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教会牧养 > 论得救稳固(圣经疑难解答)
《论得救稳固》
原著:晨曦曙光
目  录
三、救恩稳固是否纵容人犯罪(4-7)

《四》问:"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提议是否极端?

答:"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是十六世纪的神学家加尔文先生首先提出来的,并被公元1618年的多特会议所接纳。我们虽不采用"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这个用词,而采用"真信徒得救,真信徒得救稳固"的名称。但这两者的意义是相同的。一次得救,就是真信徒重生得救;永远得救,就是得救稳固。我国贾玉铭牧师的信仰观点,也与此相同。他说:"既得救必永远得救。"(参《完全救法》第297页,贾玉铭著)

圣经虽没有"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明文句,但与此相仿的经文是很明显的。例如:来10:10∽14节记载:"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就得以成圣。……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这里的"得以成圣永远完全"与"既得救永远得救"和"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意义都是相同的。所以,凡反对"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是错误的,不符合圣经的教训。

 

《五》问:传得救稳固是否把真理传宽了而导致人犯罪堕落呢?

答:传得救稳固,是立足于神完美的救恩与信徒真实的信仰基础,而不是许可人去犯罪,更不是号召人去犯罪。因为得救的人已经从罪恶中被救出来,与罪恶隔绝,得了耶稣基督不犯罪的生命,且被神的爱与恩激励而不愿意犯罪。若有人以为"得救既已稳固"了,就大胆地去放纵情欲,以罪为乐,并无丝毫自责的话,那证明这人是未曾重生得救。

想叫人达到不犯罪,靠最严厉的律法或人为的教训是注定要失败的,如果能的话,神就不必要赐下救恩了,因为有摩西的律法在先了。

人要想达到不犯罪,第一要重生,即得到基督那不犯罪的生命。第二要被神的爱与恩所激励而不愿意得罪神。第三要接受神话语的教导而明白真理,得丰盛的生命。第四要靠圣灵的能力治死身体的恶行,这样才能杜绝犯罪。如果不从生命栽培入手,却以为传严格一点就想能杜绝犯罪,那是一种幻想。

神以基督的救赎将律法恩典化:"律法的总结乃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罗10:4)。即使人靠恩典得救。我们不可以把恩典律法化,即靠自己的行为来维持得救。

那传得救不稳固的,在杜绝人犯罪的事上,也不是很理想,同样是宽,且更会败坏人。例如当你对一个失败犯罪的人说:"不要紧,神有丰盛的慈爱,你若肯悔改还可以再次重生得救。"那么他就以为犯罪不要紧,上午犯罪生命死了,晚上悔改再次重生。这就把真理传宽了。如果你用严厉的话对他说:"你现在犯罪了不得救了,赎罪的祭再沒有了,因你犯了至于死的罪,就要下地狱了。"那么他有可能破罐破摔,干脆连耶稣也不信了,去尽量放纵邪情私欲个痛快,因为反正迟早都要下地狱。这就更加败坏人。

在教会历史上,有一位神学家名叫奥古斯丁说:"初造的亚当的自由意志是可犯罪,可不犯罪,犯罪后的亚当及其后裔,只能有犯罪自由,却没有不犯罪的自由。在基督里的人可犯罪,可不能犯罪,为爱主的不愿意犯罪。被救赎到永恒里的人就绝不能犯罪。"

 

《六》问:得救的人若犯罪那后果会是怎样?

答:得救之人的犯罪是出于肉体的软弱,而不是出于本性,若出于本性犯罪,那就不是得救的人。得救的人若有偶然失败,第一,圣灵要在他的内心做感动的工作,让他自觉悔改蒙神赦免:"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一:9)。

第二,神要藉弟兄的劝勉将他挽回过来:"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加6:1)。第三,如果因受某种拦阻而不自觉悔改的,那么神就藉着管教使他悔改。主说:"凡我所疼爱的,我就责备管教他"(启3:19)。"因为主所爱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你们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们,待你们如同待儿子。焉有儿子不被父亲管教的呢?管教原来是众子所共受的,你们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儿子了"(来12:6∽8)。并且神要以惩治来满足他的公义要求,使其不与世人一同被定罪。使徒保罗说:"我们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审。我们受审的时候,乃是被主惩治,免得我们和世人一同定罪"(林前11:31∽32)。

 

《七》问:若有人认为受管教惩治的是肉身,反正灵魂有得救,就放胆去犯罪那会怎么样呢?

答:得救的人已经有神的生命,对神或多或少有敬畏之心,而不会对神的惩治管教漫不在乎。若有人套用"神对儿子只是管教惩治,不会叫他灭亡"这句话而放胆去犯罪,则说明这个人未曾重生。正如从来没有人因药能治病而想要生病。

但需知道,神给人的惩治是不好受的。一个人如果不怕神在其今生肉身上惩治,那他就不一定会怕地狱的刑罚。你虽然讲得救不稳固,守不住要下地狱,但对他来说也起不了多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