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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阶段 从基督道成肉身到他复活
第二部分 基督的买赎之工

  我已经阐述了基督来到世上,取了我们的性情,使自己有了进行买赎之工的身份,现在我要继续谈谈买赎之工本身。在探讨这个主题时,我要:

  一、阐明买赎之工的目的是什么。
  二、概括地阐述与买赎之工有关的一些事情。
  三、按顺序探讨基督在进行买赎之工的过程中所做和所忍受的事情。

   

  详解一:我要阐明基督进行买赎之工的目的是什么。基督是为了达到两个目的,即赎罪和建立功德。这一切都是借着基督付出的代价来实现的。基督所付出的代价成就了两件事:

  (1)还清了我们的罪债,所以赎了罪;(2)因其固有的价值,因着圣父与圣子所立的约,为我们获得了享受福乐的资格,所以它建立了功德。基督为我们赎罪,是要救我们脱离愁苦;基督建立功德,是为了给我们买来福乐。
“买”这个词,当它被用来指基督的买赎之工时,有狭义的含义,也有广义的含义。它常常用于狭义的含义,仅仅是指基督的功德,但它有时也用于广义的含义,指的是基督的赎罪和功德。

  与这件事有关的大多数词语确实都有好几种含义。因此,神学家们有时用这件事中的“功德”来指基督付上的全部代价,既包括赎罪,也包括主动性的功德。“赎罪”这个词,有时只用来指基督的代赎,但有时也用来指基督功德性的顺服。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要满足律法的要求,不仅必须忍受刑罚,而且必须积极地遵行律法。这些词汇有多种用法的原因,似乎是赎罪和建立功德的含义相对而言其实差别并不很大。这二者都包括付上宝贵的代价,具有无限价值的代价。但当付上那个代价是要偿还罪债时,被称为赎罪;当它是要主动地获得益处时,被称为建立功德。偿还罪债和主动地买来益处之间的差别是相对的,不是本质性的。为一笔债务付上代价的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也是买了东西:他因为尽了义务而买来了自由。而付上代价买来益处的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做出了一种补偿:他把代价付给谁,就是满足了谁提出的条件和要求。关于基督的买赎之工的含义,这些阐述已经足够了。

   

  详解二:现在我要概括地阐述与买赎之工有关的一些事情。

  (1)在此我要阐明的是,无论基督赎罪的性质是什么,都是因着基督在赎罪过程中的受苦和降卑。但无论基督之功德的性质是什么,都是因着基督在建立功德过程中的顺服和公义。基督的赎罪包括他满足了律法对人的要求,这是人类违背律法所导致的结果。基督通过忍受律法的刑罚满足了律法的要求。基督的功德包括他为了满足律法的要求而做了什么,这发生在人类违背律法之前;或者说基督在人类犯罪之前就做了什么来满足律法的要求,即他的顺服。

  基督的赎罪或代赎包括他忍受苦难和甘愿降卑。因为基督不仅借着受苦为我们赎罪,而且借着降卑取了我们的性情,并生活在卑微的环境中为我们赎罪。虽然基督的灵魂和身体在他死后都没有忍受任何苦难,但当他被埋葬在坟墓里的时候,他一直处在死亡的权势之下,他借此为我们赎罪。基督所承受的,是罪所带来的司法性后果,具有赎罪的性质。他不仅忍受了苦难,而且原本尊贵威严的他取了卑微的身份,生活在受压迫的环境之中,比如他的身体曾经处于死亡的权势之下,他的身体和灵魂曾经处于分离的状态,以及可以列举的其他事情,都是罪所带来的司法性后果。基督在处于降卑的状态中时所做的一切具有顺服的性质、道德价值或美善之事,都在这方面或那方面具有建立功德的性质,都是他为选民买来福乐时所付出代价的一部分。

  (2)我要阐明的是,无论是基督为选民赎罪的行为,还是他借着自己的公义为选民获得福乐,都是在他处于降卑状态期间进行的。虽然基督主要是借着他最后所忍受的苦难为选民赎罪,但他不仅仅是借着最后的苦难赎罪,从他开始道成肉身那一刻到他复活时整个降卑的过程,都是代赎性的或赎罪性的。基督主要是借着他的死亡赎罪,因为他在死亡过程中经受的苦难和降卑是最严重的。但他所经受的其他苦难,他其他降卑的经历,也都具有赎罪的性质。这也包括他出生在卑微的环境之中。他出生在如此简陋的环境之中,就是为了赎罪。他由一个贫穷的童贞女所生,出生在马棚里,被放在马槽中;他取了人性,而且身份卑微,并承受着人类始祖堕落所带来的一切软弱;他以有罪的肉身的样式出生……这一切都具有赎罪的性质。

  所以,他在婴孩时期和孩提时代所经受的一切苦难,他一生中所忍受的劳苦、蔑视、侮辱、试探、各种困难,都具有代赎或赎罪的性质。

  所以他借着自己的公义为选民买来福乐,也是在他降卑的一生中进行的,一直持续到他复活。他的顺服不仅表现在他一生都遵行律法,而且表现在他主动舍弃了自己的生命。

  (3)基督也是借着同样的作为满足了上帝的公义,买来了永恒的福乐。基督为选民赎罪和买来福乐不仅都是在基督处于降卑状态的整个过程中进行的,而且都是借着同样的作为实现的。他不是借着自己所做的这件事为选民赎罪,然后借着别的事情为选民获得公义的身份。他借着同样的作为替选民获得了公义的身份,也替选民赎了罪,这只是从不同的角度来看的。基督的同一个作为,若考虑到其中的顺服,便是他公义的一部分,为选民买来了天堂;但若考虑到他在其中的舍己、所经历的苦难和降卑,就有赎罪的性质,使我们罪得赦免。因此,他周游各地行善、传讲福音和教导门徒,都是他公义的一部分,为选民买来了天堂的福乐,因为他做这些事是顺服天父的旨意。但他的这些作为也都是他的赎罪过程的一部分,因为他做这些事情的时候,经历了极大的劳苦、患难、疲惫,忍受了极大的试探,使自己受到羞辱和蔑视。

