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圣经》否定灵魂永远消灭说和灵魂睡眠说,那么信徒在死亡与复活之间的居间状态又是什么样的呢?尽管《圣经》在这一话题上是谨慎的,也没有允许人过分地猜测居间状态到底是什么样,但《圣经》的确清楚明白地教导了信徒在其“灵魂”中会得享与主耶稣基督有意识、且不可拦阻(甚至是更为强烈的)交通。尽管这种状态只是临时的,但上帝子民在其间等候着救赎的圆满、等候着在那时参与以基督复活为“初熟的果子”(林前 15:20-23)的复活收成,这种状态是在主面前极大喜乐的状态。
有趣的是我们注意到,《海德堡要理问答》这份 16世纪的新教信条在回答有关身体复活的问题时,首先就直接讲到了居间状态。尽管此要理问答并未详述居间状态的含义,但明确肯定了信徒在死亡之后复活之日以前会持续得享与主愉悦的交通:
五十七问:“我信身体复活”,这带给你什么安慰呢?
回答:在我死后,不仅我的灵魂立刻被带到我的元首基督那里,我的身体也要因基督的大能活过来,与我的灵魂再次联合,并要与基督荣耀的身体相似。
在接下来的内容里,我的目标是展示《圣经》如何提供依据来支持这美好信仰告白,以及信徒在主耶稣基督里所得的安慰。
1. 旧约影射
在教会史上,通常以“渐进式启示”( progressive revelation)这一术语来描述旧约教导与新约教导之间的关系。主并没有将万事一次性地启示给自己的百姓。救赎史也促成了一段启示的历史,在这其间主一点一点地将自己的旨意和目的揭示给自己的百姓。一些《新约》完全且明确启示的内容,在《旧约》里仅仅是模糊不清的影射[14]。
注解:
[14]约翰.加尔文时常用“孩童长大成人”来比喻这种关系;《旧约》如同一份对孩童的教导说明,《新约》则如同一份对成年人的教导说明。19世纪末 20世纪初伟大的长老会神学家华菲德也将《旧约》对《新约》的关系描述为:前者如同光线昏暗的房间,后者如同亮堂的房间。《旧约》中隐约可见的东西,因着《新约》更为完全的启示而变得更易看见。参见华菲德(B. B. Warfield)所著的 'Biblical Doctrine of the Trinity',收录于 The Works of Benjamin B. Warfield第二卷 Biblical Doctrines (1929; repr. Grand Rapids: Baker, 1981),第 141-142页。
在论及“居间状态”这一话题时这一点尤其明显。在从《旧约》到《新约》的启示历史中,明显存在着一个渐进的过程。在《旧约》中只是影射的东西到了《新约》中就变得清晰可见了。正因如此,有人就提出,《旧约》对居间状态、以及死后在主面前的存在是一无所知的。这些人主张,只有《新约》启示了居间状态。但这说得有些过了。事实上,关于“居间状态”的新约教导,《旧约》中有一些有趣的影射:
第一,《旧约》强烈谴责交鬼、或是与死者沟通的行为(参见申 18:9-12,利 20:6,王下 21:6;23:24,赛 8:19-20;19:3;29:4,撒上 28:6-19)。多处经文都在谴责这种行为,这至少证实了人们普遍相信人在死后还会有意识地继续存在。这是特别有启发意义的一点,因为《旧约》通篇一致将死亡视为因人犯罪、上帝审判的咒诅临到人而造成的结果。
第二,《旧约》中有两个突出的事例,说的是敬虔的信徒没有经历死亡,而直接被带到了上帝的面前。“上帝将他(以诺)取去,他就不在世了”(创 5:24),还有以利亚“就乘旋风升天去了”(王下 2:11)。
第三,一些经文、尤其是《诗篇》中的一些经文,表达了上帝子民那将胜过坟墓的、对生命充满信心的盼望,这与恶人受上帝的忿怒而下到阴间形成了区别(伯 19:25-27;诗 73:24-26;1:6;7:10;37:18)。尽管《旧约》在提及“阴间”时,很多时候的确仅仅指“坟墓”或“死人的居所”(例如:创 37:35,撒上 2:6),但有些地方也暗指降在恶人身上的刑罚和审判,而义人最终会被救赎脱离这样的刑罚和审判(诗 9:17;55:15;16:10;49:14,箴 15:24)。
第四,《旧约》明确表达了期盼义人和恶人复活,分别领受祝福和灾祸(何 13:14,但 12:2,赛 26:19)。
第五,主与自己百姓建立了圣约交通,这种交通带来了出死入生,也修正了罪和咒诅所招致的后果,从而应许了在与主不可拦阻的交通中生命的完全。因此,我们也不会惊讶于主耶稣基督总结在与主立圣约当中的生命之应许时,要对不承认复活的撒都该人说:“论到死人复活,上帝在经上向你们所说的,你们没有念过吗?祂说:‘我是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太22:31-32)。之所以这样认定有胜过死亡的生命,是因为意识到了恩典之约所应许的内容。
