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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得救稳固》
原著:晨曦曙光
目  录
五、救恩失落论对经文的错解(13-42)

《十三》问:圣经中有否“真信徒”这个名称?

答:圣经中“真信徒”这三字组成的明文词是没有的,但与此相似的词语却有好关。例如:约1:47节记:“这真是以色列人“。真以色列人即真信徒;罗2:29节记二“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犹太人也可指真信徒;徒16:15节记:“你们若以为我是真信主的,请到我家来住。”真信主的,就是真信徒。

 

《十四》问:真信徒是否会失去信仰?

答:真信徒是不会失去信仰的。会失去信仰的不算为真信徒。因为对真信徒的定义是“无伪之信”、”纯正之信”、“坚定的信”、”活泼的信”。那会失信仰的,说明他的信仰不符合上述这些基本原则。

真信徒的信仰是立在基督这磐石上的,无论”雨淋、风吹、水冲……总不倒塌,因为根基立在磐石上(太7:25)”。主对彼得说:“我已经为你祈求,叫你不至于失去了信心(路22:32)”。所以说,真信徒是不会失去信仰的。

 

《十五》问:有人初信时很热心,且参与教会工作,后来却不信了,这是否真信徒失信?

答:发热心并且为主工作,是真信徒的生命表现之一,真信徒必有真信徒的表现,但有真信徒表现的人不一定都是真信徒。例如,“约翰说:夫子,我们看见一人奉你的名赶鬼,我们就禁止他,因为他不与我们一同跟从你。”耶稣说:“不要禁止他,因为不敌挡你们的,就是帮助你们的(路9:49~50)。所以不能把外表一时的热心及为主工作作为真信徒唯一的标谁。因为有的人信耶稣不是为灵魂得永生,而是为获取眼前某方面的利益,到后来不管目的是否达到都会离弃信仰的(参考腓1:12~18)。

 

《十六》问:犹大书5节记,”从前主救了他的百姓出埃及地,后来就把那些不信的灭绝了。”这是否说真信徒失信了?

答:前面已经讲过,神是救了以色列整个民族出埃及,其中包括闲杂的人、以色列民中的不信分子和真正信神的人。这些闲杂的人和以色列民中的不信分子是跟着出了埃及的,后在旷野中因犯罪而被灭绝,并不是从真信徒堕落到不信。

 

《十七》问:出4:31节记,“百姓就信了。”来11:29节记,”他们因着信,过红海如行平地。”有人说,这说明以色列民都有真信。而来3:19节却记,“他们不能进入安息,是因为不信的缘故了。”这是否指他们失信了?

答:出4:31所说的”信”,不指全以色列民都有真信。这个“信”字有两方面所指,一是指真信的人,二是指信摩西真是神所差来的,因有神迹凭据,而不是指他们在此时对神已有正确的认识和信靠。两方面中后者的可能性较大(参出6:10)。

来11:29节所说的“信”,应该是指那些真信的人说的,而不信的人是混在其中跟着过去的。因为神在这时只将以色列人和埃及的追兵分开,而没有把以色列民中不信与信的人分开,甚至连那些闲杂人(埃及人)也混在以色列民中间跟了过去。所以把此处经文作为全以色列人有真信的依据是错的。

来3:19所说的”不信”,也没有任何拫据是指着从那些原来真信而堕落过来的,乃是指那些不信分子说的。使徒写此话的目的是警告教会中的挂名信徒。由来4:8节“若是约书亚已叫他们享了安息,后来神就不再提别的日子了”可知,那些未经历过红海旷野的新生者,虽跟着约书亚进入迦南美地,却也是因不信而得不到安息。

若将上面三段经文排列成纵队,并推断以色列人是从真信堕落到不信,那就错了。如果这样解圣经的话,那我也可列出几组经文,请同道们认真琢磨,能否得出肯定的结论:

(A)摩西是否不得救。来11:24节记:“摩西因着信,长大了就不肯称为法老女儿之子。”27节记:“他因着信,就离开了埃及。”28节记:“他因着信,就守逾越节。”而民20:12却记:“耶和华对摩西、亚伦说:因为你们不信我。”你能否说摩西是从真信堕落到不信以致不得救呢?显然不能这样推理断定。

(B)魔鬼是否有得救。雅2:19节记:“鬼魔也信。”而可5:7节记:“(鬼)大声呼叫说:至高神的儿子耶稣……我指着神恳求你,不要叫我受苦。”12~13节记:“鬼央求耶稣……耶稣准了他们。”你能否说魔鬼有得救呢?因为他也“信”,曾指着神求耶稣且得应允,还认耶稣是神的儿子呢?显然这样的推理断定是不对的。

由上可知,那种断章取义、牵强附会、私意推断的解圣经法是相当危险的。

 

《十八》问:太7:21节记,“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有人说,他既求告主名,说明是信主的。圣经又记:“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罗10:14)?”这是否真信徒失信?

