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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公民本分》
原著:林刚长老(福州改革宗教会)
目  录
 
引 言

   基督徒既有主的生命在里面,当然就要靠主恩典、照主的法则来生活。因此,基督徒不但必须知道信仰的内容,还必须知道信仰对生活的具体指导,知道主对我们有哪些托付?我们在地上有哪些使命?我们在地上生活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本分”的意思。

   基督徒的本分就是他的责任和使命,这个问题是重要的。但讲论基督徒的本分,我们需要强调两项原则:

   第一,论基督徒的本分不能离开基督徒的信仰 。没有信仰就没有生命,没有生命就无法遵行神的旨意。信仰是根基,因为生命是在其上建造的。所谓“只要生命不要知识”,是极其危险的。我们承认,仅仅知道信仰的内容,不等于就有生命,但我们更要清楚:没有信仰,就绝不可能有生命。不注重信仰,不注重生命,不注重内在建造,空谈伦理道德、本分责任是毫无意义的。

   第二,论基督徒的本分不能离开基督徒的自由。 严格来讲,死在罪中的人无法尽本分。本分是人之必然,但对于罪人就是捆绑,因为我们被“ 看守在律法之下 ” (加 3 : 23 ), 也被捆绑在律法之中。惟有基督替我们成全了律法 (太 5 : 17 ), 并将律法之义实现在我们身上,将爱的律法刻在我们里面。如今,我们尽诸般的义,不是以奴仆的心在捆绑之下不得不为之,乃是用在恩典之下以儿子之心甘愿为之。

   关于“基督徒本分”这一主题,我们已经分享了三项专题,分别是:《基督徒的宣教本分》、《基督徒的相爱本分》、《基督徒的家庭本分》。今天开始,我们将进入《基督徒的公民本分》这个专题的分享。“公民本分”这个题目非常大,面很广,我们只能从公民与政府关系这一角度,扼要地简论一些基本原则。为什么要选择从这个角度来谈?这是由于我们所处的环境特殊,加上有些讲台长期对这一问题的刻意回避(甚至误导),使弟兄姐妹在这问题上有很多误解,已经到了严重影响基督徒正常生活的地步。我认为,讲论这个专题对我们是适切和必要的。

   我们把这个专题分成两大部分,先来谈履行公民本分先要明白的基本常识,在这些认识的基础上,再来谈该怎样去履行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第一部分是知,第二部分是行,不“知”就不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