当这些旧约影射被放在一起的时候,似乎必定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旧约》中的信徒期盼在与圣约之主的交通中得着胜过坟墓的生命。并且也似乎无法反对另一个结论,即:《旧约》初步教导了“死后恶人受刑罚,义人蒙祝福”这样的教义。然而上述这些依旧只是影射。只有当新的约中的启示更加完全被揭示出来,我们才看到这些初步的教导被确认和阐明[15]。
注解:
[15]若要略微了解旧新约之间的犹太教针对“居间状态”有哪些不同观点,可参见赫尔曼.巴文克(Herman Bavinck)所著的 The Last Things: Hope for This World and the Next,由 John Bolt编辑,由 John Vriend翻译 (1928; repr. Grand Rapids: Baker, 1996),第 34-35页。
2. 大体上的新约证实
《新约》中的几处经文明确揭示了信徒和非信徒都会在死后继续经验一种有意识的存在[16]。然而这种形式的存在,在信徒与非信徒这两类人身上是大相径庭的:信徒在主的面前享有得着临时祝福的生命,但非信徒却在上帝的审判下预先暂时领受着永罚。尽管我们的兴趣主要集中于信徒在这种居间状态中的经历,但随着讨论的进行我们也不得不提到非信徒对应的状态。
注解:
[16]对这究竟是基于历史事件的故事还是比喻存在着一些争论,见 Norval Geldenhuys所著的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of Luke (NICNT;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51),第 428页。
针对这一关联,最引人注目的经文之一便是那著名的关于财主与拉撒路的比喻,记录在《路加福音》16:19-31中。耶稣在这段经文里描述了财主和拉撒路的两种对比状态,一种是在死亡之前,一种是在死亡之后。财主虽然享有过荣华富贵,但他死后发现自己“在阴间受苦”(23节)。相反,贫穷的拉撒路虽然活着的时候并未得到过这个世界的好处,但死后却发现自己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身处尊荣蒙福之地。此外,耶稣还将这两个不同地方和状态的关系描述为:中间有深渊隔绝,两边的人无法到对方那边去。无需尝试着完全解释这段经文的所有细节,就能发现这段看上去是在明确肯定一旦死亡,义人和恶人就会进入两种不同的存在模式:义人在上帝面前处于蒙福的临时状态当中,而恶人处于无法逃避受苦的临时状态当中。“阴间”和“亚伯拉罕的怀里”并不是在描述同一个地方里(亡者的领域)的两个“隔间”,而是两个不同的地方,如同通往最终状态之前的两个完全不同的“前厅”。
注解:
[17]虽然我认为将这段经文认定为“比喻”是恰当的,但在此处语境中,这段经文并没有被明确界定为“比喻”。一些认为这段经文具有“比喻”特征的人提出,这并不能被用来支持“居间状态”这条教义。但这是一种诡辩术;唯有当经文中的描述涉及到事情的实际状况时,经文才能表明出自身的观点。《圣经》的作者们通常未被一种现代思想所害,即:即便缺乏现实基础,也能断言某事是真实的。
《路加福音》16:19-31突出地肯定了“居间状态”,然而,这并不是《新约》中唯一一处这样的经文。在其他几处经文中,“居间状态”也得到了确认。例如,在《路加福音》23:43中,与耶稣同钉十字架的那个犯人要求当耶稣的国“降临的时候”要纪念自己,耶稣回答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这里,有人可能会认为这个回答中的“今日”应当是和“我实在告诉你”这句话连着读的。因此,耶稣仅仅是在强调说这话的时间(因此翻译为“今日我实在告诉你,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编辑者注)。尽管这在语法上是有可能的,但至少有两个理由证明这种说法是不太可能的。首先,从上下文看,耶稣没有理由要强调自己是在“今日”如此断言。比如,如果我加上“今日”这个词来强调我写下这句话的时间,就会显得多余。其次,当耶稣在其他地方用到“我实在告诉你”这一固定表达形式时,并没有加上“今日”这个词。因此,似乎并没有正当的理由反驳,“我实在告诉你”这句话是应该直截了当读下来的(即:不能和“今日”连在一起读)。联系该处的上下文中,就会发现耶稣是在肯定犯人死后会立刻与自己在“乐园”里相交[18]。
注解:
[18] “乐园”这个词在《新约》的《哥林多后书》12:4 中(“他被提到乐园里”)、以及《启示录》2:7中(“得胜的,我必将上帝乐园中生命树的果子赐给他吃”)也被用到了,指恢复了与上帝相交和交通的地方,也指我们通常所说的“天堂”。
