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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斯敏斯德信条》
原著:改教家 赵中辉 译
目  录
 

历史背景

第1章:论圣经

第2章:论神和三位一体

第3章:论神永恒的原旨

第4章:论神创造之工

第5章:论神护理之工

第6章:论人的堕落、罪恶和刑罚

第7章:论神与人所立的约

第8章:论中保基督

第9章:论自由意志

第10章:论有效的恩召

第11章:论称义

第12章:论儿子的名份

第13章:论成圣

第14章:论得救的信心

第15章:论得生命的悔改

第16章:论善行

第17章:论圣徒的坚守

第18章:论恩惠和得救的确信

第19章:论神的律法

第20章:论基督徒的自由和良心的自由

第21章:论基督教的礼拜和安息日

第22章:论合法的宣誓和许愿

第23章:论民事长官

第24章:论结婚与离婚

第25章:论教会

第26章:论圣徒相通

第27章:论圣礼

第28章:论洗礼

第29章:论主的晚餐

第30章:论教会的惩戒

第31章:论教会的总会和会议

第32章:论人死后的状态和死人复活

第33章:论最后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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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论儿子的名份

  神在他的独生子里,并为了他独生子耶稣基督的缘故,将得儿子名份的恩典,赐给凡被称义的人1,借此他们被归入神子民的数目中,得享神众子的自由和权利2。他们身上有神的名字3,接受那为儿子名份的灵4,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宝座前5,呼叫阿爸父6;蒙父的怜悯7、保护8、供养9和管教10,但永不被撇弃11,反受印记,等到得赎的日子来到12,承受应许13,为神永远救恩的后嗣14

经文为证:

  1. 弗一5;加四4-5。
   2. 罗八17;约一12。
   3. 耶十四9;林后六18;启三12。
   4. 罗八15。
   5. 弗三12;罗五2。
   6. 加四6。
   7. 诗一O三13。
   8. 箴十四26。
   9. 太六30、32;彼前五7。
   10. 来十二6。
   11. 哀三31。
   12. 弗四30。
   13. 来六12。
   14. 彼前一3-4;来一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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