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圣经,圣父对我们的大爱,祂牺牲自己的儿子为我们赎罪,圣子对我们的大爱,祂甘心情愿地为我们献上自己。
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 3:16)
……神就是爱。神差祂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藉著祂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一 4:8-10)
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约翰 15:13) 十字架
在十架上,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祂百姓的罪,献上自己为祭。大多数的历史学家一致认为,十字架是人类设计出来的、最残酷的刑罚工具。这个严酷是为了说明两个事实:
第一,这残酷表明了我们对神的敌意是何等之大。神爱世人,如此之深,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反之,世人恨神,如此之烈,甚至将祂置于最残酷的死刑之下。
第二,这残酷也表明了我们对神的罪孽是何等深重。我们如此严重地得罪了上帝,本当承担何等沉重的刑罚,以致唯有藉着神儿子难以名状的受苦与死刑,才能偿还我们的罪债。
基督在十架上,肉身所忍受的痛苦与死亡是绝对必要的,然而,我们必须明白,祂的苦难不仅包含了恶人对祂的残酷而已,基督更在十架上忍受了父神的审判!神的公义要求我们偿清罪债,祂的震怒正在我们身上,因此,基督必须忍受我们当受的刑罚,好叫神的公义得到满足,更叫神的忿怒得以平息。为此,祂担当了我们的罪孽,为我们成为咒诅,被父神完全离弃,好忍受神对我们罪恶十足的震怒。
基督担当了我们的罪孽。在十字架上,我们的罪孽都归算到基督的身上,意思就是:神将我们的罪债转移到基督的账上,让祂承担一切的罪责。因此,在神的审判台前,基督被判有罪,并被定了罪案,更以罪犯对待。
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以赛亚 53:6)
神使那无罪(无罪:原文作不知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 5:21)
基督担当我们的咒诅。被神咒诅的,就是神所憎恶、所定罪的对象。因着我们的罪孽,从前我们都在神的咒诅之下。为了拯救我们脱离咒诅,基督为我们成为咒诅,祂代替我们忍受了神的审判。祂救赎了我们,意思就是祂付出了赎价,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好叫凡信靠祂的,都可以脱离咒诅。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著:「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加 3:10)
基督既为我们受(原文作成)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著:「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加 3:13)
基督为我们被神弃绝。我们罪孽最恐怖的结局之一就是与神隔绝,即与祂喜悦的同在和交通绝缘。
但你们的罪孽使你们与神隔绝;你们的罪恶使祂掩面不听你们。(以赛亚 59:2)
为要拯救我们脱离这永远的隔绝,基督在各各他山上担当了我们的罪孽,为我们缘故被父神弃绝了。
约在申初,耶稣大声喊著说:「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就是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麽离弃我?」(太 27:46)
基督为我们担当神的忿怒。圣经教导我们:因着人类不止息地犯罪,所以神义怒填膺。尽管这个真理,不受世人欢迎,但诗篇 7:11 明明地宣告:“神是公义的审判者,又是天天向恶人发怒的神。”
神的忿怒不是一种失控、无理、或自私的情绪,乃是祂圣洁、公义、慈爱、良善的表达。神恨恶罪恶,深恶痛绝,到了发烈怒的地步。倘若一个人成了神忿怒的对象,是因为他一意孤行,挑战神的主权,抗拒神的旨意,放纵邪情私欲。
既然世人都犯了罪,人人都配遭受神的义忿,基督便在爱中,接过了神忿怒的杯,就是我们当承受的忿怒之杯,祂喝下苦杯,一滴也不剩,直到神对我们的义怒全然平息了。
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对我如此说:「你从我手中接这杯忿怒的酒,使我所差遣你去的各国的民喝。」(耶利米 25:15)
祂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祷告说:「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第二次又去祷告说:「我父啊,这杯若不能离开我,必要我喝,就愿你的意旨成全。」(太 26:39, 42)
祂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我们却以为祂受责罚,被神击打苦待了。哪知祂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祂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祂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以赛亚 53:4-5)
