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几章,我们主要关注了普遍末世论的两个部分,即所谓的“时代的征兆”以及“基督于千禧年间作王”。这两个话题关系到了《圣经》中对今世(即基督第一次与第二次降临之间的时期)的描述,也确定了对“基督于世界末了再来”这一伟大历史事件发生之前,上帝在基督里的救赎旨意如何展开的《圣经》理解。尽管在探讨这两个话题的时候,我们无疑还留有未涉及到的几个问题,此时我们要开始探讨普遍末世论的最后一个部分,即伴随着基督于世界末了再来将要发生的事。
我们即将思考的这些事件,被查尔斯·贺智(Charles Hodge)在其著作《系统神学》(Systematic Theology)中恰当地称作“基督第二次降临之伴生事件”(concomitants of the second advent)[256]。尽管这一术语很抽象,但却很好地抓住了这层含义:按照《圣经》,我们正在期盼着将要伴随着基督于世界末了再来而发生的事件。《圣经》教导了,基督再来之时,基督的作王要通过一些列有关救赎和审判的伟大行为而达到圆满。这些事件将结束今世并圆满上帝在救赎史中的旨意。这些事件还将引入上帝国度长存的最终状态。
注解:
[256]见第三卷(Grand Rapids: Eerdmans, 1952),“基督第二次降临之伴生事件”('Concomitants of the Second Advent'),第 837-880页。
我们将要思考的事件有:死人复活(包括义人和不义之人的复活)、基督对全人类的最后审判、不信之人和恶者在地狱里的永刑、以及新天新地的创造。在这一章当中,我们将探讨这些事件当中的第一个。我们的探讨将在上帝话语的光照下进行,并且对上述这些事件话题予以特别的留意;因为我们若是偏离了上帝话语中的那条“明路”,就必定会走偏而误入怀疑与不确定的方向。
1. 有关“复活”的圣经主题
由于之前我们已经触及到了“复活”这一事件,尤其是探讨复活与居间状态的关系的时候,因此,回顾已论述过的内容可能会有些帮助。
我们已经注意到,在《圣经》中,对信徒将来的期待并不是聚焦在通常所说的“居间状态”(intermediate state)。尽管《圣经》教导甚至连死亡也不能隔绝信徒与基督的相交,并且信徒在死后要得享与基督更为亲密的相交(林后 5:1-9),但这一点并不是《圣经》主要强调的,更不用说灵魂不朽了(immortality of the soul)。《圣经》的聚焦点落在“身体复活”上,即在新天新地的背景下一种更新的完整状态中,包括身体和灵魂的全人恢复与更新。
事实上,“身体复活”是我们在基督里所得着的、有关将来及救恩的圣经观的一大特征[257]。在《圣经》对被造的叙述中,记录着三一上帝从地上的尘土中将亚当造成了“有灵的活人”(创 2:7)。我们的被造性就其完整性和整体性来说,始终将“身体”包含在其中,而身体在起初被造之时原本是“好的”。同样,抵挡罪、从上帝的咒诅中被救赎出来也涉及到了我们的整个需求,包括身体和灵魂。这也是为什么《海德堡要理问答》(Heidelberg Catechism)这一改革宗信条是从“身体与灵魂都属基督”的角度谈到了信徒得安慰。救赎并不否定被造物的完整性以及美好性;而是救赎要带来被造物的医治和更新。赦免我们一切罪孽的主,也是“医治我们一切疾病”的主,这包括会导致身体及灵魂死亡的疾病(诗 103:3)。因此,任何关于信徒将来的、符合《圣经》教导的画面,都无法忽略掉作为中心部分的“身体复活”这一应许。
注解:
[257]在许多严格区分灵魂与物质的二元世界观中(摩尼教和古希腊哲学的一些形式),以及在否定物质世界终极现实的许多一元论世界观中(诺斯底主义、印度教、佛教),“身体复活”的教导无法取得一个正当的地位。而有关“身体复活”的圣经教导,在“对创造及救赎的圣经理解(救赎是创造的恢复和更新、而非否定)”这一框架下却能找到恰当的位置。
(1)复活发生的时间
尽管对复活的期待,是基督徒(信仰符合圣经教导的那些信徒)通常所承认的,但这里还有一个时常引发争议的问题,那就是复活发生的时间。正如我们在前几章中所看到的那样,前千禧年论者教导会有两次复活,一次是义人的复活,一次是不义之人的复活。义人的复活将发生于基督千禧年前降临的时候,而不义之人的复活要等到千禧年之后才会发生[258]。
注解:
[258]这样的陈述或许过于简单了。时代论前千禧年论还提到了至少还有两次复活:一次复活是针对那些经历七年灾难期(基督“为”自己的圣徒降临和基督“与”自己的圣徒降临之间的时期)的圣徒;另一次复活则发生在千禧年结束之时,针对千禧年间的圣徒。见《新司可福串注圣经》(New Scofield Reference Bible)(1967)关于 《哥林多前书》 15:52、《启示录》 19:19;20:4, 10的注释。
针对“这两次复活之间存在着时间间隔”这种观点,最具有决定性的反驳便是:该观点不符合《圣经》中所提到的,义人的复活与不义之人的复活通常是连在一起的。《旧约》中有少数几处经文直接涉及到了“复活”,其中一处便是《但以理书》12:2,在当中我们读到“睡在尘埃中的,必有多人复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远被憎恶的”。在这段经文中,信徒的复活与非信徒的复活是紧密相连的。
类似的相连关系还反应在《约翰福音》5:28-29耶稣对自己门徒说的一番话中:“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希奇。时候到了,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祂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耶稣谈到了一个伟大的事件,在这事件当中,所有死人都将为了受审判而复活。尽管前千禧年论者认为,这里提到的“时候”(hour)可能包含了一个长久的时期——因为在本章第 25节中也用到了“时候”(hour)这个词,在那里指的是灵里死去的人复生的时期——但这个词在这两处经文中的含义,与《约翰福音》中通常的含义是平行的(见《约翰福音》7:30;8:20;12:23;13:1;16:21;17:1)。这个词指的是上帝旨意要应验的一个独特的时期。正如在其他经文一样(徒 24:14-15,太 16:27;25:31-33,林后 5:10),上述经文中的教导肯定了所有死人的复活(无论信徒还是非信徒都一样)会在将来的某一个时间点发生。
