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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派教会的普世主义危机》
原著:何 当
目  录
三、普世主义与大普世主义

1、合一运动源流及其偏离

  早在1820年代,普利茅斯等地的弟兄运动(Brethren Movement)中,已经有脱离宗派的聚会。此后,1846年成立的福音派联盟(Evangelical Alliance, EA)【13】,1895年成立的世界基督徒学生联盟(World Student Christian Federation,WSCF)等都旨在推动跨宗派的事工。不过,现代合一运动公认的开端,是1910年的爱丁堡世界宣教大会(Edinburgh World Missionary Conference)。面对一个基督徒日益成为少数人口的现代世界,大会反映了那个时代对更正教各宗派团结起来、一致对外的呼声:

  “在1200名新教代表中,来自非洲、中国和亚洲其它地区的代表谴责了试图坚持各教派分离的丑闻(着重为本文所加)。在大会形成的最后决议中,呼吁要‘在每一个非基督教国度中,培植一个不分离的教会’。”【14】

  作为爱丁堡大会的产物,国际宣教协会(International Missionary Council, IMC)于1921年在日内瓦成立,以推进各宗派在宣教工场上的合一事奉,第一任主席是被称为普世合一运动之父的穆德(J. John Mott)。此外还有分别于1925和1927年成立的“生活与工作”(Life and Work)和“信仰与教制”(Faith and Order)委员会。此时的合一运动即已显出大普世主义特征,比如,生活与工作运动领袖,瑞典信义会大主教瑟德布伦(Nathan Söderblom)就有意识地使用了“普世”一词,并将人类合一作为运动的长期目标。1930年,瑟德布伦以普世合一运动领袖的身份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在穆德的倡议下,“生活与工作”和“信仰与教制”两个委员会合并,最终于1948年在阿姆斯特丹成立了普世基督教协会(World Council of Churches, WCC)。WCC秉承自由派神学,号召教会合一、世界合一、人类合一,凡认信“耶稣基督为上帝及救主”的教会都可加入。1961年,IMC与WCC合并,源于爱丁堡的更正教大普世主义潮流最终汇聚为一个声音宏大的力量,显著影响着整个基督教世界合一运动的特征和走向。【15】

2、Charta Oecumenica:大普世主义典范

  在当代全球大普世主义运动及成果中,由代表更正教和东正教的欧洲教会会议(Conference of European Churches,CEC)和代表罗马天主教的欧洲主教会议委员会(Council of European Bishops'''' Conferences,CCEE)共同制定,在2003年5月柏林第一届普世合一教会日(Ecumenical Church Day)上,由16个天主教、东正教和更正教教会群体共同签署的《普世合一宪章》(Charta Oecumenica)堪称典范。【16】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CEC是欧洲自由派合一运动的代表,对应于世界范围的WCC,但其中不乏福音派甚至所谓笃信圣经派(Bibeltreue)的参与者。如德国的CEC成员,包括了德国独立福音派(浸信会)教会联盟(Bund Evangelisch-Freikirchlicher Gemeinden (Baptisten), BEFG)、福音派-卫理宗教会(Evangelisch-methodistische Kirche),以及德国福音派教会(Evangelischen Kirche in Deutschland,EKD)和古公教会(Alt-Katholiken,或译“旧天主教会”)【17】等。可以说,这份《宪章》具有相当程度的欧洲教会代表性。

  《宪章》的主题是:在一个新欧洲中教会、文化、族群和宗教的彼此理解与和解。《宪章》承诺以基督教信仰为力量,推进欧洲一体化;在促进教会合一的基础上,承担社会职责,建造合一的欧洲,因为“没有共同的价值观,就不会有长久的合一”——

  “我们相信,基督教的属灵遗产是欧洲发展的激发推动力量。以基督教信仰为根基,我们致力于一个人道的、有社会担当的欧洲,在其中,人权和基本价值观如和平、公正、自由、宽容、分享和团结被高举。”