答:太7:12经文不能作为真信徒失信的依据。求告主名固然是真信徒的自然表现,但单凭求告主名,不能断定就是真信徒。根据此处经文的上文看来,这里是指着假先知说的,而根据其下文看来,这些人的信仰根基不是立在基督的磐石上,耶稣也见证他们是做恶的人,他们原是不信的假先知。我们在解释太7:21节时,应该引用太15:7~9节,主耶稣说:”假冒为善的人哪!以赛亚指着你们说的预言是不错的。他说: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所以拜我也是枉然。”而不应该引用罗10:14节的经文。因罗马书这段经文的对象是真信徒。不然的话岂不是魔鬼也曾有得救吗!因他也曾求告过主耶稣(参17问2小点)。

 

《十九》问:扫罗王是神拣选和膏立的,后来堕落至灭亡,这是否真信徒失信?

答:关于扫罗王起初的信仰问题,圣经记载不太详细,这只能由神判断,我们却难以断定。但谈一点看法,供为参考。神立扫罗为王是因百姓强求,对百姓来说是向神犯了大罪(撒上12:17,。神根据当时的急需而立作以色列人权政治的王,这对扫罗来说,是一个得福的良机。可是他却暴露了那种高傲、顽梗、悖逆的本质而歩步倒退。故此神说:”我在怒气中将王赐你,又在烈怒中将王废去(何13:11)。”虽然扫罗是受膏立的王,大卫也称他是耶和华的受膏者,但这却不能作为他得救的依据。因为外邦的君王也是神所膏立的。例如,”耶和华对他(以利亚)说:”你回去,从旷野往大马色去。到了那里,就要膏哈薛作亚兰王(王上19:15,)。”所以我们不能拿扫罗王作为得救不稳固的依据,还是让神来判断他吧!

 

《廿》问:巴兰原是先知,祝福谁,谁蒙福;咒诅你,谁遭祸。后因贪财而堕落,这是否真信仰失信?

答:巴兰称为先知,是因神藉他指着以色列民说过几句预言和祝福的话。这是神爱以色到人的缘故,“却使那咒诅的言语变为祝福的话(申23:5)。“使徒彼得把他放在假先知的行到中(彼后2:1),说他是”贪爱不义之工价的先知(彼后2:15)。

通过查考圣经得知,巴兰本不是耶和华的先知,乃是一位异教术士(书13:22)。他原已会邪术,而不是以后为咒诅以色列民时才学会的。从他几次筑坛咒诅看来,首先是施行法术。但“巴兰见耶和华喜欢赐福与以色列,就不像前两次去求法术(民24:1)。”最后他替巴勒出了主意,引诱以色列民犯罪,从而制造什亭事件。主耶稣说:“这巴兰曾教导巴勒将详脚石放在以色列民面前,叫他们吃祭偶像之物,行奸淫的事(启2:14民31:16)。

巴兰咒诅和祝福的能力,并不是耶和华神所赐的恩赐,只不过是米甸人对他的一种吹捧。可能因他邪术之威力对周围地方有影响,如同撒玛利亚城中那行邪术的西门一样。圣经载:“有一个人,名叫西门,向来在那城里行邪术,妄自尊大,使撒玛利亚的百姓惊奇,无论大小,都所从他,说:这人就是那称为神的大能者。他们听从他,因他久用邪木,使他们惊奇(徒8:9~11)。”人们虽称西们是神的大能者,可是他不是基督徒。故此,我们若将巴兰当作真信徒,那实在错了。

可能有人会想,巴兰既是术士,怎么会求告耶和华神的名呢?神为什么会与他交通藉他说预言呢?其实,这并不奇怪。因巴兰心里想得巴勒送来的重礼,但要他去咒诅以色列民又觉害怕。他听闻以色列的神大而可畏,曾在埃及降下十灾,能使红海开路,为此想先得到以色列神的许可而求问神。加上逢神都拜都求也是外邦人的特性。

神与巴兰交通并藉他说预言的原因,一是为的各戒巴兰不可咒诅以色列民;二是为爱以色列民将咒诅的言语变为祝福的话。此外,神与外邦人交通也不是很奇怪的事,如神也曾藉梦指示埃及法老和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关乎未来的事。

 

《廿一》问:有人说,尼哥拉原是七执事之一(徒6:5),后堕落为尼哥拉一党的代表人物而被主恨恶(启2:6)。这是否真信徒失信?