此外,前千禧年论者最常引用一段经文来支持他们的观点——存在着两次有区分的复活,一次是在千禧年之前,一次是在千禧年之后,而这段经文却表明了复活和审判要将所有人(信徒和非信徒)都囊括在内。在《启示录》20:1-15中,“白色大宝座”前的最后审判将发生在千禧年之后,这一异象描绘出了“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第 12节)。这些死了的人不光有大的小的,还包括“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第 13节)。这一审判的结果便是:死亡和阴间,以及任何“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的人,都被扔到了火湖里,就是第二次的死。该异象对复活和审判的描述,表明了所有人都被包含在了这次复活与审判当中,而只有那些名字记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才能得救而免于火湖。假如该异象仅仅描述了那些名字不记在生命册上的人所受的复活与审判,那么描述该异象的用语表达,往轻微的说,令人困惑不解,而往严重的说,是在把人引入歧途。
上述经文显然将义人的复活与不义之人的复活连结了起来。除了这些经文,还有另外一些经文教导了信徒的复活将在末日发生,那时,基督要从天上显现、万人要听到有号筒声。这种表述的含义是:这一事件将结束今世。随着信徒的复活,这一结束基督救赎工作的末后伟大事件也将完成。在《约翰福音》6:40中,耶稣向自己的门徒确保,祂来是要照着父的意思行,而父的意思就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在谈到了“被提”的《帖撒罗尼加前书》4:13-18中,基督的降临和信徒的复活,与天使长的声音和号吹响的声音联系在了一起(第 16节;另见太 24:31,林前15:52)。依据这两处经文,当基督降临、在基督里死去的人复活之时,这样的事将结束今世并引入来世的荣耀(见腓 3:20-21,林前 15:23)。
那些坚决主张两次复活之间存在着时间间隔的人,通常会述诸于《帖撒罗尼加前书》4:16和《哥林多前书》15:23-24中的用语表达。这两段经文描述了:在基督降临、信徒复活、来世开始这三个事件之间存在着优先秩序。按照前千禧年论者的说法,这一优先顺序证实了两次复活之间的(时间)差别。然而,对这个立场而言,这两段经文都不是令人信服的实例。使徒保罗在《帖撒罗尼加前书》4:16 谈到在基督里死了的人要先复活,这并不是在将信徒的复活与非信徒的复活做对比,而是在对比死人的复活(死人即在基督里睡了的人)和信徒的被提(信徒在基督降临之时还活着)。那些在基督里睡了的人,绝不会被排除在基督降临的益处之外,而是将享有一种“优待”——他们要先复活。此外,正如我们已讨论过的那样,《哥林多前书》15:23-24中所描述的秩序——“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后在祂来的时候,是那些属基督的。再后来,末期(终结)到了……”——这个顺序并不容许在基督降临和末期之间加入一个一千年的时期。尽管所描述的这些事件是按一定顺序发生的,但它们都是世界末了之时同一个伟大事件综合体中的组成部分。
(2)复活的创始者
关于“复活”的圣经教导,一个更为重要和困难的相关问题与复活的创始者及本质有关。在世界末了的复活中,谁来负责叫醒死了的人呢?当我们读到,死人要在审判前复活,应当如何理解这一事件呢?在什么意义上甚至连不义之人都要从死里复活呢?“身体复活”的本质又是什么呢?
必须要承认的是,《圣经》没有提供一个完备的叙述来回答所有这些问题,以及其他一些问题[259]。一些事情是被明确教导了的,以便能够劝勉和安慰信徒;另一些事情则依旧被遮蔽在奥秘中。
注解:
[259]例如,《圣经》只是肯定非信徒复活必要发生,但却对这一话题谈论得少之又少。上述引用的经文已经表明了非信徒必要复活(例如:约 5:28, 29,徒 24:15)。这一复活是基督的行为,但这一行为中的基督并不是作为救赎主,而是作为审判者。非信徒复活是为了受审并被交在刑罚中;信徒复活则是为了通过与基督这位中保的相交,完全得享属于自己的所有救恩祝福。
尽管《旧约》明确涉及到了信徒的复活(赛 26:19,但12:2),尽管对复活的期待都源自主耶和华以祝福的方式对自己圣约子民所做的应许[260],但只有在《新约》中,复活这一福音应许才完全绽放出光芒来。对此我们不应当感到惊讶,因为《圣经》中针对“复活”的教导和盼望,其牢固的根基乃是基督在自己受死、复活、升天坐在天父的右边这一过程中所做成的伟大救赎成就。信徒们随着与基督相连结而得享基督以及基督的所有祝福,其中最为显著的祝福就是胜过死亡,以及对身体复活的确信。
注解:
[260]例如,见出 3:6(对比太 22:29-32);诗 16:10;17:15;49:15;73:24,25,箴23:14,何 6:1-2,结 37:1-13。不否认有关“复活”的真相被逐步揭示,也不否认“基督在复活中胜过死亡”的基本意义,我们能看到了恩典之约(也就是在永生上帝相交中的救恩与生命)所带来的巨大安慰。这安慰已经承载了这一明确的应许,即作为罪的工价的死,最终要被打败。对于这一点的认识无论多么模糊和粗略,旧约圣徒以亚伯拉罕的信心作为典型,他们“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上帝所经营的、所建造的”(来 11:10;13-16,19)。
虽然明确的关注点是:基督复活并且信徒也在基督的复活中有分,但《新约》也明确表示出:复活的创始者乃是三位一体的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中的每一个位格都在“赐下复活的生命给属基督的人”这一过程中发挥着必不可少的作用。耶稣基督在回应撒都该人对复活的否认时,将赐予复活生命的大能归于上帝,祂说:“你们错了,因为不明白圣经,也不晓得上帝的大能。当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太 22:29-30)。同样使徒保罗也在《哥林多后书》1:9 中讲述到,信徒不应当靠自己而应当靠那“叫死人复活的上帝”。其他一些经文也特地把“死人复活”归因于基督的大能和工作。在《约翰福音》第 5章中,是与圣父同在的圣子将死人从坟墓中召唤出来并赐给他们生命(第 21,25,28-29)。按照基督的教导,这种令死人复活的权柄是天父专门赐予祂的,也是祂救恩工作的一种果效(约 6:38-40,44-45,11:25-26)。另外,运用并传递基督救恩工作之益处的圣灵,给了信徒预示,也使信徒在基督救恩工作的大能中有分。同样还是圣灵,“叫耶稣从死里复活”,住在信徒当中,并将生命赐给信徒“必死的身体”(罗 8:11)。因此,当信徒在与基督的相交中得享属于自己的益处时,他们被应许了“从死里复活”的恩赐,这一恩赐是天父乐意藉着圣子,在“使人活的灵”的大能中赐下的。