同样,在《启示录》7:9-17中,使徒约翰记录了圣徒在天国里“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这种状况(9节)。在异象中,约翰看见多到数不清的人 “身穿白衣,手拿棕树枝”。在对这个异象的叙述中,包含了一个问题:“这些穿白衣的是谁?是从哪里来的?”(13节),得到的回答是:“这些人是从大患难中出来的,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净了”(14节)。对这些圣徒的描述明确表达了,圣徒有意识地敬拜上帝、并与上帝交通,但他们所经历的并不是《启示录》21章和 22章中所描述的最终状态,因为他们“昼夜在祂殿中侍奉祂”[19]。这个描述与《启示录》6:9-10 中的描述是相对应的,当中写道:“有为上帝的道并为作见证而被杀之人的灵魂,大声喊着说:‘圣洁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给我们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几时呢?’”这个描述也对应了《启示录》时常描述故去的圣徒还活在上帝的面前、并在天国里与基督一同掌权(参见启 3:12,21;4:4;19:14;20:4)。
注解:
[19]在《启示录》21章和 22章中,新天新地是没有圣殿的(全地都成了上帝的殿,通过羔羊成了上帝与自己百姓同在的居所),也再也没有“夜”的存在。
这些经文都肯定了信徒在死亡与复活荣耀的最终状态之间,会身处居间状态当中并与主有意识地相交。除这些经文外,还有其他一些经文谈到了不信的人和恶人在死亡后会经历受苦的临时状态。对应《路加福音》16章中对财主受苦的描述,基督在《马太福音》11:23中斥责迦百农那些不信的人,称他们“将来必坠落阴间”而不是升入天堂。在这段经文中,阴间是一个受刑罚的地方,专为死去的恶人和不信的人预备,恶人在这个地方等候地狱中的最后刑罚。这一说法也与《彼得后书》2:4 所描述的内容相对应:上帝的审判临到不顺服的天使,他们被上帝“丢在”地狱里,“等候审判”。
无可否认,这些《新约》当中的肯定并没有证实有关“居间状态”任何大可不必的猜测,也没有为我们提供有关信徒和非信徒死后各自状态大量的细节或描述,但这些肯定的确证实了一个大体的结论,即:信徒在死后会在与主的相交中经验到一种蒙祝福的临时状态,而非信徒在死后会在上帝的忿怒中经验到一种受刑罚的临时状态。对于信徒和非信徒,都同样有末日审判的宣告在等着他们,那时一些人要被迎接进入荣耀当中,其他人则要被丢在地狱当中。
3. 两处重要经文
然而,还有两处新约经文值得我们关注。这两处经文明确证实了“居间状态”的存在,在当中信徒要在主于末日再临、所有故去之人复活以前得享与主更为强烈的交通。这些经文坚定了基督徒的信心:死后立刻会被带到主的面前。
(1)《哥林多后书》5:1-10
第一处经文是《哥林多后书》5:1-10。这处经文紧跟着使徒保罗对基督再来之前死亡的承认(林后 4:16-18)。尽管承认死亡的这种境况,也承认死亡不可避免会使身体这一“地上的帐棚”瓦解,使徒保罗依然宣告自己的盼望在于得到“上帝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林后 5:1)。他还宣告自己有信心,虽然死亡会使作为被造物的信徒不再以身体的形式存在,但死亡却不能拦阻信徒与主的相交。的确,死亡甚至会使信徒与主相交,并且在某种没有得到解释的意义上,这种相交甚至要大过当下在身体当中与主的相交。
这段经文的难点之一在于,第 1节中的大胆主张似乎明确提到信徒最终要穿上永不朽坏的身体,即:复活的身体。令一些解经学者们感到麻烦的是,这里用到了现在时态(“必得上帝所造的”,英文为:'we have a building from God',其中“have”这一动词的时态为一般现在时——译者注),这意味着信徒死后立马就能得着复活的身体。然而,这与一个普遍的圣经教导不符合,即:复活的身体只有在将来所有信徒复活的时候才会被得着。因此一些人提出,使徒保罗是在描述一种临时的身体,是居间状态中的信徒所得着的[20]。但在《圣经》的其他地方却找不到对这种观点的支持。
注解:
[20]例如 J. Murray Harris所著的 Raised Immortal: Resurrection and Immortality in the New Testament(Grand Rapids: Eerdmans, 1985),第 98-101页,第 138-142页。
或许对这节经文最好的理解是:现在时态的使用,是对完全确定之将来的一种描述方式[21]。当使徒保罗说:“我们……必得上帝的居所”,他是在用这种说法来描述为信徒预备的乃是“有确保的拥有”,也即是说,复活的身体将在末日复活之时赐予信徒[22]。
注解:
[21] 赫尔曼.芮德博(Herman Ridderbos)所著的《保罗神学:纲要》(Paul: An Outline of his Theology)第 501页 n. 35中,引用了 Plummer的评论(Commentary on Second Corinthians第 144页):“现在时态经常用来表示将来,指将来之事是完全确定的”。