答:这两处经文所记的“尼哥拉”。名字虽同,但不能肯定就是一个人。因为除此之处,没有任何经文可佐证他们是同一个人。我们知道,圣经中同名不同人是不胜枚举的,如”马利亚”在新约圣经中至少有六位;”雅各”有先祖雅各、主肉身之弟和使徒雅各;”约翰”有施洗约翰、使徒约翰和彼得父亲约翰等。就在主耶稣拣选的12门徒中还有两位西门(彼得和奋锐党西门)、两位雅各(西庇太之子雅各和亚勒非之子雅各)、两位犹大(雅各的儿子犹大和卖主的加略人犹)呢(路6:14~16)!

 

《廿二》问:加略人犹大是主拣选的使徒,后因贪心卖主求荣而灭亡,这是否真信徒失信?

答:关于犹大的事情,旧约圣经早已预言,主耶稣也早知道他的本质,曾指着他:“说:只是你们中间有不信的人,耶稣从起头就知道谁不信他,谁要卖他(约6:64)。””我不是拣选了你们十二个门徒吗?但你们中间有一个是魔鬼(约6:70)。”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约17:12)。”使徒约翰后来在写作约翰福音也说:”乃因他是个贼,又带着钱囊,常取其中所存的(约12:6)。”

犹大所得的这使徒职份,只是一种职称,即奉差遣的意思,而不是得生命的根本和明证。因他未得生命,所以是“假使徒”(林后11:13)。

犹大虽是主所拣选的,但拣选也有两层含意。一是拣选人作门徒,这是普通的拣选,是建立信仰的前提。正如主说:“我不是拣选了你们十二个门徒吗?但你们中间有一个是魔鬼。”又如撒网的比喻说:“天国又好像网撒在海里,聚拢各样的水族(太13:47)。”二是在普通的门徒中拣选真信徒。正如主说:“你们既知道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我这话不是指着你们众人说的,我知道我所拣选的是谁。现在要应验经上的话,说:同我吃饭的人,用脚踢我(约13:17~18)。”这里的拣选是指得生命的拣选,就如撒网的比喻说:“坐下,拣好的收在器具里,将不好的丢弃了(太13:48)。”可见犹大是不好的,被主丢弃了。凡是好的真信徒,主说:“我总不丢弃他(约6:37)。“

耶稣虽知道犹大不信要卖衪,却仍拣选他,我们认为,至少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A)显明了神的公义。神对任何人都首先施行慈爱怜悯,为证实人的灭亡是自己拒绝救恩,而并不是神阻止人相信。这样,罪人受刑罚人完全是咎由自取、无言可辩。如果耶稣凭着自己的全知全能来拒绝犹大的跟随,那么犹大的灭亡就会有埋怨耶稣不让他跟随导致他的灭亡。神为要显明他的公义,也让那些顽梗悖逆的人进入基督教团体。正如保罗使徒说:“倘若神要显明衪的忿怒,彰显衪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罗9:22)。”主拣选犹大做门徒,且将钱囊交给他管理,他将来就无理由再埋怨主了。

(B)作为假信徒的典型来造就众人。

犹大的事迹记载在圣经中,可作为历世历代信徒的警戒,告诉大家不要象犹大那样忘恩负义、假冒为善、为贪爱金钱而出卖爱主,最后落得悲惨的下场。乃要竭力作真信之人蒙神赐福。

(C)这也叫经上的话得应验。

主说:“我知道我所拣选的是谁。现在要应验经上的话,说:同我吃饭的人,用脚踢我(约13:18)。”“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了他们,我也护卫了他们,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好叫经上的话得应验(约17:12)。”

 

《廿三》问:该隐能向神献祭说明有信,后因杀亚伯而被神定罪赶逐,这是否真信徒失信?

答:向神献祭敬拜固然是真信徒的行动,但单凭敬拜献祭不能证实就是真信,因为有些人的信仰只是跟众而已,行行宗教仪式罢了。圣经记述该隐是属那恶者的,不是神的儿女。使徒约翰说:”不可象该隐,他是属那恶者,杀了他的兄弟。为什么杀了他呢?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兄弟的行为是善的(约壹3:12)。“圣经还记:”耶和华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创4:4~5)。””亚伯因着信,献祭与神,比该隐所献的更美(来11:4)。”由此可见该隐原来就没有真信。

 

《廿四》问:太3:10节记,“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这是否指得救的人中有被砍下来的呢?

