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宗教会委身于将拯救的福音带给未归正之人,不仅仅是在它的附近,而且是在国家的其他地域、世界的其他地方。历史上,宗教改革与传福音总是肩并肩手拉手。
1559年,瑞典新教徒将福音传给拉普兰人民;1562年,法国新教徒将福音传到弗罗里达,随后传到卡罗莱纳;1566年,日内瓦教会差遣十四位宣教士将福音传到南美洲;稍后,初代的移民成了宣教士,他们与1620年抵达马萨诸塞州的新普利茅斯后,他们立刻组建了宣教队伍向印第安人宣教。
传福音是教会的职责,马太福音中基督对门徒最后的吩咐中就包含以下命令:“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马太福音28:19参;见20节马;可福音161:5-16路;加福音244:6-49约;翰福音202:1-22)使。徒行传描述了大使命是如何实现的,神有信心的子民将福音从耶路撒冷一直传到撒玛利亚,最终直到地极。这件事绝不是无关紧要之事,神的荣耀彰显在伟大的救赎计划中,传扬这拯救的福音是我们伟大的使命。为什么?因为只有透过这样的方式神的目的才会达成,并且“认识耶和华荣耀的知识要充满遍地,好像水充满洋海一般”(哈巴谷书2:14;参见以赛亚书11:9)。只在教堂里讲道并不能实现这一异象,基督的方法是“差遣工人”(马太福音9:38;参见约翰福音15:16)。正如使徒保罗所说,“主的道理‘必须'快快传开”,传到全世界,如此它才能藉着它荣耀真理的彰显以及它恩慈大能的运作“得着荣耀”(帖撒罗尼迦后书3:1)。 |