基督为我们受死。神审判了我们的不义,最大的证明之一就是肉身的死亡,即灵魂与身体的隔离。自从亚当直到如今,所有的人类都必须面对这残酷并无可否认的事实:人人都有一死(罗5:12)。圣经教导我们:死亡并非受造界原有的自然规律。相反的,死亡乃是神对人类罪恶的审判。为要拯救我们脱离死亡的权势,基督必须代替我们受死。
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罗 6:23)
耶稣大声喊著说:「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说了这话,气就断了。(路 23:46)
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有古卷:受死),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按著肉体说,祂被治死;按著灵性说,祂复活了。(彼前 3:18)
基督不仅是以殉道者的身份死了,祂乃以救赎者的身份为罪恶的人类受死。在祂断气之前,祂宣告说:“成了!”(约翰19:30)
祂这句话的意思是:藉着祂的受苦与受死,祂为凡信靠祂的人付出了赎价、偿清了罪债。
你相信基督为罪人死了吗?如果你不信,那你为什么拒绝那不能撒谎之神所说的话呢?如果你相信,那这伟大的真理如何影响你呢?你是否对这一位钉十架的主无动于衷?更糟糕的,你是否利用基督的十架,成为你放荡无忌的借口?如果基督的死深深打动了你的心,那你就不能再自私自利,偏行己路了,你会心被恩感、甘心情愿地去为那替你死而复活的主而活。一旦神开了你的眼睛,看见祂十架的智慧与大能,你必然改邪归正,焕然一新,从此跟从那复活的基督,随祂而去。
复 活
圣经见证了:基督不仅为祂百姓的罪死了,而且第三天从死里复活了。耶稣基督的复活是基督信仰的根基。如果基督没有复活,那么福音不过是神化,我们的信也是徒然(林前 15:14)。然而,既然基督的复活是历史的事实,它就证明了基督一切宣称的真实,更证明了祂为我们所成就的救恩之果效。
复活证明了耶稣是神的儿子。约翰福音 2:18-19 中,犹太人的领袖要求耶稣行一件神迹来证明祂有权柄洁净神的殿。耶稣回答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在(罗 1:4)使徒保罗论到耶稣说:“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这并非说:耶稣在复活时变成神的儿子,乃是说:复活是父神显出的确据:耶稣就是永生神的儿子。
复活证明了:父神悦纳了基督的死为我们还清的罪债。罗马书 4:25说:“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这节经文的意思是:神叫耶稣基督复活了,是因为祂的死已经满足了神的公义,保障了信徒的赦免,更得蒙了神的悦纳(称义)。
复活保证了信徒将来的复活。约翰福音 11:25,耶稣宣告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如果基督停留在坟墓里,就证明了这应许的空洞无效。唯有藉着祂自己的复活,基督才能显明祂有胜过死亡的权柄。祂的复活,证明了祂有能力叫一切相信祂的人也死里复活。在哥林多前书 6:14,使徒保罗写道:“神已经叫主复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们复活。”
复活证明了这世界有一位主宰者和审判者。圣经教导我们:基督不仅死里复活了,而且神更将祂升高,成为一切受造之物的主和审判者。在基督复活之后的第一篇讲道中,使徒彼得向犹太人宣告:「故此,以色列全家当确实的知道,你们钉在十字架上的这位耶稣,神已经立祂为主,为基督了。」(徒 2:36)使徒保罗也宣讲同样的真理:
所以,神将祂升为至高,又赐给祂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腓立比 2:9-10)神……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因为祂已经定了日子,要藉著祂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祂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徒 17:30-31)
复活的福音向我们表明:基督教不是一套清规戒律,也不是一种人生哲理,它不仅是争辩的教义或认信的立场,不!基督教的核心乃是复活的耶稣基督,这一位主耶稣藉着祂的道(圣经)正在向我们说话,并在大能地拯救罪人。你曾与祂相遇吗?藉着祂死与复活荣耀的成就,祂已拯救了你吗?
基督的成就
临死的前一刻,基督宣布:“成了!”(约 19:30)这简单一句话,宣告了基督的得胜。藉着祂的死,祂成就了一切关乎人类救恩的事。神对我们公义的要求满足了,祂的忿怒也平息了,“好……使人知道祂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 3:26)在基督的十架上,“慈爱和诚实彼此相遇;公义和平安彼此相亲。”(诗 85:10)如今,凡信靠基督救赎之工的人,都可以得着赦罪与称义。
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著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 5:1;8:1)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 14:6)
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著得救。(徒 4:12)
因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提前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