答:这里不是指得救的人说的,乃是指假冒的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说的,因他们以自己祖宗亚伯拉罕夸口。但施洗约翰指责他们说,你们如果不悔改的话,那要把你们以亚伯拉罕子孙的名份上砍下来,即取消他们亚伯拉罕子孙的资格。因为亚伯拉罕是因信称义的,那因信称义的人才是亚伯拉罕的真子孙(加3:7)。

 

《廿五》问:约15:2节记,“凡属我不结果子的枝子,祂就剪去。”这是否指得救的中有被剪去呢?

答:这不是指得救的人中有被剪去,乃是指跟随耶稣作门徒的挂名信徒,因不结果子而被剪去。不结果子的原因是没有真信,那真信而结果子(或多或少的事)的就不会被剪去。因主说:”凡结果子的,衪就修理干净,使枝子结果子更多(约15:2)”。如果连一个悔改的果子也没有结,这就不是真信徒,说明他与主没有生命关系。主说:因为离了我,就不能做什么(约15::5)。”“凡属我不结果子”这句话中的“属”是指普通的归属,例如,结18:4节记:“看哪!世人都是属我的。”凡结果子的真信徒,是常在主里的,这“常在”是指生命的联合。常在主耶稣基督里面的必会结果子。主说:“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15:5)。”“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是我的门徒了(约15:8)。”可见能结果子的才是真门徒,凡真正在生命上属耶稣的就不会被剪去。如使徒约翰说:“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们旧与我们同在,他们出去,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约壹2:19)。”由此可见,约15:2节的话是指挂名的信徒有被剪去,不是指得救的真信徒有被剪去。不然的话,就与约壹2:19节得经文自相矛盾了。

【附】另一种解释:(吕沛渊牧师观点)主耶稣用“树与枝子”的比喻,来说明他与信徒的关系。这是以“圣约”架构作背景说明背约子民遭剪除,守约子民与主连结。保罗在罗马书11:17-24也是用“树与枝子”说明不信背约的犹太人是被折下来的枝子,信主的外邦人是被接上的枝子。所以,主耶稣在约翰福音15章是以“约”来说明,“凡属我不结果子”是指“与主有立约关系,却背约不信的人”;“凡结果子的,他就修理干净”是指“守约信靠主,在圣约中被保护管教的人”。 现在你们因我讲给你们的道,已经干净了。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常在我里面,也是这样。(约15:3-5) 约15:3-5说的“你们”,是“已经干净了”的门徒,在葡萄树上的枝子才能结果子。此段经文中每一节重复说到“常在我里面”,原文并无“常”字,而中文和合本所用的“常”都是指“恒常”(always)不是指“时常”(often)。因此,假如望文生义说“基督徒有时候不在主里面”,则是大错特错。枝子是恒常不断的在葡萄树上才能结果子。选民自重生起,就永远与基督联合,永不分开,所以真信徒在主基督里,永蒙保守必坚忍到底。显然约15:3-5是强调真信徒住在主里面的证据,是必多结果子,并非说选民有可能灭亡。

结论:这些经文说明选民在恩典之约中的生活,必结出果子,是信心坚忍到底的证据。也说明如何分辨真假信徒。若是强解这些经文来证明选民会背道灭亡,则是文不对题,本末倒置。

 

《廿六》问:罗11:22节记,“只要你长久在他的恩慈里,不然你也要被砍下来。”这是否指得救的人中有被砍下呢?

答:这不是得救的人中有被砍下,乃是叫外邦信徒要真心相信长久在神的恩慈里。如果没有真心相信,也会象那不信的犹大人一样会被砍下。这砍下不是指已得救而被砍下,乃是指在神所应许亚伯拉罕“万国都必因你得福”的约上被砍下来。因这个约是因信得福的约,不信的人就不能得福,真信的人才能得福。犹大虽然是亚伯拉罕血统的子孙,在得救恩之福上有优先权(罗2:10),但由于不信而在这个资格上被取消(砍下)。神将救恩临到外邦,将外邦这颗野橄榄接上,等到外邦人数目添满了,再把以色列那原枝接上。罗马书11章这段经文反复讲论以色列民的砍下与接上,为要叫外邦人树立真信仰,而不要学以色列民中不信的人。这里所讲的是以色列E和外邦人这两个系统,在亚伯拉罕的约上得福的的问福。

如果是指个人的得救会被砍下,那么神把犹大人那些得救的人砍下,并应许到将来把他们从新接上当怎样理解呢?因为这些人都己经去世了,他们连重新悔改相信的机会也没有了。

显然,这种指个人得救会被砍下的说法是不对的。

这里,我们对橄榄树比喻中的有关真义作如下解释,仅供参考:

(1)橄榄树___亚伯拉罕因信称义(创15:6),神立他做多国的父(创17:4),信者凭信而得福。

(2)树根_____神对亚伯拉罕所立的“万族都必因你得福”之约(创12:3)。

(3)肥汁_____亚伯拉罕的后裔耶稣基督作成的“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的救恩(创22:18)。

(4)被折下枝子___以色列不信的世代和外邦教会里的不信分子。因不信而得不到救恩(吸不到肥汁),而在所应许“万国都必因你得福”的约上被砍下。

 

《廿七》问:加:5:4节记,”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这是否指得救的人有从恩典中坠落呢?”