  为此目标,《宪章》承诺促进宗派间交流与对话,合一祷告,在教会生活各个方面共同行动,推进教会形成可见的团契。比如,众教会应以言行共同宣扬福音,并为此寻求沟通一致,避免有害竞争,防止继续分裂。显然,这种以共同福传的外在形式为目标的做法,结果只能是“最大公约数化”,即削减福音为各宗派(无论是天主教、东正教还是更正教,也不分自由派和福音派)都能接受的版本。

  《宪章》言及民族与文化和解,并承诺有意识地加强与犹太教兄弟姐妹的团契,建设与伊斯兰教的关系,消除偏见:“加强基督徒和穆斯林的交往,以及各层次上的基督教-伊斯兰教对话,我们尤其建议,彼此就我们的独一真神信仰进行对话(speaking with one another about our faith in one God)……我们承诺……在共同关注的事务上与穆斯林合作。”

  《学习指南》则进一步建议,称犹太人为“弟兄姊妹”;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青少年一起祷告;在2000年汉诺威世博会的“世界宗教日”上,佛教徒、印度教徒、穆斯林、基督徒等一同为和平祈祷,等等。【18】

  《宪章》的产生,乃是秉承巴塞尔(1989)和格拉茨(1997)两届欧洲合一会议(European Ecumenical Assembly)的精神。早在第一届会议(EEA1)的总结文献中,重建或加强国际秩序架构就已成为首要议题,而教会也被视为应对世界和平秩序做出贡献【19】——“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单独解决世界范围的贫穷和不公。我们需要一个新的国际秩序,真正关注人权,加强并借相应机构落实国际法,以及拓展公正的经济关系。”在EEA的理解中,欧洲(乃至世界)的合一,只有通过打破既有的权力壁垒才有可能,即通过在意识形态上的相对化和彼此接近——当然不只是意识形态,还有宗教。

  无论是EEA或Charta Oecumenica,都试图通过全方位合一达致“公义下的和平”:政治上,打破意识形态壁垒,建立跨国政治机构和机制;经济上,建立全球经济体系和市场;宗教上,则是推动各宗教的宽容、对话与合作。大普世主义的目标,套用一句我们都熟悉的口号,就是“One World, One Dream”(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而基督教的合一运动,不过是为此作嫁衣裳罢了。

3、小结

  普世主义和大普世主义都提倡不同群体间彼此开放,对话、交流、合作,迈向可见的合一,以示尊重、和平与爱。由于两者所牵涉的群体,乃是一个从福音派(笃信圣经权威和无误的基督徒),到广义的基督教,到所谓亚伯拉罕宗教(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到各种有神论、无神论和其它意识形态的连续光谱,这样,无需福音派教会在教义表达上直接向自由派、社会福音或其它宗教妥协,一条从神的城直通外邦,从圣徒的营直到所多玛的大路,就这样每个群体承包一段,合作建成了。保守信徒信仰的教会性机制就此被破坏。

  有一天,当基督徒发现,合一运动已经危及到信仰立场,而试图拒绝的时候,就不得不做出抉择:或者放弃立场,背弃基督,继续维持合一;或者,从此与整个人类为敌。

注释:

13、即世界福音派联盟(World Evangelical Alliance, WEA)的前身。

14、苏国怡:“梵二会议以降的天主教会与普世大公运动”,刘国鹏译,《维真学刊》,2008年 ,第1期(网络版:http://www.regentcsp.org/wzxk_list.asp?id=1069)

15、相比之下,反对大普世主义的力量,如与WCC同年成立的万国基督教联合会(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Christian Churches, ICCC),声音则十分微小,几乎不为人所知。

16、《宪章》英文版见欧洲教会会议网站:http://www.ceceurope.org/fileadmin/filer/cec/CEC_Documents/
Charta_Oecumenica.pdf

17、反对天主教1870年梵蒂冈第一次大公会议的决议(“教宗无误”)而分离出来的独立教会。

18、Arbeitshilfe, Frankfurt a.M.: ACK ,2002, Punkt 2, Seite 12.

19、参见:Lothar Gassmann, Frieden in Gerechtigkeit durch Welteinheit? Basel ’89 und der konziliare Prozess, Bad Liebenzell: VLM ,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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