当然,这给我们留下一个尚未回答的关键问题,即“从死里复活”是什么意思?就《圣经》揭示给我们的内容而言,“身体复活”的本质是什么?如果基督的再来会伴随着死人复活(既包括义人也包括不义之人),如果“信徒在与基督的相交中复活”是三位一体上帝的恩典工作,那么我们还需拭目以待,看看《圣经》如何教导“身体复活”这一事件的本质。
(3)身体复活的本质
我们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得到这个问题的答案。一种途径是聚焦于《圣经》对“基督复活”的叙述,看《圣经》都告诉了我们哪些内容。由于信徒的身体复活是以基督荣耀的身体为样本的(腓 3:20-21),因此这是一条可以遵循的恰当途径。另一条途径是思考那些直接谈到“身体复活之本质”的经文。
仔细研究有关“基督复活并随后向门徒们显现”的叙述,我们便可以就“身体复活的本质”得出一些结论。
例如,关于“复活”的记录始终见证着这样一个事实:装着主耶稣身体的坟墓,因着耶稣从死里复活,如今已成了空坟墓(太 28:6,可 16:6,路 24:3, 6,约 20:1-10)。主耶稣受难被钉十字架的身体,如今已复活并得了荣耀。“空坟墓”的事实证实了复活并不是一个只关乎灵魂的事件,并非与耶稣在坟墓的身体有何遭遇毫无关联。耶稣复活前的身体与复活后的身体(是一个身体而非两个身体)之间具有着真实的连续性。
因此,当复活后的主耶稣向门徒们显现时,尽管门徒们很疑惑,刚开始也多次不信,但他们能够认出祂来,还能够识别出祂身上钉十字架的痕迹,甚至能够与祂一同进餐(见太 28:9, 17,可 16:9-14,路 24:11, 16, 31,约 20:19-23, 27-29)。在《路加福音》中,门徒们惊慌害怕,以为所看见的是魂,主耶稣就斥责他们,说:“你们为什么愁烦?为什么心里起疑念呢?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就知道实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 24:38-39)。当我们读到这段经文的时候,所有关于“主耶稣身体复活”这一事实的怀疑,就烟消云散了。
虽然我们需要警惕一种试探,就是不要过于快、过于确凿地下结论,但有一点似乎是清楚明了的:基督复活之前的身体与复活之后的身体不论有着怎样的差异,二者之间都有着实质上的、真实的连续性[261]。除了这些对耶稣基督复活的记录之外,还有少数几处经文更为直接地谈到了身体复活的本质。
注解:
[261]其中的一些不同记载在《约翰福音》中。当抹大拉的马利亚认出了已复活的主耶稣,想要摸主耶稣的时候,约翰记录下了主耶稣对她说的话:“不要摸我,因我还没有升上去见我的父”。接着,当门徒们在基督复活的那一天晚上聚在一起,并且“因怕犹太人,门都关了”,耶稣却忽然来站在当中。同样,在其他一些记录耶稣复活显现的经文中,耶稣也是随意来去的。就“基督身体复活的本质”而言,不需要对这些经文中的记录做过多解读。当时的状况是特殊的:基督处在“复活”与“升到/得荣耀于天父右边”之间的过渡时期。然而,这些记录让我们看到了,这里 的耶稣正是如今还活着的那位耶稣。但如今祂已身在复活的荣耀和大能中了。
在《提摩太后书》2:18中,使徒保罗提到,在初代教会里有一些假教师,他们教导复活的事“已过”。这些假教师好像是将复活属灵化了,从而迷惑着信徒。在《腓利比书》3:20-21中,使徒保罗同样对“复活”做出了重要的评述:“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并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祂要按着那能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祂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这段经文不光确立了一个重要的原则——信徒的身体复活将类似于基督的身体复活,而且还对比了我们当下身体的卑贱状态与我们在复活中的荣耀状态。我们当下的身体表现出了罪和上帝咒诅的一切标志——这样的身体是软弱的、衰残的、脆弱的,也是暂时的。我们复活的身体将表现出基督救恩工作的标志与益处——这样的身体将是刚强的、不会败坏的、不被毁灭的,也是永久的。
同样的对比还出现在《哥林多后书》5:1-9中。这里,信徒当下的身体被描述成了“地上的帐棚”,这帐棚若是拆毁了,必要得着“上帝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第 1节)。这段经文接着又用了另一个比喻。当下的身体之于复活的身体,就好比地上的帐棚之于天上的房屋,同理,也好比“穿上必死的”之于“穿上不死的”。
然而,有一段经文最为全面地对比了当下的身体与复活的身体,即《哥林多前书》15:35-49。由于这段经文对我们理解身体复活的本质是很重要的,我们将完整地引用并对其做出几点分析评论。
或有人问:“死人怎样复活,带着什么身体来呢?”无知的人哪,你所种的,若不死,就不能生!并且你所种的,不是那将来的形体,不过是子粒,即如麦子,或是别样的谷。但上帝随自己的意思给它一个形体,并叫各等粒子各有自己的形体。凡肉体各有不同:人是一样,兽又是一样,鸟又是一样,鱼又是一样。有天上的形体,也有地上的形体。但天上形体的荣光是一样,地上形体的荣光又是一样。日有日的荣光,月有月的荣光,星有星的荣光;这星和那星的荣光也有分别。死人复活也是这样:所种的是必朽坏的,复活的是不朽坏的;所种的是羞辱的,复活的是荣耀的;所种的是软弱的,复活的是强壮的;所种的是血气的身体,复活的是灵性的身体。若有血气的身体,也必有灵性的身体。经上也是这样记着说:首先的人亚当成了有灵的活人;末后的亚当成了叫人活的灵。但属灵的不在先,属血气的在先,以后才有属灵的。头一个人是出于地,乃属土;第二个人是出于天。那属地的怎样,凡属地的也就怎样;属天的怎样,凡属天的也就怎样。我们既有属土的形状,将来也必有属天的形状。
尽管这段经文极具复杂性和丰富性,但我们仍然能看到了几个主题,与保罗所提出的主要问题相关——“他们带着怎样的身体来呢?”