答:这里不是指得救的人有从恩典中坠落。因为因信得救的人是”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罗5:2)。”是”靠着圣灵,凭着信心,等候所盼望的义(加5:5)。“

这里指的是那些不靠恩典称义却想靠自己的行为守法律称义的人说的。他们在恩典时代仍想靠律法得救,这正是坠落到律法里去。他们既不靠恩典,故此,基督的救赎与他们无份。由此也可见那些想靠自己行为维持得救的,正在这一步上跌了跤。

 

《廿八》问:加5:21节记,“行这样事(指情欲)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这是否指得救的人因行情欲的事而不能进神国呢?

答:情欲的事是属地的、属魔鬼的,行情欲的人当然不能承受神的国,这是指本质上结情欲果子的人说的,他们是未得救的。但主耶稣已经拯救得救的人脱离了这些罪。使徒保罗说:“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加5:24)。“他们是藉着主耶稣救赎的功效而得以承受神国,所以在生活行事上要活出天国子民的样式来。保罗说:“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加5:1)”“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加5:13)。”如果得救的人在情欲的事上失败,那就要受神惩治。

 

《廿九》问:太12:32记,“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得救的人中是否有这样的情况呢?

答:这里所说的”亵渎圣灵”不是指得救的人说的。因为耶稣靠圣灵能赶鬼,若按犹太人一般的认识,那么至少也得承认耶稣是神差来的先知(太21:46约3:1一2约4:19)。但由于法利赛人不信和敌视而强说耶稣是靠着鬼王别西卜赶鬼,把圣灵说成是鬼王,这就是亵读圣灵的罪。得救的人是认识主也认识了圣灵。主说:”真理的圣灵……你们却认识他,因他常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约14:17)。”所以得救的人不会犯亵渎圣灵的罪。基督徒要对灵的工作进行察验,但我们不能把察验灵的工作和亵渎圣灵混为一谈(约壹4:1)。

 

《三十》问:彼后3:16节记,“强解圣经就自取沉沦。”得救的人若解错了一处圣经,是否立即沉沦呢?

答:此节经文主要为卫护圣经的权威,不准人擅自乱解圣经;如果有人强解,那就自取沉沦。但需要注意,强解与误解是不同的。强解圣经是指那些“无学问”(无真理知识)、”不坚固”(信仰动荡)、视圣经为一般的书(轻视圣经)、有意断章取义、利用圣经来混乱神的道,并知错不改的人,其结局才是自取沉沦。

误解圣经是指真信徒在研读圣经时,对其些经文一时难能明白而理解错了,但一旦发觉便能虚心改正。误解圣经是难免的。例如,有一次,主叫门徒“要谨慎,防备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酵”(太16:6),这是指要防备他们的教训。可是门徒却误解为要防备饼里的酵。这就不能说门徒在强解主的话而自取沉沦。得救的信徒误解圣经是难免的,但不会强解圣经。

 

《三十一》问:彼后2:20节记,“倘若他们因识主救主耶稣基督,得以脱离世上的污秽,后来又在其中被缠住制伏,他们未后的景况就比先前更不好了。”是否指得救的人又堕落了呢?

答:这节经文的上文是讲论假先知、假师傅的真相,他们对主乃是一般的认识,而没有建立真正的信仰,因而未重生。所以使徒彼得说:“俗话说得真不错,的所吐的,它转过来又吃,指洗净了又回到泥里去滚,这话在他们身上正合式(彼后2:22)。”他们不是由猪狗已重生变成羊,又从羊坠落变成猪狗,乃是本质还是猪狗。他们虽有暂时的行事改变,但这不是因生命的改变而带来生活的改变,乃是因受暂时的教育而带来外表改变,其结果也是好景不长。

 

《三十二》问:彼后2:18节记,“引诱那些刚才脱离妄行的人”。是否指则才得救的人会被引诱而堕落呢?