  所以,基督舍弃自己生命这一行为,若是从代替我们承受刑罚这一角度来考虑,便具有赎罪的性质,满足了上帝那被冒犯的公义。但是上帝赐给了基督这一命令,让他为罪人舍命,若是从顺服上帝旨意这一角度来考虑,这就是基督公义的一部分,借此为选民买来了天堂的福乐。基督为罪人舍命,既是他公义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他的赎罪过程的主要组成部分。同样,我们也可以用基督受割礼为例,他所承受的痛苦具有赎罪的性质:他受割礼时所流的血是赎罪的血,但因为那合乎摩西律法,所以那也是他功德性的公义的一部分。虽然他当时只是个婴孩,这不是他的人性主动的作为,但他的人性是这个行为的主体,这是他这个位格的作为,所以这被接纳为他作为我们的中保的顺服行为。

  就连基督出生在这样简陋的环境中,也具有赎罪的性质,因为那是他处于降卑的状态之中时发生的,但他的出生也是他的公义的一部分,因为那是圣子这个位格顺服圣父的作为,他的人性是这件事的主体,他人性的意志默许了这件事,虽然在此之前没有他人性意志的行为。以上这些论述概括性地阐明了基督为选民买来救赎这一真理。

   

  详解三:现在我要更具体地阐述基督处于降卑状态期间所做的一些事,以及基督为主体的一些事情,他借着这些事成就了买赎之工。

  如前所述,基督买赎之工的性质,带领我们从两方面来看待这些事,即:

  (一)从这些事情显明了基督的公义这个角度来看。
  (二)从基督在这些事情中代替我们受苦和处于降卑的状态这个角度来看。

  详解(一):我要从基督所操练的顺服和公义这两个角度,来探讨基督处于降卑的状态中时所经历的事情。

  这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看,所以我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探讨基督的顺服:
  (a)基督所顺服的律法。
  (b)基督不同生命阶段的顺服。
  (c)基督在顺服过程中所操练的美德。

  详解(a):基督公义行为的第一个方面,是他行公义时所顺服的律法。

  但在此我必须先概括性地说,基督所顺服的一切律例都可以归结为一个律法,即使徒所说的立功之法(罗马书3:27)。基督所遵行的一切命令,都可以归结为上帝那伟大而永恒的律法,即包含在行为之约中的律法,那是上帝在他自己和人类之间确立的永恒的行为准则。基督到世上来,是为了履行和遵守行为之约,那个约是永远坚立的判断准则。那是我们曾经违背的约,然而那也是必须履行的约。

  这个立功之法确实包含了上帝赐给人类的所有律法,因为我们必须顺服上帝,必须遵从上帝出于他的美意赐给我们的一切确实的律例,这是立功之法的总则,其实也是自然律的总则。人应当顺服地上的父母,这是立功之法的准则;我们应当顺服天上的父,这当然同样也是这一律法的准则。所以,立功之法要求我们顺服上帝一切确实的命令。它要求亚当顺服不可吃禁果这一确实的命令,也要求犹太人顺服他们传统所设立的一切确实的命令。当上帝吩咐约拿起来到尼尼微城去的时候,立功之法要求他顺服。立功之法也要求基督顺服上帝赐给他的一切确实的命令。

  但更具体地说,基督所顺服的上帝律法有三类:他作为人应当顺服的律法,他作为犹太人应当顺服的律法,以及他作为中保应当顺服的律法。

  基督遵行了他作为人应当顺服的那些律法。这指的是道德律的命令,就是在西奈山赐下的写在两块石版上的那些命令,这是全世界各个世代、各个民族的人都应当遵守的。

  基督遵行了他作为犹太人应当顺服的那些律法。这指的是基督顺服了礼仪律,遵守了礼仪律。这表现在他出生第八天时受了割礼,他严格地按照礼仪律的规定每年三次到耶路撒冷的圣殿那里去,至少在他十二岁之后是这样做的,十二岁似乎是犹太男子开始去圣殿的年龄。所以基督持之以恒地参加了圣殿和会堂的敬拜。基督作为犹太人遵守礼仪律最典型的例子,是他受了施洗约翰的洗礼。因为到施洗约翰那里去受他的洗礼,是赐给犹太人的一个特别命令,基督作为一个犹太人,遵从了这个命令。所以,当他来受约翰的洗时,约翰提出了异议,说他自己更应当受基督的洗,但基督给出了他的理由,即他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马太福音3:13-15)。

  基督顺服的另一类律法是专门赐给中保的律法。上帝这些命令不是赐给全人类的,也不是赐给犹太人的,而只是与基督的中保职分有关。天父赐给中保基督的命令包括教导这些教义,传讲福音,行这些神迹,呼召这些门徒,设立圣餐礼,最后舍弃自己的生命。因为正如基督经常告诉我们的,他所做的一切都是遵照从天父那里领受的命令行的。他不是仅仅作为人遵行这些命令,因为这些命令不属于其他人;他也不是作为犹太人遵行这些命令,因为这些命令不属于摩西律法;他从天父那里所领受的这些命令,只与他担任中保职分在这个世界上要做的工作有关。

  应当注意的是,基督借之为他自己和一切信他的人赢得天堂的公义,主要包括他顺服这个专门赐给中保的律法,因为遵行这个律法是他在世上的主要工作和使命。福音书作者所记载的历史,主要讲述了他如何遵行这个律法:他遵行这个律法的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最大,所以他顺服这个律法建立的功德也最大。

  基督作为中保在这个世上要做的事,比他作为人或作为犹太人要做的事困难无数倍。顺服这个专门赐给中保的律法,包括经历他最后的那些苦难,从他在客西马尼园忍受极大的痛苦开始,一直到他复活时结束。

