Ⅶ 写作日期与地点
十九世纪末叶,学者对第四卷福音书写作日期最盛行的看法是,写于二世纪后半叶,因为只有那时才能以希腊用语表达福音的信息。这立场在目前已难以立足,特别是因一九二〇年发掘的p52蒲草纸(是一小断片,上面写着约翰福音十八章的五节经文),被断定是二世纪初期的文献,有人认为是已知新约圣经中最古老的手抄本,但这点仍有可争议之处。这显示第四卷福音书最迟也在一世纪末尾十年写成,绝不像以前所说的二世纪后半叶。
虽然目前学者们普遍同意第四卷福音书最迟是在一世纪的最后十年写成,可是对于确切写作日期却众说纷纭。鲁宾森(Robinson)主张第四卷福音书是在主后七十年耶路撒冷被毁之前所写,应当是六十年代[3],他极力为第四卷福音书的早期著作辩护,认为甚至较其他三卷正典福音书还更早[4]。这样的分辩是基于书中没提到某些事情,例如最明显的是没提圣殿在主后七十年被毁的事。可是第四卷福音书若写于主后八十年代末期或九十年代,圣殿被毁已是二、三十年前的陈年旧事,不需再多加评论。有些支持早期写作日期的人辩道,这位作者不知对观福音书的存在,所以应该写在它们之前。然而有迹象显示他确实知道对观福音书的存在,可是刻意不将对观福音书的许多内容纳入他的福音书里。按理,就应将第四卷福音书的写作日期定在对观福音书之后,而非之前。
根据初期教会传统的教导,使徒约翰是在以弗所写成这卷福音书,亚历山太的革利免说约翰在暴君(多米田皇帝,主后81-96年在位)死后回到以弗所,爱任纽则说他住在那里直到他雅努在位时(主后98-117年)。可惜,没有任何资料说明约翰何时开始住在以弗所。穆拉托正典中提到约翰与主耶稣的其他门徒同工过,可是只特别提到使徒安得烈的名字。这传统的教导即使正确,也没任何资料显示安得烈曾在以弗所住过,也没说他何时辞世,传统的说法是在亚该亚被钉死。
初期教会传说约翰一直住在以弗所直到他雅努在位时(主后98年登基),导致学者下结论说第四卷福音书可能很晚才写,是八十或九十年代。可是这些传统教导并没确切注明写作时间,只说他住在以弗所的时期。在缺乏更多资料的情况下,八十或九十年代的写作日期算是合理。初期教会的传统教导相当肯定以弗所是写作地点。
注:
[3]Robinson, Redating New Testament, pp.310-311.
[4]Robinson, Priority of John, pp.33-35.
Ⅷ 历史可靠性
从十八和十九世纪开始,有人对第四卷福音书的历史可靠性提出严重质疑,这是由于某些因素造成。第一,第四卷福音书对主耶稣的生平与圣工的描述和对观福音书有重大差异,第四卷福音书记载的许多重要情节(例:与尼哥底母交谈、与撒玛利亚妇人对话、使拉撒路复活和十三至十七章里主耶稣对门徒的临别赠言)都没在对观福音书出现。对观福音书记载主耶稣的整个圣工期间只去过耶路撒冷一次,而第四卷福音书却说五次。第四卷福音书将洁净圣殿放在主耶稣服事的初期,可是对观福音书却放在末后。对观福音书常以简短扼要的陈述记载主耶稣的教导,也常用比喻说明,但第四卷福音书却以冗长的对话或长篇演讲呈现。基于这些差异,这位作者若知道有对观福音书的存在(有迹象显示他确实知道),与对观福音书的这些落差就禁不住让人怀疑第四卷福音书的历史可靠性。 第二,第四卷福音书所用的语言与约翰书信有令人讶异的雷同之处,就连主耶稣的说话方式也与约翰书信作者的口吻一致。还有人分辩说,第四卷福音书所用的是希腊语气,是在希腊社区写成,应当将写作日期定在二世纪后半叶。因此,它不可能出于主耶稣门徒之手。
这些观察结果使十九世纪末叶学者一般的看法是,只有对观福音书可用来作为耶稣生平的主要证据,第四卷福音书则不能,它只能当作神学资料,不是历史资料,写于二世纪后半叶,好让福音信息以一个可以与希腊哲理相配合的方式呈现出来。虽然有像魏斯科[5](B.F.Wescott)等人对证据做了彻底的审查,向上述看法发出挑战,可是在十九世纪学者圈中仍盛行那看法。
二十世纪出现的一些因素转变了这看法,增加了对第四卷福音书历史可靠性的尊重。首先是剑桥大学拉比学讲师亚伯拉罕(Israel Abrahams)的证词,他是一位正统犹太人,曾对学校的神学社说:“对我们犹太人来说,第四卷福音书在四卷福音书中最具浓厚的犹太味”[6]。如此的言论可以用第四卷福音书引用的旧约经文与典故加以支持(例:十章/结三十四;三14/民二十一9)作者深通犹太节庆以及它们具有的象征性都反映在主耶稣的长篇演说中(住棚节/七章;修殿节/十22-39),在与“犹太人”辩论时,耶稣还用了拉比式辩论法(例:五31-47)。
第二,一九四七年起发现的死海古卷提供有关正统犹太昆兰(Qumran)社团的第一手文献资料,文献的年限也包括主耶稣在世服事的时期。这些文献使用的语言与第四卷福音书类似,特别喜欢用对比字(生/死、光/暗等)。这类语言以前却被视为来自第二世纪的希腊文。
第三,作者所写关于一世纪巴勒斯坦文化习俗和地理形势的准确性已受到肯定,例如:第四章正确描述撒玛利亚人的信仰和观点,五章2节也描述毕士大池旁边有五个有顶盖的廊子,许久以来这点一直被认为不符合历史,可是现在已被考古学家证实。
不可否认,第四卷福音书与对观福音书的确有些出入,最好的解释应当是,作者并未用它们作为写作的蓝图。嘉丁纳史密斯(Percival Gardiner-Smith)于一九三八年争辩说,作者根本不知道有对观福音书的存在,因此不可能犯下修饰之罪[7]。陶德(Dodd)的说法则比较中庸:“一个不争自明的印象是,大致而言约翰没有参考其他福音书。[8]”,“第四卷福音书的背后是一个与其他福音书不同的古老传统,在帮助我们认识有关耶稣基督的历史真相上值得严谨考量。[9]”鲁宾森将这些针对第四卷福音书的“新观点”发表了它们的发展史[10],司马利(Smalley)则将这些“新观点”的含义总结如下:“现在能够断定第四卷福音书,包括约翰所用的特别资料,无论是与其他三卷福音书相异或相同之处,都可能有历史的依据。[11]”并非所有学者都同意这走向,可是第四卷福音书的犹太味道已受到广泛的肯定,它的历史可靠性也越来越受到认真考量。可是不知出于何因,对历史可靠性的辩论已被其他有关第四卷福音书的阐释问题淹盖了。
注:
[5]Wescott, pp.v-xl.
[6]被 Neill and Wright 引用在 p.338.
[7]Gardiner-Smith, pp. 96-97;被 Smalley 引用,p.14.
[8]Dodd, Interpretation of Fourth Gospel, p.449.
[9]Dodd, Historical Tradition in Fourth Gospel, p.423.
[10]Robinson, Twelve New Testament Studies, pp. 94-106.
[11]Smalley, p.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