答:这里论及那些假师傅引诱人的一个方法,他们专在初信主的人身上作引诱迷惑的工作。但这些刚才脱离妄行的人,是否受他们的引诱又是另外一个问题。我们认为,这些刚才晚离妄行的人,若有真信仰,就不会受迷惑;即使一时受到影响,但通过神忠仆的劝勉也必能得坚固。因主说:“羊不跟着生人,因为不认得他的声音,必要逃跑(约10:5)。”若没有真信仰,则要受迷惑引诱。

 

《三十三》问:彼后3:17节记,”就从自己坚固的地步上坠落。”是否指得救的人会有坠落呢?

答:这“自己坚固的地步”不一定指信心的坚固地步。如果指信心的坚固还会坠落,那么这信心就算不上坚固;并且与主耶稣所说的”根基立在磐石上的,总不倒塌”的话相矛盾。

这“自己坚固的地步”应该指神的救恩_____耶稣基督是我们坚固的地步,凡信靠祂的人必不至于羞愧。神的忠仆们总要把信徒领到这坚固的地步上。如使徒保罗说:“神藉我们所传的福音召你们到这地步(帖后2:14)。”“叫你们因信真道,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能以得救(帖后2:13)。”可是假师傅们却要引诱信徒离开这坚固的地步,不靠救恩而靠人的行为得救。

这”坚固的地步”是指”地步”的坚固,不是指在这”地步”上的人坚固。所以使徒劝勉我们在这“坚固地步”上的人要追求长进以致坚定不移。

再者,这里所说的“坠落”,也不是说一坠即到地狱,连挽救的余地也没有了,而应该加上神忠仆的劝告,及主对真信徒“救到底总不丢弃”等应许。在这里使徒彼得主要是提醒教会要防备假冒之人的扰乱,而不是说得救的人还会坠落。

 

《三十四》问:约壹5:16~17节记”有至于死的罪”,这是否指得救的人有犯使永生生命至于死的罪呢?

答:这里所说的至于死,不应该理解为永生生命之死。如果指永生生命会死,那么就与下文18节所记”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约壹5:18)自相矛盾了。可见这种解释肯定是错误的,因为连上下文也讲不通。此外,还有两种解释可作参考:

(一)指肉身的死。这种解释是指得救的人,若犯了至于死的罪,神使他肉身死,作为惩冶。如哥林多教会有人吃圣餐干犯了主的身主的血而肉身受惩治:”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我们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审。(林前11:30~32)。”又如摩西、亚伦的死:”耶和华对摩西、亚伦说:因为你们不信我,不在以色列的地去(民20:12)。”“耶和华在附近以东边界的何珥山上,晓谕摩西、亚伦说:亚伦要归到他到列祖那里,他必不得入我所赐给以色列人的地,因为在米利巴水,你们违背了我的命(民20:23~24)。””当日,耶和华吩咐摩西说:你上这亚巴琳山中的尼波山去,在摩押地与耶利哥相对,观看我所要赐给以色列人为业的迦南地。你必死在你所登的山上,归你列祖去,象你哥哥亚伦死在何珥山上,归他的列祖一样。因为你们在寻的旷野,加低斯的米利巴水,在以色列人中没有尊我为圣,得罪了我(申32:48~51)。

(二)指未得救的人犯至于灵魂死的罪。

这种解释是,因人的灵魂是人本体的真生命,人花接受真道就能使灵魂得永生。如果犯了至于灵魂死的罪,例如:强解圣经,就自取沉沦(彼后3:16),不郑重所听见的道理,随流失去而忽略救、恩,就难能逃罪(来2:1~3),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太12:32);忘恩负义而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重新懊悔(来6:4~6);拒绝救恩而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来10:26)等,他的灵魂要灭在地狱里。这死是指他们失去得救的机会而注定要灭亡说的。

上述这两种解释仅供参考,但那种认为永生生命会死的解释肯定是错的。

 

《三十五》问:是否犯轻罪不会至于死,而犯重罪会至于死呢?

答:任何的罪都会使人下地狱,甚至连编造虚谎之言的罪也不例外。但在神的恩典里,任何的罪都可以藉耶稣的宝血洗净。由此可见,拒绝救恩是至于灵魂死的罪。

 

《三十六》问:来10:38~39节记,”只是义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后,我心里就不喜欢他。我们却不是退后入沉沦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灵魂得救的人。”这是否指得救的人有退后入沉沦的呢?