  倘若第一个亚当没有跌到,他的公义就在于他的顺服,但他的顺服主要不是在于遵行他作为人应当顺服的道德律,而是在于遵行他作为人类道德意义上的头和中保应当顺服的那个特殊律法——不可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同样,第二个亚当的公义也在于他的顺服,但他的顺服主要不是在于遵行他作为人应当顺服的律法,而是在于遵行他作为人类的中保和担保者应当顺服的律法。

  在我继续阐述基督之公义的下一个方面之前,我要谈一谈与基督顺服这些律法有关的三点。

  (i)基督对于这些律法的顺服,在每个方面都是完全的。他对于每一种律法的顺服都是完全的。他完全顺服了这三类律法。他对于这些律法中每一条规则、每一个命令的顺服都是完全的。他完全避免了过犯之罪(sin of commission),因为他从来没有犯过其中任何一种罪,他没有过犯之罪。他完全遵行了律法所吩咐去做的事,因为他完美地做到了每条命令要求人去做的所有事,没有犯疏忽之罪(sin of omission)。他遵行律法的动机是完全的,他的心是完全的,他的动机是完全正确的,他的心中没有败坏。他遵行律法的目的是完全的,因为他从来没有其他目的,完全以上帝律法所要求的目的为目标。他遵行律法的方式是完全的,他每个行为的具体细节都完全合乎律法的命令。他遵行律法的程度是完全的,他完全按照律法的规则行事。他遵行律法的持续性是完全的,他不只是有时完全地遵行律法,而是持续地完全遵行律法,没有任何间断。他遵行律法的坚忍性是完全的,他一直完全顺服律法,直到最后,其间经历了诸多变故和各种试探。

  基督之顺服的功德,在于其完美性。倘若他的顺服有任何不完美之处,就没有功德了,因为从立功之法的角度来看,不完美的顺服根本不被视为顺服,而基督正是顺服的立功之法。不合乎那个律法的顺服,不能被视为对那个律法的顺服。

  (ii)关于基督的顺服,我要谈到的下一点是,基督在顺服律法的过程中,经历了无与伦比的极大试探和诱惑。他的顺服伴随着极其艰巨的困难、极大程度的降卑和无与伦比的苦难。这是他的顺服建立了更大的功德和更值得感恩的另一个原因。顺服容易做到的命令,不像顺服必须克服极大的困难才能做到的命令这样有价值。

  (iii)基督在顺服律法时,无限尊敬上帝,无限尊重上帝的律法。与天使的顺服相比,基督在顺服律法时,怀着对上帝无限的、更大的爱,对上帝之权威的无限的、更大的敬意。天使顺服律法时,怀着完美的爱,是全然无罪的,但基督顺服律法时怀着比天使更大的爱。他的爱是无限大的,因为虽然基督的人性不能具有绝对无限的爱,但基督在人性中的顺服不能仅仅被视为他人性的顺服,而是应当被视为他这个位格的顺服,作为神人的顺服。基督的这个位格在他的顺服中展现出了无限的爱。这无限的爱,再加上顺服律法的这个位格的无限尊严,使得他的顺服具有无限的功德。

  详解(b):基督顺服行为的第二个方面,是关于基督在生命不同阶段的顺服。基督在这个方面的顺服可以分为他私人生活中的顺服和公开侍奉中的顺服。

  关于他私人生活中的顺服行为,我们注意到他从孩童时期就完全顺服律法。他与其他孩子有无限大的差别,那些孩子从有行为能力开始,就开始犯罪和叛逆。虽然他是所有人的主,但他却顺从地上的父母(路加福音2:51)。当他十二岁的时候,就在圣殿里以天父的事为念(路加福音2:49)。他那时就开始做他应当做的工作,来遵行天父专门赐给他作为中保的律法了。他的私人生活持续了大约三十年,其间他一直住在拿撒勒,在他名义上的父亲约瑟家里,从事木匠行业,以私人的身份侍奉上帝。

  至于他公开侍奉期间的顺服行为,是从他大约三十岁时候开始的,在他生命最后三年半的时间里一直持续进行着。福音书的作者用了大部分篇幅来记述这三年半期间发生的事情。《马太福音》除了前两章外,全都是记录这三年半期间的历史。整个《马可福音》都是记录这三年半的历史,自始至终都是。整个《约翰福音》也是如此。《路加福音》除了前两章外,也都是记录的这三年半期间发生的事情。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福音书作者对于施洗约翰侍奉工作的记载。圣经中常常把基督第一次出现在公众面前进行公开侍奉称为他的到来,所以施洗约翰在谈到基督的到来时,似乎是在谈一件将来的事情,虽然基督在大约三十年前就已经出生了。

  关于基督的公开侍奉,我要阐述以下几点:基督进入公开侍奉的先锋、他初次进入公开侍奉的方式、他在公开侍奉期间的作为、他结束公开侍奉的方式。

  基督进入公开侍奉的先锋是施洗约翰:他来宣讲要悔改,使罪得赦免,为基督的到来预备道路,这合乎关于他的预言(以赛亚书40:3-5;马太福音3:1-3)。人们认为,施洗约翰在基督开始公开侍奉前大约三年半开始他的侍奉工作,所以施洗约翰的侍奉和基督的侍奉加起来一共是七年的时间,就是但以理所预言的最后一个七。《但以理书》9章27节是这样谈到这个时间的:“一七之内,他必与许多人坚定盟约。”基督在这个七的中间到来,即在这个七年的后半叶开始时到来,在这个七年过了三年半的时候到来,正如但以理在我们刚才所引用的那节经文中所预言的:“一七之半,他必使祭祀与贡献止息。”