首先,使徒保罗用“子粒被种下并最终发芽结果”这一比喻来说明当下的身体和复活的身体之间的联系。种下的子粒和最终结出果子之间不论有多大的差异,二者都是同一类的。保罗花很多时间详述了将各种受造之物区分开来的肉体上的明显差异。保罗还将身体比作子粒死去,从而以其果子的形式来复生。这意味着复活的身体是一种独特人类性的身体。当上帝令信徒从死里复活的时候,信徒的身体尽管是全新的、有变化的,但依旧“各从其类”带着人性特色。
其次,我们还看到,在保罗称之为“属血气或是属地的身体”与“属灵或是属天的身体”之间也有着一番对比。这几个术语并不是通过比较由“物质材料”造成的身体和由“属灵材料”造成的身体,从而似乎在暗示:复活的身体将是非物质的或是非肉身的;这几个术语其实强烈地对比了“属今世的、在上帝咒诅之下的、正在消逝的当下身体”和“在来世属‘使人活的灵’的复活身体”。这里的区别并不是物质和非物质的区别,而是分别对应着今世与来世的两类身体的区别。使徒保罗这一描述基于两大不同的人类之首——头一个人亚当和第二个人基督。
尤其重要的一点是,我们要注意到这段经文在“属血气的身体”和“属灵的身体”之间做出了四项对比。今世属地的身体——“所种的是必朽坏的”;属天的身体——“复活的是不朽坏的”。当死亡这一“尽末了”的仇敌被打败、罪和上帝咒诅的后果被挪去,身体将不再受制于毁灭、腐坏、消散。属地的身体——“所种的是羞辱的”;属天的身体——“复活的是荣耀的”。当下的身体处在暗淡无光的状况中,与之相比的是,复活的身体将是光辉耀眼的。属地的身体——“所种的是软弱的”;属天的身体——“复活的是强壮的”。复活身体的持久且不可毁坏的强壮,将要替代当下身体脆弱易于毁坏的状态。还有最后一项对比:当下的身体是血气的身体,而复活的身体是属天的身体。所有这四项对比合在一起,绘制出了一幅夺目的画卷:信徒必要在末日披戴上身体复活的荣耀。可以确定的是,复活的身体必定是有人性的身体,但却不同于信徒在今生所看见所知晓的任何事物——这种身体再不会受到罪及其后果的毁坏,这种身体将是一个适宜且长久的居所,在其间那些属基督的人要得享与基督连绵不断的(也不能被隔绝)的相交。
再次,在本段经文的结尾部分中,使徒保罗对这两种身体的描述,是以比较这两种身体最初的承载者为基础的——头一个人亚当,和第二个人基督。在“出于地”的头一个人亚当和那些拥有亚当形象之人的属地身体之间,有着密切的一致性。同样,在“出于天”的第二个人基督和那些有着基督形象之人的属天身体之间,也有着密切的一致性。亚当和基督代表着两类人。第一类人处在罪的管制和羁绊之下,意味着这类人受制于朽坏、羞辱、软弱,和死亡。第二类人处在救恩的权能和祝福之下,意味着这类人领受了不朽坏、荣耀、强壮,和永生。
尽管这段经文的内容更为广泛和详尽,但也证实了《圣经》其他部分关于“复活的本质”的教导。当基督于世界末了再来的时候,死人将要复活。一些人,就是那些不义之人和不信主的人,将要复活受审判;另一些人,就是那些义人和信主的人(他们是属基督的),将要复活得荣耀。这一复活的本质将要像子粒一样,栽种、死亡,并照着自己的种类在新的生命中复活。信徒复活的身体将会与基督荣耀的身体一致。复活的身体并不会完全相异于当下的身体,而是二者之间存在着相似性和连续性。这种身体将是复活的身体,或者说是荣耀的身体,并不是一个完全崭新的、和之前毫不相干的身体。此外,这种身体也将是实实在在的、物质的肉身,并不是非物质的和灵性上的,从而否定了当下身体和复活身体之间的连续性。然而,这种身体与基督的形象和荣耀极为一致,以至于罪的权势和毁坏的影响不会留下一丝一毫。正如使徒保罗掷地有声地将这一点内容写进了《哥林多前书》第 15章的结尾:“这必朽坏的既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既变成不死的,那时经上所记‘死被得胜吞没’的话就应验了。‘死啊,你得胜的权势在哪里?死啊,你的毒勾在哪里?’死的毒勾就是罪,罪的权势就是律法。感谢上帝,使我们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得胜了”(第 54-57节)。
(4)万有的复活与更新
基督第二次降临的另一个伴生事件是万有的更新,即这受罪咒诅的受造之物被洁净,新天新地被(重新)创造出来。虽然在最后一章中我们将进一步分析探讨这一主题,但复活身体与受造之物这种更新之间的关系,在这里却值得简要提及一下。信徒复活前身体与复活后身体之间有连续性,当下的和被更新的之间也有着同样的连续性。
在《圣经》对“将来”的理解中,信徒的复活荣耀与可以被称之为“新造之物的复活荣耀”是相一致的。不光这两个现实是相一致的,二者在重要性上也是密切联系的。如果信徒的救恩包括了身体和灵魂要恢复到一种完整完全的状态,那么也必定包括了受造之物全然的恢复。正如亚当起初从地上的尘土所造,又被安置在上帝的“受造物圣殿”中侍奉并荣耀造物主,同样,在救赎当中的新人类将被恢复重得生命,并在洁净了的、全新的 “受造物圣殿”中,在第二亚当的掌权和辖管之下进行侍奉。
正因如此,《罗马书》8:18-23描述受造之物在“败坏的辖制”之下,就像信徒当下卑贱的身体也受败坏的辖制一样。《罗马书》第 8章用来描述被造之物败坏的词,也被《哥林多前书》15:42, 50 用来描述身体的败坏。受造之物当前在罪的权势和咒诅之下叹息劳苦,反映出了信徒的叹息劳苦。受造之物自身同样也切望等候上帝的众子显现出来,因为上帝儿女的救赎也是受造之物自身参与其中的救赎。将来受造之物要从当下的败坏和捆绑中被释放出来,这只会在“信徒从败坏和死亡中被释放”之时与之一起发生。信徒的复活与受造之物的更新有着密切的关联。只有在“受造之物被更新”这一背景或是处境下,我们才能期待并理解信徒在与基督相交中的复活荣耀。离开了受造之物的“得荣耀”,新人在基督徒里的“得荣耀”将会是一个孤立而奇怪的事件。
“信徒复活”与“受造之物更新”之间的这种密切关联,让我们看到了个体末世论和整体末世论(或宇宙末世论)之间的统一性。这种关联同时也将教会及其成员的救恩与伴随基督于世界末了再来的全宇宙更新这一伟大事件连在了一起。的确,从合理的角度看,信徒的称义和成圣与新创造中天地之“称义”和“成圣”是平行的。正如主耶和华宣称起初的受造之物在其完整的状态中是“甚好”的(创 1:31),更新后的受造之物也必配得同样的评价。正如起初的受造之物被献上给主耶和华的时候是完全且圣洁的,更新后的受造之物也必定“有义居在其中”(见彼后 3:10-13)。被称义和成圣后的圣徒将居住在被称义和成圣后的受造之物当中。主耶和华的圣民,君尊的祭司,将在祂新造之物的圣所中得享与祂的相交[262]。
注解:
