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傳道人極誠懇而溫柔地多多傳講神的律法何等可畏聖潔,因而帶來復興,有人就說這種復興是傳道人用地獄火湖恫嚇會眾而促成的。這種說法並沒有道理。
如果真有永不止息的痛苦、有地獄;如果許多人極有可能下地獄,那麼當然要警告他們!如果大多數的人,即使在所謂「基督教國家」的人,最後還是真的會下地獄,那麼警告他們是必要的!我們要盡可能把真理告訴他們。如果我有下地獄的危險,我要盡可能瞭解地獄到底有多麼可怕。如果我以為地獄與我無關,也不打算要逃避它,那麼最嚴厲警告我的人,就是對我最仁慈。
我請問各位:您們對屬世的災禍也是採取同樣的做法嗎?假如您的孩子正在失火的房子裡,而且他們不知道他們是處在危險之中,即使您警告他們,他們也毫不在意。在這種情形之下,您是會一副無所謂的樣子,以冷淡的態度警告他們,還是聲嘶力竭,懇求他們聽您的話呢?當然您不會無所謂!如果您是冷漠地警告,我們就認為您的頭腦有問題。在屬世的緊急事件上,人決不掉以輕心。他們不會一副無所謂的樣子,以冷淡的態度警告別人。我們作牧師的,自稱知道地獄是怎麼回事,又說我們已經目睹下地獄之人的景況,知道他們的處境是何等可怕;因此我們不可能不警告他們,我們一定要對他們大聲疾呼。
假如傳道人以漠不關心、無動於衷的方式來講論地獄,即使講的內容都是實情,還是言行不一致。正如我之前說的,行動和言語都在說話。我們可以說一個人身處極大的危險,他們的結局極度可怕。但是如果我們說得冷淡無情,我們就自相矛盾。行動的效果實在比言語的效果更大。
當然,我的意思並不是說我們應該只傳律法。我們很可能對其它的事情不夠注意。我們應該既傳福音,也傳律法。我們傳律法只有一個目的,就是給福音開路。傳道人的主要工作是傳福音:「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羅十4)。假如一個牧師只講律法的可怕,而忘記他的主,也不傳福音,他就大錯特錯。但我還是得說:我們也必須傳律法,如果不傳講律法,傳福音也不會有效果。
我們不要說參與這次復興的傳道人太狂熱!他們是誠懇的,一個人如果真的誠懇,這是件好事。事實上,我們討論這題目,就是要誠懇。是的,傳道人講話可能是太大聲了一點U但有人說:「藉著人的害怕讓他進天堂,這是不對的」,我要回答:「藉著人的害怕讓他遠離地獄,這並不算錯」。人確實是站在地獄的邊緣,正要掉下去,卻還不知道他們的處境危險。讓一個人覺得害怕而逃出失火的房子,難道有錯嗎?因神的公義而懼怕,是十分合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