  施洗约翰的侍奉工作主要是宣讲律法,使人觉醒,认识到自己的罪,从而预备好众人的心,使他们盼望基督来安慰他们,正如律法的作用是预备人的心接受福音。

  施洗约翰的侍奉,伴随着上帝的灵显著的浇灌。圣灵浇灌下来所产生的果效是耶路撒冷、整个犹太地以及约旦河周围所有地区的人,都被唤醒了,认识到了自己的罪,于是都到施洗约翰那里去承认他们的罪,接受他的洗礼。经上说施洗约翰是基督到来之前最伟大的先知:“凡妇人所生的,没有一个兴起来大过施洗约翰的”(马太福音11:11)。换言之,他拥有最尊贵的职分。他就像晨星一样,是白昼将至的预兆,是即将冉冉升起的朝阳的先锋。其他先知是在暗夜中发光的星星,但我们在前面已经阐述过,当福音的曙光即将到来时,这些星星就隐退了。现在,基督到来的时刻已经很近了,在他到来之前的晨星是所有星星当中最明亮的,正如施洗约翰是所有先知中最伟大的。
当基督开始他公开的侍奉工作时,那晨星的光也消退了,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当太阳升起时,晨星便黯然无光了。施洗约翰这样谈到他自己:“他必兴旺,我必衰微”(约翰福音3:30)。基督开始公开的侍奉工作之后不久,施洗约翰就被处死了,正如太阳升起来之后不久,晨星就消失不见了。

  我要谈到的下一点是基督进入公开侍奉的方式。他借着受洗进入公开的侍奉,紧接着在旷野里受到了试探。他的洗礼就宛如是他的就职典礼,他借此进入了侍奉工作。他在受洗的同时,还以庄严而可见的方式受到了圣灵的膏抹:圣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他身上;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马太福音3:17)。

  此后,基督被圣灵引到旷野,在那里受到了魔鬼的试探。在基督刚刚进入公开的侍奉工作时,撒但猛烈地攻击他,刻意试探他是否顺服,但基督取得了胜利。撒但成功地诱惑了第一个亚当,但在第二个亚当面前失败了。

  接下来我要谈到的是基督在公开侍奉期间的作为。我在此主要阐述三点,即基督传福音,行神迹,呼召和命定他国度的门徒和牧者。

  (i)基督传福音。这是基督的公开侍奉工作的主要部分,他借之为我们买来救恩的顺服,主要在于传讲天父吩咐他传讲的事。

  他比以前任何人都更清楚和更充分地显明了上帝的心意和旨意。他从天父的怀中来,完全知道天父的心意,最有能力显明天父的心意。正如太阳一升起来,就开始发出灿烂的光芒,基督一开始进入公开的侍奉,就开始用他的教义照亮世人的心。正如律法是在西奈山上颁布的,基督也在山上向一大群人传讲了他宝贵的福音教义,其中充满了祝福,没有咒诅,我们可以在《马太福音》5-7章中看到相关的记载。

  当基督传讲福音的时候,并不是像文士们那样教导人,他的教导带着权柄,所以听众都为他的教义感到惊奇。他显明上帝心意和旨意的方式与从前的先知不同,众先知不是说自己的话,而是传达上帝的话,常常使用这样的方式传达信息:“耶和华如此说”,但基督是以这样的方式讲话:“我告诉你们”或“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他在传讲教义的时候,不仅是在传讲天父上帝的教义,也是在传讲他自己的教义。他发出命令的时候,不像众先知通常所做的那样传达上帝的命令,他是在发布自己的命令。他以这样的方式讲话:“这就是我的命令”(约翰福音15:12)。“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翰福音15:14)。

  (ii)基督在公开侍奉期间所做的另外一件事情是行神迹。关于基督行神迹,我要阐述以下几点:
涉及的人数众多。除了一些特别的例子之外,我们常常看到经上说许多有病的人同时来到基督面前,然后基督医治了他们。

  这些神迹是慈善之工。这些神迹不仅彰显了基督无限的能力和伟大,而且彰显了他无限的怜悯和仁慈。他周游各地行善,医治患病的人,使从前瞎眼的能看见,从前耳聋的能听见,从前瘸腿的能行走;他喂饱饥饿的,洁净长大麻风的,使死人复活。

  基督所行的这些神迹几乎都是旧约中谈到的上帝特有的作为。关于平静风浪:“他使狂风止息,波浪就平静”(诗篇107:29)。关于风暴中在海面上行走:“他独自……步行在海浪之上”(约伯记9:8)。关于赶鬼:“你曾砸碎鳄鱼的头”(诗篇74:14)。关于在旷野里让众人吃饱:“又在旷野里将……吗哪赐给你吃”(申命记8:16)。关于鉴察人的心思意念:“将心意指示人……他的名是耶和华万军之上帝”(阿摩司书4:13)。关于使死人复活:“人能脱离死亡是在乎主耶和华”(诗篇68:20)。关于使瞎眼的能看见:“耶和华开了瞎子的眼睛”(诗146:8)。关于医治病人:“他医治你的一切疾病”(诗篇103:3)。关于扶起被压倒的人:“耶和华扶起被压下的人”(诗篇146:8)。

  总之,这些都象征了基督来要在人心灵中做的伟大工作,代表了内在的、属灵的洁净、医治、更新、复活,这些是一切被基督所救赎之人的经历。

  基督行神迹的方式表明他靠自己的能力做了这些事,而不是像其他先知那样借助自身以外的力量行事。其他先知总是奉耶和华的名行神迹,但基督是奉自己的名行神迹。上帝不许摩西进入迦南地,是因为他似乎用言语把行其中一件神迹的尊荣归到自己身上了。基督行神迹的方式也与使徒不同,使徒们是奉基督的名行一切神迹,但基督是奉自己的名、凭着自己的权柄和意志行神迹。所以,基督说:“我肯,你洁净了吧!”(马太福音8:3)他用同样的语调问了这个问题:“你们信我能做这事吗?”(马太福音9:28)。

  (iii)基督在公开侍奉期间所做的另一件事情是呼召他的门徒。他呼召了很多门徒。他们当中的许多人成为了牧者。他曾经一次差派七十个门徒出去做工,但他把其中的十二个人分别出来作使徒,他们是他国度中的大牧者,如同是他教会的十二根基(启示录21:14)。这些人是在世上建立基督国度的主要器皿,所以将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的十二个支派。

