超过他是因祂在他之前,似乎指耶稣是创世之前已有的道(1-4节)。然而约翰不太可能明白此事,也许只是说虽然耶稣比他晚出生六个月,但永远比他伟大(欲知详情,请参考一15之注释)。或许这是作者故意语意不清,要暗示约翰并不完全明白他所说的话。

   31.约翰承认有段时间他没认出耶稣:我先前不认识他,如今我来用水施洗,为要叫他显明给以色列人。约翰是耶稣的亲戚,理当认识祂,以前他不认识的是耶稣是弥赛亚。现在他解释来施洗的目的,是将耶稣“显明给以色列人”。约翰知道耶稣来到犹太人,“以色列人”当中,约翰服事的目的是将耶稣显明给以色列人看,知道祂是他们的弥赛亚。

   32.作者开始解释约翰是怎么认出耶稣的:我曾看见圣灵,仿佛鸽子从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这节显示约翰的确替耶稣施过洗,而且当时圣灵降临在耶稣身上。第四卷福音书没记录施洗的那件事,可是作者认为读者已知此事,对观福音书都描写耶稣受洗时圣灵降临在祂身上(太三16;可一10;路三22),可是惟有第四卷福音书加上圣灵从天降下且“住在他的身上”。旧约时,圣灵在某些特别时间降临在某些人身上,使他们能行某些特别任务,可是以赛亚书十一2在预言弥赛亚时说:

   耶和华的灵必住在他身上,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聪明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知识和敬畏耶和华的灵。(参:赛四十二1,六十一1)

   作者特别强调圣灵“住在”耶稣的身上,这是他所用的一种方式,凸显耶稣与圣灵有特殊关系(另一处在三34,说到神将圣灵“没有限量的”赐给耶稣)。

   四卷福音书都说到耶稣受洗时,圣灵“像鸽子”降在祂身上,以鸽子象征圣灵这事很难解释两者之间的关系,因为在旧约与新约圣经里都没将这两样连在一起。主耶稣在马太福音十16说:“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翻译为“驯良”的原文为akeraios,也可译为无罪、无害或纯洁,若让这意思引导我们,或许鸽子是象征圣灵的纯洁与温和吧!

   33.约翰在这节再度说,我先前不认识他,只是那差我来用水施洗的、对我说:“你看见圣灵降下来,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当耶稣受洗时,圣灵降临在祂身上,这才让约翰相信耶稣的重要身分。差约翰到世间来的是神(6节),且告诉他,当他为某个人施洗时,圣灵若降临且住在那人身上,那人就会用圣灵给人施洗。当时的犹太人相信弥赛亚身上带有神的圣灵[32],因此神是告诉约翰如何认出弥赛亚。

   约翰将自己的事工与耶稣的分别出来,说他是以水施洗,而耶稣却以圣灵施洗。耶稣在世时确实用水给人施过洗,但不是祂亲自施洗,而是交给门徒做(三22、26,四1-2),然而约翰强调的是将来耶稣要用圣灵给人施洗,这需等到耶稣得荣耀之后才发生(即等祂受死、复活与升天后——七37-39)。耶稣会用圣灵施洗,将所有信祂之人浸入圣灵。施洗是第四卷福音书用来描绘得高举之耶稣将圣灵赐给所有信徒的一种方式,此外还有其他许多方式,包括赐下活水(七37-39)、吹气(二十22)以及差遣保惠师来(十四15-17、26,十五26,十六5-15)。根据使徒行传,耶稣在五旬节时用圣灵给第一批信徒施洗(徒一4-5,二1-4),当福音传开后,每位新信徒都受到圣灵同样的洗礼(徒二38-39)。

   34.施洗约翰以下面的话结束他对耶稣的见证,我看见了,就证明这是神的儿子[33]。“神的儿子”虽不是一世纪的犹太人常用来指弥赛亚的头衔,可是在一些犹太经文中也用到[34]。第四卷福音书中许多经节清楚(34、49,五25,十36,十一4、27,十九7,二十31),或暗示地(三16、17、18、35、36,五19、20、21、22、23、26,六40,十四13,十七1)说耶稣是神的儿子,此处是第一次。传福音者记录施洗约翰见证主耶稣是神的儿子,为的是支持整本福音书的宗旨:“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二十31),重要的是,二十章31节将“基督(弥赛亚)”和“神的儿子”并列,实际上二者是同义字。

    

注解:
[30]欲知详情,请参考 Riesner,pp. 29-63.
[31]羔羊的另一字是 arnion,在启示录中用了二十八次,都是指耶稣是羔羊。
[32]参:1Enoch 49:3:Psalms of Solomon 17:37; Testament of Levi 18:2-14; Testament of Judah 24:2-3.
[33]有些古老手抄本以“被拣选的那位”(eklektos)代替“神的儿子”(huios tou theou),这是个重要的不同点,可是“被拣选的那位”和“神的儿子”都同样指弥赛亚。
[34]死海古卷中有些经文将弥赛亚与神的儿子这头衔连在一起:4QFlor 1:10-14;1QSa 2:11-12:4QpsDanAa (4Q2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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