答:这里不是说得救的人有退后入沉沦的,乃是说那没有真信的人会退后入沉沦,而真信的人乃是有信心以致灵魂得救的人。因得永生的方法是因信:“义人必因信得生。”因信的人才得生、必得生。使徒鼓励信徒树立信心以致灵魂得救,因此说他们不是退后入沉沦的那等人。

如果得救的人会退后入沉沦,那么就与上文第10~14节的经文“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衪的身体,就得以成圣……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互相矛盾。因为上文所说的意思是,凡真心相信耶稣基督一次的献祭就得以成圣且永远完全。若还会退后入沉沦,那么就不是永远完全了。所以这退后入沉沦是指那等没有真信而未得救的人说的

另一种的解释,根据《希腊文原文标号、新约全书》,来10:38所说的“退后”与10:39所说的“退后”意义不相同。

来10:38”他若退后”中的”退后”原文标号“5288”,是动词,词义为:退出、退缩、因物而压制、降下屈服。该原文词在新约圣经中出现4次,只有在来10:38译为“退后”。其他3处分别在徒20:20、27节译为”避讳”;在加2:12译为:退去”。

来10:39节“不是退后入沉沦”中的“退后”,原文标号为”5289“,是名词,词义为”退缩”。该原文词在新约圣经中只在此处出现一次。因此来10:38节的“退后“与39节的“退后“为不同性质的”退后”。前者是指得救的人在事奉神的事上”退后”则神不喜欢;后者是指未得救的人在信仰上的”退后”以致沉沦。

可见,来10:38~39节是将真信与不真信的作区别,真信的是有信心以致灵魂得救,没有真信的即会退后入沉沦;而不是将得救的人,分为守住与守不住两种人。

 

《三十七》问:来10:26节记,”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这是否指得救的人因故意犯罪而不得救呢?

答:这不是指得救的真信徒,乃是指那些得知真道却不相信的人说的。如果指得救的人说的,那么就有不少矛盾。例如:

(一)与上文第10~14节的经文”……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相矛盾。

(二)对故意犯罪的“故意“难以定义。怎样才算是故意呢?有人说,信主后所犯的罪是故意犯罪。我们认为这不准确。因为人自从得救以后在行事为人上十全十美是少有的,甚至连使徒彼得也有过失败。有人说,已知道是罪而去犯的为故意犯罪。我们认为也不能这样确定,难道所罗门不知道拜偶像是罪吗?

(三)与使徒约翰所传的不相符。他说:”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壹2:1~2)。”这段经文的原则有二:(1)是对得救信徒的要求是不犯罪;(2)是对软弱而偶然失败的信徒主仍作挽回祭。由此可知,来10:26节的经文不是指得救的人说的,乃是指那些得知真道而不相信,甘心在罪中生活的人说的,因为他们故意犯罪。“故意”二字有译为”甘心“。

这些人既不接受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所献唯一的赎罪祭,那就再没有别的更好的赎罪祭了,他们只得面临神的审判和受更重的刑罚。但基督的赎罪祭是叫信的人:得以成圣,永远完全(来10:10~14)。”故此信的人是以基督耶稣为至宝(腓3:8,)。但拒绝耶稣的人以为耶稣毫无价值,没什么用处,这就是践踏神儿子的行为,即把赎罪和立约的血当作平常,不接受宝血而与神立约。他们在拒绝救恩的同时,也就亵慢了施恩的圣灵,因救赎之工有圣灵的参与。正如司提反责备那些不信的犹太人是抗拒圣灵一样(徒7:51),因此他们要受更重的刑罚。又如主耶稣责备那些不信的人要受更重的刑罚一样:“耶稣在诸城中行了许多异能,那些城的人终不悔改,就在那时候责备他们说:哥拉汛哪,你有祸了!伯赛大啊,你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但我告诉你们,当审判的日子,推罗、西顿所受的,比你们还容易受呢!迦百农啊,你已经升到天上,将来必坠落阴间,因为在你那里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所多玛,它还可以存到今日。但我告诉你们,当审判的日子,所多玛所受的,比你还容易受呢(太11:20~24)!”这些城的人,正是得知真道而故意犯罪的人,他们将来所受的刑罚比所多玛所受的更重。因此,我们可以用太11:20~24的经文来解释来10:26~29节的经文,这两处经文有伴偶关系。

 

《三十八》问:那些有来6:4~8节经文所记的五种经历的人,若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这是否指得救的人中会有这种现象?