  我也要阐述一下基督是怎样结束自己的侍奉工作的。

  (i)基督在临死前劝诫了他的门徒以及将要成为他门徒的人,我们在《约翰福音》14-16章中可以看到具体的记述。

  (ii)基督设立了一个庄严的仪式来纪念他的死。他设立了圣餐这一圣礼,圣餐中的饼象征他破碎的身体,葡萄酒象征他流出的宝血。

  (iii)基督作为上帝的大祭司,把自己当作祭物献给上帝,这是他最后所承受的苦难。他作为上帝的仆人,上帝所膏抹的祭司做出这一行为,这是他公开侍奉过程中最伟大的行为。这是他最伟大的顺服行为,他借此为信徒买来了天堂。古代的祭司常常作为上帝的仆人为上帝做其他许多事情,但当他们在祭坛上献祭的时候,是在完成他们祭司职分中最崇高的使命。所以,基督在履行他的祭司职分时所做的最伟大的事情,他所做过的最伟大的事情,他一生中所做的最伟大的事情,是把自己作为祭物献给上帝。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是自世界伊始所有祭司献上的祭物和供物所预表的实体。

  详解(c):基督借之为选民买来救赎的顺服行为的第三个方面,是基督在这些行为中所操练和展现出来的美德。我在此要指出的是,基督在世上做为救赎我们而必须做的工作时,操练了每一种可能操练到的德行和美德。确实,有些德行是罪恶的人类拥有而基督没有的,这不是因为基督的德行有所缺乏或不完美,恰恰相反,这正是因为基督的德行是完美的、毫无瑕疵的。比如基督没有悔改、为罪忧伤痛悔、治死罪、克制邪情私欲等这些德行,因为基督自己是无罪的,不需要为自己的罪悔改;基督也没有邪情私欲,不需要克制自己的邪情私欲。但基督具有一切不以罪为先决条件的德行,而且他的德行比任何人或任何受造物都高一个层次。他身上每一种德行都是完全的。他身上的德行比其他任何人身上的德行都更大,德行在他身上也比在其他任何人身上都更能散发出光彩。受到最严酷的试炼的德行,才能散发出最耀眼的光彩,从来没有任何德行像基督的德行所受到的试炼这样大。

  基督在世上做工时所操练的德行可以分成三类,即与上帝有更直接关系的德行,与基督自己有直接关系的德行,与人有直接关系的德行。

  (i)基督在为救赎我们而做工时,身上表现出了与上帝有更直接关系的美德。基督表现出了对圣父上帝圣洁的惧怕和敬畏。因着基督自身的尊贵身份,他在这方面所受的试探比在其他方面都更大。有一些天使曾经因这样的试探而堕落,他们不愿再敬拜上帝,敬畏上帝的威严,因为他们自身有很高的尊严和价值。但基督的价值和尊严比那些天使高无限倍,因为他是上帝永恒的儿子,他的位格与圣父上帝的位格是平等的。然而,他却肩负起了中保的职分,取了人的性情,因为他对上帝满怀敬畏。他一次又一次以最恭敬的方式顺服上帝。所以,他表现出了对上帝令人惊奇的爱。天使持续而迅捷地遵行上帝的旨意,借此见证了他们对上帝的爱;许多圣徒因着对上帝的爱,忍受了极大的劳苦和患难,借此见证了他们对上帝的爱。但从来没有人像基督这样见证自己对上帝的爱,从来没有人像基督这样因着对上帝的爱如此殷勤地劳作,忍受如此多的苦难。所以,他表现出了对上帝旨意最令人惊奇的顺服。也从来没有任何人的顺服受到过像他所受的这样大的试探。他表现出了无与伦比的、令人惊奇的顺服之心。

  (ii)基督在完成救赎之工时,以最令人惊奇的方式表现出了与他自己有更直接关系的德行,尤其是谦卑、忍耐、轻看世界。基督虽然是所有人当中最卓越、最尊贵的,却是最谦卑的。是的,他比一切受造物都更谦卑。虽然他比一切受造物都更有尊严,更尊贵,却没有任何天使或人像他这样谦卑。如果对基督而言,有什么东西能够成为试探的话,那么他在骄傲方面受到的试探最大。堕落天使当初受到的试探就源自他们尊贵的性情和尊荣的环境,但基督比他们尊贵无限倍。基督的人性也是无比尊贵的,因为他的人性与上帝永恒的儿子在同一个位格之中,而上帝永恒的儿子与上帝是平等的,但基督的人性丝毫没有因此自高自大。耶稣基督作为人,丝毫没有因他所行的医治病人、使瞎眼的看见、瘸腿的行走、瘫子站起来、死人复活等一切神迹奇事而骄傲自满。虽然当他说“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马太福音11:27)时,他知道上帝命定了他作天上地下、天使和人类的君王;虽然他知道自己是个无限尊贵的人,却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腓立比书2:6);虽然他知道自己是承受天父上帝国度的,他却如此谦卑,甘愿降至比别的一切蒙拣选的受造物更卑微的地位,生长在更恶劣的环境之中,忍受更大的苦难,以至于他成了最小的,最卑微的。

  谦卑的试炼和证据是与行为或环境相一致的。当基督蒙召经受这样的试炼时,环境是很卑微的,其中包含着极大的降卑。如果考虑到基督是从无限高的高度降卑,且降至极卑微的环境之中,那么没有任何人像基督降卑的程度这么大。虽然他知道自己有无限的价值,极其尊贵,比地上至高的君王或天上的天使还要尊贵千万倍,然而当他蒙召与被咒诅的罪犯同列、成为被最卑鄙的人讥笑和唾弃的对象、戴上荆棘冠冕、被人把王袍穿在身上嘲讽、被人像对待奴隶和罪犯一样钉在十字架上、被当作最卑鄙和恶劣的无赖和恶棍、被视为上帝和人所咒诅的敌人、不配活在世上的人时,他并不认为这样对待他太过分,这是何等大的谦卑啊!并且基督忍受这一切并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为了那些最卑贱和恶劣的受造物,把他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就是他们当中一些卑鄙无耻、当受咒诅的人。他甘愿、欣然降至这样卑微的处境,这岂不是以令人惊奇的方式展现了他极大的谦卑吗?