[262]之前我提到过,诺曼·谢泼德(Norman Shepherd)在他的一篇文章 'The Resurrections of Revelation 20' (Westminster Theological Journal, 37/ 1 [Fall, 1974],第 34-43页中,将信徒在与基督的相交中所得享的头一次复活与暗含的新天新地中受造之物的第二次复活联系了起来。两次复活的这种联系(一次是信徒的复活,另一次是受造之物本身的复活),在诸如《罗马书》8:18-23这类经文中所教导内容中得到 了的证实(对比彼后 3:13,启 21:1,林前 15:42, 50)。
(5)近年来的争论
关于身体复活,还有两个问题是有待探讨的。第一个问题涉及到近几年来北美福音派内部一场有关“身体复活”的争论,这场争论的是因默里·哈里斯(Murray J. Harris)的著作引发的(默里·哈里斯是伊利诺伊州迪尔菲尔德市三一国际大学(Trinity International University)的新约解经与神学教授)。这场争论将许多有关“复活”的重要问题以一种崭新的方式提了出来。第二个问题涉及到教牧学上的一些疑问,这些疑问是针对“复活”的圣经教导而提出来的。
近年来有关“身体复活之本质”的这场争论,在“复活”的教义方面提供了一个有趣的测试用例[263]。尽管有多方都在这场争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最为重要的对抗双方分别是默里·哈里斯和北卡罗来纳州夏洛特市(美国)南方福音神学院( Southern Evangelical Seminary)的院长诺曼·贾诗勒(Norman Geisler)。不仅贾诗勒指控哈里斯的教义是异端,许多监管异端的团体也这样认为,他们将哈里斯的观点与异端邪说相比较,尤其是与耶和华见证人相比较。
注解:
[263]要了解对这场争论的简要通俗说明,见'Trinity Prof Attacked for Resurrection Teaching', 《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 36/13 (9 November 1992),第 62页;以及 'The Mother of All Muddles', 《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 37/4 (5 April 1993),第 62-66页。我们应当注意到,哈里斯所在教派(播道会 Evangelical Free)、任教的神学院,以及一个由福音派神学家组成的委员会已经免除了对哈里斯的异端指控。在同一期杂志上《今日基督教》这本期刊,哈里斯又补充到:“接下来我要说的是,如果能再来一遍的话,有些字眼我是不会用的。其中一个就是‘非物质’(immaterial)这个词,因为太容易被人误解了;另一个是“本质上的非物质”(essentially immaterial),因为这像是一个针对新托马斯主义者(neo-Thomist)的危险信号”。美国播道会(Evangelical Free Church of America)于 1996年发表了一份《重申声明》,基本解决了这一场旷日持久的争论。诺曼·贾诗勒提到过,按照他的估计,美国播道会的《重申声明》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见 Christian Research Journal [Summer 1996],第 45页)。
在多部关于“复活”这一主题的著作中,哈里斯将基督复活的身体描述为“非物质的”(immaterial)、“非肉身的”(non fleshly)、“无形的”(invisible)[264]。尽管哈里斯主张耶稣复活的身体保留了其基本的人性,甚至可以随意变成有形的、肉身的(例如:在“耶稣复活后向门徒们显现”的记录中),但他却坚持认为基督得荣耀的身体与复活前的身体在类别上有着显著的不同。按照哈里斯的说法,耶稣基督的“人格身份”(personal identity)并没有受到危害,而是通过基督身体的复活经历了一场显著的变化。也就是说,复活后的基督,如果祂的身体是肉身的或者说是由“肉和骨”组成的,那么这将减损因基督复活“得荣耀”的重要性[265]。
此外,哈里斯基于自己对《哥林多后书》第 2章的理解,认为信徒会在居间状态中得着一个“复活的身体”,同时信徒的物质身体还留在坟墓中。基督再来的时候,所有信徒,无论那时候已经死了还是活着的,都将经历身体的复活,在其中信徒的物质身体将会“变像”,或者说是作为属灵身体(像基督的属灵身体那样)从坟墓里复活[266]。
注解:
[264]哈里斯撰写了大量关于“复活”这一主题的著作,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下列这些资料:Raised Immortal: Resurrection and Immortality in the New Testament(Grand Rapids: Eerdmans, 1985);Easter in Durham: Bishop Jenkins and the Resurrection (Exeter: Paternoster, 1985);以及 From Grave to Glory(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0)。
[265]从哈里斯 Raised Immortal这本书节选出来的下列论述,很能够代表他的观点:“对《福音书》的分析表明,在一些重要的方面,耶稣复活后的身体不同于耶稣复活节前的身体。首先,耶稣再也不会受到物质的束缚,或是空间的限制(第 53页);“复活标志着耶稣进入了存在的属灵模式,或者借用保罗的术语——耶稣获得了一个‘属灵的身体’,这种身体是既是非物质的也是无形的,能够与时空世界沟通”(第 57-58页)。
[266]Raised Immortal,第 44、100页。
贾诗勒在批判哈里斯的立场时,反驳了哈里斯所教导的信徒将在死亡和末日复活之间的这段时间领受一个过渡性的复活身体;还反驳他所教导的复活的身体是非肉身的,或者说是非物质的[267]。
注解:
[267]我是从贾诗勒如下著作中总结出他对哈里斯观点的批判:The Battle for the Resurrection (Nashville: Thomas Nelson, 1989); and 'In Defense of the Resurrection: A Reply to Criticisms, A Review Article', Journal of the Evangelical Theological Society, 34/2 (June, 1991),第 243-261页。