[22]约翰.加尔文有一部著作《哥林多后书注释》,由 D. W. Torrance 和 T. F. Torrance编辑 (Calvin's New Testament Commentaries;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64)。在该著作的第 67页,针对这节经文有一段很有帮助的评论:“保罗用这种说法来对比长存到永远的居所,尽管并不明确他用这种说法究竟是指信徒死后会进入的蒙福的不死状态,还是指复活之后那不朽坏的荣耀身体。虽然这两种可能的任何一种都是恰当的,但我还是倾向于认为这个经文指信徒死后灵魂会进入一个蒙福的状态,这时这一居所就开始动工了,但最终完工还是要在最终复活的荣耀中。该节经文的上下文语境也更加支持这种解释”。参见厄尔.埃利斯(E. Earle Ellis)所著的 Paul and his Recent Interpreters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61),第 3743页。埃利斯认为,使徒保罗在这节经文中说的并不是个体信徒在居间状态中的将来。他主张,保罗说到的“居所”是指所有信徒作为基督身体的肢体、共同与基督在末时的联合;“居所”一词并没有直接说到个体信徒的将来。为反驳埃利斯的观点,见赫尔曼.芮德博(Herman Ridderbos)所著的《保罗神学:纲要》(Paul: An Outline of his Theology)第 500-505页。
无论我们怎样理解第 1节,就我们的目标而言,第 6至 9节更加直接地涉及到了“居间状态”这一话题。在认识到第 2至 5节中所述的死亡带来的耗损后(使徒保罗在这几节经文中将死亡比作“脱下(衣服)”),我们读到了以下内容:
所以,我们时常坦然无惧,并且晓得我们住在身内,便与主相离。因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我们坦然无惧,是更愿意离开身体与主同住。所以,无论是住在身内,离开身外,我们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悦。
这几节经文中有两个对比:“住在身内”和“离开身外”之间的对比,以及“与主相离”和“与主同在”之间的对比。这两个对比对应着我们当下有身体的存在和将来死后无身体的存在之间的对比。这个对比描述了信徒死前和死后的不同状态。因此,这几节经文肯定了死亡(即:离开身外)对信徒而言意味着“与主同住”。在死亡之后身体复活之前,信徒将得享与主强烈的交通。
尽管这几节经文并没有着手讨论各式各样有关“与主同住”这一状态之本质的奇特问题,但却真切确保了对“居间状态”的承认。对那些行事为人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的信徒来说,他们得到的安慰便是:如今活着时凭信心所得享的与主的交通,即便是在死亡当中也不会受到拦阻。死亡反而会带来与主之间崭新的相交,是比当下在身体中与主的相交还要更为亲密的相交。
(2)《腓利比书》1:21-23
第二处肯定“居间状态”的经文是《腓利比书》1:21-23。这里,我们发现使徒保罗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初看起来很惊人的宣告,是关于生与死的“情愿”:
因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但我在肉身活着,若成就我工夫的果子,我就不知道该挑选什么。我正在两难之间,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因为这是好得无比的。
按照使徒保罗的意思,他感到自己在两种情愿之间左右为难。一方面,由于认识到“活着就是基督”,他感到自己被牵拉跟随的方面是要继续在肉身中活着,在其间为耶稣基督的教会成就功夫的果子。但另一方面,由于意识到“死了就有益处”,他感到自己被牵拉跟随的方面是想要离世与基督同在。这后一种情愿,有别于与先知以利亚那不信实的情愿。例如:以利亚想要抛弃自己的呼召然后去死(王上 19:4)。而保罗的这种情愿是真诚的,是因着意识到死亡会为他(以及所有信徒)带来什么才产生出来的。
这段经文中的对比,也和《哥林多后书》5:1-10中的对比一样,是身体中的生命与(死后)离了身体的生命之间的对比。那种唯有在死亡中、在脱去身体之后才能获得的与基督更为强烈的交通与相交,在身体中的生命是不可能享有的。此外,尽管经文中并没有详细解释“与基督同在”这一表达,但却传达了这样的理念:有一种交通,比现今所知及所享有的交通更为亲密。因此,这段经文也像之前已经探讨过的经文那样,有助于我们理解作为与基督强烈交通方式的居间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