  当基督忍受这一切极重的苦难时,当他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却默然不开口,自始至终都像沉默的羔羊那样忍受一切苦难时,这展现了他多么大的忍耐啊!

  基督宁愿选择被蔑视的卑贱地位,忍受各种苦难,也不愿如众人多次恳求他的那样戴上这个世上的王冠、享受地上君王的一切外在荣耀,这表明他多么轻看这个世界的荣耀啊!

  (iii)基督在完成救赎之工时,以令人惊奇的方式操练了那些与其他人有更直接的关系的美德。这可以概括为两点,即温柔和爱。

  基督的温柔表现在当他遇到各种挑衅时,心中总是谦卑平静的。从来没有人遇到过像基督所遇到的那么大的挑衅。他遇到的挑衅之所以那么大,主要在于两点:发出挑衅者的敌意的强烈程度,敌意不合理的程度,或者说,那些敌意是无缘无故,毫无理由的,他们本当持完全相反的态度。所以,鉴于以上两点,没有人遇到过像基督在世上时所遇到的这么大的挑衅。

  如果我们想一想那些卑鄙恶劣的人多么憎恨基督,怎样虐待基督,他们这样虐待基督是多么可鄙可憎;再想一想他们这样虐待基督是多么无缘无故、毫无理由,基督应当得到与此相反的待遇,即爱、尊荣和善待,那么我要说,考虑到这几点,从来没有人遇到过像基督所遇到的这些挑衅的千分之一:然而在面对这一切挑衅时,基督是多么温柔啊!他的心是多么平静安稳啊!他丝毫没有被激怒或烦躁不安!当他被辱骂的时候,他不还口,就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他丝毫没有复仇的心。恰恰相反,他所表现出来的是饶恕的心,以至于他热切而有效地为他们的罪得赦免而祷告。当他们做出最恶劣的挑衅行为,即把基督钉在十字架上时,基督为他们祷告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路加福音23:34)。

  从来没有人表现出像基督这样对人类的爱。当基督在世上时,尤其是当他经受最后的苦难、献上自己的生命为祭、灵魂经历了极大的痛苦时,所表现出来的对人类的爱,是无与伦比的。那些行为是最伟大的爱的行为。有些圣徒也表现出了非同寻常的爱,比如使徒保罗、使徒约翰以及其他人,但当基督在世上时所表现出来的对人类的爱,远远超过了其他人的爱,就像大海的水量远远超过了小溪一样。

  应当注意的是,基督身上所有的美德都在他生命即将结束时发出了最耀眼的光芒,那时他受到了最大的试炼。卓越的美德总是在试炼的烈火中发出最明亮的光芒,真金主要是在熔炉中展现出它的纯度。基督对上帝的爱、对上帝之威严的尊重、对律法的尊重、顺服的心、谦卑、轻看世界、忍耐、温柔、饶恕的心等美德,都主要是在他生命的尽头经历那些大试炼时表现出来的。的确,基督为了救赎我们而做的一切工作,主要是在他生命的尽头显明出来的。他主要是在此时为选民赎罪;主要是在此时为罪人赢得永生;主要是在此时为我们树立了应当效法的卓越榜样。

  因此,我们已经简要阐述了买赎之工中显明基督公义的一些事情。

  详解(二):现在,接下来我要阐述的是基督借着哪些事情为我们赎罪,或者说基督为我们的缘故受苦和降卑所经历的事情。

  (a)基督在婴孩时期经历了非同寻常的降卑和苦难。他降世为人是为了死去,所以他确实从一出生就开始走向死亡。他的母亲在生产过程中经历了非同寻常的苦难。当分娩的阵痛临到她时,经上说:“客店里没有地方”(路加福音2:7)。她不得不到马棚里去,所以基督出生在喂养牲畜的地方。因此,基督在出生时经历了苦难,仿佛他比人类更卑贱、更恶劣,不具有人性的尊严,而是与牲畜同等。我们可以断定他的母亲在其他方面的条件也很艰难困窘,没有预备好其他婴孩通常都有的必需品。毫无疑问,因为缺乏那些必需品,这个刚出生的婴儿必定受了不少苦。

  除此之外,基督在婴孩时期还受到了逼迫。他刚一出生,就有人寻索他的性命。那片土地上的掌权者希律王迫切地想要杀死他,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下令杀死伯利恒及周边地区两岁以内的所有婴孩。基督在婴孩时期就经历了流离之苦,被迫离开自己的家乡逃往埃及。毫无疑问,他在这么幼小的时候就跟随父母长途跋涉去往一个陌生的国家,肯定受了很多苦。

  (b)基督在拿撒勒的私人生活中也经历了极大的降卑。他在那里从事的是辛苦的职业,过的是身份卑微的生活,因为他不仅被称为木匠的儿子,也被称为木匠:“这不是那木匠吗?不是马利亚的儿子雅各、约西、犹大、西门的长兄吗?”(马可福音6:3)他通过辛苦的劳动来挣钱吃饭,因此经受了上帝向亚当宣告的咒诅:“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创世记3:19)。

  我们想一想天地的创造者,上帝荣耀的儿子在这期间经历了多么大程度的降卑:在大约三十年的时间里,他在普通的劳作者当中过着默默无闻的生活,世上没有人注意到他,不觉得他与其他劳作者有什么不同。基督在私人生活中某些方面的降卑,比在公开侍奉中的降卑程度更大。在他所传讲的圣道中,在他所行的神迹奇事中,都大大彰显了他的荣耀,但他生命的前三十年是在身份卑微的普通人中度过的,默默无闻,丝毫没有彰显他的荣耀,也没有做什么引人注目的事,似乎与普通的匠人没有什么不同,只不过他的生活是纯洁无瑕疵、极其圣洁的。而且,他的美德在很大程度上隐藏在他平凡的生活中了,以至于在他受洗之前,几乎没有人注意到他。