关于哈里斯提出的“信徒在从死亡到基督再来而复活之间的这段时间内要得着一个过渡性的复活身体”,贾诗勒认为这不符合《圣经》证实的基督再来之时所发生的身体复活。贾诗勒还提到,在《哥林多后书》5:1-9这段哈里斯用来为他那一套“过渡性复活身体”观点辩护的经文中,对信徒死亡时的状况有多种描述:“赤身的”(第 3节)、“脱下”(第 4节)、“离开身体”(第 8节)。这些描述符合了《圣经》惯常所教导的:在死亡和基督再来之时复活之间的这段时间里,信徒处在一种与主相交的临时状态中,等候着将来的身体复活。
至于哈里斯在“身体复活之本质”这方面的观点,贾诗勒尤其反驳了三个重点内容:基督复活的身体是非物质的,基督复活的身体在数值上并不等同于(not numerically identical with)其复活前的身体[268],基督复活的身体并不是可观察到的历史的一部分[269]。按照贾诗勒的说法,《圣经》的见证以及历史上基督教会的信条,都要求我们承认复活身体的本质是物质的、有血有肉的。此外,当下身体和复活身体之间的连续性,也要求我们承认死亡的身体和从死里复活的身体是同一个身体。例如,在《哥林多前书》15:35-44中,我们读到死去的子粒会结出果子,我们只能得出结论说,在羞耻中栽种的身体与在荣耀中复活的身体二者之间有着数值上的同一性[270]。不光如此,尽管千真万确的一点是:不凭着信心,我们就不能认同复活的本质——因这不是肉眼能见的——但这并不意味着,空坟墓和基督的复活显现是某种超历史,或非历史现实的不可见的特征。
注解:
[268]尽管这种说法显得抽象而晦涩,贾诗勒所表达的要点是:复活后的基督,祂的身体就是祂被钉十字架的那同一个身体。虽然这个身体已经通过复活得了荣耀,但依旧还是之前那个身体(在数值上相同 numerical identity)。
[269]'In Defense of the Resurrection',第 247-248.
[270]在用到“复活前与复活后身体在‘数值上等同’”这一有些别扭的表达时,贾诗勒正是这么想的。他并不是在强调,复活前与复活后的身体都是有同样的物质“粒子”组成的,尽管这种说法是有可能成立的,并且获得了一些神学家的支持;他只是在强调,这是同一个身体,一个信徒在复活前和经历了复活之后还是同一个人,身体也是相同。
或许在哈里斯和贾诗勒之间争论的背景下,产生出的一个最为关键的问题是与基督教会诸多的历史信条有关的。这些信条是否告诉了我们任何有关复活及身体复活之本质的信息,从而有助于对这场争论做一个澄清,以明确谁的观点更为正确一些?
在这一点上,这些信条的确为我们提供了大量帮助,并且总的来说是偏向于贾诗勒在这场争论中提出的观点。《使徒信经》中有我们熟知的一条:“我信身体复活”。然而,我们时常忽略掉,这一信经中具有历史意义的表达就是肉身的复活[271]。我们所熟悉的这一表达,尽管自身是正确而无可辩驳的,却是直到 1543年才成为该信条的标准文本。在该信经最初的用语中,教会刻意设法抵制一切诺斯底或是属灵化的趋势,因为这些趋势在弱化复活的现实性。作为新教改革最伟大的信条之一,《比利时信条》肯定了“一切死了的人要从地上复活,他们的灵魂要与他们以前活着时所有的身体联合”(第 37条)。在圣公会的《三十九条信纲》(Thirty-Nine Articles)中,第 4条“论基督的复活”谈到了:“基督实在从死里复活了,并再次得着了祂那有肉有骨的身体,以及属于人的完全本质的一切也都得着了,祂借着这些升天,并坐在那里,直到末日再次降临审判所有人”[272]。同样,《威斯敏斯特大要理问答》在阐述基督复活的时候讲到:“基督如此在祂的复活中升高:祂并没有在死亡中见朽坏⋯⋯以受难时同样的身体(这身体包括一切本质属性,但却没有必死性以及其他属于今生的人所共有的软弱),真正地与祂的灵魂联合,祂靠着自己的权能在第三天从死里复活”(问答 52)。
注解:
[271]在该信条的拉丁语版本中,这个词是 carnis;而在希腊语版本中,这个词是 sarx。见Philip Schaff所著的 The Creeds of Christendom, II:第 45-56页。
[272]由 Mark A. Noll所编辑的 Confessions and Catechisms of the Reformation (Grand Rapids: Baker Book House, 1991),第 214页。
粗略读一下古典信条中有关“身体复活”的陈述,尤其是有关“基督复活”的陈述,就会发现,这些信条的教导是:复活的身体在实质上等同于当下的身体,至少从“身体是物质的或是有血有肉的”这一角度看来是这样的。身体原先就有的那些属性,复活的身体也同样拥有,尽管复活之时,“我们这卑贱的身体”(腓 3:21)因罪和上帝咒诅而具有的一切特征都将被彻底挪去。换句话说,哈里斯阐述的观点在基督教会历史信条的用语表达和观点中,几乎或是完全得不到支持。因此,各种证据都支持了贾诗勒的观点:哈里斯的立场严重偏离了历史上教会的正统。若是有人教导复活的身体是非物质的、复活的身体不是由血肉组成的、如今在荣耀里复活的身体与死亡时的身体不是同样一个身体,并且复活的身体是看不见的——别说是教导了全部这些观点,只要教导了其中任何一条,都是严重背离了《圣经》和教会的教义[273]。
注解:
[273]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安地注意到,即便是像巴刻(J. I. Packer)这样如此值得信赖的圣经真理学者,也主张哈里斯的观点按照“《圣经》及世界教会的共识”来看是“正统的”。在这一评论中,巴刻遮掩了上述引用的那些信条,尤其是谈到“本身”或是“同样”一个身体,以及复活基督的“肉和骨”这样的语言表达。这是历史信条中正统的用语表达,而这样的用语表达似乎刚好就是哈里斯所否定的。
2. 有关“身体复活”的教牧学问题
我们在思考有关“身体复活”的圣经教导时,产生出了许多教牧学方面的问题。绝大多数信徒在面对自己的死亡或其他信徒的死亡时,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这类问题。我们在讨论“身体复活”的时候,不会将这些问题忽视掉,而是会思考一下这类问题当中的一些。当然,提出和回答这些问题有僭越《圣经》教导的风险。然而,这些问题当中的许多可以依据我们之前已总结出的圣经教导,和自圣经教导得出“合理与必要”的推论来回答。
(1)们当如何对待已故信徒的遗体?