答:这五种经历不是得救的明证,乃是神在人身上所作的恩工,为的是使人藉此途径而真心接受救恩。假如这些人辜负了神的恩典而离弃真道,如同犹大人弃绝耶稣一样,则等于把主耶稣再次钉在十字架上。他们虽蒙了福音的光照(林后4:4)却不真信;他们虽尝过天恩滋味,却不真信,如同被主医好却离弃主的那九个麻疯病人一样(路17:17);他们虽听过主善道的教训,深感佩服,却不肯真信(太7:28~29);圣灵虽曾感动他们,叫他们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16:7~8),但他们却消灭圣灵的感动而不得重生;他们虽觉悟来世的权能,了解来世的情景,但不真信,如同守墓的兵丁亲见耶稣的复活和亚基帕王听过保罗的见证,却不领受福音一样。他们如同生长荆棘蒺藜的田地,徒受屡次雨水(天恩),其结局是被咒诅。

使徒在此是鼓励那些有真信仰因素,却因受环境影响的人要坚定信心。使徒用肯定的语气说:”深信你们的行为强过这些,而且近乎得救(来6:9)。”可见第9节的经文是将教会里那些挂名、会离道的人和真信的人区别开来,而不是将得救的人中,那些会守住与守不住的人区别开来。如果说得救的人中还有因守不住而灭亡的,那么就与下文圣经相抵触。因下文是使徒以神信实的应许来鼓励信徒的信心,劝勉他们总要效法那些凭信心和忍耐承受神应许的人(凭信心和忍耐的人,就是真信的人)。神为证实他应许的可靠性,就以起誓为证,藉这两件(神的旨意和起誓)不更改的事,我们的得救就如灵魂的锚,又坚固又牢靠。使徒是以神恩典的应许,鼓励信徒树立坚定的信心,则其得救就是稳固(又坚固又牢靠);而不是叫人用自己的行为守住得救。因行为只不过是得救者当行的本份。

 

《三十九》问:林前9:27记,”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这是否指得救不稳固呢?

答:这不是指得救不稳固说的,乃是指工人得奖赏说的。这里所说的”弃绝”,不是指下地狱,乃是指得不到奖赏。保罗以运动场赛跑得奖赏作为属灵的对照。运动场上赛跑得奖是要遵守规矩,才能得奖赏,否则就不能得奖赏。

如果保罗用攻克己身来维持自己得救的话,那么就不是因信得救,乃是靠苦修得救了。这不符合福音真理。并且中文和合本圣经在“福音”二字上加附点,这说明原文里没有”福音”二字,那就成为:恐怕我传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这”弃绝”二字,有的译本译作”不中用。”

 

《四十》问:腓3:12~13节记,“这不是说,我已经得着……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这是否指保罗对自己的得救还不能确定呢?

答:保罗对自己的得救是已经确定了的。他在上文第9节说:“并且得以在他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因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可见保罗对于他的称义是已经确定了的。不过他并不以此为满足,仍努力面前,效法基督,使生命得的更丰盛,要得神在基督耶稣基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腓:3:14)。”关于这方面的努力也是无可止境的,谁都不能说自己已经得着了。保罗又疾呼:”所以我们中间凡是完全人总要存这样的心,若在什么事上存别样的心,神也必以此指不你们(腓3:15)。”

 

《四十一》问:帖前4:8节记,”所以那弃绝的,不是弃绝人,乃是弃绝那赐圣灵给你们的神。”得救的人是否也有此现象呢?

答:人若弃绝使徒,就是弃绝神,因为使徒是神所差来的使者,如同传圣旨者具有皇帝同样的权威。主耶稣也这样说:“听从你们的就是听从我,弃绝你们的就是弃绝我,弃绝我的就是弃绝那差我来的。(路10:16)”

这里,”弃绝”一词在使用上有两层含意,一是弃绝使徒所传的救恩;二是弃绝使徒所传关于生活方面的某些教训。人若弃绝救恩福音,就不能得救,这是针对未得救的人说的;得救的人对救恩是领受了,若弃绝使徒关于敬虔圣洁生活的教训,那么要受管教惩罚。这如同“不信”一词有两层含意一样。对救恩不信就不得救,在行事上对某件事不信,要受惩罚。例如摩西、亚伦在神叫他“吩咐磐石流水“这件事上不信,结果受到神的惩罚。我们可不能说他们的灵魂不得救。

 

《四十二》问:林前10:12节记:“所以,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这是否针对真信徒说的呢?

答:这是针对那些自己以为站得稳却不专心依靠神的人说的,而不是针对其信徒说的。以色列人在旷野失败的主要教训是不依靠神。所以那以为靠自己能守得住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

神安慰那些凭着信、依靠神的人说:“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林前10:13)。”可见凡专心依靠神的人,有神作他们的保障;而靠自己的人结果是靠不住的,是有跌倒的危险。因此,所罗门告诫我们:”你要专心仰赖耶和华,不可依靠自己的聪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认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箴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