  (c)基督在公开侍奉期间,即从他受洗直到他被出卖的那一晚,经受了极大的降卑和苦难,尤其是:

  (i)他经受了严重的贫困,以至于他“没有枕头的地方”(马太福音8:20),常常在野外露宿,因为他没有遮风避雨的住处。你如果参考下列经文就会发现这是显而易见的事:马太福音8:20;约翰福音18:1-2;路加福音21:37;路加福音22:39。所以《雅歌》5章2节中关于基督的话“我的头满了露水,我的头发被夜露滴湿”实实在在地按字面意思应验了。毫无疑问,因着贫穷,他常常忍饥挨饿,饥寒交迫。我们在《马太福音》4章2节中读到他饿了,在《马太福音》21章8节中也读到了同样的内容。他的母亲和直系亲属也都很贫穷,没有能力帮助他。他活着的时候靠一些门徒出于爱心的周济来供给他的需要。所以,我们在《路加福音》8章的开头读到有几个妇女跟从他,用自己的财物供给他和门徒。他非常贫穷,以至于他若不行神迹让海边那条鱼口里含着一块钱来送给他,就没有钱纳丁税(马太福音17:27)。他最后一次吃逾越节的晚餐时,不是他自己付的钱,而是别人付的钱,《路加福音》22章7-13节表明了这一点。

  因为基督很贫穷,所以他死后没有属于他自己的坟墓可以安葬。犹太人的习俗是,在他们活着的时候就为自己预备好墓穴,除非他们特别贫穷,没有能力做到。基督虽然是天地的主,在世上却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是亚利马太的约瑟出于爱心把基督安葬在了他为自己预备的墓穴里。

  (ii)基督经受了极大的憎恨和辱骂。他被人蔑视和弃绝了。他被视为一个贫穷的、无足轻重的人,出身卑微,默默无闻,来自不起眼的小城拿撒勒。他被指责为好酒贪吃的人,是税吏和罪人的朋友,也被称为欺骗人的,有时被称为疯子、撒玛利亚人和被鬼附的(约翰福音7:20;8:48;10:20)。他被称为亵渎上帝的,很多人认为他是个术士,是靠巫术和与鬼王别西卜相交来行神迹。

  他们把基督逐出会堂,并一致同意把所有承认他的人也赶出会堂(约翰福音9:22)。他们希望他死去,一直在谋划如何杀害他,有时想通过暴力手段害死他,有时想借着阴谋诡计害死他。他们经常拿石头打他,有一次他们把他带到山崖,要把他从悬崖边推下去,想让他撞在石头上摔成碎片(路加福音4:29)。

  基督被自己的有形教会所深深地憎恨和羞辱,“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约翰福音1:11)。他主要是被那些声名显赫、位高权重的人所蔑视和憎恨。对他的憎恨是普遍性的,他无论到哪个地方,都会受到憎恨和蔑视。他在迦百农和耶利哥受到了憎恨和蔑视;当他到圣城耶路撒冷的圣殿去敬拜时,也受到了憎恨和蔑视;在他自己的家乡拿撒勒,在他自己的亲属和老邻居当中,他也受到了憎恨和蔑视。

  (iii)基督受到了来自撒但的非同寻常的攻击。我们读到尤其是有一次他在旷野里与撒但进行了长达四十天的较量,那里只有野兽和魔鬼。基督面对魔鬼的权势,身体被魔鬼从一个地方带到另一个地方,经受了很大的苦难。这就是基督的公开侍奉生涯中从受洗到他被出卖的那个晚上所经历的降卑和苦难。

  (d)现在我要阐述从基督被出卖的那个晚上到他复活这个最后的阶段所经历的降卑和苦难。他在这期间经历了最大的苦难和降卑,他主要是借此满足上帝的公义,为人类赎罪。首先,他被自己的门徒以三十块银钱的价格出卖了,你从《出埃及记》21章32节可以看到,这是买一个奴隶性命的价钱。然后,基督在客西马尼园经受了可怕的、极大的痛苦。他的情绪非常低沉,心里忧愁,极其难过,说他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无比痛苦。他心中的伤痛非常强烈,以至于他的汗珠大如血点,滴在地上当他的心灵被惊人的忧伤吞没时,他的身体也在滴血。他的门徒曾经像他的朋友和家人一样,但此刻对他表现出来的态度却很冷淡,漠不关心。与此同时,他的天父也向他掩面了。

  基督一直很仁慈地对待犹大,把他当作自己的家人或熟悉的朋友,犹大却以欺骗的手段卑鄙地出卖了基督。军官和士兵逮捕了基督,他的门徒离弃他逃走了。当他遭受痛苦的时候,他自己最好的朋友们没有站在他身边安慰他。他被当作罪犯,带到了他狠毒的死敌祭司和文士们面前,接受他们的审讯。现在基督落入了他们手中,他们坐在那里,整晚以羞辱他为乐。但他们的目标是取基督的性命,所以他们定意找一些借口来处死他,想要找一些证人来指控他。但他们找不到证人,便唆使一些人作假见证。但那些假见证自相矛盾,于是他们就开始审问他,想要从他自己的口中得到一些对他们有用的东西。

  他们希望基督自己说他是上帝的儿子,他们以为那样他们就有足够的证据了。因为他们看出来自己不太可能达到目的,就强迫他奉上帝的名说自己是不是上帝的儿子。当基督承认自己是上帝的儿子时,他们认为已经有了足够的证据,于是他们兴高采烈地用拳头打基督,吐唾沫在他脸上,他们还把基督的眼睛蒙起来,用手掌打他的脸,然后让他说打他的是谁,以这样的方式嘲笑他假装是先知。