在面对信徒的死亡时,一个时常浮现出来的问题是:我们当如何对待或是看待已故信徒的遗体?有时候会因考虑选择火葬还是其他下葬方式而提出这个问题;而另一些时候,这个问题又是这样被挑起的:已故信徒的弟兄姊妹在殡仪馆时,会听到这种安慰之言:“这就是一个躯体而已,不是你们心爱的某某某”。这样安慰信徒,其实是由于真心实意想让那些前来治丧的人确信:死亡并没有中断信徒与基督的相交,而是带领信徒进入到了主耶稣的同在中,如今已故的信徒已经与主耶稣同在天家了。然而,这种说法却暗示了,已故信徒的遗体和对“身体复活”的盼望并不完全一致。
基于我们对有关“复活”的圣经教导的理解,似乎应当认为:基督徒应当以极大尊重和关怀来对待已故信徒的遗体。对于信徒的遗体,我们的看待方式、处理方式,甚至悉心将遗体送入坟墓的方式,都应当表明出我们对“身体复活”的确信。例如,我们应当留意到,现代社会的火葬习俗最初起源于对“身体复活”的不信的否定[274]。如果说已故信徒的身体只是一个躯体,和已故的信徒本人是完全不等同的,这或许是一种误导。由于我们的救赎包括了灵魂和身体的恢复与重组,身体对我们本身来说就是必不可少的。面对死亡的时候,令我们得安慰的,不单单是我们与主同行,还有期待着“在肉体之中”得见上帝(伯 19:26)。
注解:
[274]这一评价并不是有意要大肆谴责火葬习俗。虽然我认为有一些符合《圣经》的讨论是不赞成这种习俗的,但这个话题过于复杂,在这里无法做充分的讨论。
如何看待已故信徒遗体的这种方式,从《威斯敏斯特大要理问答》中一段令人瞩目的论述那里(问答 86)找到了支持。在谈到与基督联合的信徒在基督荣耀里所享有的交通时,《要理问答》做出了下列肯定:
无形教会的成员在死后立即享有的与基督在荣耀中的相交,是指他们的灵魂届时得以在圣洁中完全,被接入高天,在那里,他们在光明与荣耀中得见上帝的荣面,等候身体完全得赎,他们的身体即使处于死亡中,依然与基督联合,在坟墓中安息,如同躺在床上一样,直至末日,他们的身体将再次与灵魂联合。
(2)们复活的身体能被认出来是我们的吗?
联系到身体复活以及最终状态,有时会产生出一个问题:复活的身体是能够被认出来的吗?有些人主张在新天新地中,弟兄姊妹相互认不出对方,因为若是能认出来的话,就与最终状态中那未有减退的喜乐不符合了。这些人认为,如果能认得对方,势必会悲伤地记起今世所犯下的罪,还会注意到那些没有得救的人如今不在新天新地当中。这种相认还会使我们的注意力不再集中于与基督独一的连结,而这种连结超过了一切我们如今正在经历的属世关系(包括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一些人所依据的是耶稣教导在天国里“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太 22:30)。这段经文中的表达——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难道不是要求我们必然得出这样的结论:复活的身体将与当下的身体完全不相似,以至于无法辨识出来?
然而,这些说法都经不起推敲。比如,当耶稣谈到复活中的信徒“乃像天上的使者”,这一比较的要点,其上下文是关于婚姻和婚姻关系的。由于那时候既没有娶也没有嫁,在这一意义上说,复活后的信徒就像天上的使者一样。这一点不应当被理解为是在否定人被造之时的男女有别还会继续存在。这一点也不要求我们要得出结论说,信徒的个人身份,包括身体形式和独特性,都将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圣经》对主耶稣基督复活显现的见证,有说服力地表明了祂是能够被门徒们认出来的。若是主张我们复活的身体无法被辨识出来,便是违背了《圣经》所教导的当下身体和复活身体之间有着连续性。严格说来,假如复活的信徒们在各自的完整性中无法认出彼此来,那么他们完全就不再是当下的他们了。这将意味着在复活当中,我们的位格并没有被恢复,或是被医治,而是被其他位格所取代,而这一位格的身份和形式都和我们当下身体的身份和形式是完全不同的[275]。
注解:
[275]要了解如何辩护信徒当下身体与将来身体之间的同一性和相似性,见韩威廉(William Hendriksen)所著的 The Bible on the Life Hereafter (Grand Rapids: Baker, 1959),第 66-70页; J. Aspinwall Hodge所著的 Recognition after Death (New York: American Tract Society, 1889);以及查尔斯·贺智(Charles Hodge)所著的《系统神学》Systematic Theology的第 774-780页。一些圣经经文似乎的确证明了这一点,这些经文有:路 16:19-31,太 8:11,帖前 2:19-20,赛 14:12。
的确,我们很难想象在最终状态中,信徒们既能够认出彼此并得享彼此的相交,而同时他们的喜乐又不因对今世罪的回忆而破坏。我们还有些难以想象某种这样的环境,尽管今生的家庭和婚姻在来世是不会遗忘、不会认不出来的,但婚姻体系和家庭体系却不会再继续维持现有的状态。虽然存在着这些困难,《圣经》和诸多信条中提供了足够的理由来令我们坚决地认为,在复活当中,信徒之间能认识彼此,信徒与信徒、信徒与基督也有相交,这都是今世的完全,而不是对今生的否定。
(3)如何看待已彻底被毁的遗体?