  那些仆人都参与了这些事:“差役接过他来,用手掌打他”(马可福音14:65)。

  在基督受苦的那天夜里,他的主要门徒之一彼得不但没有站在他旁边安慰他,而且以承认他为耻,用誓言和咒诅否认他,与他撇清关系。大祭司和长老们这样羞辱和虐待了基督一晚上之后,早晨到来了,那是最令人惊奇的一天早晨,他们把基督带到彼拉多面前,让彼拉多判他死刑,因为他们自己手里没有生杀大权。

  祭司和长老们把基督带到彼拉多的审判台前,控告他是个叛国者。彼拉多在审问基督之后,宣告他没发现基督有什么过错,但犹太人却只是更强烈、更迫切地要求定基督死罪。因此,彼拉多在宣告基督无罪之后,很不公义地对基督进行了第二次审问,却仍然没有发现基督有什么过错,再次宣告他无罪。彼拉多把基督当作一个贫穷的、毫无价值的人,却羞于用这么小的借口定他叛国罪。

  然后基督被送到希律那里去受审,站在了希律的审判台前,他的仇敌也跟着到了那里,在希律面前恶毒地控告他。希律也没有把基督当作叛国者,或想要自立为王的人,而是像彼拉多一样,把他视为一个贫穷的、毫无价值的人,根本不值得注意,对于犹太人控告基督是个危险分子,对凯撒有威胁,想要自立为王,希律只是置之一笑。所以,希律和兵丁就戏弄基督,给他穿上华丽的袍子,然后穿过耶路撒冷的街道把他送回了彼拉多那里。

  犹太人在彼拉多面前宁愿要求释放巴拉巴也不同意释放基督,迫切地大声催逼彼拉多把基督钉死在十字架上。所以,在彼拉多两次宣告基督无罪,希律一次宣告基督无罪之后,彼拉多很不公义地让基督接受了第三次审问,想要看看能否找到什么充分的理由来钉死他。基督遭受了鞭打,他任由人打他的背。在那之后,虽然彼拉多仍然宣告他查不出基督有什么过错,但因为害怕犹太人,就不公义地把基督交给人钉十字架。但在行刑之前,基督的那些卑鄙残忍的仇敌再次以嘲笑他为乐,他们围着他,做了一系列戏弄他的事。

  他们鞭打了他,又给他穿上紫袍,拿一根苇子放在他手里,用荆棘编作冠冕给他戴在头上。犹太人和罗马兵丁联合起来戏弄基督,他们屈膝拜他,讽刺地说:“恭喜,犹太人的王啊!”他们又吐唾沫在他脸上,从他手里夺过苇子,用它打基督的头。在此之后,他们带基督出去钉十字架,让他背着自己的十字架,直到他耗尽了所有的力气倒下了。然后,他们强迫古利奈人西门背那个十字架。

  最后,他们来到了髑髅地山上,执行彼拉多不公义的判决。他们把基督的手脚钉在十字架上,然后把十字架立起来,其中的一端固定在地上。基督就这样悬挂在十字架上面,钉子穿透了他的手和脚。现在基督的苦难到了极点。他曾迫切地祷告祈求天父撤去的苦杯,现在临到他了,他必须喝了这杯,他也确实喝了这杯。

  钉十字架是当时最残忍的死刑方式。受刑者受尽折磨之后才会断气。因此,表示“折磨”这个含义的罗马语单词源自于这种死亡方式。我们的主不仅身体经受了极其痛苦的死,他的灵魂经受了更大的痛苦。我们在先知书中读到过他的灵魂所经受的痛苦:耶和华却定意将他压伤,使他受痛苦(以赛亚书53:10);他将命倾倒,以至于死(以赛亚书53:12)。倘若仅仅预先想到这苦杯就使他的汗水如大血点滴下,那么喝这苦杯是多么可怕、多么痛苦啊!许多殉道士曾经在身体上经受了极大的痛苦,但他们的灵魂是喜乐的,能够喜乐地歌唱,因此他们的身体在承受外在的苦难时得到了内心喜乐的支持,能够胜过身体上的苦难。但基督的情况并非如此,他没有得到这样的支持。虽然他的身体承受的苦难也极其大,但他的苦难主要是心灵方面的。当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时,他的汗水没有跟以前一样像血点一样滴下,因为他的宝血以其他方式流出来,而不是因为他所承受的痛苦没有那么大。然而,虽然他的汗水没有像血点一样滴下,但他的灵魂所承受的痛苦是巨大的,撕心裂肺的,所以当他的肋旁被扎时,有血和水流出来。所以,这实实在在地应验了《诗篇》22章14节的话:“我如水被倒出来,我的骨头都脱了节,我心在我里面如腊熔化。”

  当基督经受这一切苦难时,犹太人仍然在讥诮他,摇着头说:“你这拆毁圣殿,三日又建造起来的,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上帝的儿子,就从十字架上下来吧!”祭司长和文士并长老们也是这样戏弄他,说:“他救了别人,不能救自己。”与此同时,魔鬼可能也在竭尽全力折磨他。所以,基督说:“现在却是你们的时候,黑暗掌权了”(路加福音22:53)。

  在这些苦难之下,基督曾多次大喊,最后他说:“成了!”便低下头,将灵魂交付上帝了(约翰福音19:30)。那件最伟大、最奇妙的事就这样成就了。现在天使看见了他们所见过的最奇妙的景象。从创世以来,礼仪律的各种仪式、各种预表性的制度、各种献祭所指向的主要事情,现在成就了。

  这样,基督处于死亡的权势之下,一直持续到第三天早晨。到那时,那项伟大的工作就完成了,基督为我们买来了救恩。从创世以来,上帝为这项工作做了那么多的预备。律法的一切要求都得到了满足,上帝的公义也完全得到了满足。公义所要求的一切刑罚都实施了,全部罪债都还清了。买赎永生的全部工作都完成了。现在不需要再做任何事来为罪人买来救恩了。从那以后再没有为买来救恩而做过任何事,从那时直到永远也不会再为买来救恩而做任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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