根据之前所做出的许多评论,一些人可能会问:我们要如何看待已彻底被毁的遗体呢?如果复活的身体与当下的身体之间有着实质性的连续性,如果“原来的身体”被彻底毁掉了”,(用《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中的措辞),那么这些身体怎么能复活呢?的确,人死后身体会腐烂并归于自身所来自的尘土,这在许多情况下都使得我们推论出,身体复活表现着上帝所发出的一个行为——从“无”中弄出一个新造的人来。
这个问题抛出了一个难点:当下身体所包含的物质“粒子”或构成成分,是否必定要与复活身体的成分完全相同。有关“身体复活”的圣经教导完全没有要求我们必须这么认为。不过也有可能是完全相同的——毕竟上帝完全有可能用当下身体所包含的粒子,“原班人马”地组成复活的身体,然而上帝并没有必要这样做来使当下的身体与复活的身体在实质上及个人身份上等同。我们通常将自己的身体视为至始至终完全相同的,即便历经岁月蹉跎与疾病缠身之后身体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即便每过几年身体的每一个细胞就要更新一次。如果我们当下的身体与多年前的身体还是同样一个,那么似乎就可以完全没问题地肯定:对于那些属世身体已经彻底被毁的人,他们被毁的身体必要复活。
(4)如何看待胎儿的遗体、婴儿的遗体,以及未成年人的遗体?
在教牧学的背景下,信徒当中还会产生出另一个问题:胎儿、婴儿,以及未成年人的遗体又会怎样呢?这个问题关联到了一个更为根本的问题,即已经称义的信徒是否确信其子女也会得救[276]?不过我会将自己的评论局限在有关此类身体复活的话题上。这一问题的特定关注点就在于:在(生理上或是其他方面)未长大成人的状态下就死去的人,是否会以长大成人的身体复活。
注解:
[276]为了解对信徒子女救恩的确信,见《多特信条》(Canons of Dort)第一章 17条。《威斯敏斯特信条》在第 10章第 3条谈到“被拣选的婴孩”的救恩时,却有着不太一样的表述(尽管不是完全矛盾的)。为了解对“非信徒子女得救”这一问题较为中立的研究,见巴文克(Bavinck)所著的 The Last Things,第 164-166。巴文克富有同情心地引用了沃修斯(Voetius)的话:“我既不愿否定,也无法肯定”(拉丁语原文:nolimnegare, affirmare non possum)。这样的谨慎要比确信地否定或是肯定“非信徒子女得救的可能性”更为可取。在上帝救赎旨意上,我们为什么要擅自认为自己所知道的要多过上帝乐意显明的呢?尽管上帝通常会通过蒙恩管道(并且不会离了蒙恩管道)来施行拯救,但改革宗神学家并不敢完全否定上帝有自由以某种特别的方式来拯救一些人(见《威斯敏斯特信条》第 10章第 3节)。为了解保守改革宗神学家对“婴孩得救”这一教义的辩护,见华菲德(B. B. Warfield)所著的 'The Development of the Doctrine of Infant Salvation',收录于 The Works of Benjamin B. Warfield第九卷“Studies in Theology” (1932; repr. Grand Rapids: Baker, 1981, and Edinburgh: Banner of Truth, 1988),第 411-444。
信徒如果对这类未成年人的救恩是有确信的,那么就会断定这类未成年人也在身体的复活当中有分。由于最终状态将是一个彻底完全、彻底荣耀的状态,所有在这种完全中有分的人也必定会处在一种完全长大成人的状态中。在上帝永恒国度的最终状态中,不会存在我们现在所知晓的那种“成长或成熟的过程”。最终状态中的人,既不娶也不嫁,同样在这些人当中也不存在成年人和儿童的区别,至少不像我们现在所经验到的那样。尽管这对我们来说很难想象,但我们应当确信,我们必将在完全成熟和完全的生命中享有与所有圣徒的相交,也包括那些在上述状况下过世的未成年人。
(5)如何看待遭受了严重生理或心理残疾人士的身体?
关于“身体复活”的最后一个问题是:对于那些遭受了严重生理或心理残疾的人,我们要如何看待他们的身体?当许多信徒看见罪和咒诅毁坏的痕迹残留在我们那卑贱的身体上时,这显然是他们不得不问的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的答案在《诗篇》103:2-3我们那熟悉的字里行间中:“我的心哪,你要称颂耶和华,不可忘记祂的一切恩惠!祂赦免你的一切罪孽,医治你的一切疾病”。当主耶和华擦去我们眼中的每一滴泪,当祂将罪及其咒诅的每一丝痕迹都从成圣的受造之物身上驱散,当祂赐给我们的身体,如同主耶稣基督荣耀的身体——如此我们便确信,在荣耀中复活的身体,在外表形态上必定是美好的,不会留有任何罪和咒诅所带来的瑕疵和缺陷。尽管胡乱揣测复活身体的一切特征是很不明智的做法,但从《圣经》的见证中似乎可以推断出:这些复活的身体在任何一种合宜的意义上都是全然美丽的。至于这究竟意味着什么,无人知晓。然而,以上所述好像是不可否定的。
3. 总结
随着对这些教牧问题的探讨,我们对《圣经》如何教导“身体复活”的思考也迎来了尾声。当然,在这里我们对《圣经》中的相关教导无法分析得恰到好处。《圣经》对复活之确定性的见证却是清楚明白的,但有许多我们可能想要知道的事,是《圣经》没有告诉我们的。甚至有可能我在探讨这些教牧学问题的时候,已经逾越了《圣经》为我们划定的范围。
但或许我已用了足够多的篇幅来说明,我们要再次重视起使徒彼得在《彼得前书》1:3-5中提到了那个盼望:
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上帝。祂曾照自己的大怜悯,藉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重生了我们,叫我们有活泼的盼望,可以得着不能朽坏、不能玷污、不能衰残、为你们存留在天上的基业。你们这因蒙上帝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着所预备、到末世要显现的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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